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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时空』 [时事点评]贵州习水案,谁该受审?

点击:4704  回复:132
作者:飕飕飕  发表日期:2009-4-9 11:42:00
    
    这个国度如此老迈,却又如此青春,总是能爆出惊天巨雷。
  
  今天的网络头条新闻是“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开审”。
  
  从来没有最震惊,永远只有更震惊。
  
  人民愤怒了,无数次愤怒中的又一次。
  
  除了愤怒,我们更需要的明白的是:该如何审?该审判谁?
  
  
  
  1.去年8月,受害人母亲就已经报案,为什么12月才开始调查取证?
  
   3个多月间,谁在推脱?谁在延宕?谁在作梗?谁在渎职?
  
  
  
  2.中共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作出批示,案件才开始调查。
  
   是不是所有不公都要等青天大老爷发慈悲?没做批示而被沉埋的案件,有多少?
  
  
  
  3.去年12月中旬,公安机关在案件侦结后移送习水县检察机关提请公诉,检察机关对证据不足部分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再次侦查后,于2009年2月11日再次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提请审查起诉。
  
   又是3个月,受害者、强迫者、罪案现场、现场提供人、罪犯,三句话就能够说完的证据需要“专案组共8名民警”用三个月去“深入调查”?
  
   是谁在延宕?谁在作梗?谁在渎职?
  
  
  
  4.案件定名为“嫖宿幼女”。习水县检察院陈姓检察长解释是:“那是为了更严厉打击犯罪,因为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起点是5年,强奸罪的起点为3年。”
  
   嫖宿幼女最高判刑15年,而强奸幼女,最高罪至死刑。 3名幼女均不满14岁,均属被强迫。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检察机关量刑只看下限,回避上限,是否已经决定从轻处理?
  
   如果涉案罪犯中没有公职人员,尤其司法人员,检察长是否依旧能地如此“严厉”?
  
  
  
  5.根据法律规定,在县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最高量刑将不会达到20年有期徒刑。只有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才可能判处2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但此案偏偏放在县级人民法院审理。对此,习水县检察长解释说,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没有一个被告人的最高量刑可能超过15年有期徒刑,所以决定在县人民法院起诉。
  
   谁给了“检察委员会研究”在未审之前就能定论量刑的权力?
  
  
  
  6. 涉嫌犯罪的7人中,有5名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
  
   政府官员骄奢淫逸、禽兽至此,是谁纵容了他们?是什么在庇护他们?
  
   中国真的只能在一治一乱的轮回里不断重蹈覆辙?
  
  
  
  7.新闻联播天天整治低俗之风,官员们却已经厌倦于成年女性,将毒手伸向幼女。
  
   其表堂皇、其心霉烂,是不是只能等到伤口全部溃烂,才能期待清明吏治的新生?
  
  
  
  8.人人都在哀叹社会的堕落,但堕落却愈演愈烈。
  
   我们的道德是否只是漂亮的外衣,只有在需要的场合才穿出去亮相?
  
   是不是只有当我们自己的姐妹儿女遭受欺凌,我们才真的有勇气去对抗丑恶?
  
  
  9.处处都在咒骂腐败,但腐败却日益猖獗。
  
   我们的控诉究竟是出于公义,还是仅仅只为泄愤,甚至出于欲而不得的嫉妒?
  
   在深夜无人的路口,我们是否能依然坚持停步等待绿灯才走?
  
  
  
  10.眼看不公和丑恶横行,我们却能忍则忍,一忍再忍。
  
   没有哪个人天生丑恶,更没有哪个人能独自丑恶。
  
   我们在控诉社会的时候,是否真诚控诉过我们的懦弱、虚伪、贪婪、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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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yller 回复日期:2009-04-09 12:01:40 
 
  来世绝不投生在中国

作者:sheyue2 回复日期:2009-04-09 12:03:05 
 
  绝对的顶

作者:junqihit 回复日期:2009-04-09 12:10:58 
 
  和谐社会啊,楼主可要小心了,我们可是有伟大的网警的

作者:zb_dls 回复日期:2009-04-09 12:12:19 
 
  让他们继续疯狂吧!

作者:肺话 回复日期:2009-04-09 12:17:14 
 
  
  
  
  让一群低俗的人整治我们的低俗之风
  
  

作者:diablowrn 回复日期:2009-04-09 12:25:39 
 
  和谐之中国,谁之和谐!!!!!!!!!

