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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时空』 [社会热点][转]哈尔滨打人六警察已被拘 市公安局承诺严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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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dalee  发表日期:2008-10-14 20:26:00
    
    金羊网 2008-10-14 09:02:18

  
  据新华社电 哈尔滨市公安局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月11日晚发生的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审理中。据了解,这6人均为警察。
  
  10月11日22时许,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造成22岁的被
  害人林松岭当场死亡。
  
  案发当晚,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维绪及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到达现场指挥破案。黑龙江省公安厅接报后,由副厅长孙邦男率领省厅刑侦总队、督察总队到市局指导破案。
  
  目前,在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支队、督察支队和南岗分局等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12小时工作,已将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并将另外5名当事人传唤到公安机关。
  
  据介绍,这起案件的简要案情为:10月11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齐新(男,30岁,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宴请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培训的同学李锋(男,28岁,肇东市公安局民警),同时邀请了同学李鑫宇(男,30岁,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王金刚(男,31岁,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栾奡(男,31岁,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和同事刘力男(男,31岁,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参加。
  
  饭后,在刘力男的提议下,6人分乘两辆轿车到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继续饮酒。因李鑫宇在酒吧门前驾车速度过快,与站在门前的林松岭、杨森、车亮、潘兴等人发生口角,后双方厮打起来,致林松岭死亡,双方多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对此案高度重视,责令专案组务必严肃认真办理此案,并向社会承诺,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无论案件涉及到谁,都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编辑:小张)
  
  
   来源:新华网
  
  http://www.ycwb.com/news/2008-10/14/content_19896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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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宪法保护言论自由 回复日期:2008-10-14 21:25:52 
 
  跟刑警NB,以为执法就不能犯法么?

作者:沧海zhi水 回复日期:2008-10-14 21:40:28 
 
  在中国这个神奇的土地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作者:lbp0408 回复日期:2008-10-14 21:49:14 
 
  什么是严查?

作者:sunmoonst 回复日期:2008-10-14 21:58:45 
 
  好象不算是新闻了吧
  
  这年头警察被打死了才算新闻

作者:csmblj 回复日期:2008-10-14 22:23:46 
 
  那些杀人犯会是死刑吗?

作者:天涯孤客鸟 回复日期:2008-10-14 23:29:16 
 
  死的那个也不是什么好鸟,一开始警察还让让他,他还一直牛B哄哄的往警察扑,后来捡了块砖头打了警察,估计那些警察也喝了些酒,也是年轻人,火气来了一哄而上就把这家伙灭了。其实这就是个普通的斗殴事件,只是恰好有一方是警察。

作者:lsn0001 回复日期:2008-10-14 23:41:14 
 
  不知道多长时间能审理清楚啊、
  

作者:xok001 回复日期:2008-10-14 23:48:25 
 
  看过视频了
  死的那家伙活该
  http://bb.news.qq.com/a/20081014/000054.htm

作者:马胡 回复日期:2008-10-15 0:27:41 
 
  其实就是一普通的打仗,小孩算是可惜了

作者:太湖上的烟 回复日期:2008-10-15 1:50:18 
 
  死者确实过分,不是什么好鸟,应该是普通的斗殴案件,不应该和身份联系起来.

作者:动物庄园评论员 回复日期:2008-10-15 2:59:45 
 
  三鹿公司承诺不给奶里放毒。

作者:动物庄园评论员 回复日期:2008-10-15 3:02:02 
 
  中国jc真够神勇啊。老百姓眼里,他们都是什么社会角色了。哈哈。

作者:动物庄园评论员 回复日期:2008-10-15 3:06:38 
 
  作者:天涯孤客鸟 回复日期:2008-10-14 23:29:16 
    死的那个也不是什么好鸟,一开始警察还让让他,他还一直牛B哄哄的往警察扑,后来捡了块砖头打了警察,估计那些警察也喝了些酒,也是年轻人,火气来了一哄而上就把这家伙灭了。其实这就是个普通的斗殴事件,只是恰好有一方是警察。
  =============
  有人贪污了,恰好是个官僚。应该是普通的经济案件,不应该和身份联系起来.

作者:ruikehua 回复日期:2008-10-15 3:43:19 
 
  一米九四的体校生就装B,有本事就放到别人,操!该死!

作者:ruikehua 回复日期:2008-10-15 3:46:08 
 
  害人、害家人、害别人的人渣!

作者:该用户名以被占用 回复日期:2008-10-15 3:52:23 
 
  那个死者也太狂了,早晚得出事!

作者:动物庄园评论员 回复日期:2008-10-15 5:10:59 
 
  人死了就什么都完了,还没完,还有回忆呢!—《蓝宇》

作者:突厥汉族 回复日期:2008-10-15 8:29:40 
 
  公布视频明显被剪辑过,另外听不见大学生一方的声音,不予采信。另外办案警方解说视频时,居然说我们的民警如何如何,他们青年如何如何,nc素质不是一般的低,呵呵

作者:8689195 回复日期:2008-10-15 8:41:59 
 
  你们是社会的公仆,受过高的教育、也犯这低级的错。新闻 视频不真实 为什么都是死者要打他 是不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新闻要实事求事 又不需要做加工 要公平啊 死者再不对 可你民警知法犯法要罪加一等!仔细看屏幕上方录像时间有删减啊 和评论的衔接不当啊。。。还有录像是客观的,为什么加个人主观的讲解呢?如果录像解说 说是事实(连想什么都知道),事件还需要调查吗? 社会要和谐,做人要公正。。正大光明!!
  
  真的很让人寒心!不管受害人有错没错.自己是执法者!应该头脑清醒
  
  人民卫士爱人民,怎变成了打人民了?此风万不可长,望严惩.
  
  孩子没教育好,早晚要出事。
  

作者:tristick 回复日期:2008-10-15 8:55:39 
 
  打人那小孩也不是好东西,打架斗殴不依不饶

作者:wsmj135 回复日期:2008-10-15 9:03:54 
 
  他们是警察 但警察也不能就因为是警察被人白打阿 要有人冲你脑袋拍砖 你能挺阿?? 这么说的人都站出来 让偶们拍块试试

作者:突厥汉族 回复日期:2008-10-15 9:09:32 
 
  作者:wsmj135 回复日期:2008-10-15 9:03:54 
    他们是警察 但警察也不能就因为是警察被人白打阿 要有人冲你脑袋拍砖 你能挺阿?? 这么说的人都站出来 让偶们拍块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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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就不要搅混水了,为0.5值吗?人们不是要求白打警察,而是怀疑警方能否公平办案,难道不值得怀疑吗?

作者:renminwuzui 回复日期:2008-10-15 9:22:50 
 
  搞你全家再承诺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9:27:25 
 
  他们是警察 但警察也不能就因为是警察被人白打阿 要有人冲你脑袋拍砖 你能挺阿?? 这么说的人都站出来 让偶们拍块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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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警察开车,车速过快引起的打架斗殴,退一步说,这也是双方的事,凭什么说只有警察是在被人白打?6个训练有素的警察与4个普通人打架斗殴能算被白打了吗?能算吃亏了吗?结果吃亏了吗?就算别人要拍你块砖,6个警察非要拍死对方才算泄愤吗?那不根黑_社_会成员有什么区别吗?怪不得别人都这么说.
  
  由警察开车,车速过快引起的打架斗殴,退一步说,这也是双方的事,凭什么说只有警察是在被人白打?6个训练有素的警察与4个普通人打架斗殴能算被白打了吗?能算吃亏了吗?结果吃亏了吗?就算别人要拍你块砖,6个警察非要拍死对方才算泄愤吗?那不根黑_社_会成员有什么区别吗?怪不得别人都这么说.
  
  由警察开车,车速过快引起的打架斗殴,退一步说,这也是双方的事,凭什么说只有警察是在被人白打?6个训练有素的警察与4个普通人打架斗殴能算被白打了吗?能算吃亏了吗?结果吃亏了吗?就算别人要拍你块砖,6个警察非要拍死对方才算泄愤吗?那不根黑_社_会成员有什么区别吗?怪不得别人都这么说.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9:31:29 
 
  打人那小孩也不是好东西,打架斗殴不依不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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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事由警察开车过快引起, 如果打人那小孩也不是好东西(你也认为对方不过是个孩子),反过来你怎不说说, 那警察又能算什么好东西,别人不依不饶,你把小孩打死,那又算饶了对方什么, 6个警察打4个人,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此事由警察开车过快引起, 如果打人那小孩也不是好东西(你也认为对方不过是个孩子),反过来你怎不说说, 那警察又能算什么好东西,别人不依不饶,你把小孩打死,那又算饶了对方什么, 6个警察打4个人,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此事由警察开车过快引起, 如果打人那小孩也不是好东西(你也认为对方不过是个孩子),反过来你怎不说说, 那警察又能算什么好东西,别人不依不饶,你把小孩打死,那又算饶了对方什么, 6个警察打4个人,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作者:wsmj135 回复日期:2008-10-15 9:32:57 
 
  他们是警察 但警察也不能就因为是警察被人白打阿 要有人冲你脑袋拍砖 你能挺阿?? 这么说的人都站出来 让偶们拍块试试
    -----------------------------
    
    
    由警察开车,车速过快引起的打架斗殴,退一步说,这也是双方的事,凭什么说只有警察是在被人白打?6个训练有素的警察与4个普通人打架斗殴能算被白打了吗?能算吃亏了吗?结果吃亏了吗?就算别人要拍你块砖,6个警察非要拍死对方才算泄愤吗?那不根黑_社_会成员有什么区别吗?怪不得别人都这么说.
    
  本来就是双方的事 再说很明显6个警察里根本没人围攻他 你也看的很清楚 一大部分都在劝架 且不说这6个警察都是1线的 而且块都很大 就是普通的这块头的东北男人 要是真动手打他 他还能坚持这么久么
  没有说非拍死 只是不能站着让人白打阿 再说已经白打了好几下 双方又都有人劝 这个死者就应该有台阶下了 赚了面子就算了 还一个劲的打 还想怎么样阿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9:38:11 
 
  那个死者也太狂了,早晚得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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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这么说,某个特_权阶_层太狂了,早晚出事,就像YANG佳案一样,不是出事了吗!
  
  应该这么说,某个特_权阶_层太狂了,早晚出事,就像YANG佳案一样,不是出事了吗!
  
  
  应该这么说,某个特_权阶_层太狂了,早晚出事,就像YANG佳案一样,不是出事了吗!
  
  应该这么说,某个特_权阶_层太狂了,早晚出事,就像YANG佳案一样,不是出事了吗!
  
  

作者:wsmj135 回复日期:2008-10-15 9:46:32 
 
  才发现 天涯上这个板块简直容不得人说公家的一切好话 这些人你们就一直黑下去吧 没兴趣与你们这些内心黑暗只是为了黑而黑已经不去看事情本源的的人争辩了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9:47:37 
 
  本来就是双方的事 再说很明显6个警察里根本没人围攻他 你也看的很清楚 一大部分都在劝架 且不说这6个警察都是1线的 而且块都很大 就是普通的这块头的东北男人 要是真动手打他 他还能坚持这么久么
    没有说非拍死 只是不能站着让人白打阿 再说已经白打了好几下 双方又都有人劝 这个死者就应该有台阶下了 赚了面子就算了 还一个劲的打 还想怎么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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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个警察里根本没人围攻他, 那他是自己心脏病发死的不成?
  
  因为被”白打”了好几下, 又不听劝,是否有理由将之打死呢?
  
  我想一般公民在这种情况下, 会怎么做,
  一离开,回避. 这是合理的,当然威风惯了的警察另当别论!
  
  二打110,当然好像自己是警察,太掉价了!
  
  三,出手直接制服对方,象抓犯罪嫌疑人一样,不过抓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抓一个死一个的.
  
  四\完全不合理喻的将对方打死, 还加一个对方要脸不要脸的罪名,完全把自已等同于黑+社+会人员.
  
  6个警察里根本没人围攻他, 那他是自己心脏病发死的不成?
  
  因为被”白打”了好几下, 又不听劝,是否有理由将之打死呢?
  
