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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ed999 回复日期:2009-04-21 10: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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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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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支波波沙 回复日期:2009-04-21 10: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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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经把老百姓当敌人了。可见人民在政府眼里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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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坐云上的猪 回复日期:2009-04-21 10: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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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城管,以后我们完全可以不需要军队了,相信我国会承诺对外绝不首先使用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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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绿间 回复日期:2009-04-21 10: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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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wanage 回复日期:2009-04-21 10: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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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星辰 回复日期:2009-04-21 10: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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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有潜力的帖子,不知道是删帖还是怎么处理?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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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非鱼非子 回复日期:2009-04-21 1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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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残
你们怎么不看书上的那个前提:“城管队员在执法受到暴力侵害之际”
如果警察在执法受到暴力侵害,直接开枪送你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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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赫索格 回复日期:2009-04-21 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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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应达到忘我的状态”,代表城管罗汉?
敢情是在练葵花宝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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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马甲M 回复日期:2009-04-21 1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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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市被套 回复日期:2009-04-21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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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umaoq1 回复日期:2009-04-21 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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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伯伦100 回复日期:2009-04-21 11: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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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非鱼非子 回复日期:2009-04-21 11:00:34
脑残
你们怎么不看书上的那个前提:“城管队员在执法受到暴力侵害之际”
如果警察在执法受到暴力侵害,直接开枪送你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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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面对的是罪犯!城管面对的是穷苦百姓!!
你才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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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四不在家 回复日期:2009-04-21 11: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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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定到顶起来!!!!!!
把没有门面,没有钱长期出租摊位的农民和商贩,手艺人这样对待,不顶都对不起早饭!!!(楼下的小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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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健康就快乐 回复日期:2009-04-21 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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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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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茶先生 回复日期:2009-04-21 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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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要跟我提和谐 回复日期:2009-04-21 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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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xn12 回复日期:2009-04-21 11: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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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幸福宪章 回复日期:2009-04-21 11: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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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野上的希望 回复日期:2009-04-21 11: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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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不错,这社会啊,,,
我每次在街上看到的执法人员都是一幅流氓和暴君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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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断肠人回天涯 回复日期:2009-04-21 11: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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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相和尚 回复日期:2009-04-21 11: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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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非鱼非子 回复日期:2009-04-21 11:00:34
脑残
你们怎么不看书上的那个前提:“城管队员在执法受到暴力侵害之际”
如果警察在执法受到暴力侵害,直接开枪送你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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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不是弱智就是城管.
前提?三岁小孩打架之后都会互相指责对方先动的手.
给你丫三耳光,叫你丫不戴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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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ylao 回复日期:2009-04-21 11: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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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北第四才子 回复日期:2009-04-21 11: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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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彪马甲 回复日期:2009-04-21 11: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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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野上的希望 回复日期:2009-04-21 11:14:45
恩,不错,这社会啊,,,
我每次在街上看到的执法人员都是一幅流氓和暴君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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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街坊,偷东西被抓坐过牢,后来还吸毒,这种人渣最后混进了耀武扬威的人民城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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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呀呀个屁 回复日期:2009-04-21 11: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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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遭遇城管,绝对投降,留得清山在,不怕没柴烧。顺便告戒一下“抗旨”的老百姓,不要和城管作对,那样只有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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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wnupvf 回复日期:2009-04-21 11: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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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刀笆叔叔 回复日期:2009-04-21 11: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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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不的城管这么厉害
这分明就是土匪的员工手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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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轮洄 回复日期:2009-04-21 11: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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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非鱼非子 回复日期:2009-04-21 11:00:34
脑残
你们怎么不看书上的那个前提:“城管队员在执法受到暴力侵害之际”
如果警察在执法受到暴力侵害,直接开枪送你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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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老百姓做点小买卖,无缘无故要暴力抗法? 如果都有这想法还做什么小买卖,直接做大买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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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Q的子民 回复日期:2009-04-21 11: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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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金叶0498 回复日期:2009-04-21 11: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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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感男人 回复日期:2009-04-21 11: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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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书还可这么写。
直接写,拿着菜刀,砍断相对人的脖子,不是更直接嘛
那么多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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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赫索格 回复日期:2009-04-21 1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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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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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Y-1984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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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uzilee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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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c8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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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hd_hust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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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也爱凑热闹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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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风914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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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健康就快乐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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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之涯_若比邻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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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amendgp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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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我进入了另一个境界了。
我现在都懒得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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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是毛的毛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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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割你鸡鸡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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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之媒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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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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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当年小日本做事也比现在zf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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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健康就快乐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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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天涯1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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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裹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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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百姓做点小生意养家湖口的实在不容易还请青天大老爷给条活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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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健康就快乐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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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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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
=================================================
我想当年小日本做事也比现在zf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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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虚啊,不心虚还怕见人?
