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一交警两次被辞退——赢了官司 输了公职
孙明是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一位普通民警,因提了一些“不合时宜”的建议而被调换岗位,最终被辞退。后虽经商丘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撤销商丘市公安局对孙明辞退的决定,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仲裁委的仲裁,但重病在身的孙明仍然是下岗在家。
两番辞退
据孙明介绍,1999年12月2日,商丘市公安局曾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和故意损坏公共财物为由而将孙明辞退。孙明不服,遂向商丘市公安局提出申诉,并向商丘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商丘市公安局撤销了辞退孙明的决定,并由公安局安排孙明在交警支队驾管科负责驾驶员考试工作,并补发了工资,办理了医保卡,发放了河南公安交警执勤工作证,其他福利待遇仍与先前一样。
2002年11月30日晚上8时左右,驾管科召开干警会议,让大家畅所欲言,如何从根本上堵塞漏洞,杜绝分发“人情驾照”以及受贿现象。会上孙明提出在驾驶员考试中要流水作业,每个关口要有两人签字,以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增加透明度。这一提议未被采纳,科里于2002年12月1日晚上7时左右宣布,驾驶员考试仍是一个人把关,一个人说了算。接着把孙明调离了原岗位。对于这次工作调整,孙明提出异议。
2004年9月20日,商丘市公安局又派政治部干警找孙明谈话。随后,宣布维持1999年对孙明辞退的决定。
两级判决
孙明遂向商丘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商丘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且开庭审理了此案。
为了证明自己言之有据,孙明向仲裁委提供的材料有:1998年3月12日的请假条;1998年4月13日的请假条;2004年9月20日商丘市公安局政治部有关领导与孙明的谈话记录;为孙明补发的职工医疗保险病历;孙明的公安交警执勤证;为孙明集资建房的收款凭证;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对孙明的诊断证明书;北京协和医院的相关证明书;商丘市公安局关于辞退孙明有关问题的说明;(2000)商梁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由仲裁庭主持,孙明与被申请人公安局的代表展开了辩论。
仲裁庭在听取了双方辩论的意见,审查了有关证据后认为:关于孙明仲裁申请是否超过时效问题,因孙明1999年被辞退后又恢复了工作,根据庭审证据应认定孙明的仲裁申请未超过时效。关于孙明是否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公安局虽提供了驾管科的证明,但该证明却无原始考勤表的印证,另外,商丘市公安局2004年12月3日关于辞退孙明有关问题的说明认定孙明“1998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了30天”,商丘市公安局2005年3月23日关于辞退孙明的调查报告又认定孙明“1999年累计旷工超过了30天”,这两份材料的时间前后矛盾。再者,关于孙明“无故旷工”的辞退理由,被申请人商丘市公安局未尽举证义务。关于孙明一时冲动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五条等规定的“错误比较严重……应当予以辞退”的情形,据(2000)商梁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的认定——“由于孙明属偶犯,且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从重处罚条件,被告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治安处罚过重……变更被告对原告孙明行政拘留15日为200元罚款”。仲裁庭认为:孙明的行为不属于“错误比较严重”的情形,不符合辞退条件。
仲裁庭还认为,商丘市公安局1999年12月24日作出辞退决定后,又恢复了申请人的工作,虽然未见公安局恢复孙明工作的党委会记录,但孙明已经上班的事实是存在的。经审理查明:孙明在恢复工作之后确实患上了严重疾病,在此情况下,商丘市公安局又通知维持原辞退的决定,违背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六条第(二)项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患有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治疗的 ”。
根据上述情况,商丘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认为,商丘市公安局作出辞退孙明的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规和规章不当。据此,作出了[2005]01号裁决书裁定:“一、撤销商丘市公安局对申请人辞退的决定;二、由商丘市公安局恢复申请人公职,并妥善安排工作;三、鉴于申请人患有严重疾病的实际困难,由商丘市公安局对以前欠发申请人的工资给予补发。”
该裁决书经商丘市公安局向商丘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仲裁机关维持原仲裁。
对于这个仲裁,商丘市公安局仍然不服,向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撤销商丘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经审理,睢阳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商丘市公安局还是不服,又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驳回了商丘市公安局的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判决。
虽然在经过仲裁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之后,孙明打赢了法律意义上的官司,但孙明的工作,却仍然在无奈的企盼之中。⑩1
本报记者刘新平(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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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我爱黑黑 回复日期:2009-01-10 22:56:45 | |
| 作者:长沙艾敏 回复日期:2009-01-10 23:07:26 | |
| 作者:陪吃陪喝陪胡说 回复日期:2009-01-10 23:10:30 | |
唉 不知其中真相 但是这叫我感觉警察也未必都那么好过
若想升官发财必须练就一身溜须拍马 察言观色的好功夫啊
中国这是怎么了????
| 作者:无敌城管 回复日期:2009-01-10 23:13:22 | |
| 作者:轻醉一生 回复日期:2009-01-10 23:14:18 | |
| 作者:zb64810 回复日期:2009-01-10 23:14:42 | |
| 作者:yeyike 回复日期:2009-01-10 23:16:10 | |
你小子不懂路是怎么走的。现在是什么政府搞不懂状况。状况就是同流合污,步步高升。记住咯
| 作者:熊猫屁屁 回复日期:2009-01-10 23:37:04 | |
| 作者:骑着乌龟去攻城 回复日期:2009-01-11 00:09:58 | |
呵呵!不懂事的后果...........