  我想一般公民在这种情况下, 会怎么做,
  一离开,回避. 这是合理的,当然威风惯了的警察另当别论!
  
  二打110,当然好像自己是警察,太掉价了!
  
  三,出手直接制服对方,象抓犯罪嫌疑人一样,不过抓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抓一个死一个的.
  
  四\完全不合理喻的将对方打死, 还加一个对方要脸不要脸的罪名,完全把自已等同于黑+社+会人员.
  
  

作者:wsmj135 回复日期:2008-10-15 9:56:14 
 
  你眼瞎了?不是已经避了么 避了好几次了 打110?怎么打 那片辖区就是铁路分局的 已经有6个民警在了 再说多大点事阿 这么多人劝 就算有气 打2下也差不多了吧 还想怎么样阿
  谁知道这人这么得寸进尺阿
  还有你连尸检都没看 你怎么知道这人是因为啥死的
  不要光看事情双方是谁就开骂 而根本不对事情本身做判断 这又不是填空式作文

作者:brozsoft 回复日期:2008-10-15 9:59:44 
 
  看了视频了,只能说那个小家伙还好今天被警察打死了,还能讨回点公道,否则迟早被别人打死。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0:05:02 
 
  你眼瞎了?不是已经避了么 避了好几次了 打110?怎么打 那片辖区就是铁路分局的 已经有6个民警在了 再说多大点事阿 这么多人劝 就算有气 打2下也差不多了吧 还想怎么样阿
    谁知道这人这么得寸进尺阿
    还有你连尸检都没看 你怎么知道这人是因为啥死的
  不要光看事情双方是谁就开骂 而根本不对事情本身做判断 这又不是填空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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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要告诉我, 整件事情中警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么高素质!!!
  
  你也说了,这本来就是小事, 那就算那小孩不懂事, 得寸进尺了, 你警察就有权利、就由理由将对方打死吗?
  
  这么不是被打死的,那你说说他是怎么死的。
  
  事情对错明摆着,就算双方都有过错,那作为所谓“执法的公平者,人民的保护神”的警察更多的过错是逃不掉的!!!!!
  
  你不要告诉我, 整件事情中警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么高素质!!!
  
  你也说了,这本来就是小事, 那就算那小孩不懂事, 得寸进尺了, 你警察就有权利、就由理由将对方打死吗?
  
  这么不是被打死的,那你说说他是怎么死的。
  
  事情对错明摆着,就算双方都有过错,那作为所谓“执法的公平者,人民的保护神”的警察更多的过错是逃不掉的!!!!!
  

作者:燕山飞鸿 回复日期:2008-10-15 10:05:22 
 
  清晰版完整摄像头视频已经上网了,怎么不去看看再来发表评论??
  
  http://it.youtube.com/watch?v=Ad-Y_aMKefc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0:07:54 
 
  看了视频了,只能说那个小家伙还好今天被警察打死了,还能讨回点公道,否则迟早被别人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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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谁播的视频,有可信度吗?那是剪辑的电影!!!!
  
  那是谁播的视频,有可信度吗?那是剪辑的电影!!!!
  
  那是谁播的视频,有可信度吗?那是剪辑的电影!!!!
  
  那是谁播的视频,有可信度吗?那是剪辑的电影!!!!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0:32:33 
 
  这种倾向性的电影有点可笑,在群殴中,6个警察老指着某一个受伤害的警察,当然客观的说打架那小孩也有点不理智(打架本身就是很不理智的行为),但最后6个警察追着光赤着身子的小孩追打时,小孩其实害怕了,最后如何打小孩至死的视频就没有了,这很不完整.我想,作为警察,他们并不弱势,最后教训小孩也需点到为止(并实也不能非法教训别人),毕竟这是很不对称的结局,合理的是,制服小孩扭送公安局,而不是活活将一条生命打死,看到一个刚才还活蹦乱跳的生命的死去,我感到很痛心.
  
  
  这种倾向性的电影有点可笑,在群殴中,6个警察老指着某一个受伤害的警察,当然客观的说打架那小孩也有点不理智(打架本身就是很不理智的行为),但最后6个警察追着光赤着身子的小孩追打时,小孩其实害怕了,最后如何打小孩至死的视频就没有了,这很不完整.我想,作为警察,他们并不弱势,最后教训小孩也需点到为止(并实也不能非法教训别人),毕竟这是很不对称的结局,合理的是,制服小孩扭送公安局,而不是活活将一条生命打死,看到一个刚才还活蹦乱跳的生命的死去,我感到很痛心.
  
  这种倾向性的电影有点可笑,在群殴中,6个警察老指着某一个受伤害的警察,当然客观的说打架那小孩也有点不理智(打架本身就是很不理智的行为),但最后6个警察追着光赤着身子的小孩追打时,小孩其实害怕了,最后如何打小孩至死的视频就没有了,这很不完整.我想,作为警察,他们并不弱势,最后教训小孩也需点到为止(并实也不能非法教训别人),毕竟这是很不对称的结局,合理的是,制服小孩扭送公安局,而不是活活将一条生命打死,看到一个刚才还活蹦乱跳的生命的死去,我感到很痛心.

作者:looc25 回复日期:2008-10-15 10:34:11 
 
  那学生就一流氓。。
  太嚣张了。。
  如果对方不是警察。。
  换个普通百姓。。
  还不被他打死哦。

作者:紫晶哥 回复日期:2008-10-15 10:35:18 
 
  看了,普通案件,不可以上升高度。

作者:ghfuxiang 回复日期:2008-10-15 10:41:03 
 
  警察根本没动手,死者是自杀!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0:47:01 
 
  那学生就一流氓。。
    太嚣张了。。
    如果对方不是警察。。
    换个普通百姓。。
    还不被他打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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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是流氓,那警察是什么,黑__社___会?打架斗殴是双方的事, 不能简单的先入为主断定某一方是流氓,我是看了录像, 面对6个表明身份的警察的面前,学生的举止冲来冲去,好像蛮凶的, 但有点虚张声势, 并没有特别过份的真正置人死地的行动,而且我看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 只是学生性的好像故意显示出不_畏强_权的示意性行动了, 这是必须指出的, 有些东西不能想像类比的,事实如何就如何.事实上警察倒活活把他打死了!
  
  学生是流氓,那警察是什么,黑__社___会?打架斗殴是双方的事, 不能简单的先入为主断定某一方是流氓,我是看了录像, 面对6个表明身份的警察的面前,学生的举止冲来冲去,好像蛮凶的, 但有点虚张声势, 并没有特别过份的真正置人死地的行动,而且我看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 只是学生性的好像故意显示出不_畏强_权的示意性行动了, 这是必须指出的, 有些东西不能想像类比的,事实如何就如何.事实上警察倒活活把他打死了!
  
  
  学生是流氓,那警察是什么,黑__社___会?打架斗殴是双方的事, 不能简单的先入为主断定某一方是流氓,我是看了录像, 面对6个表明身份的警察的面前,学生的举止冲来冲去,好像蛮凶的, 但有点虚张声势, 并没有特别过份的真正置人死地的行动,而且我看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 只是学生性的好像故意显示出不_畏强_权的示意性行动了, 这是必须指出的, 有些东西不能想像类比的,事实如何就如何.事实上警察倒活活把他打死了!
  
  

作者:彭彭闻闻 回复日期:2008-10-15 10:52:09 
 
  荆轲啊,你在哪里?

作者:避地居士 回复日期:2008-10-15 10:56:06 
 
  你牛,小心拍你砖!!!

作者:cutpasteonly 回复日期:2008-10-15 10:59:14 
 
  只看出这六个警察好像没有后台. 否则我们也不会知道这些.

作者:jilewuyi 回复日期:2008-10-15 11:04:17 
 
  一个字:该!
  两个字:活该!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1:13:36 
 
  其实关键的核心是学生冲撞了警察的权威,对于学生来说你在摆明身份的6位剽悍的警察面前装牛,还虚张声势地冲过来冲去去的,手舞足蹈的演什么不怕警察的戏,真把警察当成人_民的警察了,还以为他们真的可以那么大度的来忍让你一下,这是不可能的.结果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被打得屎尿全出,一命归西,暴_政爪_牙是没有这么好心肠的.
  
  其实关键的核心是学生冲撞了警察的权威,对于学生来说你在摆明身份的6位剽悍的警察面前装牛,还虚张声势地冲过来冲去去的,手舞足蹈的演什么不怕警察的戏,真把警察当成人_民的警察了,还以为他们真的可以那么大度的来忍让你一下,这是不可能的.结果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被打得屎尿全出,一命归西,暴_政爪_牙是没有这么好心肠的.
  
  其实关键的核心是学生冲撞了警察的权威,对于学生来说你在摆明身份的6位剽悍的警察面前装牛,还虚张声势地冲过来冲去去的,手舞足蹈的演什么不怕警察的戏,真把警察当成人_民的警察了,还以为他们真的可以那么大度的来忍让你一下,这是不可能的.结果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被打得屎尿全出,一命归西,暴_政爪_牙是没有这么好心肠的.

作者:sanpaopao 回复日期:2008-10-15 11:17:22 
 
  被哈警察打死的是个大学生,为什么媒体隐瞒这个?

作者:为爱憔悴 回复日期:2008-10-15 11:20:20 
 
  说句实话我一直觉得最大的黑社会就是jc,但看完录像,我觉得齐新已经很忍让了,倒是林太嚣张了,死了活该。不要说什么警察和大学生,警察是业余时间,学生已经毕业了,不同意我观点的看看监控录像。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1:20:35 
 
  其实再想一想,这种事越多,所以YANG佳被奉为英雄的土壤越深厚,因为连警察也不按法律办事,那能要求老百姓依法行事吗,YANG佳这么做不也符合警察的逻辑吗?
  
  其实再想一想,这种事越多,所以YANG佳被奉为英雄的土壤越深厚,因为连警察也不按法律办事,那能要求老百姓依法行事吗,YANG佳这么做不也符合警察的逻辑吗?
  
  其实再想一想,这种事越多,所以YANG佳被奉为英雄的土壤越深厚,因为连警察也不按法律办事,那能要求老百姓依法行事吗,YANG佳这么做不也符合警察的逻辑吗?
  
  其实再想一想,这种事越多,所以YANG佳被奉为英雄的土壤越深厚,因为连警察也不按法律办事,那能要求老百姓依法行事吗,YANG佳这么做不也符合警察的逻辑吗?

作者:为爱憔悴 回复日期:2008-10-15 11:22:54 
 
  大学生怎么了,现在满大街都是,我看他更像流氓。从动手就拣转头,打起来就知道把衣服脱了,经常操练吧。

作者:为爱憔悴 回复日期:2008-10-15 11:24:19 
 
  警察怎么按法律办事,你头上被人拍两砖头,被人追着打的时候,怎么理智,其实警察不想惹事,被逼急了。

作者:海天相伴 回复日期:2008-10-15 11:27:06 
 
   能上体院的都是文化水平高的,大家都知道.警察也是素质的高的.

作者:避地居士 回复日期:2008-10-15 11:33:54 
 
  你牛,小心拍你砖!!!
  你牛,小心拍你砖!!!
  你牛,小心拍你砖!!!
  你牛,小心拍你砖!!!
  你牛,小心拍你砖!!!
  你牛,小心拍你砖!!!

作者:避地居士 回复日期:2008-10-15 11:35:15 
 
  你牛,小心拍你砖!!!
  你牛,小心拍你砖!!!

作者:潘金莲买了中石油 回复日期:2008-10-15 11:38:30 
 
  再怎么不对,轮不到警察来残杀人民,看了警方提供的视频,我猜测这人多半白死了,说不定警察来个内部处分就完事了,人民雪亮的眼睛再次被蒙蔽了。

作者:cincinnati 回复日期:2008-10-15 11:39:40 
 
  大流氓打小流氓,如此而已。

作者:jilewuyi 回复日期:2008-10-15 11:40:44 
 
  作者:ghfuxiang 回复日期:2008-10-15 10:41:03 
    警察根本没动手,死者是自杀!
  ——————————————————————————————
  你个白痴
  说风凉话显你有水平是怎么的?
  别的事咱不说
  这件事上那小子明显是在找死

作者:爱若流星 回复日期:2008-10-15 11:41:39 
 
  不明白那些警察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把他制服 就好了嘛。干嘛这么麻烦...