原来执法也是见不得人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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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kjhg11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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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是毛的毛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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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DMR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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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伯伦100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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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送公安机关,或带回队部.问清是哪里儿女,来这里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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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是歧视外地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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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铁树心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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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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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继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之后又一个伟大的划时代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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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健康就快乐 回复日期:2009-04-21 11: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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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健康就快乐 回复日期:2009-04-21 11: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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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5毛也是人 回复日期:2009-04-21 11: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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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ye82 回复日期:2009-04-21 11: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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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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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收到一条短信,与大家分享哈~
城管面试实录:
考官:什么学历?
考生:小学没毕业。
考官:打过架吗?
考生:家常便饭。
考官:有案底吗?
考生:刚刚出来。
考官:体能呢?
考生:还可以,一脚能踢翻一辆小三轮车。
考官:敢拿人家东西吗?
考生:这是我的强项,就像拿我自己的一样。
考官:老头敢打吗?
考生:小样,俺爹就是被俺打残的。
考官:你考试通过了!我们就是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另外,再问一句,出了事怎么办?
考生:就说是临时工呗!
考官:靠!太有才了,今晚就来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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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日的图兰朵 回复日期:2009-04-21 11: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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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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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城管无所不能!ZG城管,攻无不克!ZG城管,无坚不摧!ZG城管,战无不胜!向所向披靡百战百胜视百姓如无物的ZG伟大城管部队们致敬!!!收复米国的重任就交给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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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tasa5 回复日期:2009-04-21 11: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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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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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城管查封了我们楼下的水果蔬菜摊,我只能步行10分钟到菜市场去买贵很多的菜和水果。。。我真的想不出理由赞美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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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花rui 回复日期:2009-04-21 1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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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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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ullins_ 回复日期:2009-04-21 11: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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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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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职业~就像古代的~。。。。。。。。。。。。。。。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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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xhhyx 回复日期:2009-04-21 11: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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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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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穿马甲的乌龟 回复日期:2009-04-21 11: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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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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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绝对火!!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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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009bj 回复日期:2009-04-21 11: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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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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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面试实录:
考官:什么学历?
考生:小学没毕业。
考官:打过架吗?
考生:家常便饭。
考官:有案底吗?
考生:刚刚出来。
考官:体能呢?
考生:还可以,一脚能踢翻一辆小三轮车。
考官:敢拿人家东西吗?
考生:这是我的强项,就像拿我自己的一样。
考官:老头敢打吗?
考生:小样,俺爹就是被俺打残的。
考官:你考试通过了!我们就是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另外,再问一句,出了事怎么办?
考生:就说是临时工呗!
考官:靠!太有才了,今晚就来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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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越共中央总书记 回复日期:2009-04-21 11: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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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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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nty1 回复日期:2009-04-21 11: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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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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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mqph 回复日期:2009-04-21 11: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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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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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一代001 回复日期:2009-04-21 1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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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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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lcc迷你王 回复日期:2009-04-21 1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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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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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真小白 回复日期:2009-04-21 1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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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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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不得不再次断章取义地想起冯师的话:“我们是这个世界上多么沙比的一群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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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uyb 回复日期:2009-04-21 1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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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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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sndbd 回复日期:2009-04-21 1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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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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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正反物质 回复日期:2009-04-21 12: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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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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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yz66611 回复日期:2009-04-21 1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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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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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取安放内暴力的抗法的布局动作.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还应以超段快的连环式动作一次性做完,不留尾巴.一旦进入实施,一定要干净利落不可迟疑.要将所有力量全部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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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一个政府部门,会用这种下三烂的阴招,还是白纸黑字写明的。卑鄙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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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使的旋律 回复日期:2009-04-21 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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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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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尼姑的男友 回复日期:2009-04-21 12: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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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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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公布出版社,初版日期,版次等
是否合法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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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独眼色狼 回复日期:2009-04-21 12: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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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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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子就是孔子 回复日期:2009-04-21 12: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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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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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健康就快乐 回复日期:2009-04-21 12: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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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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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下为公的 回复日期:2009-04-21 12: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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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强权的社会 回复日期:2009-04-21 12: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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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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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着帖子火,留名mark!!!!!
太牛X了,这都能找到,土匪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