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学不久,在午后有同学发现楼下车棚有两个猥琐的男子在用工具撬他的自行车锁,一个男子已经推着一辆站在旁边,于是他急忙喊楼下 走 过 的 同 学 拦住 偷 车 贼。
当他们下楼时,两小偷已经和路过同学 发生 抓扯,小偷更是抽出了匕首威胁同学,扬言要报复。并气焰很嚣张地推着那辆车要走。
围观的同学及时拨打了110,并有同学开始通知学校保卫科。
但是在此短暂的时间中,小偷和同学的冲突进一步升级,小偷和车主已经打了起来,围观同学和楼上下来帮忙的同学将小偷群殴在车棚下,另一个想跑,也被同学拦住打翻在路上。
后来形势失去控制,越来越多的同学参与到殴打小偷的行列,当警察来时,后来死的那小偷当时已经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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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lb96578 回复日期:2008-09-15 13:09:16 | |
| 作者:zjkhlp 回复日期:2008-09-15 13:10:16 | |
| 作者:知易就难 回复日期:2008-09-15 13:11:11 | |
| 作者:蓝天配黑云 回复日期:2008-09-15 13:13:57 | |
作者:lb96578 回复日期:2008-9-15 13:09:16
由盗窃改为抢劫了 持刀抢劫 打死活该
| 作者:真的纯属路过 回复日期:2008-09-15 13:18:12 | |
没看到图时,感叹这年头小偷真猖狂
看到图后,即便是小偷,这样的死法也太可怜了
| 作者:JACKFJ 回复日期:2008-09-15 13:18:31 | |
| 作者:卫道士168 回复日期:2008-09-15 13:18:38 | |
| 作者:燃烧的远征01 回复日期:2008-09-15 13:20:07 | |
拜托,说清楚点好吧!最多动手的不过10个人,数百学生,你想挤死几十人是吧!
| 作者:acerh 回复日期:2008-09-15 13:21:08 | |
都21世纪了,中国的年轻一代还这素养,真叫人扼腕太息,法治社会能指望一批暴徒思想的人去维系么。
盗窃固然不好,但罪不至死。擅自剥夺他人性命亦为极大罪过。
| 作者:左右爪 回复日期:2008-09-15 13:23:11 | |
| 作者:camus20 回复日期:2008-09-15 13:23:39 | |
| 作者:JACKFJ 回复日期:2008-09-15 13:24:34 | |
这次死的是男人,打人的也是男人吧。黑云改变风格了?
| 作者:acerh 回复日期:2008-09-15 13:26:07 | |
都21世纪了,中国的年轻一代还这素养,真叫人扼腕太息,法治社会能指望一批暴徒思想的人去维系么。
盗窃固然不好,但罪不至死。擅自剥夺他人性命亦为极大罪过。
| 作者:包里背块砖 回复日期:2008-09-15 13:28:46 | |
作者:acerh 回复日期:2008-9-15 13:21:08
都21世纪了,中国的年轻一代还这素养,真叫人扼腕太息,法治社会能指望一批暴徒思想的人去维系么。
盗窃固然不好,但罪不至死。擅自剥夺他人性命亦为极大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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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什么装!!!