在这个鸟社会,是白的都要把你变黑,,
| 作者:我爱黑黑 回复日期:2009-01-11 01:25:57 | |
| 作者:墼洞中 回复日期:2009-01-11 01:40:50 | |
| 作者:渔儿逍遥游 回复日期:2009-01-11 01:43:35 | |
| 作者:革命NBA 回复日期:2009-01-11 02:07:22 | |
不要去管他们了!我们救不了自己的国家了!让他们为所欲为吧!那样会烂的快些!亡的快些!我们就越早迎来新的明天!现在的社会都已经是遍地干草了!就差星星之火了!!!
| 作者:光棍李 回复日期:2009-01-11 03:13:06 | |
说白了,JC就是当政的手里的一把刀,当政的想用它来做什么,就要做什么,你能分清是非吗?有是非吗?
| 作者:酒鬼小王 回复日期:2009-01-11 06:40:04 | |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1 06:57:02 | |
这个案子,笔者已经深入开始调查,接到河南商丘市公安局几个看不下去的干警打来的电话,与新的举报材料,近期在网络中进行公开,感谢黑黑支持,转贴。
| 作者:还是低调一点好 回复日期:2009-01-11 08:38:17 | |
在深圳刚考过驾照,考蝴蝶桩的时候,贿赂了保安50块,因为只有蝴蝶桩有漏洞可贿赂,所以保安死死抓住了这个发财机会。其他的环节都很透明公开,没机会受贿。
深圳这么开明的地方都这样,内地的就不得而知了……
| 作者:钱权色 回复日期:2009-01-11 08:57:09 | |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1 09:59:21 | |
| 作者:孙万家 回复日期:2009-01-11 10:39:30 | |
| 作者:ritmd 回复日期:2009-01-11 10:55:53 | |
| 作者:z_09 回复日期:2009-01-11 10:57:05 | |
这种问题看来是不应该只是公安局的问题了,这个市长要撤职才行
| 作者:sunyx56 回复日期:2009-01-11 10:59:24 | |
| 作者:我叫小管 回复日期:2009-01-11 11:16:51 | |
| 作者:灰扬天地间 回复日期:2009-01-11 11:23:33 | |
| 作者:ljtwly 回复日期:2009-01-11 11:30:47 | |
| 作者:畅想2008 回复日期:2009-01-11 11:31:48 | |
| 作者:_秦时明月_ 回复日期:2009-01-11 11:37:55 | |
| 作者:08majia 回复日期:2009-01-11 11:51:07 | |
唉,又不是小孩子了,引蛇出洞没听说过?
就像赵高指鹿为马一样,人家对那是马是鹿压根不敢兴趣,就是想看看有哪胆子大的敢报不同意见跳出来。
| 作者:熊牛士 回复日期:2009-01-11 11:55:26 | |
| 作者:古今罩罩 回复日期:2009-01-11 12:03:35 | |
| 作者:瓶子az 回复日期:2009-01-11 12:06:09 | |
大家不要让 这种情况成为一种习惯,每个人都发表自己的意见才会引起重视,如果大家都觉得事情就这样了,习惯了谁也不去纠正了。。。。。那社会才会真正的变的黑暗。。
也许我们现在无法改变。。。但是我们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
这才是斗争。。。
坚决的要求事实真相。。
| 作者:313819 回复日期:2009-01-11 12:20:05 | |
| 作者:plzl911 回复日期:2009-01-11 12:23:36 | |
要什么真相
还不就是那么回事
现在都是社会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制度了
就要大国发展经济,要敢贪敢腐
谁叫你不与是具进
| 作者:町町町 回复日期:2009-01-11 12:3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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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河南人,该死的河南人,河南官层什么时候能死绝,
| 作者:xukunxk 回复日期:2009-01-11 12:41: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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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城市向北 回复日期:2009-01-11 12:42:09 | |
这种贴一定要顶起来。大家一起努力,现在是真的很“和谐”了这社会,如果,为政者,不处理好,官民关系。或者说不自己先解决内部的事。总有一天,会出大乱子的。
| 作者:mju75 回复日期:2009-01-11 12:50:20 | |
| 作者:割你鸡鸡 回复日期:2009-01-11 13:01:29 | |
| 作者:yky6200 回复日期:2009-01-11 13:06:24 | |
先弄清楚合理化建议的概念——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建议才叫合理化建议,当然大多数人不包括老百姓。好好反思吧!