作者:jilewuyi 回复日期:2008-10-15 11:42:00 
 
  作者:燕山飞鸿 回复日期:2008-10-15 10:05:22 
    清晰版完整摄像头视频已经上网了,怎么不去看看再来发表评论??
    
    http://it.youtube.com/watch?v=Ad-Y_aMKefc
  ——————————————————————————————
  别选择性失明
  去看看这个视频再说吧

作者:君子放荡荡 回复日期:2008-10-15 11:42:42 
 
  死者该死
  警察该打

作者:学习与思考 回复日期:2008-10-15 11:47:57 
 
  对这种社会的渣滓,就应该打死。太嚣张了,如果不是警察的话,会被他欺负成什么样?是不是会被他打死?
  他家里肯定有些势力,不然怎么这么嚣张,警察没有还手的情况下,打了三次?
  林松龄开的车好像是老别克吧?家里是不是很有钱?

作者:daman008 回复日期:2008-10-15 11:56:32 
 
   作者:燕山飞鸿 回复日期:2008-10-15 10:05:22 
      清晰版完整摄像头视频已经上网了,怎么不去看看再来发表评论??
      
      http://it.youtube.com/watch?v=Ad-Y_aMKefc
    ——————————————————————————————
    别选择性失明
    去看看这个视频再说吧
   作者:燕山飞鸿 回复日期:2008-10-15 10:05:22 
      清晰版完整摄像头视频已经上网了,怎么不去看看再来发表评论??
      
      http://it.youtube.com/watch?v=Ad-Y_aMKefc
    ——————————————————————————————
    别选择性失明
    去看看这个视频再说吧
   作者:燕山飞鸿 回复日期:2008-10-15 10:05:22 
      清晰版完整摄像头视频已经上网了,怎么不去看看再来发表评论??
      
      http://it.youtube.com/watch?v=Ad-Y_aMKefc
    ——————————————————————————————
    别选择性失明
    去看看这个视频再说吧
   作者:燕山飞鸿 回复日期:2008-10-15 10:05:22 
      清晰版完整摄像头视频已经上网了,怎么不去看看再来发表评论??
      
      http://it.youtube.com/watch?v=Ad-Y_aMKefc
    ——————————————————————————————
    别选择性失明
    去看看这个视频再说吧
   作者:燕山飞鸿 回复日期:2008-10-15 10:05:22 
      清晰版完整摄像头视频已经上网了,怎么不去看看再来发表评论??
      
      http://it.youtube.com/watch?v=Ad-Y_aMKefc
    ——————————————————————————————
    别选择性失明
    去看看这个视频再说吧
  

作者:daman008 回复日期:2008-10-15 11:57:46 
 
  说实话,看了视频以后
  我头一次觉得警察有礼!

作者:5191196 回复日期:2008-10-15 12:05:03 
 
  被哈警察打死的是个大学生,为什么媒体隐瞒这个?
  -----------------------------这是大学生吗?同志们!!!!!别这么不懂事?04届毕业的体育生,这舆论导向!!-----------------

作者:上山看不见日出 回复日期:2008-10-15 12:11:50 
 
  黑社会吗?好像是的。

作者:piginflying 回复日期:2008-10-15 12:16:44 
 
  http://it.youtube.com/watch?v=Ad-Y_aMKefc
  
  看了再说
  
  
  警察在业余时间打人 我认为这和你们几个哥们在外面和人斗殴了没啥区别
  
  

作者:无事且静坐 回复日期:2008-10-15 12:25:39 
 
  死者确实太嚣张了.
  人家已经忍让几次了,还冲上去没完没了.
  明摆着是找死.
  不过,警察知法犯法确实也是罪加一等.
  都是冲动惹的祸.

作者:csmblj 回复日期:2008-10-15 12:31:13 
 
  作者:天涯孤客鸟 回复日期:2008-10-14 23:29:16 
    死的那个也不是什么好鸟,一开始警察还让让他,他还一直牛B哄哄的往警察扑,后来捡了块砖头打了警察,估计那些警察也喝了些酒,也是年轻人,火气来了一哄而上就把这家伙灭了。其实这就是个普通的斗殴事件,只是恰好有一方是警察。
  不管当时的责任在谁,但打死人总是不对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动手的话一般都会报警让警员来处理的。但做为一个警察还伤人了,这个是没有什么理由可找的,不然对死者家人无法交代。

作者:南雁飞 回复日期:2008-10-15 12:33:28 
 
  看了完整视频,嚼得那小子迟早得出事。

作者:此名没有 回复日期:2008-10-15 12:33:24 
 
  小混混碰到黑帮,找死!

作者:闻达语 回复日期:2008-10-15 12:38:08 
 
  公安部的五条禁令 之一就是不允许警察进入娱乐场所!这六个警察去酒吧

作者:此名没有 回复日期:2008-10-15 12:42:00 
 
  看了一下视频,警察同志的水平太次,还有一个是刑警大队副队长吧,被一个小混混追着打,最后使用围殴这么低级的手段才解决战斗.

作者:wzm219 回复日期:2008-10-15 12:43:21 
 
  看了视频.
  
  觉得象林这样的人渣,多打死几个就是为民除害.

作者:浪漫樵夫 回复日期:2008-10-15 12:45:23 
 
  就差一步啊,那孩子要是动手前高喊:我是新加坡人!
  看警察敢不敢打他

作者:毛姓流氓的小弟 回复日期:2008-10-15 12:48:23 
 
  日他妈妈的啊 ,就不能让我们说句话。虽然我们都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从视频可以看出,那个死狗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打死了好。警察倒霉了,唉!!!!!
  我是毛爷爷的小弟啊
  

作者:小猪的哥 回复日期:2008-10-15 12:55:08 
 
  说句实话,那几个警察已经很夹着尾巴做人了,要换了我,早他妈的调班子把那个小王八蛋打废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小杂种有什么好狂的?还他妈的一个劲地不依不饶的!

作者:动物庄园评论员 回复日期:2008-10-15 12:55:37 
 
  既然是jc,为啥当时不亮身份?估计那小子把这几个jc当老百姓了。
  呵呵

作者:k1026 回复日期:2008-10-15 12:56:12 
 
  怎么?现在打击黑社会也犯法吗?

作者:动物庄园评论员 回复日期:2008-10-15 12:56:43 
 
  作者:小猪的哥 回复日期:2008-10-15 12:55:08 
    说句实话,那几个警察已经很夹着尾巴做人了,要换了我,早他妈的调班子把那个小王八蛋打废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小杂种有什么好狂的?还他妈的一个劲地不依不饶的!
  ===========
  小混混碰到了大混混。就这个故事。

作者:slidedoor 回复日期:2008-10-15 13:10:01 
 
  这事情撇开双方的身份,那就是一社会斗殴致死事件。两伙人都不干净,但是打死人的一方肯定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平时警察就是这么处理的,社会斗殴事件中没啥对错方的,哪方造成的后果严重,哪方就承担主责。只要这次的处理结果没有背离警察平时的处理方法,那么我们也没必要窝火。不过处理结束后,作为警察的这些人是否还有资格当警察那就是另外一个层面的事情了。我想斗殴本身应该根据事实处理,但是警察参与斗殴本身就已经使其丧失了做警察的资格,如果容忍这种人留在警队,那么没有多少人还会相信警察了。

作者:fg12345 回复日期:2008-10-15 13:15:33 
 
  潘金莲买了中石油 回复日期:2008-10-15 11:38:30 
    再怎么不对,轮不到警察来残杀人民,看了警方提供的视频,我猜测这人多半白死了,说不定警察来个内部处分就完事了,人民雪亮的眼睛再次被蒙蔽了。
  。。。。。。。。。。。
  
  SB,没看出来吗?现在媒体的导向已经完全向着那个该死的大学生了6个警察已经被刑拘了,对方打架的3个居然还在外面接收记者采访,你说应该喊冤的是谁?(四个打架的所谓的体育系大学生里,两个是篮球专业的、一个是足球专业的、一个是练跆拳道的,估计平时横贯了,没想到遇到比他们更狠的,纯粹是死有余辜。)

作者:大家注意 回复日期:2008-10-15 13:19:35 
 
  喝了酒还能开车? 而且六个人里有一个还是交警?

作者:abcd123456abcd 回复日期:2008-10-15 13:20:04 
 
  看了视频,觉得警察打死人确实该罚,不过对那个小P孩一点也不同情。。。。这是碰上警察被干掉了,要是碰上一般老百姓那受欺负的又是谁?
  

作者:jilewuyi 回复日期:2008-10-15 13:23:53 
 
  林松岭
  他的另一个名字是不是叫
  不作死不舒服斯基?

作者:笑看夕阳 回复日期:2008-10-15 13:23:59 
 
  从视频上看
  
  一直是那帮小混混找事
  
  (别扯他们是什么学生,1是已经毕业,2是体院本来就是职业体育者 3是几个打人者都是高大健硕之流)
  
  而且连续四次都是追着警察打
  
  如果是普通人还不知道这种混混打成什么样子
  
  幸亏警察方是6个人
  
  如果一两个估计也早被打趴下了
  
  虽然警察动手也不对
  
  但顶多是防卫过当而已
  
  鉴于这几个混混的表现
  
  可以说是为民除害了!!
  
  
  
  

作者:路过的雨一直下 回复日期:2008-10-15 13:25:17 
 
  视屏不全.为什么有删减了,删减了那些经过.希望能有一个公正的判罚.这个事件有点像孔二狗的<<黑道风云>>.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3:28:57 
 
  视频明显是被特别编辑过的, 根本不连惯,统统剪下有利警察的一段组合起来, 而且还特别注明, 这本身就特权的表现, 大家也不深入想想, 如果那个学生不是吃了亏,在明知对方是警察的情况下, 他为什么一定不放呢, 在群殴的状态下, 没有什么谁吃亏,谁多挨几下的区分,
  大家再动脑想想,如果该视频只被作成警察动手围攻打死青年学生这一段,效果又如何呢, 所以这是有利于警察的选择性视频, 故意放大了群殴一方的不好, 难道打死人的警察一方比对方更好吗?
  
  
  
  视频明显是被特别编辑过的, 根本不连惯,统统剪下有利警察的一段组合起来, 而且还特别注明, 这本身就特权的表现, 大家也不深入想想, 如果那个学生不是吃了亏,在明知对方是警察的情况下, 他为什么一定不放呢, 在群殴的状态下, 没有什么谁吃亏,谁多挨几下的区分,
  大家再动脑想想,如果该视频只被作成警察动手围攻打死青年学生这一段,效果又如何呢, 所以这是有利于警察的选择性视频, 故意放大了群殴一方的不好, 难道打死人的警察一方比对方更好吗?
  

作者:路过的雨一直下 回复日期:2008-10-15 13:29:30 
 
  
  
  作者:闻达语 回复日期:2008-10-15 12:38:08 
    公安部的五条禁令 之一就是不允许警察进入娱乐场所!这六个警察去酒吧
  =+++++++++++++++++++++++++++++++===============++
  上对政策,下有对策.

作者:尼采的鹦鹉 回复日期:2008-10-15 13:31:26 
 
  介于小混混已经被打死。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事情如果反过来,他没被打死,那么我看了也会气愤地叫一句:打他!警察喝风的?

作者:蜀山独桥 回复日期:2008-10-15 13:32:26 
 
  现在的中学生尤其是少部分大学生素质素质跟小流氓差不多,上大学的时候,几个东北的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基本上学校里篮球场上和足球场上所有的重大斗殴战役都由他们包揽了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3:33:53 
 
  当然,一方是混混,另一方是比混混都不如的执法犯法的警官.就这么简单的事.
  
  当然,一方是混混,另一方是比混混都不如的执法犯法的警官.就这么简单的事.
  
  当然,一方是混混,另一方是比混混都不如的执法犯法的警官.就这么简单的事.

作者:shala8808 回复日期:2008-10-15 13:34:01 
 
  看了视频.
  最后那小混混冲上去还打的时候,估计那帮警察真火了.
  扑过去就把他灭了.
  结果惨烈.
  如果是在理智的情况下,应该把他制服就算了.你可是警察啊.
  在这一点上,他们太冲动了.