| 作者:我还是_不懂 回复日期:2008-09-15 13:32:28 | |
| 作者:日渐红 回复日期:2008-09-15 13:33:44 | |
| 作者:espchl 回复日期:2008-09-15 13:36:49 | |
作者:jkla330307146 回复日期:2008-9-15 13:13:56
虽然小偷可恶,但这些学生也有点太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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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是偷偷的,这个是持刀抢劫,打死活该。
| 作者:蓝天配黑云 回复日期:2008-09-15 13:37:06 | |
| 作者:早没真钞了 回复日期:2008-09-15 13:42:03 | |
| 作者:贪玩的大虫虫 回复日期:2008-09-15 13:45:05 | |
| 作者:金钢妹 回复日期:2008-09-15 13:46:12 | |
| 作者:闲时就来学跳舞 回复日期:2008-09-15 13:46:22 | |
法律上讲偷车不犯死罪
可偷车被发现不跑 还拿刀威胁 这说明偷变成抢了
队伍大了不好带啊
典型的转化犯,盗窃不成暴力抢劫,学生实施无限防卫权,无罪
| 作者:秋天的小松鼠 回复日期:2008-09-15 13:49:13 | |
由盗窃改为抢劫了 持刀抢劫 打死活该
-------------------同意
| 作者:joel123 回复日期:2008-09-15 13:55:46 | |
| 作者:第三件马甲 回复日期:2008-09-15 13:57:18 | |
| 作者:百笑不倒生 回复日期:2008-09-15 13:58:43 | |
| 作者:娇娇爹 回复日期:2008-09-15 13:59:25 | |
| 作者:咋这么难 回复日期:2008-09-15 14:05:00 | |
小偷们 你要偷就偷那些法律理论家的车嘛 他们懂法 一个个东郭先生
打死活该!小偷不猖狂 会被学生打死么?一些人还假装悲天悯人的样子
凶手!
谁是凶手!
凶手!
谁是凶手!
凶手!
谁是凶手!
凶手!
谁是凶手!
凶手!
谁是凶手!
凶手!
谁是凶手!
凶手!
谁是凶手!
凶手!
谁是凶手!
| 作者:冒事偷着乐 回复日期:2008-09-15 14:07:23 | |
| 作者:sanguai 回复日期:2008-09-15 14:11:37 | |
| 作者:偷鸡不成拾把米 回复日期:2008-09-15 14:13:03 | |
作者:JACKFJ 回复日期:2008-9-15 13:24:34
这次死的是男人,打人的也是男人吧。黑云改变风格了?
是啊天呀奇葩怎么改变风格了?
最近女人犯事的少了????????
作为一个被偷了三辆自行车的人,我能理解大家的行为
偷一辆是没什么,问题是一年下来他们偷了多少,被警察抓到一次也奈何不了他们什么,所以老百姓只有采取这样的办法了
| 作者:小小树的未来 回复日期:2008-09-15 14:18:38 | |
| 作者:wjk2813 回复日期:2008-09-15 14:19:39 | |
鸟 如果是乖点的同学还不被他们欺负成啥样! 所以这些人打死活该!!
| 作者:加州小子 回复日期:2008-09-15 14:20:46 | |
| 作者:兄弟是卧底 回复日期:2008-09-15 14:21:34 | |
| 作者:血野狂狼 回复日期:2008-09-15 14:23:03 | |
作者:zhhzhhzhhz 回复日期:2008-9-15 14:06:53
凶手!
谁是凶手!
凶手!
谁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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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凶手!
凶手!
谁是凶手!
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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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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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
谁是凶手!
凶手!
谁是凶手!
装啥B?刀都亮出来了~活该打死
| 作者:生产渠道叫产道 回复日期:2008-09-15 14:25:22 | |
哈哈哈,小贼明显低估了校内黑社会社团的能力
说真的,如果小偷当着你的面撬你的自行车还拿着刀威胁你,你要是个男人就拿起棍棒修理他。
| 作者:qq8651 回复日期:2008-09-15 14:25:42 | |
| 作者:xeqtr 回复日期:2008-09-15 14:28:43 | |
| 作者:wswycc 回复日期:2008-09-15 14:35:19 | |
| 作者:歌颂主旋律 回复日期:2008-09-15 14:35:50 | |
| 作者:白衣陈近南 回复日期:2008-09-15 14:42:15 | |
| 作者:法克占卜妮子 回复日期:2008-09-15 14:43:46 | |
我家门口的那个著名大学也干过一次这种事,06年
当时是有个小偷下午趁学生上课之时潜入宿舍5楼撬门偷东西,
有个学生上体育课回来换鞋看到了他正在自己的宿舍撬柜子
该学生就跑到走廊东头向操场喊同学,小偷就往楼下跑,
结果被一大帮同学堵了回来,被堵到六楼,先拔刀捅上一个同学,企图突围,
然后被学生打伤后,从5楼扔了下来摔死。
小偷的家属还来学校闹来。
| 作者:下星期五有雨 回复日期:2008-09-15 14:46:16 | |
一群SB 打死2个SB
都错 了 没一个好人 一群野兽
| 作者:绝地悍马的马甲 回复日期:2008-09-15 14:47:52 | |
| 作者:大前天 回复日期:2008-09-15 14:48:22 | |
死了活该~~
天涯最近网友怎么这么多妇人之仁~~
拿刀恐吓你的话你怎么办?
