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乔按:本文是杨镰先生《<坎曼尔诗笺>辨伪》一文的节选本,出自http://www.booktide.com/News/20000526/200005260062.Html,篇幅约为原文的三分之一。本文中的“诗笺”似乎应为“诗签”,因为此“文物”的名字是郭沫若所起,郭沫若原文作“诗签”。萧之兴、钱伯泉的有关文章皆作“诗签”。在有些引用本文的文章中,本文题目亦作“《<坎曼尔诗签>辨伪》”。杨镰先生发表在1991年第3期《文学评论》的原文我没有看到,收入《反思郭沫若》一书的该文却作“诗笺”,可能有误。】
1、惊世文书问世
1971年---正好20年前,在北京故宫举办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出土文物展览”首次向世人展示了两件珍贵的文书,一件是唐代白居易《卖炭翁》诗,署“坎曼尔元和十五年(820)抄”;另一件是注明写于元和十年的3首唐诗;署“纥坎曼尔”。原诗是:
《忆学字》:古来汉人为吾师,为人学字不倦疲。吾祖学字十余载,吾父学字十二载,今吾学之十三载。李杜诗坛吾欣赏,讫今皆通习为之。
《教子》:小子读书不用心,不知书中有黄金。早知书中黄金贵,高招明灯念五更。
《诉豺狼》:东家豺狼恶,食吾(饣食),饮吾血。五谷未离场,大布未下机,已非吾所有。有朝一日,天崩地裂豺狼死,吾却云开复见天。
两件文书由郭沫若定名为《坎曼尔诗笺》。见到诗笺,郭沫若当即于1971年12月19日写下《<坎曼尔诗笺>试探》(1972年4月30日又补写了两则“追记”)。这篇充满政治激情的文章发表在《文物》1972年第2期,又收入同年出版的《出土文物二三事》一书。《坎曼尔诗笺》不但轰动一时,广为人知,而且长期使学术界受到其冲击波的影响。
2、有人早生疑云
必须强调指出,历史学家张政烺早在郭沫若文章发表时,就对所谓《坎曼尔诗笺》的真伪提出过不同意见。张政烺曾在不同场合一再重申:诗笺不是唐代文书。其理由,一是文书中竟有五十年代中期才推进的简化字,二是文书的那种字体不会出现在明代万历年间以前,三是有些词语(如“东家”)根本不是唐代所能有的。张政烺先生并未把上述意见写成文章,主要是以口头表达,在一定的范围内传播。
中国学者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报刊上对《坎曼尔诗笺》提出质疑,据笔者所知,当属萧之兴所写的《关于<坎曼尔诗笺>年代的疑问》一文。这篇文章一千多字,发表在1980年11月18日的《光明日报》。萧之兴并未彻底否定《坎曼尔诗笺》,只是对其抄写的年代提出了疑问。萧之兴指出:一、诗笺书写的“不是唐朝通常的字体”。二、“(饣食)”被认为是“馕”的简化字,但馕字出现相当晚。三、“坎曼尔”为“伊斯兰教特有的名字”,伊斯兰教于10世纪后半叶才开始传入新疆。四、汉文背后为察合台文,汉文书写应晚于察合台文的书写。五、9世纪初回纥(维吾尔)人尚未到达新疆南部。
由于种种原因,张政烺、萧之兴的意见未受到重视,《坎曼尔诗笺》的真伪也并未成为问题。
3、疑团渐渐扩大
