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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坛』 关系大于法,原检察长真厉害!

点击:154248  回复:683
作者:江海惟512  发表日期:2012-2-3 22:58:00
    
    关系大于法,原副检察长真厉害!

我们是受害人,很需要有关部门来重视和关注浙江富阳市检察院的办案“问题”!
  主犯盛海云(女)手段恶劣毁灭及变造证据以虚假诉讼诈骗四起,案值达258万元,并串通李刘芳(女)、孙再忠、陆新声、王满忠共同作案,致使冻结受害人的财产达17个月之久,受害人精神面临崩溃。此案得到富阳公安的重视,于2011年1月得到了侦破;但其哥盛家安(富阳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上下疏通关系,当时所任的检察长违背法律的尊严不予批捕,公安只能于2011年2月1日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浙高法[2010]207号浙江省高级法院、浙江省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主犯盛海云及其同案犯所涉及的罪名已非常明确,触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罪名的,依法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这么明了的案件至今检察院未移交给法院,却移交杭州市检察院来搪塞(此案根本不到报杭州的额度),这样的办案如何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背后隐藏着什么呢?这样邪恶的人不入狱改造,却放任到社会来继续危害人,社会能安宁吗?!
  别删除公民反映一个事实的合法权益的帖子!若不揭发这个事实,政府将如何来维护社会的稳定!
  受害人:张秦瑗女士、蒋桂仙女士、陈生荣、高亦华
  联系电话:1598881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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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腾讯微博2011 回复日期:2012-02-04 14:59:34 
 
  太不可思议了.

作者:hqy19820502 回复日期:2012-02-04 15:07:53 
 
  真的假的?

  持续关注!!

  0

作者:风起云涌之2012 回复日期:2012-02-04 15:14:21 
 
  实事难料

作者:水目妖 回复日期:2012-02-04 15:15:25 
 
  期待和谐

作者:龙卷风A2012 回复日期:2012-02-04 15:35:12 
 
  顾杀手杀几个贪官,就有人管了。

作者:起个明费劲abc 回复日期:2012-02-04 15:40:46 
 
  这样滴事情太多了,真黑暗啊

作者:联想天空 回复日期:2012-02-04 15:45:37 
 
  居然上了首页,难道楼主给了天涯的领导回扣!

作者:哐哐兄 回复日期:2012-02-04 15:48:11 
 
  被和谐了没 这帖子

作者:dtdkb88 回复日期:2012-02-04 15:53:40 
 
  路遇不平一定要顶!
  

    本帖发自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

作者:miaoyan000000000 回复日期:2012-02-04 15:55:02 
 
  路过!

作者:云之深处2010 回复日期:2012-02-04 15:56:16 
 
  关注

作者:zm279296067 回复日期:2012-02-04 16:00:01 
 
  這個事最好鬧到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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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angxiao63 回复日期:2012-02-04 16:03:11 
 
  深圳做企业网站可以找我哦!QQ:8689164

作者:树下的芒果 回复日期:2012-02-04 16:03:27 
 
  顶下

作者:fanjiabin65 回复日期:2012-02-04 16:08:58 
 
  顶一/

作者:南边南边 回复日期:2012-02-04 16:11:42 
 
  中国从来就没有进入法治社会。不认识这点,可能是你没有跟所谓“法院”打过交道。

作者:韩寒vip 回复日期:2012-02-04 16:21:30 
 
  赶快 搜索 【张洛阳 新浪博客 】 ……了解更多事实,知道更多真相……

  告所有的中国青年:今天你选择沉默……明天,别人也会你对沉默……你不和强权作斗争,终有一天你会死在强权之下!我们愤怒,因为这个社会让我们愤怒,我们口吐脏话,因为这个社会肮脏!我们要奋斗,就要抗争!我们热爱这个国家但不能因为热爱就让我们闭嘴!我们向往光明,所以只能揭露黑暗,让一切迎着阳光新生。

  作为从小被教育大的我们活在这个一切皆为娱乐的世界里,往往被迫忘了需要关注的现实。忘了这个社会还有许多人在遭受不幸,许多人在孤独的抗争,但是这个社会也有一些让我们感动的人,让我们在冷漠中感到温暖。

作者:四十亦惑 回复日期:2012-02-04 16:23:29 
 
  顶

作者:明天的餐厅 回复日期:2012-02-04 16: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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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明天的餐厅 回复日期:2012-02-04 16: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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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kixin16 回复日期:2012-02-04 16:41:29 
 
  人治社会大于法...

作者:比目鱼30 回复日期:2012-02-04 16:41:39 
 
  顶!关注!

作者:勇敢的小卡 回复日期:2012-02-04 16:44:27 
 
  路过,帮顶

作者:暗涌电台 回复日期:2012-02-04 16:44:55 
 
  被‘抓扑’的农民的真诚感谢;2011年11月2日因为土地事情上访中了‘圈套’。

作者:丁任V22 回复日期:2012-02-04 17:01:36 
 
  C+V,雷打不动签名版,小手一抖,三分拿走!