这种就活该,像好多犯罪一样,抓着就应该打死
这总不能就是不小心偷的吧,还有受贿什么的都该打死
| 作者:wfth 回复日期:2008-09-15 15:16:47 | |
| 作者:昨日衣衫尽 回复日期:2008-09-15 15:21:30 | |
当小偷TMD就识趣点,被人发现了就逃嘛,还掏刀子~!
对待小偷就不应该讲什么人道,
现在的小偷警察都没办法,就要靠我们自己。
| 作者:tryf 回复日期:2008-09-15 15:27:34 | |
| 作者:ks15 回复日期:2008-09-15 15:28:01 | |
| 作者:光我鸟事 回复日期:2008-09-15 15:30:17 | |
| 作者:强风V级 回复日期:2008-09-15 15:34:03 | |
| 作者:daluke 回复日期:2008-09-15 15:37:34 | |
| 作者:yky6200 回复日期:2008-09-15 15:40:24 | |
| 作者:323414 回复日期:2008-09-15 15:41:15 | |
作者:lb96578 回复日期:2008-9-15 13:09:16
由盗窃改为抢劫了 持刀抢劫 打死活该
严重同意!!!
| 作者:双汇王中王 回复日期:2008-09-15 15:42:39 | |
打得好!!!这种人就是该死!!!
你们说太惨的人那是你们没有被偷过!!!天底下最可恨最该死的就是小偷.直接打头打爆更好,更有教育意义,让那些小偷看看!!!
| 作者:yd_01 回复日期:2008-09-15 15:49:30 | |
| 作者:wang472 回复日期:2008-09-15 15:50:04 | |
打的好,我看见也要上去打,我的手机被偷了,好几千块啊!
偷车的可恶,刚上大学的时候班上大部分同学都买了自行车,一年之后没人有车了!
打得好!!!这种人就是该死!!!
你们说太惨的人那是你们没有被偷过!!!天底下最可恨最该死的就是小偷.直接打头打爆更好,更有教育意义,让那些小偷看看!!!
| 作者:一贯中立 回复日期:2008-09-15 15:59:50 | |
这两小偷真笨,跑到学生面前去威胁别个,学生是很容易引起共鸣的群体,你跟他们玩硬的,真是疯了,怎么就不先想下,打起来之后会有多少人扯黑伙啊.
以前读初中的我们住校,有一天傍晚三个街上的街娃儿(小混混)喝醉了酒跑到我们学校来,还调戏那些女生,有几个强壮的男生一伙就跑上去弄他们,这一下好了,好多男生都跑来打黑伙,那场面真的太恐怖了,有个小混混还被踹到阴沟头,被踩安逸了.要不是老师跑起来的话,估计三个都得挂.
| 作者:沁心蕊PS 回复日期:2008-09-15 16:02:31 | |
楼主,你没有回答我-------------为什么你单单喜欢贴这样的帖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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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江入大荒流 回复日期:2008-09-15 16:02:36 | |
小偷也是人啊,他偷了东西自然会受到制裁,但是这些学生的行为比起他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 作者:流珉燕 回复日期:2008-09-15 16:10:17 | |
| 作者:醉寞闻花 回复日期:2008-09-15 16:13:26 | |
小偷自己犯罪升级为抢劫,学生行为应为正当防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97年10月1日实施--------------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
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
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
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
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
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作者:紫色诡异 回复日期:2008-09-15 16:21:56 | |
这样的事情让人感慨万千,却无法将其中的道理说清楚。
我觉得学生也不是真想置人于死地,但是一大群血气方刚的学生太难控制了。
| 作者:不该他 回复日期:2008-09-15 16:22:24 | |
| 作者:青蛙王子j 回复日期:2008-09-15 16:26:00 | |
| 作者:dmdyx 回复日期:2008-09-15 16:30:48 | |
| 作者:插柳的无心 回复日期:2008-09-15 16:40:01 | |
打得好,这个年代,ZF不管,D不管,一切只能依靠人民群众自己了!!!