作者:dxxt2 回复日期:2009-04-09 12:25:58 
 
  让他们堵吧,捂不住后的爆发才是能量最大的.

作者:用文字取暖 回复日期:2009-04-09 12:27:20 
 
  听到看到贵州诸多让世人侧目的事件,都差点不愿承认自己是土生土长的贵州人啦。

作者:我是猫非猫 回复日期:2009-04-09 12:27:25 
 
  ·


作者:poraside 回复日期:2009-04-09 12:39:19 
 
  好贴。。。。
  
  

作者:无三色堇 回复日期:2009-04-09 12:41:13 
 
  我们在控诉社会的时候,是否真诚控诉过我们的懦弱、虚伪、贪婪、自私?
  ----------------------------顶这句

作者:用文字取暖 回复日期:2009-04-09 12:42:47 
 
  谴责。谴责。强烈谴责。我们谴责。我们只能谴责。

作者:zjkzlhe 回复日期:2009-04-09 12:53:38 
 
  这就是我党的和谐社会。丑陋的社会=和谐社会。

作者:用文字取暖 回复日期:2009-04-09 13:00:07 
 
  和谐。从自己做起。至少会让社会少一份不稳定因子。

作者:chenkp 回复日期:2009-04-09 13:00:35 
 
   说得到位!!!

作者:过期当票 回复日期:2009-04-09 13:07:50 
 
  顶起!楼主说的好啊!质疑的好!先占个位子。

作者:阿歌_ 回复日期:2009-04-09 13:09:13 
 
  我是习水人,其实这事07年就暴光了,到现在都还没个结果~~~~~~~~~~~贵州贪官多,习水贪官更多。

作者:lqj9500 回复日期:2009-04-09 13:11:08 
 
  我无语了
   那些和谐份子太不给档面子了
   专门制造不和谐
  

作者:tdx200055 回复日期:2009-04-09 13:12:58 
 
  9.处处都在咒骂腐败,但腐败却日益猖獗。
    
     我们的控诉究竟是出于公义,还是仅仅只为泄愤,甚至出于欲而不得的嫉妒?
    
     在深夜无人的路口,我们是否能依然坚持停步等待绿灯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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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赞同这条!

作者:珍州夜郎 回复日期:2009-04-09 13:13:59 
 
  揭竿而起

作者:烈焰是我 回复日期:2009-04-09 13:14:55 
 
  捂吧,最好再捂出个“俯卧撑”来,就好办了!!

作者:轩辕二十一 回复日期:2009-04-09 13:15:20 
 
  无语,这就是人性。

作者:爱斯基摩湖底人 回复日期:2009-04-09 13:15:26 
 
  全世界华人联合起来,共同声讨“全国妇联不作为”!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作者:用文字取暖 回复日期:2009-04-09 13:23:21 
 
  说法就是:我们会尽快处理,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你们一个答复。注:快的速度好比蜗牛的爬行。短的时间恰似树木的年轮。

作者:greenlipton 回复日期:2009-04-09 13:24:10 
 
  
  
  
  

作者:今夜我蛮乖 回复日期:2009-04-09 13:24:46 
 
  你们这些人啊,就怕天下不乱。。。。。不想活了 都

作者:竹林清流 回复日期:2009-04-09 13:26:40 
 
  本朝的腐败快超越满清了.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火子默 回复日期:2009-04-09 13:28:43 
 
  问得一针见血,我们是不是习惯了这些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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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uaty 回复日期:2009-04-09 13:33:06 
 
  好有力的十问
  能把这十问审清楚了,咱们就不用过苦日子了
  可我们的方针是展开自我批评,无奈,下面的百姓算什么,用什么来监督他,拿什么来制约他

作者:lasigo 回复日期:2009-04-09 13:39:02 
 
  要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作者:3x3eyes 回复日期:2009-04-09 13:39:29 
 
  要是有这事没报道才是问题,既然报道了那也没什么好说的。嫖幼女的又不是只有公仆。

作者:悦悦飞 回复日期:2009-04-09 13:40:43 
 
  顶

作者:我用户名已被使用 回复日期:2009-04-09 13:58:07 
 
  都已经给定性了,是“嫖宿”!审,还有多大意义!
  官官相互!
  

作者:wnshxp 回复日期:2009-04-09 14:11:36 
 
  大家别在乱说了,小心网警啊?