| 作者:tjsgd 回复日期:2009-01-11 13:33:53 | |
| 作者:9942311 回复日期:2009-01-11 13:41:16 | |
| 作者:raynus 回复日期:2009-01-11 13:45:48 | |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1 14:28:49 | |
我到了河南。孙明是我采访的第一个警察上访人。南京的崔武大律师推荐我去河南去见小红大姐。当时,我在浙江。在采访洞头县一个孤岛渔民。但是我不能决定该不该去。后来,小红大姐就给我发了一个电子邮件,我不知所措。也许,自己曾经是一个军人,警察与军人命运差不多,都是听党的话,服从命令为天职。做为一个解放军的战士的时候,我爱我的理想,爱我的职业,爱我保卫祖国,战士的使命。
回家时,我一路在哭,一路在流泪,一路为了我们的公职权力机关的所作所为而感到无耐。做为一个作家、记者,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我一直在和我的采访对象在解释,我不是公职人员,我不是检察官,我不是警察,更不是法官。在这里,我感谢的是河南商丘的人事仲裁,感谢河南商丘的人民法院他们做出了自己公正的判决,我的采访对象是一个守法的公民,是一个真正的人民警察。就在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一个警察的形象,比如从说话到作风、到语气,还有警察的影子。他的妻子小红是一位在大学工作的内勤人员,是一个为了丈夫上访了八年的弱女子。在这里,我不得不先说一下他的女儿,一个大学的助教,一个特别纯,一个说话怕吓死苍蝇的小女孩。但这个小女孩,似乎有一个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女人”特殊的影子。
孙明,一个河南汉子,一直在和记者重复、强调自己做一个“警官”(商丘市公安局动用公权力强行辞退的警察)的内心话。我们的党有民主生活会,是一个党内与党外都听取民意,是一个讲政治,讲法律,讲正气的政党。我一直为自己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人民为先做为首肯主旨个中的党员而感到无限光荣而骄傲一员。可是河南商丘让我伤心,特别是做为地方政府的暴力机关,为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安全、国家安全“看门人”,守护神,人民利益的保证者-------公安局,让我们不得不说三道四。因为他导致了法律形同空文,打击报复,以权代法,强行关押公民,警官。
我在电话采访一位商丘警官的时候,他的话让我决定了要写这个稿子。做为党员,我不得不挖出蛀虫,净化我们的党风。中国出现民间反腐,是因为我们的党,我们的民主,缺少监督。我们的胡总与温总都是亲民的国家领导人,在民间一路支持。包括党内人士。为什么有蛀虫在抹黑?为什么他们把人民的利益当作耳旁风,我不敢说。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提合理化建议而受到打击报复,一个守法的公民,一个“警官”被自己的娘家人伤害是让人伤心的。不是一个外表的问题,是一个组织原则的问题。共产党员,讲政治,讲正气,讲法律,是必须的。只所以,做为一个普通党员,一个普通的百姓代言人,一个希望国家兴旺,一个爱自己的组织的人,要说的话。
孙明的问题,不应该托八年,是一个用法律直接解决的问题。商丘是公安局是在讲面子,还是在讲政治,讲法律,讲正气?法院判决了,人事仲裁出了,拒绝执行,是怕别人挡路,还是什么原因,我不得而知。可是,留下的社会影响更大。江总在做总书记的时候,创人民满意警察。我们是一个组织,是一个政党,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家庭".我在宣传我们政党的时候,告诉别人,中国出现了共产党,是让中国平安,中国发展的政党。中国五千年来,多一个政党,在捣乱,反而中国会乱。原因是中国的历史因素。
做为一个写字的人,给中央政治局委员汇报工作,把握工作重点,希望领导要了解这个事情 。就一个目的,河南的社会稳定、和谐。
| 作者:jfcyq 回复日期:2009-01-11 14:34:53 | |
| 作者:swxg18 回复日期:2009-01-11 14:37:14 | |
这种问题看来是不应该只是公安局的问题了,这个市长要撤职才行
| 作者:一声叹息哎哟 回复日期:2009-01-11 14:50:37 | |
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普通公民,想不到还有什么好办法能够帮助到你,为正义顶贴。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1 14:52:43 | |
记者最新了解到,商丘市公安局派出人员监视孙明,随时都有抓人的危险。他的家属十分担心。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1 14:54:47 | |
一个为了要回工作,寻求法律的帮助。为了活命,身患多种疾病的孙明,商丘市公安局仍旧不肯放过他,叫人很是担心。
| 作者:此地有银二百两 回复日期:2009-01-11 14:56:09 | |
| 作者:cdromer 回复日期:2009-01-11 14:57:38 | |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1 14:58:40 | |
大家说,如果孙明再次被抓,该怎么办?笔者心里很是疼痛。大家帮着出出主意。
| 作者:wsh333 回复日期:2009-01-11 15:17:14 | |
作者:cdromer 回复日期:2009-1-11 14:57:38
逆向淘汰
| 作者:rsaga 回复日期:2009-01-11 15:24:02 | |
| 作者:庐山老夫 回复日期:2009-01-11 15:34:51 | |
警察也有苦衷啊,相信很多警察看到之后不再同流合污,善待百姓,人民群众会记住你们的。
| 作者:6694936 回复日期:2009-01-11 15:47:05 | |
| 作者:vissgo 回复日期:2009-01-11 15:47:26 | |
现在是什么社会?谐和社会嘛,这样的JC肯定会谐和的!