作者:6H6H 回复日期:2008-10-15 13:38:04 
 
   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对此案高度重视,责令专案组务必严肃认真办理此案,并向社会承诺,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无论案件涉及到谁,都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
  经研究,此6人比较适合城管工作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3:38:27 
 
    现在的中学生尤其是少部分大学生素质素质跟小流氓差不多,上大学的时候,几个东北的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基本上学校里篮球场上和足球场上所有的重大斗殴战役都由他们包揽了
  ----------------------------
  你又能怪谁呢,这个社会还好像就这样了,谁的拳头硬谁就是王,不连警察都这样吗,重大斗殴时你见谁又去管了,这个社会谁都不管,难道靠说理就行了吗?正义在哪里,法制在哪里?不能靠法,不能靠理,那你去怪他们又有什么用呢?

作者:jilewuyi 回复日期:2008-10-15 13:40:00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3:28:57 
    视频明显是被特别编辑过的, 根本不连惯,统统剪下有利警察的一段组合起来, 而且还特别注明, 这本身就特权的表现, 大家也不深入想想, 如果那个学生不是吃了亏,在明知对方是警察的情况下, 他为什么一定不放呢, 在群殴的状态下, 没有什么谁吃亏,谁多挨几下的区分,
    大家再动脑想想,如果该视频只被作成警察动手围攻打死青年学生这一段,效果又如何呢, 所以这是有利于警察的选择性视频, 故意放大了群殴一方的不好, 难道打死人的警察一方比对方更好吗?
  ——————————————————————————————
  你不用动脑子
  你睁开眼睛看看
  上面贴完整版视频地址多少次了
  http://it.youtube.com/watch?v=Ad-Y_aMKefc
  你就不会自己去看看
  我TM还看黑龙江新闻夜航剪辑的那个某些人号丧的镜头烦呢
  别的事上我也骂警察
  可这件事你看看有几个跟你一样睁着眼睛说瞎话的

作者:风吱吱 回复日期:2008-10-15 13:42:06 
 
  这回我顶警察,那个什么大学生也就是个混混,现在学校体院的都挺能装B的。像支持杨+一样支持警察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3:44:58 
 
  很好笑的事,警察打死了人,偏偏要去寻找对方的不是,好像只要有对方的不是,自己的不是也就变成是了,还美其名曰为民除害,可是看看我们周围的现状,多少的不平,多少的不公,也不见他们出来为民除害,看看深圳的大火就心知肚明,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怎么就披上了美丽的外衣,这不荒唐可笑吗?
  
  很好笑的事,警察打死了人,偏偏要去寻找对方的不是,好像只要有对方的不是,自己的不是也就变成是了,还美其名曰为民除害,可是看看我们周围的现状,多少的不平,多少的不公,也不见他们出来为民除害,看看深圳的大火就心知肚明,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怎么就披上了美丽的外衣,这不荒唐可笑吗?
  
  很好笑的事,警察打死了人,偏偏要去寻找对方的不是,好像只要有对方的不是,自己的不是也就变成是了,还美其名曰为民除害,可是看看我们周围的现状,多少的不平,多少的不公,也不见他们出来为民除害,看看深圳的大火就心知肚明,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怎么就披上了美丽的外衣,这不荒唐可笑吗?

作者:纸影无踪 回复日期:2008-10-15 13:45:57 
 
  警察为民除了一害

作者:zhyc2007 回复日期:2008-10-15 13:46:21 
 
  http://it.youtube.com/watch?v=Ad-Y_aMKefc
  
  警察真是够冤的,对这种所谓的大学生,真算是可忍孰不可忍?
  死 一个少一个坏人,少一个欺负平头百姓的坏头。
  看这小子如果打一个路边拾荒者,还不知道会把人打成啥样呢。
  以前杨 佳说警察同志的形象确实不好,但这一次打得有理,打 死也是个过失杀人,替百姓搞死一个地痞。
  当百姓的在这里谢了!!!

作者:潘金莲买了中石油 回复日期:2008-10-15 13:46:41 
 
  作者:fg12345 回复日期:2008-10-15 13:15:33 
    潘金莲买了中石油 回复日期:2008-10-15 11:38:30 
      再怎么不对,轮不到警察来残杀人民,看了警方提供的视频,我猜测这人多半白死了,说不定警察来个内部处分就完事了,人民雪亮的眼睛再次被蒙蔽了。
    。。。。。。。。。。。
    
    SB,没看出来吗?现在媒体的导向已经完全向着那个该死的大学生了6个警察已经被刑拘了,对方打架的3个居然还在外面接收记者采访,你说应该喊冤的是谁?(四个打架的所谓的体育系大学生里,两个是篮球专业的、一个是足球专业的、一个是练跆拳道的,估计平时横贯了,没想到遇到比他们更狠的,纯粹是死有余辜。)
  
  ====================================================================
  SB,刑拘了又怎样?只要不判实体刑,缓刑就啥事没有!!不信你等着瞧!还有,动不动就SBSB的,你他妈才是呢!

作者:尼采的鹦鹉 回复日期:2008-10-15 13:47:56 
 
  另看了黑龙江的都市新闻报道的视频,感觉电视台明显倾向死者一方.用苦情戏来做报道,而不是原视频播放.
  不管结果怎样,事实过程和真相是最重要的!
  不能因为一个死了就把他形容成悲苦无助被欺凌的对象.
  黑龙江电视台的人员报道不怎么专业.
  

作者:hananguo 回复日期:2008-10-15 13:48:53 
 
  d

作者:郎月秋霜 回复日期:2008-10-15 13:51:03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d-Y_aMKefc
  
  这个是全的
  
  
  去看吧

作者:尼采的鹦鹉 回复日期:2008-10-15 13:51:03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3:44:58 
    很好笑的事,警察打死了人,偏偏要去寻找对方的不是,好像只要有对方的不是,自己的不是也就变成是了,还美其名曰为民除害,可是看看我们周围的现状,多少的不平,多少的不公,也不见他们出来为民除害,看看深圳的大火就心知肚明,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怎么就披上了美丽的外衣,这不荒唐可笑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奇怪了,这位兄弟这么激动干啥呢。
  作为旁观者就事论事就好了。不要扯的太远了,把单一的事件与平时对那什么的不满联系在一起。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3:53:05 
 
  不论怎么说,大学生也好,小混混也好,就算他千般不是,就从这一次简单的事件来看,他已经被警察非法打死了,这毕竟是铁的事实,人被打死了,既便你有万般不屑他,鄙夷他,这种惩罚也足够了,无论如何我看不出其中还有任何为警察脱罪的理由,如果他的惩罚是死亡,那对警察的惩罚又是什么?
  
  不论怎么说,大学生也好,小混混也好,就算他千般不是,就从这一次简单的事件来看,他已经被警察非法打死了,这毕竟是铁的事实,人被打死了,既便你有万般不屑他,鄙夷他,这种惩罚也足够了,无论如何我看不出其中还有任何为警察脱罪的理由,如果他的惩罚是死亡,那对警察的惩罚又是什么?
  
  不论怎么说,大学生也好,小混混也好,就算他千般不是,就从这一次简单的事件来看,他已经被警察非法打死了,这毕竟是铁的事实,人被打死了,既便你有万般不屑他,鄙夷他,这种惩罚也足够了,无论如何我看不出其中还有任何为警察脱罪的理由,如果他的惩罚是死亡,那对警察的惩罚又是什么?
  
  不论怎么说,大学生也好,小混混也好,就算他千般不是,就从这一次简单的事件来看,他已经被警察非法打死了,这毕竟是铁的事实,人被打死了,既便你有万般不屑他,鄙夷他,这种惩罚也足够了,无论如何我看不出其中还有任何为警察脱罪的理由,如果他的惩罚是死亡,那对警察的惩罚又是什么?

作者:潘金莲买了中石油 回复日期:2008-10-15 13:55:24 
 
  警察都这样,怎么处理突发事件啊?难道警察下班着便装就跟警察没关系了吗?
  
  虽然那人横,罪不当死,更何况不应死在警察手里。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4:00:51 
 
  奇怪了,这位兄弟这么激动干啥呢。
    作为旁观者就事论事就好了。不要扯的太远了,把单一的事件与平时对那什么的不满联系在一起。
  ---------------------
  我对打架一向不满,在群殴中,我谁都不帮,作为警察,顶多你可以把那个青年狠狠教训一通,但只要不打死他,不打残废他,我并不反对,但打死他我万万不赞同,也不愿开这种危险的先例.毕竟这是一条人命,他毕竟罪不至死(而且,就算死也不是这种死法.)

作者:闻达语 回复日期:2008-10-15 14:02:01 
 
  就冲到娱乐场所喝酒和酒后驾车,这六个警察就该被开除

作者:litaoabcde 回复日期:2008-10-15 14:03:07 
 
  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警察不讲理,就能搞死你!一群SB遇上另一群SB,这就是俗称的“二逼”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4:09:46 
 
  据官方媒体的报道说,其中一名警察李鑫宇在酒吧门前因驾车速度过快,与站在门前的大学生林松岭等四人发生口角,双方厮打起来,最后造成林松岭死亡,双方多人受伤。
  
    22岁的林松岭身高1.92米,是篮球好手,当晚为朋友庆祝生日而到了酒吧。有消息说,双方在酒吧门口因争停车位发生争执,六名警察当时都已喝醉,将林松岭拖到距酒吧80米左右的地方,脱掉其上衣毒打,还大喊:“你不认识人吗?我看你认识谁,打死你也没事!”林松岭终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其尸体外观有多处伤口,但流血不多,全身都是瘀伤,应为内伤致死。
  
    林松岭的受伤同伴事后说他们想还手,但是根本打不过。其中一个警察还告诉他们:“就你们这小样的,打死几个也没事。”
  
    据悉,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接案后,按照案件管辖移送哈铁公安局办理,但死者家属和同学获悉后,认为肇事者就是哈铁公安局的人,该局无法秉公处理,100多人星期日就到哈尔滨铁路局机关大楼及哈尔滨铁路局、公安局前,堵住整条路抗议。到星期一早上,死者家人再将其遗体抬到案发现场南岗区西大直街堵路抗争。
  
    由于担心群众事件扩大,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动大批员警到场戒备,并拘捕肇事的六名警察,同时根据被害人家属要求,黑龙江省公安厅指定此案改由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主办、哈铁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后,家属才散去。
  
    哈尔滨市公安局前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案,强调该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案,责令专案组务必严肃认真办理,并向社会承诺,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无论案件涉及到谁,都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中国警察当中不乏害群之马,经常引起民众不满和批评。在上海连杀七警的杨佳,甚至被部分民众视为抗暴英雄。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4:13:11 
 
   警察真是够冤的,对这种所谓的大学生,真算是可忍孰不可忍?
    死 一个少一个坏人,少一个欺负平头百姓的坏头。
    看这小子如果打一个路边拾荒者,还不知道会把人打成啥样呢。
    以前杨 佳说警察同志的形象确实不好,但这一次打得有理,打 死也是个过失杀人,替百姓搞死一个地痞。
    当百姓的在这里谢了!!!
  ----------------------------
  不知你算哪个老百姓,不过是普通的与警察打架就是坏人吗?
  
  他打过哪个路边拾荒者,不要空口说白话,请你举出例子来,地痞的事例在哪里?
  
   杨__佳一连比了九个警察,在之前也一直奉公守法,难道与警察打一架就变成地痞了.
  
   其实很多警察才是真正的地痞,为什么这些真正的地痞警察不先去死呢!
  