作者:Cheny_2009 回复日期:2009-04-09 14:18:31 
 
  小广告,删除并封杀2年-- Cheny_2009-- 操作时间:2009-4-9 17:50:47 -- 12682284

作者:zhufengweihai 回复日期:2009-04-09 14:23:25 
 
  河蟹,河蟹!一切以河蟹为主!!让公仆和幼女们河蟹起来!!!!!!!

作者:njttp 回复日期:2009-04-09 14:35:38 
 
  一个人身上有严重的毒瘤,这个人能否自已给自已动手术?显然是不可能的,不动等死,动了找死,与其找死不如等死。
  
  

作者:njttp 回复日期:2009-04-09 14:37:34 
 
  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
  
  

作者:北极寒渊 回复日期:2009-04-09 14:39:26 
 
  此贴又出来了?刚才看完想回复的时候发现帖子被和谐了,和谐社会真的和谐一切啊。

作者:每贴五毛 回复日期:2009-04-09 14:50:10 
 
  早点倒台吧~~

作者:liuhaiy9780 回复日期:2009-04-09 14:50:27 
 
  看来此案被“嫖宿”的是幼女,被强奸的是法律
  

作者:红豆杉1 回复日期:2009-04-09 15:01:50 
 
  作者:光明道 回复日期:2009-04-09 14:35:26 
    这就是我们的特色社会法制?????????????????????
    与未成年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什么情形都以强奸论处!
    何来嫖宿一词!!
    强烈关注!!!!!!
  -----------------------------------------------------------
  支持

作者:我是飘过来滴 回复日期:2009-04-09 15:13:50 
 
  帖子顶了先

作者:shipzha 回复日期:2009-04-09 15:16:10 
 
  小广告,删除并封杀2年-- shipzha-- 操作时间:2009-4-9 17:50:51 -- 12682284

作者:fanyouliu168 回复日期:2009-04-09 15:21:21 
 
  LZ你也太不懂政治了!
  關系到ZF的事,能隨便麼?!搞個強奸的罪名,多難聽呀,我ZF官員還怕沒妓可嫖嗎?!
  這次的意外,純脆可以壓下去嘛,都是這些刁民!
  

作者:m272269463 回复日期:2009-04-09 15:23:15 
 
  作者:红豆杉1 回复日期:2009-04-09 15:01:50 
    作者:光明道 回复日期:2009-04-09 14:35:26 
      这就是我们的特色社会法制?????????????????????
      与未成年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什么情形都以强奸论处!
      何来嫖宿一词!!
      强烈关注!!!!!!
    -----------------------------------------------------------
    支持

作者:barbie_79 回复日期:2009-04-09 15:26:32 
 
  作者:用文字取暖 回复日期:2009-04-09 12:27:20 
    听到看到贵州诸多让世人侧目的事件,都差点不愿承认自己是土生土长的贵州人啦。
  
  同感!!!!!!!!!!!!!!!!!

作者:乱弹无音 回复日期:2009-04-09 15:27:49 
 
  作者:竹林清流 回复日期:2009-04-09 13:26:40 
    本朝的腐败快超越满清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远超满清了

作者:海岸的手手 回复日期:2009-04-09 15:32:37 
 
  
  从娃娃抓起~~~
  
  
  

作者:捂住鼻子 回复日期:2009-04-09 15:37:45 
 
  建议习水人民效仿瓮安,围攻检察院

作者:ZZG20081111 回复日期:2009-04-09 15:39:51 
 
  在关注这些坏官员的同时,大家注意到没有,其中两个主事者:一个14岁的女孩子,一个15岁的男孩子,都还是小孩子却能做出此等坏事,真是不可思议!!!

作者:执着倒三 回复日期:2009-04-09 15:55:18 
 
  
  
  作者:ZZG20081111 回复日期:2009-04-09 15:39:51 
    在关注这些坏官员的同时,大家注意到没有,其中两个主事者:一个14岁的女孩子,一个15岁的男孩子,都还是小孩子却能做出此等坏事,真是不可思议!!!
  