| 作者:敲入坏人号码 回复日期:2009-01-11 15:59:12 | |
| 作者:stargao 回复日期:2009-01-11 15:59:26 | |
| 作者:areten 回复日期:2009-01-11 16:00:09 | |
| 作者:老片 回复日期:2009-01-11 16:05:36 | |
| 作者:假的马甲 回复日期:2009-01-11 16:09:39 | |
| 作者:失去的寂静 回复日期:2009-01-11 16:13:03 | |
等待那个领导被办!!!!!!!!!!!!!
等待上面关注!!!!!!!!!!!!!!!
等待媒体曝光!!!!!!!!!!!!!!!
等待这个民警恢复原职!!!!!!!!!!!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1 16:57:56 | |
2005年孙明在维权中无路可走。只好通过网络寻求记者的帮助。
孙明上访网络截图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1 17:14:43 | |
据2005年的西部时报论文章:时下,“赢了官司赔了本”的现象屡有发生,究其原因,客观条件、人为因素往往使执法机关在案件的执行上困难重重,由此而导致原告方蒙受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孙明一案尤其引人深思。这倒不是说原告孙明一案多么具有复杂性,而是因为作为此案的被告方及被执行的主体是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
近年来,“民告官”事件时常见诸报端,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紧迫性和曲折性;另一方面也彰显了我国政府依法治国的信念和进步。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一旦被告主体是国家职能部门,特别是司法机关,则案情的进展往往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因不言自明:司法机关是国家法律的执行机构,是正义、公平、公正的象征。因此,此类案件的审理结果将对法律的权威、政府公信力及社会稳定等方面产生重大的影响。
本报6月27日所刊登的《民警孙明该不该被辞退》一文报道说:孙明是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一位普通民警,因向有关领导提了一条“不合时宜”的合理化建议而引来了被调换岗位、最终被辞退的不公正待遇。据悉,孙明与所在单位的过节另有隐情:1999年12月,商丘市公安局曾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30天和故意损坏公司财物为由而将孙明辞退。孙明不服,遂向商丘市公安局提出申诉,并向商丘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商丘市公安局撤销了辞退孙明的决定。2002年11月,孙明在民警大会上就内部监督机制问题向领导直言建议,不久孙明即被调换了工作岗位。2004年9月,商丘市公安局宣布维持1999年对孙明辞退的决定。孙明遂向商丘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最终,商丘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且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了[2005]01号裁决书裁定:“一、撤销商丘市公安局对申请人辞退的决定;二、由商丘市公安局恢复申请人公职,并妥善安排工作;三、鉴于申请人患有严重疾病的实际困难,由商丘市公安局对以前欠发申请人的工资给予补发。”
该裁决书后经商丘市公安局向商丘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仲裁机关维持原判。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作出了驳回(商丘市公安局)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判决。这对于为打这场官司而债务缠身、精疲力竭的孙明来说,无疑是一缕希望的曙光。然而,商丘市公安局以无效裁决为由,使本已生效的裁决书成为一纸空文。面对作为执法机关的商丘市公安局,法律显示出苍白与无力。
《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发生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当事人必须执行。”无疑,法律、法规是执法机关的行为准则,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公民利益的根本保障。笔者无意就商丘市公安局对孙明所犯过错的指控而为孙明开脱,单就商丘市公安局对已生效裁决书指认“无效”之举来讲,难免有越俎代庖之嫌;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行为,亦未免有“以权抗法”之嫌。
孙明事件发人深省。笔者首先对孙明的境遇表示同情。我们姑且不去探究孙明究竟是否因为“直言以谏”而“引火烧身”,但仅就他不畏强势,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行为本身来看,其智、其勇可见一斑。
笔者为孙明的维权收获而庆幸,毕竟他不怕挫折,举债维权,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讨回了公道,拿到了那张沉甸甸的、代表着正义与公道的裁决书。
笔者更为孙明的现状感到忧虑和不安。“赢了官司局赔了本”依然困扰着孙明,生效的判决依然没能为他带来真正意义上的慰藉。因此,对于孙明来说,法律的威权和尊严依然只是一种渴望和期待。
| 作者:泡椒小凤爪 回复日期:2009-01-11 17:15:32 | |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1 17:26:21 | |
| 作者:我固非我 回复日期:2009-01-11 17:36:49 | |
| 作者:有空就喝 回复日期:2009-01-11 17:49:08 | |
| 作者:徐州打狗队 回复日期:2009-01-11 17:56:17 | |
SB孙明自己就是公安怎么非要当上司的财路、整不死鸟活着、在不主动脱警服连你的小命都要搭进去、
| 作者:这里的天好冷 回复日期:2009-01-11 18:11:26 | |
| 作者:三届 回复日期:2009-01-11 18:17:29 | |
学员怕教练,教练怕考官,想必各位驾友都是同意的吧。
| 作者:aifeige 回复日期:2009-01-11 18:20:30 | |
| 作者:bolo37 回复日期:2009-01-11 18:45:25 | |
| 作者:bolo37 回复日期:2009-01-11 18:46:29 | |
天涯网友行动起来:人肉崔保连,看看他抽什么烟,戴什么表!