  其实很多警察才是真正的地痞,为什么这些真正的地痞警察不先去死呢!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4:18:21 
 
  作者:为爱憔悴 回复日期:2008-10-15 11:20:20 
    说句实话我一直觉得最大的黑社会就是jc,但看完录像,我觉得齐新已经很忍让了,倒是林太嚣张了,死了活该。不要说什么警察和大学生,警察是业余时间,学生已经毕业了,不同意我观点的看看监控录像。
  
  ===================================
  
   警察是业余时间就能打死人了?你懂不懂法律啊? 狗P不通的。
  
  如果没死人,警察可能还在法理上占优势,但是,不是说有理就可以随便打死人。警察正确的作法是:制止死者,并报警,而不是以死者无理为由和他对打而且将他打死-----至少也是过失杀人。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4:19:38 
 
  据官方媒体的报道说,其中一名警察李鑫宇在酒吧门前因驾车速度过快,与站在门前的大学生林松岭等四人发生口角,双方厮打起来,最后造成林松岭死亡,双方多人受伤。
  
    22岁的林松岭身高1.92米,是篮球好手,当晚为朋友庆祝生日而到了酒吧。有消息说,双方在酒吧门口因争停车位发生争执,六名警察当时都已喝醉,将林松岭拖到距酒吧80米左右的地方,脱掉其上衣毒打,还大喊:“你不认识人吗?我看你认识谁,打死你也没事!”林松岭终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其尸体外观有多处伤口,但流血不多,全身都是瘀伤,应为内伤致死。
  
    林松岭的受伤同伴事后说他们想还手,但是根本打不过。其中一个警察还告诉他们:“就你们这小样的,打死几个也没事。”
  
  

作者:困惑的浪漫DL 回复日期:2008-10-15 14:20:55 
 
  小伙子再怎么不对,命也搭上去了,大家嘴下留德吧!
  但本人在哈市读了四年大学,哈体院和本校的体育系的确非常糟烂,一帮狗屁不是的傻大个儿,除了能装犊子干啥啥不行的一帮文盲。
  大家觉得这评论过分吗啊?绝对没夸张!
  收敛点儿吧,早晚会有报应的!

作者:hill101 回复日期:2008-10-15 14:24:49 
 
  视频里的那个学生好像一直追着警察打,被打的警察没还手,结果那学生一不小心站位不佳,在被围攻的情况下还主动进攻,结果见到棺材时也没有来得及落泪,哎!
  学生太冲动,警察下手也忒狠了!以暴制暴不好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4:24:51 
 
  将林松岭拖到距酒吧80米左右的地方,脱掉其上衣毒打,还大喊:“你不认识人吗?我看你认识谁,打死你也没事!”林松岭终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其尸体外观有多处伤口,但流血不多,全身都是瘀伤,应为内伤致死。
    
  -------------------------
  这其中有一耐人寻味的细节,为什么要将林松岭拖到距酒吧80米左右的地方?作为警察他们很明白,在这种娱乐场所是装有监控设备的,所认在监控设备下他们是很有节制的,所以要打死人必须要远离监控设备,故后来大费周折,将林松岭拖到距酒吧80米处,可见警察的厉害之处了!
  
  这其中有一耐人寻味的细节,为什么要将林松岭拖到距酒吧80米左右的地方?作为警察他们很明白,在这种娱乐场所是装有监控设备的,所认在监控设备下他们是很有节制的,所以要打死人必须要远离监控设备,故后来大费周折,将林松岭拖到距酒吧80米处,可见警察的厉害之处了!
  
  这其中有一耐人寻味的细节,为什么要将林松岭拖到距酒吧80米左右的地方?作为警察他们很明白,在这种娱乐场所是装有监控设备的,所认在监控设备下他们是很有节制的,所以要打死人必须要远离监控设备,故后来大费周折,将林松岭拖到距酒吧80米处,可见警察的厉害之处了!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4:28:56 
 
   据悉,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接案后,按照案件管辖移送哈铁公安局办理,但死者家属和同学获悉后,认为肇事者就是哈铁公安局的人,该局无法秉公处理,100多人星期日就到哈尔滨铁路局机关大楼及哈尔滨铁路局、公安局前,堵住整条路抗议。到星期一早上,死者家人再将其遗体抬到案发现场南岗区西大直街堵路抗争。
  
    由于担心群众事件扩大,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动大批员警到场戒备,并拘捕肇事的六名警察,同时根据被害人家属要求,黑龙江省公安厅指定此案改由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主办、哈铁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后,家属才散去。
  
    哈尔滨市公安局前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案,强调该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案,责令专案组务必严肃认真办理,并向社会承诺,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无论案件涉及到谁,都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中国警察当中不乏害群之马,经常引起民众不满和批评。在上海连杀七警的杨佳,甚至被部分民众视为抗暴英雄。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4:29:09 
 
  其实作为警察他们难道不明白,这种娱乐场所是装有监控设备的,所以在监控设备下他们显得很有节制的,可怜那个年青人不知道,表演了好那么一段,结果被拖到距酒吧80米左右的黑地方处理掉了,这只能说警察太厉害!!!!!当心警察,远离警察!!!!
  
  
  其实作为警察他们难道不明白,这种娱乐场所是装有监控设备的,所以在监控设备下他们显得很有节制的,可怜那个年青人不知道,表演了好那么一段,结果被拖到距酒吧80米左右的黑地方处理掉了,这只能说警察太厉害!!!!!当心警察,远离警察!!!!
  
  
  其实作为警察他们难道不明白,这种娱乐场所是装有监控设备的,所以在监控设备下他们显得很有节制的,可怜那个年青人不知道,表演了好那么一段,结果被拖到距酒吧80米左右的黑地方处理掉了,这只能说警察太厉害!!!!!当心警察,远离警察!!!!
  
  
  其实作为警察他们难道不明白,这种娱乐场所是装有监控设备的,所以在监控设备下他们显得很有节制的,可怜那个年青人不知道,表演了好那么一段,结果被拖到距酒吧80米左右的黑地方处理掉了,这只能说警察太厉害!!!!!当心警察,远离警察!!!!

作者:庚辛辛酉金 回复日期:2008-10-15 14:38:14 
 
  在中国,被“一般的”的混混打而不还手的警察基本上没有。看过这段录像关键不知道他们到底在说什么?我推测警察肯定向死者表露了身份,死者可能回应——“警察算个屁,你知道我父亲是谁吗?”类似的话,那个齐姓JC打电话肯定不会是叫帮手(他们有六人,而对方只有四人),很可能在核实死者的家庭背景,并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这就直接导致了齐被暴打不还手的奇异举动,最后JC的出手有点豁出去的味道。
  

作者:thegameboy 回复日期:2008-10-15 14:38:36 
 
  死者04年就毕业了。大学生?我30好几也是大学生了。那个啥钢丝绳上爬,你是死者家属吗?从录像来看,死者不依不饶,被打者忍无可忍才还手。从身份上讲,警察也是人,警察在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就没有权利自卫了?
  
  记住,好人是不会去惹警察的,因为惹不起。这个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活该。

作者:伦回 回复日期:2008-10-15 14:40:19 
 
  再来一个阳佳

作者:cxf01281 回复日期:2008-10-15 14:42:37 
 
  这年头,想找死也不用送到警察手里呀!警察学习培训了那么久,没有机会打人,手造就痒痒的了,该你倒霉!这年头,你不招惹警察,他还揍你呢,你还要想和他打架,不他妈想找死吗!这下好了,学校里的地痞遇到警察里的流氓,可警察打人的实际经验比你丰富多了,你娃活该倒霉!等两天什么法医鉴定结果出来,还说你有心脏病加梅毒二期,死了都让你臭几年!何苦呢。奉劝各位:热爱生命,远离警察!

作者:庚辛辛酉金 回复日期:2008-10-15 14:44:06 
 
  可以从一开始第一个进酒吧的警察动作上来推断,他们平时不是作威惯了的警察。
  你们看他走到那伙围在大门边的学生旁边时,他是没有犹豫的侧身过去的。
  
  这个细节很重要。
  一般来讲,挡道的,都是很垃圾的人。自以为是。门只有一个,竟然挡道。用轻点是没有素质,不文明。骨子里却是,我是谁,我就是NB,怎么啦。
  
  现在有点遗憾的是,好象死者只有一个,少了点。他的几个同伙没死,好象这世界留下了遗憾。不过据说抓起来了,希望在那呆久一点吧。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4:45:22 
 
  楼上的你可真会说笑话,警察明知这种地方是有监控录像的,所以才当然不还手了,还什么打电话核实身份,真有背景,豁出去也不会把他打死的.警察既然会打电话,这一点当然会想到.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4:50:52 
 
  虽然扬佳案中"人民"一边倒的支持扬佳.
  
  
  
  可这次,没必要和身份联系起来,警察们并没利用公权国家暴力侵害公民人权,只是一起普通的斗殴事件,而且死者非常嚣张凶横,屡次殴打那位刑警副队长.
  
  

作者:阿里巴巴2005 回复日期:2008-10-15 14:51:12 
 
  作者:csmblj 回复日期:2008-10-15 12:31:13 
    作者:天涯孤客鸟 回复日期:2008-10-14 23:29:16 
  
      死的那个也不是什么好鸟,一开始警察还让让他,他还一直牛B哄哄的往警察扑,后来捡了块砖头打了警察,估计那些警察也喝了些酒,也是年轻人,火气来了一哄而上就把这家伙灭了。其实这就是个普通的斗殴事件,只是恰好有一方是警察。
    不管当时的责任在谁,但打死人总是不对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动手的话一般都会报警让警员来处理的。但做为一个警察还伤人了,这个是没有什么理由可找的,不然对死者家人无法交代。
  
  -----------------------------------------------------------
  
  从视屏可以看出,这个死者的确也不是什么好鸟。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4:53:48 
 
  死者04年就毕业了。大学生?我30好几也是大学生了。那个啥钢丝绳上爬,你是死者家属吗?从录像来看,死者不依不饶,被打者忍无可忍才还手。从身份上讲,警察也是人,警察在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就没有权利自卫了?
    
    记住,好人是不会去惹警察的,因为惹不起。这个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活该。
  -------------------------
  
  不要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个天南,一个地北,我根本不认识他们,只是处于气愤, 难道说句公道话非要有点关系才成?
  
  警察也是人,警察在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就没有权利自卫了?问题是6个大汉对一个人,也算不上有生命威胁, 6个对一个人的自卫,生龙活虎地自卫到别人动不了就够了,没有自卫到他死了为止.
  
  好人是不会去惹警察的,因为惹不起。这个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叫什么话呢, 惹不起坏人就不要去惹坏人, 简直是坏人当道说的话了.
  

作者:marscloud 回复日期:2008-10-15 14:55:37 
 
  从视频上看那个人渣确实该死,先后几次追打警察而且首先用石块攻击,以为有钱就可以横了吗?如果那不是警察或者是单个人,被打死的可能就是无辜百姓了,从这点看警察绝对是为民除害了,少了个人渣而已。况且也不是在校大学生而是已毕业了的何必用“打死大学生”的标题唬人。这种体校生本来就没有几个有修养的,这种人只会贻害社会不如早去超生。可惜没有把那个首先挑事的小子也打死!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5:00:03 
 
  不要再纠缠哪一只是好鸟,群殴之中分不出哪只是好鸟,一个非法被打死了,打死人的那几个该怎么办这才是核心,对于警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这也是明摆着的事.

作者:2008年的无奈 回复日期:2008-10-15 15:00:35 
 
  死了活该
  早死早超生
  警察防卫过当 而已
  不要把身份联系到一起
  群殴

作者:RainGlory 回复日期:2008-10-15 15:01:28 
 
  作者:cxf01281 回复日期:2008-10-15 14:42:37 
    这年头,想找死也不用送到警察手里呀!警察学习培训了那么久,没有机会打人,手造就痒痒的了,该你倒霉!这年头,你不招惹警察,他还揍你呢,你还要想和他打架,不他妈想找死吗!这下好了,学校里的地痞遇到警察里的流氓,可警察打人的实际经验比你丰富多了,你娃活该倒霉!等两天什么法医鉴定结果出来,还说你有心脏病加梅毒二期,死了都让你臭几年!何苦呢。奉劝各位:热爱生命,远离警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次还真希望是心脏病突发加梅毒在来点吸毒什么的。好在法律上给几个警察来点有利证据。被人打成这样不还手能行吗?