  =====================================================
  他们应该是被指使者,有人为了讨好利益人而找的帮手。

作者:学好外语 回复日期:2009-04-09 16:03:37 
 
  关注

作者:dafunya 回复日期:2009-04-09 16:18:38 
 
  用我的良心支持LZ。
   每天各大网站头条不是贪污腐败就是奸淫猥亵、权钱交易 卖官买官 买办卖国。
   中国正一步步走向哪里?
   只能吼一声: 我操

作者:dafunya 回复日期:2009-04-09 16:21:01 
 
  作者:执着倒三 回复日期:2009-04-09 15:55:18 
    
    
    作者:ZZG20081111 回复日期:2009-04-09 15:39:51 
      在关注这些坏官员的同时,大家注意到没有,其中两个主事者:一个14岁的女孩子,一个15岁的男孩子,都还是小孩子却能做出此等坏事,真是不可思议!!!
   中国教育改革的成果! 可能是留守孩子
    
    =====================================================
    他们应该是被指使者,有人为了讨好利益人而找的帮手。
  

作者:wuhao613 回复日期:2009-04-09 16:34:20 
 
  条条都骂到痛处,麻烦LZ应该在QQ上面传播下,让他们这些无耻公仆恶心下。

作者:用文字取暖 回复日期:2009-04-09 16:38:16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反而言之。少年...则国...

作者:精灵在漫步 回复日期:2009-04-09 17:00:02 
 
  畜生行为!
  禽兽不如!
  人渣!
  不要脸!
  以后我们生了女儿都不敢送到学校去了
  

作者:linxigezhu 回复日期:2009-04-09 17:28:14 
 
  我已经出离愤怒了!!!

作者:lxw1974 回复日期:2009-04-09 17:34:05 
 
  楼主的10问,看看他们如何回答。

作者:李肝洁 回复日期:2009-04-09 17:48:16 
 
  三分制度,七分人性。把这个楼里诉苦喊冤、义愤填膺、言辞激烈的人里面随机挑出几位来换到领导的座位上去,估计情况好不多少,不变本加厉已经是上帝保佑,估计他们会很快的融入其中,喜滋滋的捞,急吼吼的贪,心安理得的收受……这就是人性,这就是一切腐败的根源。

作者:一起研究 回复日期:2009-04-09 18:19:01 
 
  习水的官獠强奸犯和混淆强奸与嫖宿的政府同獠们,你们立功了,为后清的坟墓又挖了一尺黄土!

作者:貂斑华 回复日期:2009-04-09 18:32:31 
 
  顶

作者:张家港P民 回复日期:2009-04-09 18:42:30 
 
  我们在控诉社会的时候,是否真诚控诉过我们的懦弱、虚伪、贪婪、自私?
    ----------------------------顶这句。
  下一个轮到的可能就是们自己的女儿。

作者:第五交响乐_ 回复日期:2009-04-09 19:15:38 
 
    9.处处都在咒骂腐败,但腐败却日益猖獗。
      
       我们的控诉究竟是出于公义,还是仅仅只为泄愤,甚至出于欲而不得的嫉妒?
      
       在深夜无人的路口,我们是否能依然坚持停步等待绿灯才走?
      
    ——————————————————————
    赞同这条!
  

作者:nov1984 回复日期:2009-04-09 19:57:07 
 
  关于这件事的贴,一定要顶起来1~

作者:长清之星 回复日期:2009-04-09 20:27:52 
 
  全世界华人联合起来,共同声讨“全国妇联不作为”!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作者:yishan2050 回复日期:2009-04-09 20:30:23 
 
  4.案件定名为“嫖宿幼女”。习水县检察院陈姓检察长解释是:“那是为了更严厉打击犯罪,因为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起点是5年,强奸罪的起点为3年。”
  =====================================
  简直TMD放屁,当中国网民都是傻子吗》?

作者:yishan2050 回复日期:2009-04-09 20:32:20 
 
  作者:用文字取暖 回复日期:2009-04-09 12:42:47 
    谴责。谴责。强烈谴责。我们谴责。我们只能谴责。
  ======================================================
  我们所能做的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谴责,而是回帖、回帖、不断回帖!
  回帖才有意义!

作者:yishan2050 回复日期:2009-04-09 20:34:45 
 
  作者:李肝洁 回复日期:2009-04-09 17:48:16 
    三分制度,七分人性。把这个楼里诉苦喊冤、义愤填膺、言辞激烈的人里面随机挑出几位来换到领导的座位上去,估计情况好不多少,不变本加厉已经是上帝保佑,估计他们会很快的融入其中,喜滋滋的捞,急吼吼的贪,心安理得的收受……这就是人性,这就是一切腐败的根源。
  ==================================================
  有没有搞错!!!!!
  三分人性(准确地说是兽性),七分制度,才对啊!
  有了良好的制度,就不会发生这样荒谬的事情,即使发生了也不出现如此荒谬的审判!