| 作者:S856321 回复日期:2009-01-11 18:47:32 | |
作者:qwer____q 回复日期:2009-1-11 12:34:31
又是河南人,该死的河南人,河南官层什么时候能死绝,
作者:qwer____q 回复日期:2009-1-11 12:36:57
河南人河南人河南人,防火防道防河南,唉唉,河南官层还是死绝吧
作者:happychatter 回复日期:2009-1-11 12:38:32
只提了一个合理化建议就被弄成这样 ?不敢相信。
作者:xukunxk 回复日期:2009-1-11 12:41:40
妈的,你骂河南当官的可以,河南老百姓是一起草你祖宗十八代了,还是把你你家祖祖坟当茅坑了,妈的简直来找骂。
| 作者:bolo37 回复日期:2009-01-11 18:49:38 | |
市长助理:崔保连
崔保连同志 协助张英焕同志工作。
简历:男,1954年2月出生,汉族,河南长垣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南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文化程度。
1972年12月至1978年07月,青岛航空兵仪器校验站无线电员;1978年07月至1985年02月,开封市公安局政治处、团委干事、团委副书记、书记;1985年02月至1987年01月,开封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1987年01月至1991年08月,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局长;1991年08月至1996年08月,开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6年08月至1997年08月,开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县级);1997年08月至1997年12月,开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1997年12月至1998年11月,开封市公安局局长;1998年11月至2001年09月,洛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1年09月至2002年01月,商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2年01月至2005年11月,商丘市公安局局长(享受副厅级待遇)、党委书记;2005年11月至2007年07月,河南省公安厅副厅级侦察员、商丘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7年07月至2007年08月,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2007年08至今,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1 19:20:53 | |
顶起来呀。孙明现在有危险。病情加重,知情人说,今天他又看病去了。
| 作者:虫虫再来 回复日期:2009-01-11 19:50:24 | |
以前看过太原市行风办的暗访录像,其中在车辆检测站暗拍审车的过程时,发现每辆车都有问题,其中一个车主说“别说你们的普通车了,我的奔驰吉普车一次都不能检测成功,每辆车都得交钱让检测站的修理工修一下”。然后暗访的人员问一位检测站的职工,该职工说:“修什么修,都是哄人呢”。结果,该片发到各单位播出后,太原市公安局对这位说实话的职工进行了处分,理由是“说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话”。
| 作者:千年耗子 回复日期:2009-01-11 20:16:09 | |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1 20:30:27 | |
| 作者:桦D262 回复日期:2009-01-11 20:41:48 | |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1 21:00:51 | |
法理人生。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到现在不知道用法律来为自己解困,而是用无知来代表法律,用面子来支撑虚伪,真的不应该。孙明的问题解决后,既能服众,又能让队伍强壮。且于情、法、理都占,还能赢得社会的认可,是一件难得的,转变形象的大好事。
| 作者:08majia 回复日期:2009-01-11 21:18:48 | |
帖子还活着?
看来商丘公安局不把天涯放在眼里,没打算占领天涯;
好,很好。
| 作者:yqlv 回复日期:2009-01-11 21:29:52 | |
| 作者:沙漠之鸵鸟 回复日期:2009-01-11 21:30:46 | |
这是什么样的社会.他妈的!把一个好人也要变成坏人.
| 作者:myrp 回复日期:2009-01-11 21:58:20 | |
这个崔局长绝对有猫腻,号召同志们一起人肉搜索,发帖子写举报信,把这个隐藏在公安系统中的大蛀虫抠出来。还有他上面那朵污浊不堪的保护伞——市长大人。老子也是正派的小警察,老子不鸟这号垃圾。
| 作者:myrp 回复日期:2009-01-11 22:00:24 | |
55,我已经彻底不相信中国的广大地方干部了。都他妈什么屁东西,垃圾一堆堆。我不怕这话传到中央耳朵里,我说的是事实,那些杂种有种抓我呀。
| 作者:tv002 回复日期:2009-01-11 23:13:11 | |
顶吧,以后有事直接发网上来,让网友帮你说话!!!!