作者:2008年的无奈 回复日期:2008-10-15 15:02:57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4:24:51 
    将林松岭拖到距酒吧80米左右的地方,脱掉其上衣毒打,还大喊:“你不认识人吗?我看你认识谁,打死你也没事!”林松岭终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其尸体外观有多处伤口,但流血不多,全身都是瘀伤,应为内伤致死。
  
  
  
  明明上衣是他自己脱掉的!!!!!!!!!!!!!!!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5:03:33 
 
  警察被杀死了,口口声声要法律,警察非法打死了人,又偏偏撇开法律找理由,那要警察来干什么呢!这样杨__佳应该释放才对!
  
  警察被杀死了,口口声声要法律,警察非法打死了人,又偏偏撇开法律找理由,那要警察来干什么呢!这样杨__佳应该释放才对!
  
  警察被杀死了,口口声声要法律,警察非法打死了人,又偏偏撇开法律找理由,那要警察来干什么呢!这样杨__佳应该释放才对!

作者:2008年的无奈 回复日期:2008-10-15 15:04:09 
 
  电视台的报道太片面
  
  家属是道听途说
  
  一切有监控录像为证
  
  还警察清白 
  
  对于这种袭警的小孩
  要是持枪的警察应当当场击毙,还跟他废什么话

作者:2008年的无奈 回复日期:2008-10-15 15:05:05 
 
  楼上的 看过监控录像没有?
  

作者:2008年的无奈 回复日期:2008-10-15 15:09:13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4:53:48 
    死者04年就毕业了。大学生?我30好几也是大学生了。那个啥钢丝绳上爬,你是死者家属吗?从录像来看,死者不依不饶,被打者忍无可忍才还手。从身份上讲,警察也是人,警察在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就没有权利自卫了?
      
      记住,好人是不会去惹警察的,因为惹不起。这个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活该。
    -------------------------
    
    不要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个天南,一个地北,我根本不认识他们,只是处于气愤, 难道说句公道话非要有点关系才成?
    
    警察也是人,警察在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就没有权利自卫了?问题是6个大汉对一个人,也算不上有生命威胁, 6个对一个人的自卫,生龙活虎地自卫到别人动不了就够了,没有自卫到他死了为止.
    
    好人是不会去惹警察的,因为惹不起。这个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叫什么话呢, 惹不起坏人就不要去惹坏人, 简直是坏人当道说的话了.
  
  
  =============================
  要分清事非
  
  要是有点头脑的人,四个人敢惹六个人?
  不符合常识吧
  只能认为 这四个人平时骄横习惯了
  自以为身强体壮(体大毕业的嘛)
  打架不怕输
  
  谁都知道 多行不义必自毙呀
  就是这回不是碰上警察才死的
  下次也肯定被打死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5:11:37 
 
  电视台的报道太片面
    
    家属是道听途说
    
    一切有监控录像为证
    
    还警察清白 
    
    对于这种袭警的小孩
    要是持枪的警察应当当场击毙,还跟他废什么话
  --------------------------------
  晕倒,他们又不是当班的警察,而且是跑到娱乐场所吃花酒,顶多是普通的纠纷,怎么算袭警.难道只要是警察,不论何时何地,只要一冲撞了他,他就可以被当场击毙别人,简直是恐怖思维.

作者:marscloud 回复日期:2008-10-15 15:13:18 
 
  这个叫“钢丝绳上爬”的有点歇斯底里了,死的那个是你家人吧?明明是那群小混混先动手和挑起事端的,警察够忍耐了,换了任何人也不会等着那小子打的,而且他还动了石头。这种有钱人家的衙内平时作威作福惯了,所以什么叫找死都不知道了。如果是那些警察找事用警察身份首先欺压良善,那这些警察该受到谴责!但这次不管怎么说,警察确实开始没有还手,那个个子小穿浅上衣的警察明明被打倒了三次而且头上挨了一砖,打死这个混混也就是防卫过当,站在老百姓的立场提早为民除害了。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5:14:48 
 
  要分清事非
    
    要是有点头脑的人,四个人敢惹六个人?
    不符合常识吧
    只能认为 这四个人平时骄横习惯了
    自以为身强体壮(体大毕业的嘛)
    打架不怕输
    
    谁都知道 多行不义必自毙呀
    就是这回不是碰上警察才死的
    下次也肯定被打死
  ---------------------
  
  又晕倒,只能认为 这四个人平时骄横习惯了(凭空推测也可作为理由???)
  
  自以为身强体壮(体大毕业的嘛),打架不怕输(身强体壮就该死???)
  
   多行不义必自毙呀(也没写他们做了多少不少的事,就是跟警察起了纠纷,就该死???)
  
  简直是没有法律的说法!
  

作者:反町超史 回复日期:2008-10-15 15:16:23 
 
  才打死一个垃圾,可惜了.
  
  提醒"2008年的无奈"你是不是WT,你护着那几个小流氓说话??要把警察换成你,你早成垃圾手下的冤魂了! 支持这几位人民警察! 

作者:jilewuyi 回复日期:2008-10-15 15:17:31 
 
  看得出来
  楼上的楼上也不是林家党
  你要骂警察另开个帖子去骂
  我也去掺和
  就这个事件
  长了眼睛看了全视频的你何至于还这样死犟
  显你呐?
  显你舌战群儒显你众人皆醉你独醒啊
  
  我跟你说
  最后他们追出画面之外我还觉得很遗憾呢
  我真想看看这么嚣张的人最后是怎么被揍的

作者:就无所谓 回复日期:2008-10-15 15:18:58 
 
  我仔细看过两遍视频,觉得死的那个虽不至死,但他哪天不是会被别人打死就是会打死别人,太嚣张了。这回幸好死在警察手里,政府会给个说法,要是因和一般的人打架给弄死了还不就死了。
  还有那个钢丝绳上爬的TX,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激动,公道自在人心,用不着你跳上跳下的,看了你反驳别人的话语,过头了,感觉你有时在无理取闹,至少是在画蛇添足了。
  

作者:阿里巴巴2005 回复日期:2008-10-15 15:18:53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3:28:57 
    视频明显是被特别编辑过的, 根本不连惯,统统剪下有利警察的一段组合起来, 而且还特别注明, 这本身就特权的表现, 大家也不深入想想, 如果那个学生不是吃了亏,在明知对方是警察的情况下, 他为什么一定不放呢, 在群殴的状态下, 没有什么谁吃亏,谁多挨几下的区分,
    大家再动脑想想,如果该视频只被作成警察动手围攻打死青年学生这一段,效果又如何呢, 所以这是有利于警察的选择性视频, 故意放大了群殴一方的不好, 难道打死人的警察一方比对方更好吗?
  -------------------------------------------------------
  看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d-Y_aMKefc ’视屏,感觉这位‘钢丝绳上爬’在这里不顾事实的上蹿下跳,的确有些别有用心。
  
  

作者:Cundy 回复日期:2008-10-15 15:19:30 
 
  看过视频,这次力挺JC。打死活该,为民除害!
  请发表评论的先看过完整视频在回帖,这年头,只看标题就进来破口大骂一番的人天涯太多了...!

作者:thegameboy 回复日期:2008-10-15 15:24:25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4:53:48 
    死者04年就毕业了。大学生?我30好几也是大学生了。那个啥钢丝绳上爬,你是死者家属吗?从录像来看,死者不依不饶,被打者忍无可忍才还手。从身份上讲,警察也是人,警察在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就没有权利自卫了?
      
      记住,好人是不会去惹警察的,因为惹不起。这个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活该。
    -------------------------
    
    不要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个天南,一个地北,我根本不认识他们,只是处于气愤, 难道说句公道话非要有点关系才成?
    
    警察也是人,警察在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就没有权利自卫了?问题是6个大汉对一个人,也算不上有生命威胁, 6个对一个人的自卫,生龙活虎地自卫到别人动不了就够了,没有自卫到他死了为止.
    
    好人是不会去惹警察的,因为惹不起。这个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叫什么话呢, 惹不起坏人就不要去惹坏人, 简直是坏人当道说的话了.
  
  
  你选择性失明,没啥好理论的,我问你,你一平头百姓你会去惹警察吗?你敢板砖开警察瓢吗?存在就是合理,中国本来就是权力为先.这个事不活该吗?这小子家里估计背景也深厚的很,小小年纪开大奔,泡夜店,二世祖才这么搞吧。这次戏唱大了,不过死刑肯定不会判的,也判不了死刑,我估计结果是这样,6人中大部分离职,个别调任其他岗位,再个别人判6~10年,过2年保外就医就出来了。
  
  
  
  

作者:就无所谓 回复日期:2008-10-15 15:24:46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5:03:33 
    警察被杀死了,口口声声要法律,警察非法打死了人,又偏偏撇开法律找理由,那要警察来干什么呢!这样杨__佳应该释放才对!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5:11:37 
    电视台的报道太片面
      
      家属是道听途说
      
      一切有监控录像为证
      
      还警察清白 
      
      对于这种袭警的小孩
      要是持枪的警察应当当场击毙,还跟他废什么话
    --------------------------------
    晕倒,他们又不是当班的警察,而且是跑到娱乐场所吃花酒,顶多是普通的纠纷,怎么算袭警.难道只要是警察,不论何时何地,只要一冲撞了他,他就可以被当场击毙别人,简直是恐怖思维.
  
  
  
  
  
  请问下,打人的道底是不是警察啊?钢丝绳上爬同学?不要什么对你的观点有利你就用什么,矛盾啊,

作者:我不是你的谁烦你 回复日期:2008-10-15 15:29:26 
 
  大家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 尸检的结果
  一个小细节不知道大家注意没有
  死者打到一半的时候有个蹲下喘气的动作
  会不会是喝酒 甚至嗑药以后
  再加上剧烈运动(打人)
  造成突然的死亡 医学上怎么讲 我不知道 但是我有喝完酒后剧烈运动造成不舒服的感觉的经历

作者:zywycwcy 回复日期:2008-10-15 15:30:07 
 
  能惹不能撑。

作者:lz2xxx 回复日期:2008-10-15 15:32:54 
 
  我看JY们不了解东北人吧,如果那几位不是JC那小子早死了。再说杨佳,那小子不就是被JC整了,用着杀七人?JY把他当英雄啊!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5:33:11 
 
  我不过是实事求是而已,如果这个人真的像你们说的是小流氓,在他干坏事的时候,就请你们警察把他拿住,依法法办,我是完全支持.
  
  你们也不是说要以事论事,估不论以前他是否干过什么事, 我们的确不知道, 你们也不知道.
  就这次因车位纠纷,看起来是他嚣张了些, 但你们完全可以把他抓起来了, 为什么一定要把他打死呢.这个与所谓自称为民除害远了一些, 毕竟他是否做过了害我们不知道, 既便有害也要依法办事.
  
  总之,作为警察非法打死人总是不对的,请不要挂上为民除害的名头.
  (我跟你说,最后他们追出画面之外我还觉得很遗憾呢,我真想看看这么嚣张的人最后是怎么被揍的,---看这种画面, 只有那些已经铁石心肠的警察才爱看, 我才不爱看呢)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5:33:32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4:50:52 
    虽然扬佳案中"人民"一边倒的支持扬佳.
    
    
    
    可这次,没必要和身份联系起来,警察们并没利用公权国家暴力侵害公民人权,只是一起普通的斗殴事件,而且死者非常嚣张凶横,屡次殴打那位刑警副队长.
  
  ====================================
  
   这件事之所以抢眼就是因为一方有这个特殊身份:是警察,而且不是一个,是6个。
  谁告述你警察可以在业余时间斗殴?《警察法》你去好好读读。
  
  既然那小子不对, 为什么不制止并让110来处理。
  
  从画面上看:后面是警察追着死者打----就算死者侵害在先,可是此时侵害已经结束,因此警察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不要说什么“警察就应该被打吗?”
  
  而且正因为他们的身份特殊----是懂法的执法者,所以性质更恶劣:执法犯法,罪加一等。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5:39:57 
 
  既然不是防卫过当,警察后来对死者殴打至死可以定性为: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本来只想教训一下,结果却失手打死。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5:40:24 
 
  我看JY们不了解东北人吧,如果那几位不是JC那小子早死了。再说杨佳,那小子不就是被JC整了,用着杀七人?JY把他当英雄啊!
  ----------------------
  
  如果东北真像你所说的乱成一团,也应该是警察的问题,警察为什么不去治理呢,怎么能谁厉害就杀掉谁呢,难道警察这样非法杀人算已经非常和蔼了?但无论如何,警察也不能等同于一般人可以大开杀戒!否则,人们心中的正义、公平、法制会轰然倒塌!