作者:手淫高僧 回复日期:2009-04-09 21:39:28 
 
  我们在控诉社会的时候,是否真诚控诉过我们的懦弱、虚伪、贪婪、自私?
    ----------------------------顶这句
  小孩子不要乱说话,外面没有大灰狼,有只看不见的狼,只咬人心呢

作者:沉默的大多数之一 回复日期:2009-04-09 22:04:26 
 
  
  
  
  楼主问的好!
  
  老百姓心里都有答案。
  
  
  

作者:wzjsl 回复日期:2009-04-09 22:58:56 
 
  我们已经心中有数了,上帝在上面看着呢.

作者:我是讨薪农民工 回复日期:2009-04-10 0:43:17 
 
  禽兽、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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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jiadiyi 回复日期:2009-04-10 01:09:46 
 
  作者:脚后跟动机 回复日期:2009-04-09 19:53:33 
    
      本人是中级法院法官,我认为习水县检察院以“嫖宿幼女罪”的罪名来起诉嫌疑犯并没有不妥之处,原因:
      1.嫖宿幼女罪是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司法解释,是从强奸幼女罪里分离出来的一个单独罪名。
      2.从本案的证据中可以看出,嫌疑人在进行性行为时是通过老鸨安排,付资进行性交易的,符合嫖娼的要件。
      3.最重要的是,所有证据指向嫌疑人在进行性交易的前后并不知道对方是未成年,而且表面上该女是自愿的(刘某,袁某的强迫行为另案处理)。
      根据强奸幼女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嫌疑人应属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但事后被调查出该女是未满14岁,在事实上达到了“情节恶劣”,所以以“嫖宿幼女罪”起诉是适用罪名合理。
      4。由于事发后查明该女孩是被刘某,袁某的强迫卖淫,所以检察院对该女孩免于起诉。
      
      大家不要光吵吵,要看到事情的本质(证言证物),骂街解决不了问题。
    
    作者:Davis317 回复日期:2009-04-09 18:24:14 
    
      研究法律的搞这个笑话,我猜想有一种可能最大:他们背后或许有某种交易或默契,你们弄的事我们谁也捂不住了,但是我们可以变通一下,给你减轻处罚, 但你们也不能将我们的事捅出去,否则大家都不得好死...但愿事实不是这样,但愿我这个小百姓是小人之心度君子这腹,但愿发贴不会去住几日看守所
    
      -------------------------------------
      大家看明白了?这又是一个领着五毛工资的网淫(网络引导员)

作者:2009信手拈来 回复日期:2009-04-10 09:08:13 
 
  先把这些人搞定,再查背后的大头

作者:renminwuzui 回复日期:2009-04-10 15:05:55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

作者:13055525077 回复日期:2009-04-10 16:41:00 
 
  作者:爱斯基摩湖底人 回复日期:2009-04-09 13:15:26 
    全世界华人联合起来,共同声讨“全国妇联不作为”!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全国妇联的娘们死光了
  ------------------------------------------------------------妇联去有个鸟用,说不定去了就被当地喜欢熟女的官员给干了

作者:hshyzte 回复日期:2009-04-10 20:03:34 
 
  
  
  作者:liuhaiy9780 回复日期:2009-04-09 14:50:27 
    看来此案被“嫖宿”的是幼女,被强奸的是法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ing
  
  

作者:jinpin888 回复日期:2009-04-10 20:22:19 
 
  对于“嫖宿”的官员,并不感到惊讶。倒是检察长之言,此真人中之极品,其厚颜无耻之境界真令人叹为观止!

作者:yu01234567 回复日期:2009-04-11 01:30:51 
 
  
  
   顶 起

作者:yishan2050 回复日期:2009-04-11 12:37:04 
 
  我只说一句——枪毙那几个强奸犯!

作者:caimao9539 回复日期:2009-04-11 12:47:27 
 
  其实嫖宿的是法律,被强奸的是法律,把法律当成了妓女。
  
  何等伟大的社会,是否需要一场轰轰烈烈的司法独立过程?往广大网友讨论。

作者:gdlag 回复日期:2009-04-11 13:02:58 
 
  那个检察长之言到底说的 是正话还是反话?我有点听糊涂了。明明是定罪轻了,他却说是严惩犯罪分子。

作者:早稀饭午面条 回复日期:2009-04-11 13:07:53 
 
  现在的社会制度该受审

作者:dahnin 回复日期:2009-04-11 21:00:25 
 
  那个混蛋检察长也应问责,官官相互还有老百姓好日子吗,哀哉,贵州人民,哀哉,中国法制

作者:张吉诃德 回复日期:2009-04-11 21:30:15 
 
  还能回复哈

作者:惊坐起 回复日期:2009-04-12 12:35:43 
 
  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嫖娼要从娃娃操起!!!!!!

