王宏跃维权纪实
河南省偃师市缑氏镇盆窑村农民王宏跃数年来上访维权所遭受到的极其悲惨的经历,我曾一次次下决心将其公诸于众,然而其受到的不公正的遭遇在我的脑海里一次次翻滚,悲愤不已,情不能禁,最后不得不一次次含泪辍笔而止。今天我只能抑制自己的感情以流水账的方式把它呈现在世人面前。告状有罪,这是王宏跃数年来用自己的血和泪得出的结果,孰谓罪?孰谓非罪?百姓心里自然有杆秤,我相信历史会做出公正的回答。在您阅后,我知道您会和我一样洒出同情的泪水。善良正直的人啊,请伸出您的正义之手,救救王宏跃,救救公理,救救正义吧!
2003年8月,王宏跃100多亩水库里数万斤鱼,被当地恶霸勾结村干部私下以非法合同的形式 将其无偿占有。
2003年底,当地恶霸组织数十人哄抢王宏跃财产,王宏跃的女儿被打,其所持照相机被恶霸抢夺扔入河中。
2004年春,王宏跃为维护自己的财产被当地恶霸组织100多人,手持木棍、铁锨将其打伤。被干警送入医院,后竟被反诬殴打恶霸被刑拘,因干警基于正义而未执行。
2004年7月20日,王宏跃到省信访局上访,反映自己的财产遭侵害、村干部经济违法问题,在郑州洛龙大酒店,被镇政府干部及干警殴打,后住进医院,花去医药费1000多元,至今没有处理。
2004年秋,王宏跃将村干部经济问题反映给新闻部门,洛阳电视台制作成节目多次播出,至今数年过去,无人过问。
2005年3月王宏跃同原村清财小组副组长刘万钦村民代表王书尧在镇政府将村里的账目进行了清查,发现问题严重,在镇政府将账目签字封存。
2005年5月,王宏跃就查处的干部经济问题与个人财产侵害再次上访。
2005年5月8日,王宏跃被政府劫访回来,以扰乱公共秩序被治安拘留15天,实际执行日期选择在2005年10月执行,正值农民秋收秋播时期,致使王宏跃玉米迟迟不能收割,小麦错过节令迟迟不能播种,经济损失惨重,来年全家生计都成问题。
2005年5月28日,镇干部通知刘万钦,王书尧,王宏跃下午三点到镇政府,清财小组副组长刘万钦因事未去,村民代表王宏跃,王书尧如期赴约,走到半路,被镇村干部召集来早已等候在那里的带黑社会性质的人员,手持铁棍、木棍,将王宏跃王书尧一顿痛打后被车接走逃逸,经鉴定,王宏跃右膑骨骨折,右腓骨骨折,脑震荡,头外伤,右前臂外伤,右手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见刑事判决书2006偃刑字73号)王书尧轻伤后受黑社会恫吓在家疗伤。
2005年6月12日,王宏跃拄着双拐到郑州上访,被镇干部塞进车里拉回,在夜里两点多钟将其扔在离家两三公里的路上。
2005年6月25日,王宏跃又拄着双拐到郑州上访被镇干部拉回,选择在夜里一点多钟将其扔在离家一二十公里的半路上,真可谓丧绝人性。
2005年8月底9月初,王宏跃受伤害一案告破,认定的主犯村支书刘万安9月27日投案,9月27日取保,其间隔相差一分钟?十分钟?还是一小时,十小时?再者先取保后投案?其中猫腻无人知晓。
2005年12月王宏跃再次赴京上访,无奈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京机构门前鸣冤,被镇政府接回以扰乱公共秩序拘留7天。
2006年春,王宏跃就自己受到的非法执法向偃师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王宏跃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偃师人民法院受理,偃师人民法院拒绝执行裁定,不予受理。
2006年4月王宏跃再次赴京上访,27日被接回后再次以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7日。
同日,王宏跃受伤害被打断腿将近一年之后,在王宏跃的一次次上访诉求中,偃师市人民法院终于羞羞答答遮遮掩掩做出了漏洞百出极其有失公正的判决,判决主犯村支书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
2006年5月12日,政府以王宏跃赴京告洋状为由,对王宏跃劳教一年,从2006年4月27日起至2007年4月27日止。
2007年春,王宏跃劳教结束。
2007年8月,镇政府作出的决定,给王宏跃补偿95000元,这钱是谁掏的,是怎样计算的?
2008年五月,王宏跃就其受到不公正待遇,再次赴京上访讨要说法。
奥运会前夕,政府以王宏跃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再次对其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2008年10月,因生活困难,王宏跃的爱人向政府苦苦哀求,王宏跃答应政府的要求:出狱后不得上访,不得提出申请复议。于18日左右回到家中。
这一次,王宏跃确实是服了,是真真正正地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