| 作者:流尖的 回复日期:2008-09-15 16:40:58 | |
| 作者:想飞的癞蛤蟆 回复日期:2008-09-15 16:44:36 | |
又少了一个祸害!!不错!

| 作者:蛇吻 回复日期:2008-09-15 16:53:16 | |
偷车和杀人相比那个罪更重?
偷盗当然可恶,杀人不 是 更没有人性,不要因为是小偷就可以随意处置,这正是我们所欠缺的 人权
| 作者:头版头条头面人 回复日期:2008-09-15 17:01:11 | |
盗窃中,为了摆脱抓捕反抗的,会转化为抢劫。。
所以,打死也白打,正当防卫。。。。。。
| 作者:身沉 回复日期:2008-09-15 17:02:50 | |
现在的学生太恐怖了 怎么能把人说打死就打死呢 怎么也是一条命啊
| 作者:任城 回复日期:2008-09-15 17:04:37 | |
| 作者:无我境界 回复日期:2008-09-15 17:09:03 | |
| 作者:我以笔墨畅此生 回复日期:2008-09-15 17:19:55 | |
罪也是人,如果我们对他们那样或许我们比更可怕,更重要的是伤了姓名,同时下手的是学生,给人的是更多的感慨!社会还是多一点宽容的好!万事都要把握个度.
| 作者:忘不了挥手 回复日期:2008-09-15 17:21:01 | |
| 作者:二月风景 回复日期:2008-09-15 17:25:34 | |
| 作者:幽雅的中腿 回复日期:2008-09-15 17:26:10 | |
作者:acerh 回复日期:2008-9-15 13:21:08
都21世纪了,中国的年轻一代还这素养,真叫人扼腕太息,法治社会能指望一批暴徒思想的人去维系么。
盗窃固然不好,但罪不至死。擅自剥夺他人性命亦为极大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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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蝉子转世了
| 作者:罗素的弟子 回复日期:2008-09-15 17:27:50 | |
| 作者:美女出气筒 回复日期:2008-09-15 17:28:42 | |
相当看读中专时,晚上11点左右校内不知发现小偷(其实是校外人员来校内逛MM宿舍楼的),1800从猛男追5个小偷,后来小偷被打N多猛男打断了腿,,好壮观啊..
| 作者:8593699 回复日期:2008-09-15 17:33:26 | |
罪也是人,如果我们对他们那样或许我们比更可怕,更重要的是伤了姓名,同时下手的是学生,给人的是更多的感慨!社会还是多一点宽容的好!万事都要把握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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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偷你东西被发现后··还用刀指着你··要把你的东西拿走···你会怎么办··和他说再见还是反抗呢
| 作者:虎笑天 回复日期:2008-09-15 17:40:47 | |
打的好。
偷单车本来是小事,拔刀抵抗则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对付恶人绝对不能手软!
| 作者:意难忘掌心沙 回复日期:2008-09-15 17:43:22 | |
开始还以为是性感的女小偷呢
谁知道楼主也发男的,新奇啊
这正是人类的现实!人也是动物,动物就会有私心
人之初性本恶,
如果穷了什么都会偷的,
什么民风淳朴都是假牙,那是风调雨顺的时候,
穷山恶水出刁民才是人类正常的行为
因为物质的匮乏才导致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
偷抢,甚至是投大白菜,这是人类天生的本能!