作者:惊坐起 回复日期:2009-04-12 12:37:27 
 
  教育要从娃娃踹起,嫖娼要从娃娃操起!!!!!!
  教育要从娃娃踹起,嫖娼要从娃娃操起!!!!!!
  教育要从娃娃踹起,嫖娼要从娃娃操起!!!!!!
  教育要从娃娃踹起,嫖娼要从娃娃操起!!!!!!

作者:我和亨利饮早茶 回复日期:2009-04-13 02:14:32 
 
  贵州人民真那么穷吗?我以为在60年以前有卖儿卖女求生,想不到现在他们进步了,不卖女,卖处。卖给我们的“社会精英”(公务员)“钱好赚,又体面”(高攀了)!为了以后的好生活你们应该努力的张开幼小的双腿,忍住剧痛还要装出非常受用的样子。让我们的“公仆们”,顺利的开展先进“性”工作,“抓住两个重点,搞深搞透,搞到明年出“正”《精》为止”。还有“坚持开放,深入发展”,说不定还能“造物弄人”如果让性你的“精英”逃避了阉割。高兴了,还会有更深的发展。说不定会让你当家做主《由偏房转正室》。这样就可以官太自居,风光无限,衣食无忧。所以你们幼幼应该学聪明的,不要嫖宿公仆,这能赚多少钱?做了官太噢!多得你都不想收啦!更不应该强奸公仆,他们太有“才”了。连“三座大山”都能搬动,何况你们幼小的身躯?

作者:我和亨利饮早茶 回复日期:2009-04-13 02:33:19 
 
  贵州人民真那么穷吗?我以为在60年以前有卖儿卖女求生,想不到现在他们进步了,不卖女,卖处。卖给我们的“社会精英”(公务员)“钱好赚,又体面”(高攀了)!为了以后的好生活你们应该努力的张开幼小的双腿,忍住剧痛还要装出非常受用的样子。让我们的“公仆们”,顺利的开展先进“性”工作,“抓住两个重点,搞深搞透,搞到明年出“正”《精》为止”。还有“坚持开放,深入发展”,说不定还能“造物弄人”如果让性你的“精英”逃避了阉割。高兴了,还会有更深的发展。说不定会让你当家做主《由偏房转正室》。这样就可以官太自居,风光无限,衣食无忧。所以你们幼幼应该学聪明的,不要嫖宿公仆,这能赚多少钱?做了官太噢!钱财如粪土啊!到时你还要粪土干嘛!权行天下更逍遥。更不应该强奸公仆,他们太有“才”了。连“三座大山”都能搬动,何况你们幼小的身躯?
  

作者:oooxinxinxinxin 回复日期:2009-04-13 15:13:27 
 
  顶起

作者:格日朗 回复日期:2009-04-13 16: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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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_套中人_ 回复日期:2009-04-13 17:43:05 
 
  超级500人群,欢迎大家加入,辨析真理,明辨事非,交流知识,提高水平,联谊会群号51177487
  

作者:dyzscmq 回复日期:2009-04-13 17:57:36 
 
  谴责。谴责。强烈谴责。我们谴责。我们只能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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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yzscmq 回复日期:2009-04-13 18: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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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杀猪牛刀 回复日期:2009-04-13 19:25:11 
 
   既然前面有交通部派来的林大人可以大事化小,那么后继习水诸位公职人员强奸罪轻描成嫖宿就可以理解了。官官相互嘛,为的就是给自己日后留一手,都在一个组织里,谁能保证不犯错误呢?

作者:452525 回复日期:2009-04-13 20:36:37 
 
   对于“嫖宿”的官员,并不感到惊讶。倒是检察长之言,此真人中之极品,其厚颜无耻之境界真令人叹为观止!
  
  
  

作者:郁闷的孤影 回复日期:2009-04-14 01:02:46 
 
   检察长,还想蒙骗屁民,不知道屁民的法律水准吧?