| 作者:diode4 回复日期:2009-01-11 23:24:26 | |
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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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B白乌鸦 回复日期:2009-01-12 00:17:34 | |
| 作者:yukix 回复日期:2009-01-12 01:09:56 | |
这个制度往往把好人变坏。
很多年轻干部刚参加工作时是一个热血青年,正直诚实,但这往往害了他,有的人不会转弯一路走到黑,付出惨重的代价。
有的官僚家庭出身的年青人,处世圆滑,倒是如鱼得水。
中国人能有今天这个社会,(虽然不尽完美),是无数牺牲了的和无数付出惨重代价的正直的、热血的国人换来的。
但享受成果的却是那些处世圆滑、卑鄙龌龊的小人。
| 作者:猛小猫 回复日期:2009-01-12 01:29:00 | |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2 05:02:21 | |
天涯的网友真是正义呀。社会矛盾的激化往往是由于那些藏在阴暗角落里的蛀虫,暗下黑手。像孙明这样的正义之士,反受其害。一天多一点击三万三千多次,说明,人们对腐败深恶痛绝。
| 作者:我是毛的毛 回复日期:2009-01-12 08:52:22 | |
作者:陪吃陪喝陪胡说 回复日期:2009-1-10 23:10:30
唉 不知其中真相 但是这叫我感觉警察也未必都那么好过
若想升官发财必须练就一身溜须拍马 察言观色的好功夫啊
=======================
对,这才是王道!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不过现在说句不好听的话,光会拍马屁也不一定能上,还得要有后台嘞!
| 作者:水磨石88 回复日期:2009-01-12 09:01:43 | |
我怀疑他当时是怎么混进我们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队伍的.
| 作者:wxm1226 回复日期:2009-01-12 09:21:21 | |
| 作者:荣耀归于信仰 回复日期:2009-01-12 09:31:46 | |
一部电影里说过:腐败就像一辆高速行进的汽车,你可以不上车,但你不要在前面拦着,会被撞死的!!
一部电影里说过:腐败就像一辆高速行进的汽车,你可以不上车,但你不要在前面拦着,会被撞死的!!
一部电影里说过:腐败就像一辆高速行进的汽车,你可以不上车,但你不要在前面拦着,会被撞死的!!
一部电影里说过:腐败就像一辆高速行进的汽车,你可以不上车,但你不要在前面拦着,会被撞死的!!
| 作者:男烧伊 回复日期:2009-01-12 11:35:25 | |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2 14:13:22 | |
目前,该贴已经被《香港商报》转载:http://www.cnwnc.com/content/2009-01/11/content_2219524_2.htm
| 作者:地上露珠 回复日期:2009-01-12 16:25:47 | |
还是那句话。有能力去改变环境,没有能力去适应环境。不然会吃亏的。这不就是个例子吗?中国现在就是这个现状,有钱~有权就是爷,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一现状会得到改善的。我相信这只是时间问题吧!
| 作者:一号桥流氓 回复日期:2009-01-12 16:35:18 | |
| 作者:TDFREE 回复日期:2009-01-12 16:50:06 | |
孙明是个好同志!
但是大家都是坏同志,他就显得不合群了!!!
| 作者:gh0288 回复日期:2009-01-12 17:17:29 | |
| 作者:mhty123 回复日期:2009-01-12 17:29:03 | |
作者:qwer____q 回复日期:2009-1-11 12:34:31
又是河南人,该死的河南人,河南官层什么时候能死绝,
作者:qwer____q 回复日期:2009-1-11 12:36:57
河南人河南人河南人,防火防道防河南,唉唉,河南官层还是死绝吧
················································································
我草拟麻麻的个死B
你们全家都被河南人强奸过了???
你个不是东西的畜生!
| 作者:川岛公子 回复日期:2009-01-12 17:38:52 | |
| 作者:sdsdzqy 回复日期:2009-01-12 17:45:47 | |
反腐、反腐,说白了就是反政府。政府会让你那么干么?
| 作者:潇湘钓客 回复日期:2009-01-12 17:56:01 |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1-12 5:02:21
天涯的网友真是正义呀。社会矛盾的激化往往是由于那些藏在阴暗角落里的蛀虫,暗下黑手。像孙明这样的正义之士,反受其害。一天多一点击三万三千多次,说明,人们对腐败深恶痛绝。
| 作者:zj98110 回复日期:2009-01-12 17:59:14 | |
| 作者:lp619 回复日期:2009-01-12 18:15:53 | |
| 作者:shuots 回复日期:2009-01-12 18:17:56 | |
| 作者:松紧套 回复日期:2009-01-12 18:25:22 | |
好同志多了,商丘还有在高速上玩双飞的条子呢!结果被碰飞了!
| 作者:牙买加歌手 回复日期:2009-01-12 18:41:23 | |
| 作者:白菜疙瘩头 回复日期:2009-01-12 19:13:35 | |
| 作者:天地良心881 回复日期:2009-01-12 20:00:02 | |
这就是中国,懂吗?