作者:丛云之澈 回复日期:2008-10-15 15:41:08 
 
  看了视频,觉得死者就是一痞子
  
  这种痞子死一个少一个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5:47:44 
 
  这次力挺警察! 公道自在人心!
  
  
  那小子就平自己"认识人"也太嚣张了,几位警察是同学聚会,屡次被追打,最后才自卫,更没想把那小子打死,只能算防卫过当制死者意外死亡.
  
  如果几个警察不是同学聚会,而是在执行"公务"象这样三番五次的袭警,可以当场击毙!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5:48:33 
 
   而且,报案后,6个警察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被刑拘,而是在死者家属同学抗议后-----ZF怕事情闹大才实施拘捕,这是中国司法腐败的又一证据。

作者:有所不为有所为 回复日期:2008-10-15 15:49:08 
 
  警察如何不当班,又穿着便衣,不能算警察,和普通人一样。
  
  就是一起普通的斗殴致死事件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5:50:08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5:47:44 
    这次力挺警察! 公道自在人心!
    
    
    那小子就平自己"认识人"也太嚣张了,几位警察是同学聚会,屡次被追打,最后才自卫,更没想把那小子打死,只能算防卫过当制死者意外死亡.
    
    如果几个警察不是同学聚会,而是在执行"公务"象这样三番五次的袭警,可以当场击毙!
    
    
  ==============================
  
  你就一个法盲,只知道打杀。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5:50:51 
 
  看了视频,觉得死者就是一痞子
    
    这种痞子死一个少一个
  -----------------------------
  如果以法律的名义,公正公开的审理,没有人会说二话的,但这样非法打死当然值得讨论,而且是否痞子也不是因为某个争端,由警察部门断定的,当一切离开了法律,就失去了辨别的准绳.

作者:stbo 回复日期:2008-10-15 15:56:17 
 
  6个警察晚上非上班时间穿便服打架打死了人?那就算是团伙作案了!!!

作者:marscloud 回复日期:2008-10-15 15:56:38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5:33:11 
    我不过是实事求是而已,如果这个人真的像你们说的是小流氓,在他干坏事的时候,就请你们警察把他拿住,依法法办,我是完全支持.
    
    你们也不是说要以事论事,估不论以前他是否干过什么事, 我们的确不知道, 你们也不知道.
    就这次因车位纠纷,看起来是他嚣张了些, 但你们完全可以把他抓起来了, 为什么一定要把他打死呢.这个与所谓自称为民除害远了一些, 毕竟他是否做过了害我们不知道, 既便有害也要依法办事.
    
    总之,作为警察非法打死人总是不对的,请不要挂上为民除害的名头.
    (我跟你说,最后他们追出画面之外我还觉得很遗憾呢,我真想看看这么嚣张的人最后是怎么被揍的,---看这种画面, 只有那些已经铁石心肠的警察才爱看, 我才不爱看呢)
  ------------------------------------------------------------------------------------------------------------------------
  就按你所谓的以事论事:难道别人把车开快点大家发生口角,就该被打倒数次脑袋被开瓢吗?在不法侵害中难道就不能有自卫权了吗,仅仅因为这个挨打的是警察?明明是防卫过当,你怎么非要说警察想把这个小子打死呢?难道你没有看到视频中警察开始只是想把打人者控制住,而那几个小子还不断动手吗?后来那小子跑警察追了,难道那种情况能让打人的跑了不成?大家都是年轻人,被打急了任谁也不能总等着的。就从这小子屡次三番动手袭警并下手那么黑看,他能是什么好东西?对警察都敢首先挑事下死手,无非是仗着有俩臭钱为非作歹惯了,与普通百姓发生矛盾会不会有无辜者被他打死,这次难道不是警察提前清楚垃圾为民除害吗?本人不是警察,你若想说说警察的恶另发个事例的贴,去那支持你。但单就这次看,这小子该死!同时也警告了那些有钱就可以为非作歹的人别太狂了.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5:56:52 
 
  那个被防卫过当打死的地痞,说自己"认识人",这么嚣张看来是有"背景",凭借自己认识人赤裸上阵没完没了追打,平时肯定也没少欺负人.

作者:困惑的浪漫DL 回复日期:2008-10-15 15:58:44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5:39:57 
    既然不是防卫过当,警察后来对死者殴打至死可以定性为: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本来只想教训一下,结果却失手打死。
  ------------------------------------------------------------
  我觉得最后应该是以故意伤害致死判其中2-3人徒刑。
  我大学时不少同学被本校的体育系学生欺负过,这帮人得瑟大劲早晚得出事儿。楼上有位朋友说的有道理,“死者打得要不是警察,对方早就还手了,而不是等那么久”。当然,打死人肯定是犯罪这没说的,但东北人的确就是这性格,首先,自己的至亲绝对不能被侮辱。其次不能挨熊(就是被欺负),我作为黑龙江人也认为这种性格有时很偏激,会引发一系列悲剧,但没办法血顶到脑门上没几个人能控制住。
  明显把话题扯远了,之所以说这些,是看到其他网站的一些回复又借这件事儿埋汰我们东北人,这样挺没劲的,从小老爹就教育我,咱们不去欺负别人,但也绝不能让别人欺负了。其实这事非常的简单,某些人也就别借题发挥了!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5:58:55 
 
  希望这件事能够公开,比如打的时候,他有没有嚣张地说认识人,认识哪个人,平时是否也如此?当一切都公开的时候,我们也就看到了真相,当然,无论如何打死人是不对的,不过如果有这种情况,对量刑是有帮助的,如果警察杜撰出这种所谓"背景论"的情况试图掩罪,那更要严惩!
  
  希望这件事能够公开,比如打的时候,他有没有嚣张地说认识人,认识哪个人,平时是否也如此?当一切都公开的时候,我们也就看到了真相,当然,无论如何打死人是不对的,不过如果有这种情况,对量刑是有帮助的,如果警察杜撰出这种所谓"背景论"的情况试图掩罪,那更要严惩!
  
  希望这件事能够公开,比如打的时候,他有没有嚣张地说认识人,认识哪个人,平时是否也如此?当一切都公开的时候,我们也就看到了真相,当然,无论如何打死人是不对的,不过如果有这种情况,对量刑是有帮助的,如果警察杜撰出这种所谓"背景论"的情况试图掩罪,那更要严惩!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6:03:24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5:50:08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5:47:44 
      这次力挺警察! 公道自在人心!
      
      
      那小子就平自己"认识人"也太嚣张了,几位警察是同学聚会,屡次被追打,最后才自卫,更没想把那小子打死,只能算防卫过当制死者意外死亡.
      
      如果几个警察不是同学聚会,而是在执行"公务"象这样三番五次的袭警,可以当场击毙!
      
      
    ==============================
    
    你就一个法盲,只知道打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的法理都是建立在需要无限顺从的基础上的, 我的法理是公民遭遇危险侵犯时有首先自卫的权利.

作者:反町超史 回复日期:2008-10-15 16:09:57 
 
  钢丝绳上爬 就是一个WT,我们百姓自有判断力,不用你谣言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0:59 
 
  一场同学聚会,几句口角,引来地痞们三番五次的追打,而且在几次忍让之后殴打并没有停止的迹象,难道被打一方不能自卫吗?
  
  如果这时候还不能自卫,那真是天的笑话.

作者:marscloud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3:17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5:58:55 
    希望这件事能够公开,比如打的时候,他有没有嚣张地说认识人,认识哪个人,平时是否也如此?当一切都公开的时候,我们也就看到了真相,当然,无论如何打死人是不对的,不过如果有这种情况,对量刑是有帮助的,如果警察杜撰出这种所谓"背景论"的情况试图掩罪,那更要严惩!
  -------------------------------------------------------------------------------------------------------------------------打死人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了,所以可惜的不是被打死的小混混而是这几个警察了。你怎么总是选择性失明呢,还好意思说就事论事?“背景论”就是警察杜撰想掩罪,那么那个被打倒三次挨一板砖的警察还手你就说是警察要把对方打死?对警察的成见也过于严重了吧。

作者:hx2005108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4:33 
 
  就是普通的斗殴事件,只是一方的身份是警察而已,试想如果对方不是警察,看架势死者方可能会把对方打死!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4:54 
 
  在这次纠纷的争论首先要搞清楚一点,支持警察什么,反对警察什么?
  
  支持者认为,可以支持警察还手,我赞成.
  
  甚至反对来打对方一顿,如果只到这一点,这个,我不反对.
  
  如果支持者再前进一步,支持警察打死对方,我反对.我强烈反对警察作为执法者知法犯法打死人的这种作法.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6:49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5:56:52 
    那个被防卫过当打死的地痞,说自己"认识人",这么嚣张看来是有"背景",凭借自己认识人赤裸上阵没完没了追打,平时肯定也没少欺负人.
  
  ===============================
  
  不是防卫过当,是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当然罪名叫故意伤害致死罪)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8:18 
 
   就是普通的斗殴事件,只是一方的身份是警察而已,试想如果对方不是警察,看架势死者方可能会把对方打死!
  ------------------------
  如果这样的话,法律会给他处以极刑的,这个肯定不用说了.但不能用这个假定来断案.而且他被打死了,惩罚得难到不够?

作者:gou2000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8:37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5:47:44 
        这次力挺警察! 公道自在人心!
        
        
        那小子就平自己"认识人"也太嚣张了,几位警察是同学聚会,屡次被追打,最后才自卫,更没想把那小子打死,只能算防卫过当制死者意外死亡.
        
        如果几个警察不是同学聚会,而是在执行"公务"象这样三番五次的袭警,可以当场击毙!
        
  _________________
  请问警察是在执行公务吗?

作者:困惑的浪漫DL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8:56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4:54 
    在这次纠纷的争论首先要搞清楚一点,支持警察什么,反对警察什么?
    
    支持者认为,可以支持警察还手,我赞成.
    
    甚至反对来打对方一顿,如果只到这一点,这个,我不反对.
    
    如果支持者再前进一步,支持警察打死对方,我反对.我强烈反对警察作为执法者知法犯法打死人的这种作法
  ------------------------------------------------------------
  我晕,好像绝大多数人都没说警察把小伙儿打死是对的吧!即便有以你的IQ也能看出是气话,得了,别在这磨叽了!该干嘛干嘛去吧!

作者:gou2000 回复日期:2008-10-15 16:20:38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0:59 
    一场同学聚会,几句口角,引来地痞们三番五次的追打,而且在几次忍让之后殴打并没有停止的迹象,难道被打一方不能自卫吗?
    
    如果这时候还不能自卫,那真是天的笑话.
  ______________
  防卫过当了 你懂法不? 

作者:superasd 回复日期:2008-10-15 16:21:52 
 
  黑龙江人的性格是很冲动的,我觉得死者当天喝了不少的酒,可能嗑药了,看他动手的时候有两下子,然后就蹲下喘气,扶着膝盖,应该是体力不支的表现。别看他1米9,如果在哈尔滨装13的话,1米7的一样收拾他卑夫的。
  
  警察其实不是傻子,开始没还手那是因为从多方面观察(死者口气、嚣张程度、说话中提到的人、开的车)判断死者绝非善类,而且在娱乐场所,警察是很小心的,说明他们没有喝多。其实失败就失败在警察打死人了,只要打不死,那个齐心估计能讹个20万吧(不要把警察和一般人一同看待,警察受伤了,要赔的钱是天文数字)。
  
  后来大家看到,警察决定动手的时候是多么的迅速和整齐,几下子,几秒钟就把他收拾怂了,逃出来衣服都没了,可想而知警察拉的多么紧。
  
  后面的不说了,我估计这小子由于身体不适加上外界击打死亡。
  
  其实这个事情的道理和个人情感要分开。我知道打死人不对,应该受到惩罚。但我的个人情感偏向警察,倒不是因为这些警察素质多高,而是那小子太装13了,我要是遇上只能受气,警察至少帮我圆了一个梦。何况那小子是有钱人家的,他的死对于他家的伤害也满足了我一个普通老百姓对于富人的诅咒,当然高兴了。
  
  所以,许多人说死者该死,不是因为想颠覆法律,而是真的看到这个太高兴了。

作者:cincinnati 回复日期:2008-10-15 16:22:42 
 
  死者家里到底有没有背景,有没有人知道?