作者:郁闷的孤影 回复日期:2009-04-14 01:04:50 
 
  这个案子,咱们就看怎么审,看他们如何枉法,如何作弊。

作者:红香水 回复日期:2009-04-14 01:26:52 
 
  检察长怎么回事?陈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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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座頭市 回复日期:2009-04-14 01:28:22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作者:座頭市 回复日期:2009-04-14 01:29:16 
 
  作者:boton123456 回复日期:2009-04-13 01:40:42
     告诉你们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陈检察长和本案中涉及的马临土管所所长陈孟然是亲戚,这个你们不知道了吧?还有本县县人大主任陈国桥是陈孟然的亲叔叔。还有涉及该案的多名公职人员都是当地知名人士。李守明曾经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过,但是因县里面有关系该案被撤销,办案人员还差点被停职。大家可能还忽视了一个问题。该案中还有一位人大代表、开发商母明忠在开庭审理时一直没有人提到,该人并没有出庭受审。这大有文章,因为母明忠才在银行贷款两千万,判重刑后这两千万怎么办。你们不知道母明忠的公司本来就是个皮包公司,但是他为什么能在习水生存,还能当上人大代表,可想而知。。。。。。。。(转帖)
  
  
  
  陈孟然 县马临工业区国土所所长 27岁
    
    在本案被揭发之前约半个月,偶然得知陈孟然的亲属在筹措资金准备将其保释出来,贵州省赤水县看守所告知陈孟然家属,二十万人民币可以保出来。
    
    然而在陈孟然家属凑齐二十万之后,又被赤水方面告知因为案情严重,(陈孟然在案中的真实身份是“鸡头”)而陈孟然的逮捕是中共贵州省委和贵州省公安厅直接下的命令,二十万不够,要五十万才能保,于是陈孟然在狱中托话:“交,家里有。”
    
    数日后,该案被曝光,此时陈孟然的身份已经由当地众所周知的“鸡头”,变成了案件起诉书中的“嫖宿未遂的嫖客”,家属两眼含泪的说:“这五十万果真没有白花,我们很欣慰,国家的执法机关果然是言而有信,感谢政府,感谢党。”
  
   对了忘记说一句:身为鸡头的土管所所长陈孟然,新婚方一年,家中有一女儿,刚满一岁。
    
     有爱的XD们,上吧。
    
     PS:别忘了留下10块钱……
  
  
  
  
  人大代表、开发商母明忠
    
    在最初版的新闻以及贵州省委的逮捕令中,母明忠是作为“组织者的靠山”被捕的。
    
    过了没有几天,再版的新浪新闻及腾讯新闻中,母明忠已经不再与陈孟然等犯罪嫌疑人同列,而是在所有犯罪嫌疑人之后,用句号划分的单独一句“以及同案的人大代表母明忠和出租车司机。”来表明身份。
    
    到了最后正式起诉,母明忠的名字则完全消失了。
    
    有汰渍,没污渍————母明忠是卖洗衣粉的吧?
  
  

作者:穿PRADA的爷 回复日期:2009-04-14 1:31:01 
 
  枪毙他们这些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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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座頭市 回复日期:2009-04-14 01:35:45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如果你们不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老百姓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作者:_飞翔的鱼儿 回复日期:2009-04-14 02:36:39 
 
  看得我直想加入美国国籍

作者:bluwings 回复日期:2009-04-16 16:49:44 
 
  案件定名为“嫖宿幼女”。习水县检察院陈姓检察长解释是:“那是为了更严厉打击犯罪,因为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起点是5年,强奸罪的起点为3年。”
  
  这个检察长在侮辱人民的智商
  

作者:ysz2008abc 回复日期:2009-04-16 17:28:31 
 
  我党

作者:119927 回复日期:2009-04-16 17:34:20 
 
  官官相护何时了?

作者:wyczxh 回复日期:2009-04-16 18:05:46 
 
  好贴要顶!

作者:wyczxh 回复日期:2009-04-16 18:09:53 
 
  这世上有坏人只是让人愤怒,但没有捆缚坏人的法律却让人绝望。

作者:881166kas 回复日期:2009-04-16 18:36:58 
 
  LZ你也太不懂政治了!
    關系到ZF的事,能隨便麼?!搞個強奸的罪名,多難聽呀,我ZF官員還怕沒妓可嫖嗎?!
    這次的意外,純脆可以壓下去嘛,都是這些刁民!
    