甚至法制淡薄的地方买拐卖来的媳妇软禁起来的都有
这些小偷的确可恨,因为你弱小了他们还会欺负你
你不打死他们实际情况是如果你人少甚至他们会反过来打死你
社会的责任就是让人都保持道德,法律和理性
尽量作出和谐的事情,
这是在一些基本的条件满足下才可以的
这些人大多是辍学的,穷人!
| 作者:小飞侠-朵朵 回复日期:2008-09-15 17:48:07 | |
打死一个少一个,小偷太可恶了....
多打死几个小偷,看以后谁敢当小偷....
敢问大家,谁愿意做小偷? 这都是被生活所逼迫
敢问大家,谁愿意做小偷? 这都是被生活所逼迫
敢问大家,谁愿意做小偷? 这都是被生活所逼迫
敢问大家,谁愿意做小偷? 这都是被生活所逼迫
敢问大家,谁愿意做小偷? 这都是被生活所逼迫
敢问大家,谁愿意做小偷? 这都是被生活所逼迫
| 作者:goatboy 回复日期:2008-09-15 17:54:21 | |
作者:acerh 回复日期:2008-9-15 13:26:07
都21世纪了,中国的年轻一代还这素养,真叫人扼腕太息,法治社会能指望一批暴徒思想的人去维系么。
盗窃固然不好,但罪不至死。擅自剥夺他人性命亦为极大罪过。
这样死的是祸害,不这样死的可能就是好人啦!
好人死的例子还好吗,不是一批暴徒,是两个暴徒激起了民愤!
要分清,他们不是束手就擒,而是掏出了刀子!
| 作者:ICP1983 回复日期:2008-09-15 18:10:01 | |
作者:偷鸡不成拾把米 回复日期:2008-9-15 14:13:03
作者:JACKFJ 回复日期:2008-9-15 13:24:34
这次死的是男人,打人的也是男人吧。黑云改变风格了?
是啊天呀奇葩怎么改变风格了?
最近女人犯事的少了????????
| 作者:sokon 回复日期:2008-09-15 18:22:00 | |
作者:JACKFJ 回复日期:2008-9-15 13:24:34
这次死的是男人,打人的也是男人吧。黑云改变风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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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喔,估计是准备换口味了。。
作者:taotao1988 回复日期:2008-9-15 17:54:16
敢问大家,谁愿意做小偷? 这都是被生活所逼迫
--------------------------------------------------------
比较同意这个兄弟的观点,如果每个人都有工作,生活富足,谁还去干这些事啊?
| 作者:青霉素二代 回复日期:2008-09-15 18:25:06 | |
作者:taotao1988 回复日期:2008-9-15 17:54:16
敢问大家,谁愿意做小偷? 这都是被生活所逼迫
敢问大家,谁愿意做小偷? 这都是被生活所逼迫
敢问大家,谁愿意做小偷? 这都是被生活所逼迫
敢问大家,谁愿意做小偷? 这都是被生活所逼迫
敢问大家,谁愿意做小偷? 这都是被生活所逼迫
敢问大家,谁愿意做小偷? 这都是被生活所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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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请小偷去偷那些造成他们生活窘迫的贪官污吏和制造不平社会制度的人,偷平民百姓干什么?
作者:混事魔王他爹 回复日期:2008-9-15 13:44:07
持刀抢劫,就地正法!
学生属正当防卫,为民锄恶,理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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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太过他们没有权利这样做,这叫防卫过当。
作者:混事魔王他爹 回复日期:2008-9-15 13:44:07
持刀抢劫,就地正法!