近年来,针对这些疑问,陆续有人作出析疑文章。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廖泽余《<坎曼尔诗笺>“饣食”字辨》(《中国语文天地》1988年6期);钱伯泉《<坎曼尔诗笺>新探》(《文物》1988年11期),《<坎曼尔诗笺>和吐谷浑人》(《新疆日报》1989年7月22日4版,《吐谷浑人在西域的历史----兼谈坎曼尔诗笺的族属和价值》(《新疆大学学报》1990年2期)。钱伯泉在其3篇文章中全面回答了萧之兴的质疑,并提出了对诗笺的新见解。他的论点主要是:一、由于西域民族习惯用硬笔(苇笔、木笔)书写,“使用这种硬笔书写汉字,必然显得笔画均匀,结构方正,近似于仿宋字。”二、简化字是民间俗写体,并非始于本世纪五十年代。三、诗笺的作者是“纥坎曼尔”,不是回纥(维吾尔)人“坎曼尔”,是吐谷浑族。钱伯泉不但认为诗笺绝无可疑,是唐代珍贵的文书,而且是“吐谷浑文化的结晶”。
但是,所谓硬笔写汉字必定结构方正,近于仿宋字这说法似是而非,毫无根据。关于简化字,钱伯泉的分析基本正确。总体看来,在坎曼尔名字上萧之兴的质疑与钱伯泉的新论,都是有讨论的余地。
在看到原件时得知,文书背面文字已被识读,是察合台文。但据我观察,有迹象表明察合台文书写时间应早于汉文。从字迹看,汉字压住了渗透过来的墨迹,而且察合台了迹浅淡含糊,汉字则笔墨如新。从书写看,正如萧之兴指出的,察合台文是从右向左横写,但汉字居纸幅正中,察合台文却有一侧直抵纸边。在以最初的疑问为起点,对《坎曼尔诗笺》作全面的考辨与调查的漫长过程中,越到后来,结论就越清楚:它不可能是真实的东西,从内容到形式,都浸透着“现代”意识,打着阶级斗争的烙印;它不应该是真实的东西,否则一系列历史都得重写。
4、几个关键的疑点
首先,所谓《坎曼尔诗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博物馆工作者于一九五九年十月,在若羌县米兰古城清理房屋遗址中发现的”显然毫无根据。
其次,所谓诗笺发现时因粘连在一起,误作一件两面皆书古民族文字的文书,“1962年清理文物时,才将两件揭开,发现被粘粘的另外两面都写有汉文的抄录,是坎曼尔所书”(郭沫若《<坎曼尔诗笺>试探》),完全是不可能的。两件文书由于粘在了一起,长期被当作一件文书,则必须具有以下起码的条件:一、两件文书至少应有三分之一左右完全能够重合的边缘;二、两件文书合起来只有一个(至多两个)写了字的表面。然而《坎曼尔诗笺》则不具备任何一个条件。
5、内容上的疑点层出不穷
可以进一步对所谓坎曼尔自作诗3首的内容作些必要的分析研究,来看看它们是否有可能写于唐宪宗元和年间。
诗笺《忆学字》首句是:“古来汉人为吾师”,这里的“汉人”是指汉族人。但是,问题在于我们除此之外再也没见到宋代以前西域各民族称汉族人为“汉人”的例子。汉族人自称汉人起于汉朝。但西域各族及外国人并没有使用汉人来称呼汉族。而在兄弟民族的文书中,我们还没有见到宋以前称汉族为“汉人”的情况。还有,文书中提到“李杜诗坛吾欣赏”,这本是诗笺作伪痕迹最明显的一句,但郭沫若却为此写下:“元和十年上距宝应元年李白之死五十三年、大历五年杜甫之死四十五年,而李杜的诗歌已为西域的兄弟民族所‘欣赏’,文化普及程序的深且广,难道不会使人大大地睁开眼睛吗?”非但对其不表示怀疑,还大为赞赏。
研究唐代文学的人都知道,本来无须特别着重指出的一个事实是:李杜在世时,时人对李杜(尤其是杜甫)远不象今天那样重视。以李杜作为唐诗最高成就的代表、唐诗的代称,是李杜去世很久以后的事了。这一点,在唐人选唐诗中反映得十分清楚。
而以李(白)杜(甫)作为唐诗最高水准的代表,在坎曼尔的时代,仅为个别有识之士所倡论,远没有为一般人所接受。坎曼尔诗笺的时候,新疆东部早已为吐蕃占据,中原与西域交通阻断已有数十年之久,连改换年号的消息都不能及时传到西域,坎曼尔身处闭塞、偏远的米兰,怎么会有如此惊人的远见卓识,就以李杜作为唐代诗坛代称了呢?