我刚上班的时候,也不懂中国特有的官场规矩,频频受打击,我一度想辞职,后来慢慢学乖了
| 作者:老撮巴子 回复日期:2009-01-12 21:27:52 | |
老乡,帮你顶,我们这里真是腐败透顶了,都是些潜规则
| 作者:小溜 回复日期:2009-01-12 23:08:33 | |
| 作者:暗暗呵 回复日期:2009-01-12 23:08:45 | |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2 23:12:18 | |
孙明被辞退不是偶然
据中新网2006年11月30日,以标题《河南商丘车管所考练中心大赚考练费"抢"驾校饭碗》做了报道。从此文可以看出,孙明在这个时候,提出问题,确实挡了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的“财路”。由此推断,这就不是偶然了,倒是必然的了。
报道说:有不少读者反映称,河南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举办“考练中心”为名,大肆收取学员的考练费,此举不仅一度“抢”占了当地驾校的“饭碗”,亦因种种原因使学员们上路驾驶留下了安全隐患。 在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院内操场上记者见到,十几辆印有“科目三训练车”字样的教练车旁围满了正在训练的学员,众多身着警服的工作人员不停忙碌着。 正在现场等待练车的一位知情人偷偷告诉记者,今年3月20日,商丘市公安局作出决定,驾校的所有学员进行科目三训练,一律到车管所考练中心持IC卡训练,学B2的学员练8个小时含卡费要交415元,学C1的学员练6个小时含卡费要交315元。 “一辆车每个学员要培训6-8个小时,那么1辆车一个月才培训30名学员,十个月才培训300人,10辆车满打满算一年才培训3600人,真不知一年两万多名学员是如何培训出来的,”采访中,这位知情人仍不住给记者算了一笔帐,言语间则充满了无奈和担忧。 商丘二高的王老师接受采访时则显得愤愤不平,他说,自他到这儿练车以来,他是每天从上午8点就开始等,一天等下来,轮到了练的时间最长也就10分种左右,有时竟然连车也摸不上。 “照这样下去我得练两个月才能参加考试埃”王老师感叹道。闻听此言,围在记者身旁的几位学员纷纷攒起了眉头。 带着种种疑问,记者找到了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驾管科的冯科长,冯科长表示,他们举办科目三培训是有规定的,他将尽快向记者出示相关依据。然而,截止发稿时,冯科长也没向记者提供任何依据。 对此,河南兴磊律师事务所杜继清律师称,2004年5月18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员培训班”。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的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这条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据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2 23:20:42 | |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孙明提"合理化建议",不是自讨没趣吗?不是在断公安局的财路吗?不是让领导好不容易找到一条建立小金库,肥个人腰包的大好机会吗?你断我财路,我让你走人。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就是在人事仲裁机会做出合法裁决后,就是在法院做出公正判决后,有关领导仍旧怀恨在心,仍旧动用公权力,欺负小警察。
也就是说一个小警察在领导眼里算是个啥?连只在路上爬的蚂蚁也不如。只有那那些拍马溜须,紧根形势的人,才会得到重用。正义算什么,合理化的建议算什么?挡了财路,你就得走。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2 23:27:16 | |
据笔记在谷歌搜索,本贴已经有相关内容近五百条,各网站都在转载与跟贴,这可以看出。大家关心着孙明,都在为孙明鸣不平。笔者昨晚与孙明交流时,孙明让我代表他向各位网友表示感谢。谢谢大家对他们的关心,同时,他表示,一定会坚持到底,直到问题解决。某些个别腐败分子受到应有的处罚才肯罢休。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2 23:54:11 | |
全国人大的批复
全国人大的批复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2 23:56:31 | |
全国人大的批复。
全国人大的批复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01-12 23:59:36 | |
河南省人大的函。
河南省人大的函

| 作者:习惯了左路 回复日期:2009-01-13 00:01:41 | |
| 作者:mm4836 回复日期:2009-01-13 00:05:44 | |
是条汉子,这样的人太少了.
不过说实在的,我们能指望什么了?指望恢复你的原职么?指望公安局的人全都突然变成好人么?笑话!!
看清这个事实吧.
| 作者:SEMANGA 回复日期:2009-01-13 10:09:45 | |
| 作者:语疯 回复日期:2009-01-13 10:37:17 | |
| 作者:mtpeak 回复日期:2009-01-13 10:40:35 | |
作者:嘴被封拿屁股说话 回复日期:2009-1-11 8:41:25
在深圳刚考过驾照,考蝴蝶桩的时候,贿赂了保安50块,因为只有蝴蝶桩有漏洞可贿赂,所以保安死死抓住了这个发财机会。其他的环节都很透明公开,没机会受贿。
深圳这么开明的地方都这样,内地的就不得而知了……
==========
技术不过关,贿赂保安管用吗?
跟我一块的小伙子,紧张的手直发抖,给了保安400块啊,还是不过!保安一人一百,我就是不给,还是照样过,相信自己的能力,反正是电子桩!