学生属正当防卫,为民锄恶,理应表彰
============================
学生太过,这叫防卫过当。
| 作者:寒未生 回复日期:2008-09-15 18:37:41 | |
这些孩子浪迹于社会。
既然敢偷车是社会混混无疑,还拿出刀子威胁。
估计在学校附近很熟悉。
所以打死他们虽然过了,但法律对他们没有切实的约束。
一是年龄可能不到,
二,这般小毛贼连拘留的必有都没有,
诚如他们所言,如果达不到目的,对同学报复的可能性极大。
所以打死了是不对的,但是不打死他们谁来好好的管他们?
| 作者:郁闷中的酒桶 回复日期:2008-09-15 18:39:07 | |
这种人死一个少一个最好,既然警察同志们对此通常都是无能为力的,那么广大群众只好亲自出手,替天行道了。治乱世需用重典!!!那些说可惜生命的人,TMD去试试被偷东西后的感觉先,盗窃虽然不算重罪,但是影响是很广大的
| 作者:心跳舞 回复日期:2008-09-15 18:40:16 | |
中国还不够富裕,或者说各项制度还不够健全。没办法投入过多的成本去依法惩治每一个小偷。只有抓典型了。
学生们平时被偷了车,但是小偷又没有被依法惩治,于是怨气就积聚起来。积聚到一定程度,需要释放的时候,这两个被打死的小偷出现了。
这两个小偷太倒霉,替他们的同行接受了所有惩罚。对这两个贼来说太不公平,但是对于整个小偷行业来说,损失并不大。
| 作者:不老的菜鸟 回复日期:2008-09-15 18:45:24 | |
有本事叫他们别偷啊,偷车还这么嚣张。死了活该,中国少个祸害,法律就是不够严中国才这么多小偷和骗子!!上个公交被人偷手机,上个厕所让人偷车子,这个已经不是法律能控制得了的事情了。做小偷的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情是道德和法律不容的事情。对待素质不高的人你只能用法来威慑,对待素质高的人要用理来动容。做什么不好做小偷,自己就先看不起自己了,没钱在街边摆个打气筒都能过日子,非要做小偷。死了活该!!!!
| 作者:风流-洞房花烛 回复日期:2008-09-15 18:48:25 | |
| 作者:SunTx 回复日期:2008-09-15 18:48:38 | |
可以理解,在警察如此废物的今天,只能靠我们自己了!
中国法律就是漏洞太多
应该多向新加坡学习!!
| 作者:wh_pdm 回复日期:2008-09-15 18:49:07 | |
| 作者:咸菜加稀饭 回复日期:2008-09-15 18:58:22 | |
要是全中国所有人都有这些学生的激情,中国就不会有小偷了,新疆小偷也不至于弄到全国闻名了。。。。。
| 作者:香蕉不辣 回复日期:2008-09-15 19:10:38 | |
法律上讲偷车不犯死罪
可偷车被发现不跑 还拿刀威胁 这说明偷变成抢了
学生是自卫
别人都拿出刀了..你不自卫..难道要他用刀捅进你身体后你再对他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对这些由偷不成..变成持刀抢劫的,就要比他狠,往死里打,难不成要好人受伤了、死亡了再等JC来破案。。。。
| 作者:stallar 回复日期:2008-09-15 19:10:41 | |
| 作者:黑熊将军 回复日期:2008-09-15 19:13:26 | |
作者:acerh 回复日期:2008-9-15 13:21:08
都21世纪了,中国的年轻一代还这素养,真叫人扼腕太息,法治社会能指望一批暴徒思想的人去维系么。
盗窃固然不好,但罪不至死。擅自剥夺他人性命亦为极大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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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满口的假仁义啦,SB
等你被人拿刀抵在脖子上抢劫的时候,你是不是要主动配合一下呢?
| 作者:黑熊将军 回复日期:2008-09-15 19:15:35 | |
作者:yu1373539 回复日期:2008-9-15 18:27:50
作者:混事魔王他爹 回复日期:2008-9-15 13:44:07
持刀抢劫,就地正法!