下面专门分析一下“诗坛”、“欣赏”、“东家”3个词语的检索结果。经检索可知,唐诗中从无“诗坛”这一提法。唐诗中也没有“欣赏”这一词语。而且,在唐代,“东家”大都含有邻人、女性、隐居等潜在的含意,但除《诉豺狼》外绝无一例是含有财主之意的。
综上所述,能写出《坎曼尔诗笺》的,肯定不是生活是在唐朝元和年间的人。
6、另一有力的反证
除了其语词并非唐代所能有,元和十年前后中西交通早已阻断不通则是一个更有力的反证。自唐玄宗天宝末年爆发“安史之乱”,此后“丝绸之路”的咽喉---河西走廊为吐蕃占据,切断了西域与唐朝旧有的一切联系。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怎么能想象坎曼尔“通习”“李杜诗坛”,“学字十三载”的条件;而坎曼尔又怎么能具有如此超拔的预见性及鉴赏能力,居然“超前”地以李杜作为唐诗最高水平的代表,能在元和十五年亲手抄录白居易写于元和四年的《买炭翁》?毫无疑问,白居易在世时其诗可以传至新罗、日本,却无法及时传到西域。
7、诗笺发现经过的调查
有关诗笺的情况整理如下:
1959年10月,自米兰发现。(没有任何第一手资料可以证明这一点)。
1962年前后,S揭开,发现了诗笺。(仅有S的自述,并无见证)。
直到1969年10月18日,发出了所谓“林副主席第一个号令”以后,乌鲁木齐进行战备疏散时,才由L第一次公开提出有这个文物,并有贾应逸等人见到诗笺。(当年的战备疏散是突然的,所以L必然是早就知道它的存在。)
当“备战”之风消歇,诗笺随疏散的文物又送回乌鲁木齐后,曾在自治区展览馆二楼展厅里展出过。(这一点,是李遇春面告的。李遇春说:“‘文化大革命’后,博物馆一度撤消,我们并到展览馆上班。我是在展览馆二楼展厅首次见到诗笺的。我问:‘它是哪儿来的?’说是从博物馆拿来的。我感到很奇怪,我怎么从没听过、见过它呢?后来北京办展览,就送北京了。”)
关于诗笺送到北京参展的过程,据调查是这样的:北京要求各省送重要文物展出,新疆由沙比提等人先送了一批。当沙比提在北京时,接到博物馆的林福才打的长途电话,说:又发现了几件东西,很重要。此后,由博物馆的军代表王顺德(女)把这几件重要的文物(包括诗笺)带到北京。先由当时负责文物工作的王冶秋看过,又找了一些专家看,并立即送给郭沫若。郭沫若要了解诗笺的发现经过,沙比提也不清楚,又打长途电话给新疆。
然而,据以上的考证与调查,所谓《坎曼尔诗笺》不可能于1959年出自米兰,不可能曾因粘在一起,而被当作一件文书,其内容不可能是唐代“坎曼尔”所写,“坎曼尔”其人其事也不可能存在。在调查过程中,涉及诗笺的真伪,回答主要可以分为下述两种情况:诗笺真实可信,对疑问一一作出解释;有疑问,但认为这件文物是确实存在的,不可能出于今人作伪。新疆自治区博物馆负责人沙比提(维吾尔族)的看法则全然不同。
包括沙比提在内的一些维吾尔族学者认为:察合台文的书写,早于汉文,而伊斯兰教对信奉其他宗教民族的文书采取排斥态度。如果纸上已写有汉字,便不会再用来写字,更不可能以其书写圣贤的墓名。此外,从背面的察合台文的特点来考察,它们的书写不可能早于17世纪。不但地名的拼法可以证明它的上限,而且它的文法也是17世纪以后才有的。其明证是:每个玛札都冠以“布兹勒库瓦”(圣人)这一称呼,并且含有准尔蒙古修辞特点。
8.谜底就要揭开
诗笺如果是后人伪造的,那么究竟是谁,在什么时间、什么背景下干的呢?