  这里还有个败类啊!!他丫的,政治是什么啊?你太有才了只有你们种人才说的出啊!中国只有你懂政治。牛。

作者:lucheng刘成 回复日期:2009-04-16 18:46:17 
 
  作者:njttp 回复日期:2009-04-09 14:37:34 
    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
    

作者:嗑开真相的坚果 回复日期:2009-04-17 16:23:15 
 
  ......楼主过于激愤了

作者:cwj1 回复日期:2009-04-17 21:02:19 
 
  不以强奸罪论处,老百姓不答应。

作者:骑飞机的人 回复日期:2009-04-17 21:16:39 
 
  不顶不行啊 为什么我们总是无能为力 为什么那只邪恶的手就这样伸向我们的生活 如何拯救自己? ??????????????????????????

作者:affef 回复日期:2009-04-17 21:29:09 
 
  在这里粪有啥用,把那帮检察官肉出来,私下解决,有个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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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lb2008 回复日期:2009-04-17 22:53:00 
 
  不知道未满十四岁,还看不出是孩子,明知是孩子还上你说算不算强奸。我就看不惯。 我想看到有人去死

作者:s小超d 回复日期:2009-04-18 1:10:53 
 
  再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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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ffef 回复日期:2009-04-18 8:25:30 
 
  我的回复被和谐了,天涯腿子还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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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遁影无形 回复日期:2009-04-18 10:16:24 
 
  我靠,最近这审判怎么没有影子了?结果呢?

作者:主了 回复日期:2009-04-18 10:33:10 
 
  顶呀,一直顶到那班畜牲伏法。

作者:tiger2009521 回复日期:2009-04-18 10:46:30 
 
  此案能浮出水面,就有解决的希望.否则政治影响太大了.

作者:ycq2008 回复日期:2009-04-18 10:55:50 
 
  楼主问题整大了,几千的劣根性,一个民族的命运世道轮回,且能人力可以改变的,如果你是PM,那就老实受YP吧,如果你是ZF,那你就YP贫M吧!轮回啊

作者:taiyuan163 回复日期:2009-04-18 11:14:25 
 
  支持LZ
  
  

作者:taiyuan163 回复日期:2009-04-18 11:18:38 
 
  作者:njttp 回复日期:2009-04-09 14:35:38 
    一个人身上有严重的毒瘤,这个人能否自已给自已动手术?显然是不可能的,不动等死,动了找死,与其找死不如等死。
  
  ======================================================
  那要怎办?

作者:taiyuan163 回复日期:2009-04-18 11:21:17 
 
  作者:李肝洁 回复日期:2009-04-09 17:48:16 
    三分制度,七分人性。把这个楼里诉苦喊冤、义愤填膺、言辞激烈的人里面随机挑出几位来换到领导的座位上去,估计情况好不多少,不变本加厉已经是上帝保佑,估计他们会很快的融入其中,喜滋滋的捞,急吼吼的贪,心安理得的收受……这就是人性,这就是一切腐败的根源
  
  
  
  
  
  
  
  ============================================================
  。。。。。。

作者:小顾萌萌 回复日期:2009-04-18 11:36:04 
 
  作者:njttp 回复日期:2009-04-09 14:35:38 
      一个人身上有严重的毒瘤,这个人能否自已给自已动手术?显然是不可能的,不动等死,动了找死,与其找死不如等死。
    
    ======================================================
    那要怎办?
    ======================================================
   动了,有生的可能。不动,完全就是死。

作者:座頭市 回复日期:2009-05-05 23:18:35 
 
  法院以为靠拖延时间就可以蒙蔽舆论,就可以使民众淡忘么?
  当老百姓是傻的么?太天真了!
  建议此案尽快开庭。

作者:刘绪玖 回复日期:2009-05-06 11:22:28 
 
  贵州省是最腐败的,特别是遵义市辖区.就连崔亚东和石宗源批示和重视而得不到处理的案件都太多了.

作者:座頭市 回复日期:2009-05-07 23:36:22 
 
   你仔细想想,很多法律上的大案子,不都是用拖解决的吗?
   每日顶顶更健康。让拖延战术失灵。

作者:2069mn 回复日期:2009-06-26 19:16:00 
 
  强奸后给20块算卖淫?!!小孩就这么贱?草他祖宗

作者:继任者V 回复日期:2011-05-09 22:58:57 
 
  一阵无语,一阵心痛,除此之外,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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