学生属正当防卫,为民锄恶,理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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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太过他们没有权利这样做,这叫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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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小偷有权利去偷你东西?
| 作者:xdlcl 回复日期:2008-09-15 19:29:16 | |
打的好,对于偷的就要打死,国家应该法律规定对于偷窃者杀无赦
| 作者:八万胡牌 回复日期:2008-09-15 19:41:06 | |
| 作者:Sam庆 回复日期:2008-09-15 19:41:37 | |
如果小偷被抓住的时候老实点的话 相信没有哪个学生会下这样的毒手 但是还拿出刀来威胁 就太猖狂了 该死!!!
| 作者:老子花 回复日期:2008-09-15 19:45:42 | |
法律是给遵守法律的人定的,也许我有点极端,但是我个人认为如果每个城市都经常有小偷被打死的事件发生的话相信不用多久中国这个社会就没有小偷存在了!
| 作者:abc149 回复日期:2008-09-15 19:52:58 | |
| 作者:城市向北 回复日期:2008-09-15 19:54:56 | |
先是盗窃,后变成了抢劫。哪怕没有死。至少也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在监狱里表现好,会提前出来。
可是,有几个有这样前科的人出来后会走上正途呢?
几乎没有。
死是最完美的结果,虽然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有点惨忍。
| 作者:遥远的火星 回复日期:2008-09-15 19:58:18 | |
| 作者:大山叔叔 回复日期:2008-09-15 20:01:44 | |
| 作者:keownxu 回复日期:2008-09-15 20:02:08 | |
作者:acerh 回复日期:2008-9-15 13:21:08
都21世纪了,中国的年轻一代还这素养,真叫人扼腕太息,法治社会能指望一批暴徒思想的人去维系么。
盗窃固然不好,但罪不至死。擅自剥夺他人性命亦为极大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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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什么装!!!
| 作者:纯情老男人 回复日期:2008-09-15 20:04:02 | |
如果真的那么嚣张,应该,不然死的可能就是那些无辜的学生!
| 作者:不归的豆豆 回复日期:2008-09-15 20:07:04 | |
是人不做贼,做贼不是人啊。
中国刑法盗窃,抢劫都算是重罪了。犯罪就千万不要选择这条路,当然最好就是不要犯罪。
| 作者:上官飞云945 回复日期:2008-09-15 20:08:08 | |
现在的小偷最猖狂,动不动就拿刀出来,按我说就该打,本来被抓住了,好好的求饶,谁会打他!他偏要拿刀出来,别人群众肯定要正当自卫了,活该!
还有那些说不该打的家伙,等你以后遇见小偷,然后在你身上来一刀你就该后悔你的话了!
作者:纯情老男人 回复日期:2008-9-15 20:04:02
如果真的那么嚣张,应该,不然死的可能就是那些无辜的学生!
中学课本就学了:警察和法律都是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
偷可接受,被发现后不跑反而持武器威胁,偷就不再是偷了,偷就成了抢劫。
法律靠不住,警察靠不住,城管靠不住……
能反抗时就得反抗,不能反抗时当然就只有躬送他们了
| 作者:il3dhg 回复日期:2008-09-15 20:11:54 | |
同情小偷的,我希望你们的母亲被强盗用刀指着鸡奸100遍,然后再来这里谈人性和同情
一群SB
| 作者:虔隆 回复日期:2008-09-15 20:15:01 | |
打死得好!
太好了!
如果每次都把小偷打死,我想这个社会将比现在和谐得多!
如果法治起不了作用,那么只能靠民众了!
| 作者:klnrbs 回复日期:2008-09-15 20:15:46 | |
打!!!!!!!!!
打!!!!!!!!!
打!!!!!!!!!
打!!!!!!!!!
打!!!!!!!!!打!!!!!!!!!
打!!!!!!!!!
打!!!!!!!!!打!!!!!!!!!
打!!!!!!!!!
打!!!!!!!!!
打!!!!!!!!!