为此,有关人员专门研究过新疆地区伪造文物的情况。上个世纪叶以来,新疆的文物(尤其是文书)引起了举世的瞩目,“找宝”成了当地居民的一项主要副业。由于有利可图,伪造文物的“行业”也应运而生。
应该指出,文物作伪,究其本源,主要是为了得利(个别也有了得名)。不为个人名利的作伪是否可能呢?在特定历史时期,是完全可能的。五六十年代就存着出现这种“无私”动机的条件。
已经证明:所谓诗笺曾粘在起,被误当作一件文书,是毫无可能的假话,----关于诗笺的一系假话中的第一个,那么可以肯定,所谓将诗笺揭开的1962年就应该是诗笺作伪的大致时间。
在首次赴新疆调查之前,调查人员就这一假设——诗笺是1962年后伪造的——作了心理咨询,并为作伪者拟设了6个必不可少的条件:1.自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在新疆博物馆工作。2.世居新疆的汉族,对解放前新疆的民族关系有直观但粗浅的理解与感受。3.有大学文化程度。4.有旧学根基,最好上过几年私塾。5.是半路出家的文物考古事业的酷爱者。6.到博物馆后处境始终不好,一直未能做出成就,但切盼能有成就。
经过筛选,资料表明符合上述6个条件的只有一个人,即L,唯一需要略作修正的是,L祖上为清代派驻新疆的官员,系完全汉化了的汉军旗人。
这时,除了见诸报刊的文字资料,我们并不了解有关诗笺的任何背景,而从一开始调查,几乎一切疑点都与L有关,从字迹上盾,L不是直接书写诗笺的人,他的字与诗笺迥然不同。于是,L还应该有一个“合作者?在比较了有关人的笔迹之后,我们认为这个“合作者?无疑是S。
S是库房保管组负责人。据称是他揭开、从而发现诗笺这一“奇迹”的。六十年代初,他与L都住集体宿舍,吃食堂,而且由L都S文物考古常识。在调查中获悉,博物馆的资深工作人员,如吴霞、贾应逸早在当初---诗笺---露面---就注意到其字体与S十分相似,这,就涉及到所谓诗笺被描过的问题。
有关的人一再提到,S曾承认他描过诗笺,并以此作为人们认为诗笺字迹与他相似的回答。在第3次与S谈到诗笺时,S也告诉笔者:揭开后,发现文字较模糊,L就对S说:“你给描一下,我眼睛不好,看不清。”于是,S在L的具体指点下,把不清楚的地方描了一遍。这一说法就象有关诗笺的别的许多说法一样,是经不起推敲的。
另外,诗笺有个被忽略的特点:两件文书都是每行20字,横平竖直,十分整齐,似乎影格抄写的。但《忆学字》第一行“为人学字不倦疲”抄漏了“字”,又将“字”加在“学”与“不”当中,从而使该行实际只占了19个格位。对此唯一的解释只能是:抄写者必是据别人另纸写就的“诗笺”,一字不易地抄,哪怕掉了字,宁可空格而不去变动以后字序。这证明抄写者与作者并非同一人。
分析至此,可以认为,所谓“坎曼尔诗笺”实应是L所写,由S抄到自乌帕尔捡回的两张残纸上。
9.直接证据的发现
1990年12月至1991年元月,有关人员再次来到乌鲁木齐。在做新的调查之前,获悉L已于去年去世。为不把这个“谜”留给后人、交给历史,在没有人证情况下想弄清诗笺真伪,只有两个办法:1、做C-14鉴定;2、做笔迹鉴定。当然,调查人员仍然寄希望于人证。
最后,S终于谈出有关“诗笺”的真相,并归纳为书面材料。下面,除了仍隐去当事人姓名,一字不易地照录原文:
新疆自治博物馆从西大桥到现址以后,L同志就曾叫我抄过诗篇。大约是1961年到1962年上半年之间,一次L来找,让我把一些诗句抄在两张残纸上,他还把要抄的内容用另外一张纸写好给我看。抄这个做什么用,我并不知情。抄完后不久,我就到南疆“社教”,离开博物馆。两张纸怎么被当成唐代文物送到北京等情况,我毫不知情。大约十年后,想不到它竟成了“文物”,印在书的封面上。他当年写诗的纸也没有保存下来。为了不继续贻误后人,我便把上述情况告诉了杨镰同志。所谓“坎曼尔诗笺”是我应L之求,无意中书写的。(签名)
至此,一切关于诗笺的疑问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