看了这篇文章,说真的.只有一个想法.孙明必胜.商丘公安局必败.我们的中国,我们的共产党不会让人民绝望.虽然我们无数次对国家公职人员寄予希望,得到失望.但不会绝望.对于那些贪污,并理直气壮的所谓的局长,高官们.警告你们一句:人间正气长存.当惩罚的阳光照射在你们那阴暗灵魂.腐蚀的清烟可以证明生前的一切.但愿阳光能够尽快照射在你们身上,超渡也好,解脱也罢.你们早已失去了做人的资格.当你们变本加厉的大肆贪污,任意挥霍,纵容子女,强奸民意,为所欲为之时,你们是否想过,那一天终究是会到来的,又是否是因为知道那一天的到来,而继续你们最后的疯狂!!公安系统是法律的象征,是正义的利剑!而你们的做法,如何正已,如何正人,如何正法,如何......做为司法系统的领导,几乎不具备做人的资格,心胸狭隘,打击报复一名热爱司法工作,热爱所属单位敢于直言的基层民警.天理何在,良心何在,公德何在!"断我财路,断你生路"仅看这句话,大多数人无法联想到这是出自一位公安系统领导之口,且问你是谁?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是%#$^%@^$!记得很久以前看古装电视剧,上面经常会有忠臣死柬国君的镜头,当时并不理解何为死柬,后来得知那是当时的忠臣为国家的兴旺而以死为条件提醒国君.这让我真正明白了何为忠诚,何为仁义.时至当代,难道下级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哪怕是客观上讲并不正确的意见也需要以"死"做为条件,以"死"做为说话的根本!为"死"换回一句"断我财路,断你生路"?寒心啊!当代领导不比古代帝王,古代那些看似残忍的帝王尚知忠奸.而这些领导呢?为了自己的私利可以无休止的向人民伸手,伸手.就连乞丐都比你们有尊严.不想多说了,关于此事!可歌可泣!歌:国家司法系统依然能够伸张正义.泣:公安局时任领导的无耻行径.希望此领导的行为只代表他自己.泣:孙明不公的遭遇!早日希望此事能够还人民一个说法.还孙明一个公道.还天下一个正义!!!!!!
| 作者:常寂光 回复日期:2009-01-13 11:47:02 | |
| 作者:欲望缠身 回复日期:2009-01-13 11:47:22 | |
作者:felicityfan 回复日期:2009-1-11 18:31:02
河南这个烂地方
你个兔崽子,说不定你的爷爷就是从这里走出去的。龟儿子
| 作者:临风好点 回复日期:2009-01-13 11:51:32 | |
几条杠几颗星啊,敢跟肩膀上有花的对着干,这不是自找死路嘛!
| 作者:cxm377 回复日期:2009-01-13 11:57:19 | |
去过商丘 很小很和谐
高级的封建社会 主 义 社 会 就这样 要不大家造 反 安定最重要
哈哈~
| 作者:纯雷 回复日期:2009-01-13 13:22:28 | |
| 作者:千命猫妖 回复日期:2009-01-13 13:42:03 | |
庆幸没走政治这条路
不过在中国要想一点不和政治挂钩也是不可能的!
| 作者:我爱黑黑 回复日期:2009-01-13 15:38:51 | |
| 作者:likssr 回复日期:2009-01-13 16:28:31 | |
顶-------
明知这世道无奇不有,一种米养百种人,明知者是世道,无知者不是道
| 作者:lzm_jd 回复日期:2009-01-13 16:48:26 | |
我顶你个肺啊。
建议楼主在QQ上建个群,那样的话影响会越来越大的。
| 作者:不见可欲 回复日期:2009-01-13 16:54:07 | |
看来全国人大的 权力还是小了点啊?孙明的公理正义说 不得要到地下去找了。
| 作者:来碗米 回复日期:2009-01-13 17:50:43 | |
| 作者:当官致富 回复日期:2009-01-13 18:11:20 | |
| 作者:likssr 回复日期:2009-01-13 18:18:37 | |
作者:冷眼看PK 回复日期:2009-1-11 20:30:27
孙明的事情充分暴露,执法部门的虚伪。
执法部门虚伪的遍天下,不是叫执法部门,是叫虚伪部门
| 作者:柳如清风123 回复日期:2009-01-13 19:51:07 | |
现在中国官场进入了逆向淘汰期,只会越来越黑,有我们受的了。
| 作者:萝卜大白菜菜 回复日期:2009-01-13 22:51:51 | |
| 作者:2x2 回复日期:2009-01-13 23:08:10 | |
| 作者:会飞的_牛 回复日期:2009-01-14 09:47:02 | |
这社会 有钱就是爷 有权就是法 苦了老百姓 悲哀!
| 作者:无品牌 回复日期:2009-01-14 12:31:52 | |
| 作者:j1x2m3a 回复日期:2009-01-14 13:43:20 | |
| 作者:lzm_jd 回复日期:2009-01-14 14:13:49 | |
| 作者:伤追人 回复日期:2009-01-14 15:42:23 | |
中国还没到最黑暗的时期!要达到香港60、70年代的水平还需要时间,黑暗将至,黎明也就不远了!
| 作者:姚歌 回复日期:2009-01-14 16:08: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