作者:marscloud 回复日期:2008-10-15 16:23:09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6:49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5:56:52 
      那个被防卫过当打死的地痞,说自己"认识人",这么嚣张看来是有"背景",凭借自己认识人赤裸上阵没完没了追打,平时肯定也没少欺负人.
    
    ===============================
    
    不是防卫过当,是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当然罪名叫故意伤害致死罪)
  
  -------------------------------------------------------------------------------------------------------------------------按你说的,那些警察应该等着被对方打死就不用负你所谓的法律责任了吧?如果换了你被打了数次,开了瓢,不知道要不要还手?还是为了怕承担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的罪名而顺从的打完左脸给右脸?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6:24:34 
 
  再三忍让后,地痞仍然不依不饶,脱掉上衣拿起砖头摆出一个不把人打死事不罢休的架势,这时候被威胁的一方进行自卫是相当正义的.
  
  地痞死亡,充其量只能算防卫过当.

作者:愤怒睡了 回复日期:2008-10-15 16:28:37 
 
  一谁说风凉话的,谁去试试板砖的滋味?
  二谁说风凉话的,谁看了完整的视频
  三谁说风凉话的,谁能说自己代表的就是人民??

作者:困惑的浪漫DL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0:01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6:24:34 
    再三忍让后,地痞仍然不依不饶,脱掉上衣拿起砖头摆出一个不把人打死事不罢休的架势,这时候被威胁的一方进行自卫是相当正义的.
    
    地痞死亡,充其量只能算防卫过当.
  ------------------------------------------------------------
  虽然情感上略偏重JC,但最后判的肯定是故意伤害致死。

作者:梦过一半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1:57 
 
  这样的人在还没有害更多人前打死活该!
  自以为是的sb些,希望你们总有一天被死者那样的人打死

作者:愤怒睡了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2:53 
 
   学生是流氓,那警察是什么,黑__社___会?打架斗殴是双方的事, 不能简单的先入为主断定某一方是流氓,我是看了录像, 面对6个表明身份的警察的面前,学生的举止冲来冲去,好像蛮凶的, 但有点虚张声势, 并没有特别过份的真正置人死地的行动,而且我看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 只是学生性的好像故意显示出不_畏强_权的示意性行动了, 这是必须指出的, 有些东西不能想像类比的,事实如何就如何.事实上警察倒活活把他打死了!
  瞧你说的,换了你在现场,你怎么做,讲道理,还是讽刺社会现象?
  

作者:观涯闲人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4:07 
 
  中国的警察问题应该是体制造成的,还不推进民主,制衡权力,三十年改革成果将毁于一旦!

作者:愤怒睡了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5:42 
 
   学生是流氓,那警察是什么,黑__社___会?打架斗殴是双方的事, 不能简单的先入为主断定某一方是流氓,我是看了录像, 面对6个表明身份的警察的面前,学生的举止冲来冲去,好像蛮凶的, 但有点虚张声势, 并没有特别过份的真正置人死地的行动,而且我看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 只是学生性的好像故意显示出不_畏强_权的示意性行动了, 这是必须指出的, 有些东西不能想像类比的,事实如何就如何.事实上警察倒活活把他打死了!
  瞧你说的,换了你在现场,你怎么做,讲道理,还是讽刺社会现象?惟恐天下不乱的东西
  

作者:jilewuyi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6:59 
 
  知道了
  “钢丝绳上爬”这位您是天涯的吧?
  是天涯派来炒帖子炒热点的吧?
  行
  你自己玩吧
  
  反正现在姓林的已经死了
  现在就看公安局能不能真正秉公办案
  还当事警察一个公道了

作者:愤怒睡了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7:37 
 
  一谁说风凉话的,谁去试试板砖的滋味?
  二谁说风凉话的,谁看了完整的视频
  三谁说风凉话的,谁能说自己代表的就是人民??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8:11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6:03:24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5:50:08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5:47:44 
        这次力挺警察! 公道自在人心!
        
        
        那小子就平自己"认识人"也太嚣张了,几位警察是同学聚会,屡次被追打,最后才自卫,更没想把那小子打死,只能算防卫过当制死者意外死亡.
        
        如果几个警察不是同学聚会,而是在执行"公务"象这样三番五次的袭警,可以当场击毙!
        
        
      ==============================
      
      你就一个法盲,只知道打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的法理都是建立在需要无限顺从的基础上的, 我的法理是公民遭遇危险侵犯时有首先自卫的权利.
  
  你果然是法盲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9:19 
 
  实在忍不住唠叨两句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是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他有严格的条件,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伤害中产生,如果,伤害人已经逃跑,被几个人追过去打死(录像中好像如此),那就无法构成防卫过当.

作者:困惑的浪漫DL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9:27 
 
  作者:愤怒睡了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2:53 
     学生是流氓,那警察是什么,黑__社___会?打架斗殴是双方的事, 不能简单的先入为主断定某一方是流氓,我是看了录像, 面对6个表明身份的警察的面前,学生的举止冲来冲去,好像蛮凶的, 但有点虚张声势, 并没有特别过份的真正置人死地的行动,而且我看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 只是学生性的好像故意显示出不_畏强_权的示意性行动了, 这是必须指出的, 有些东西不能想像类比的,事实如何就如何.事实上警察倒活活把他打死了!
    瞧你说的,换了你在现场,你怎么做,讲道理,还是讽刺社会现象?
  ------------------------------------------------------------
  这位朋友,咱们完全抛开这件事儿说。现在的小孩儿觉得自己牛B哄哄的,下手是相当的黑的,没什么不敢的。你不用借他10个胆,一个胆就够了,这帮小孩儿完全可以因为一个他们认为带有挑衅的眼神捅你两刀。
  我大学时就亲眼看到本校一体育的牛B人,装犊子,在食堂因为一点小事而,追打一个学生,而且变态到用灭火器的钢瓶打人家脑袋。别不信,都是亲眼看到的。

作者:marscloud 回复日期:2008-10-15 16:40:07 
 
  作者:rushour7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6:49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5:56:52 
      那个被防卫过当打死的地痞,说自己"认识人",这么嚣张看来是有"背景",凭借自己认识人赤裸上阵没完没了追打,平时肯定也没少欺负人.
    
    ===============================
    
    不是防卫过当,是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当然罪名叫故意伤害致死罪)
  
  -------------------------------------------------------------------------------------------------------------------------换了你是不是当被打倒数次挨一砖头后,为了不承担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的罪名而打完了左脸让对方打右脸呢?死者恶意伤人在先警察自卫在后,只能是防卫过当。根本没有要把他打死的故意。

作者:反町超史 回复日期:2008-10-15 16:41:06 
 
  作者:钢丝绳上爬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4:54 
    在这次纠纷的争论首先要搞清楚一点,支持警察什么,反对警察什么?
    
    支持者认为,可以支持警察还手,我赞成.
    
    甚至反对来打对方一顿,如果只到这一点,这个,我不反对.
    
    如果支持者再前进一步,支持警察打死对方,我反对.我强烈反对警察作为执法者知法犯法打死人的这种作法.
  -----------------------------------------------------------
  我支持打死那几个垃圾!!!支持警察!!

作者:愤怒睡了 回复日期:2008-10-15 16:41:06 
 
  作者:gou2000 回复日期:2008-10-15 16:20:38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6:10:59 
      一场同学聚会,几句口角,引来地痞们三番五次的追打,而且在几次忍让之后殴打并没有停止的迹象,难道被打一方不能自卫吗?
      
      如果这时候还不能自卫,那真是天的笑话.
    ______________
    防卫过当了 你懂法不? 
  换你在现场,也去和要拍你板砖的人谈法律\谈防卫尺度吗?尽会说风凉话.

作者:愤怒睡了 回复日期:2008-10-15 16:45:19 
 
  作者:困惑的浪漫DL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9:27 
    作者:愤怒睡了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2:53 
       学生是流氓,那警察是什么,黑__社___会?打架斗殴是双方的事, 不能简单的先入为主断定某一方是流氓,我是看了录像, 面对6个表明身份的警察的面前,学生的举止冲来冲去,好像蛮凶的, 但有点虚张声势, 并没有特别过份的真正置人死地的行动,而且我看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 只是学生性的好像故意显示出不_畏强_权的示意性行动了, 这是必须指出的, 有些东西不能想像类比的,事实如何就如何.事实上警察倒活活把他打死了!
      瞧你说的,换了你在现场,你怎么做,讲道理,还是讽刺社会现象?
    ------------------------------------------------------------
    这位朋友,咱们完全抛开这件事儿说。现在的小孩儿觉得自己牛B哄哄的,下手是相当的黑的,没什么不敢的。你不用借他10个胆,一个胆就够了,这帮小孩儿完全可以因为一个他们认为带有挑衅的眼神捅你两刀。
    我大学时就亲眼看到本校一体育的牛B人,装犊子,在食堂因为一点小事而,追打一个学生,而且变态到用灭火器的钢瓶打人家脑袋。别不信,都是亲眼看到的。
  我对说风凉话的人回答是这样:瞧你说的,换了你在现场,你怎么做,讲道理,还是讽刺社会现象?
    ------------------------------------------------------------困惑的浪漫DL 我和你的观点一致

作者:xnxky 回复日期:2008-10-15 16:46:29 
 
  这个小子该死。绝对不是好鸟。查查下他的家庭。一般的人在那种情况下还不被这小子打死啊。。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6:46:31 
 
  作者:困惑的浪漫DL 回复日期:2008-10-15 16:30:01 
    作者:彼岸一狼 回复日期:2008-10-15 16:24:34 
      再三忍让后,地痞仍然不依不饶,脱掉上衣拿起砖头摆出一个不把人打死事不罢休的架势,这时候被威胁的一方进行自卫是相当正义的.
      
      地痞死亡,充其量只能算防卫过当.
    ------------------------------------------------------------
    虽然情感上略偏重JC,但最后判的肯定是故意伤害致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视频上看人身侵害并没有因为一方忍让停止的迹象,可以说是在人身侵害过程中进行的自卫.
  
  如果最后判故意伤害致死,那就是中国法律的悲哀,专制社会的法律教化的是不反抗意识顺民意识,不需要自卫意识公民意识.

作者:lyandhws 回复日期:2008-10-15 16:52:40 
 
  本来一个简单的案子到了天涯就演变成了对GOV的攻击了。就事论事好了。

作者:怀念恋爱的日子 回复日期:2008-10-15 16:54:39 
 
  打死活该,这次要支持警察了

作者:比马大帅还帅 回复日期:2008-10-15 16:55:58 
 
  打死个混混
  
  为民除害

作者:困惑的浪漫DL 回复日期:2008-10-15 16:55:59 
 
    这位朋友,咱们完全抛开这件事儿说。现在的小孩儿觉得自己牛B哄哄的,下手是相当的黑的,没什么不敢的。你不用借他10个胆,一个胆就够了,这帮小孩儿完全可以因为一个他们认为带有挑衅的眼神捅你两刀。
      我大学时就亲眼看到本校一体育的牛B人,装犊子,在食堂因为一点小事而,追打一个学生,而且变态到用灭火器的钢瓶打人家脑袋。别不信,都是亲眼看到的。
    我对说风凉话的人回答是这样:瞧你说的,换了你在现场,你怎么做,讲道理,还是讽刺社会现象?
      ------------------------------------------------------------困惑的浪漫DL 我和你的观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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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们儿,没什么一致分歧的,我都说了是抛开这件事儿说的。我想说的就是,17、8,20锒铛岁,是最能装的时候,因为哥们儿也是从那时候过来的,那个岁数的人有时是很危险的。记得王朔和王山的一些作品都流露出,”不怕老炮儿,就怕生瓜蛋子“的观点,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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