***正***气***回***归*** !!!!!!!!!!
| 作者:坏掉的红薯 回复日期:2008-09-15 20:20:29 | |
| 作者:富裕中国 回复日期:2008-09-15 20:22:36 | |
| 作者:青青的峰 回复日期:2008-09-15 20:25:07 | |
就为了混口饭么,不容易
小偷改死,不过这帮学生能把人往死里整,将来到社会上也是栋梁啊
| 作者:早米庵 回复日期:2008-09-15 20:26:56 | |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学生就算不想打死小偷,一人来一拳,不死才怪。
| 作者:海军上校lh 回复日期:2008-09-15 20:35:25 | |
| 作者:冯里 回复日期:2008-09-15 20:35:58 | |
那两小偷如果当时放下单车,说句软话,应该不会挨打。学生都是年轻人,而且人多势众,这两家伙居然亮刀子硬要推走单车,暗偷变明抢,可见脑子不清醒,死得不冤了。
| 作者:严肃点在打劫呢 回复日期:2008-09-15 20:40:05 | |
11

| 作者:liou30 回复日期:2008-09-15 20:43:50 | |
| 作者:半夜注册 回复日期:2008-09-15 20:44:36 | |
| 作者:夜总会打手 回复日期:2008-09-15 20:46:22 | |
| 作者:传奇永流传 回复日期:2008-09-15 20:58:58 | |
| 作者:云中雷神 回复日期:2008-09-15 21:09:50 | |
| 作者:大家都来评评理 回复日期:2008-09-15 21:20:20 | |
靠,我只想说的是,老图。。。。。。。。。。。
还有就是转载要标明。。。。。。。。。。。。。
楼猪不厚道。。。。。。。。。。。。。。。。
| 作者:sr118 回复日期:2008-09-15 21:24:12 | |
好!
你不打死他,他就要报复你。到时学生小命难保,靠警察?呸!
| 作者:6b74ty 回复日期:2008-09-15 21:25:42 | |
作者:acerh 回复日期:2008-9-15 13:21:08
都21世纪了,中国的年轻一代还这素养,真叫人扼腕太息,法治社会能指望一批暴徒思想的人去维系么。
盗窃固然不好,但罪不至死。擅自剥夺他人性命亦为极大罪过。
=====================把你老婆偷了,你还会怎么客气吗?
| 作者:vim007 回复日期:2008-09-15 21:27:45 | |
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啊 都是穷人 流泪中
穷人和穷人斗争 富人还安然无恙
等待共产主义的到来 就不会有这样的悲剧了
| 作者:灯盏草 回复日期:2008-09-15 21:29:26 | |
我很想同情他们,但是自己在学校丢了四个车子;我还被偷过三个手机;男朋友省吃俭用攒钱买了笔记本电脑,也被入室盗窃;想到这些,实在没有办法产生同情心,实在有大快人心的感觉...话说法制,我们的车子、手机、电脑丢了,法制帮我们找回来了吗?
| 作者:wxgiter 回复日期:2008-09-15 21:30:06 | |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现在小偷太猖狂了!大家早就恨之入骨~~
| 作者:飞天无痕 回复日期:2008-09-15 21:37:09 | |
这就是我们的青年一代。那些有妇人之仁的SB们,告诉你们不能什么事情都指望警察和政府,何况法律有明显的漏洞和滞后性,而且这样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就这个事件来说,当两个小偷拿出刀子而且威胁要报复的时候,且不说由偷盗变成抢劫的性质变了,更重要的是如果当时学生们不把他们打死而仅仅是惩戒一顿交到警察那里,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他们必将报复无辜的受害学生。因此,学生的行为应该得到表彰,这才是维护人权,为什么在最讲人权的美国规定私闯民宅可以被打死呢,道理是一样的!
| 作者:抓着菜刀砍大树 回复日期:2008-09-15 21:44:40 | |
如果多出这样几个案例 我相信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安宁!!
| 作者:fiendwu 回复日期:2008-09-15 21:45:38 | |
冲动的学生,不过我觉得小偷真的活该,很多人都有被偷车的经历吧,我就被偷过好几次,那时我也还是学生,又穷,车又被偷,气得很.
| 作者:fffly 回复日期:2008-09-15 22:02:58 | |
| 作者:何小庆 回复日期:2008-09-15 22:03:53 | |
应该把四肢打残了就行了,死了有点过。。。。
残了让他们下辈子在床上渡过
| 作者:回复之王 回复日期:2008-09-15 22:20: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