  这不是盛大黄文的CEO猴蟑螂出来卖b自曝其丑么?这人就是IT界的一朵奇葩啊,营销高手~~~先是在新浪博客弄了个草根博主ACOSTA,是其妻弟,亲自上阵操刀为其打造形象,创造点击率神话,制造当时IT界的最大丑闻。后来在微博,为了争一个姑娘跟一姓鸡的大打出手,又跟煤老板争地盘,被对方以涉黄告到央视损失几千万~~后来因为追求不遂,又联合当年的仇家对人家已经名花有主的姑娘进行长达一年的污蔑诽谤攻击,暴力语言攻击,联合新浪微博泄露他人隐私,手段下流卑鄙,无耻到家。自以为是主宰,是刀俎,是泰斗,可以为他人定价,公然要封杀其追求未遂的姑娘,扬言对方你再有才华也没用,说你什么你就是什么,你全身都是错!并且弄出了个婚外出轨网上卖野B的暗娼畜生,亲自操刀上阵,给婊子立牌坊,支持婚外卖淫通奸和性产业合法,并胁迫和利诱其手下朋友加入,以道德沦丧出卖良心嫖娼卖淫为荣~~以信守承诺忠贞爱情热爱家庭为耻~~王八淫妇,横行威勃,遍地淫水,夜半尿崩!

  其背后的目的,是为了捧红在网上与之暧昧苟合的山东城管芙蓉劈叉,于是组织威勃上无恶不作的淫媒团伙,现实当老鸨龟奴唆使暗娼卖淫,致使暗娼被其LG割了前阴后翘弃尸阴沟。后又支持山东城管与广州某熊玉凤姐斗,导致其被PG公司开除最后投珠江自尽;终于以浑身解数拥立其情妇上位,以没爹生没娘养的傻B劲儿力拔头筹,从老鸨转为暗娼,一统江湖了。这会儿正拖着染上淋病的下体往上海千里送B呢~~~盛大文学的猴蟑螂老师,您可接好了哦!这盖世风骚,您得吃多少蓝色小药丸才撑得住啊!!!!祝您新春性福啊!烂B对您这位专收垃圾的爬虫蟑螂来说,真是太合口味了吧~~~~

  据说猴蟑螂先生的宏愿是,以摧枯拉朽之势,打倒旧传统旧道德和现行家庭体制,全力推动婚外卖淫通奸和性产业合法化,今年两会,猴蟑螂先生将以盛大公司和某民主党派代表的身份,到神都某广场静坐,示威,以裸奔与山东城管当众交合,并将其老母和老婆也一起多P的盛大姿态,支持婚外卖淫通奸和性产业立法~~~媒体工作者们请注意,可以先去围观其威勃看A片,届时请前往某广场看多P杂交,祝盛大猴蟑螂先生好运!嘻嘻。

作者:天启王 回复日期:2012-02-04 17:01:39 
 
  法大如天。应该罪加一等。

  我们的法力是震慑临时工农民工的!

  我们要奋斗,就要抗争!

  我们检查机关会请你喝茶聊天办案的······

作者:百佳汇工艺品 回复日期:2012-02-04 17:08:50 
 
  社会的个别毒瘤。。。。

作者:出汗的石头 回复日期:2012-02-04 17:11:06 
 
  相信是真的!!!

作者:出汗的石头 回复日期:2012-02-04 17:11:55 
 
  顶~~~~













































































作者:柳铁强 回复日期:2012-02-04 17:15:22 
 
  高度不同,我们看见的都是百姓那点事,有不同意见可以换个角度,

作者:西安巨龙 回复日期:2012-02-04 17:16:51 
 
  检察日报都曝光事实真相,可是江苏正腐还让凶手逍遥法外,难道江苏不是中国的天下吗?

作者:无助者的申诉 回复日期:2012-02-04 17:27:24 
 
  @龙卷风A2012 2012-02-04 15:35:12
  顾杀手杀几个贪官,就有人管了。
  -----------------------------
  贪官贪钱,有些先贪钱,买了官;买了官后继续贪钱

作者:警察叔叔过马路 回复日期:2012-02-04 17:30:22 
 
  艹,,活不下去了,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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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兴亡虎 回复日期:2012-02-04 17:32:55 
 
  顶!!!!!!!!!!!!!!!!!!

作者:果然在动 回复日期:2012-02-04 17:45:05 
 
  怎么这么

作者:清风一叶2011 回复日期:2012-02-04 18:06:25 
 
  执法犯法罪加一等

作者:weisy2009 回复日期:2012-02-04 18:23:43 
 
  顶下吧别的帮不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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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可以说一下 回复日期:2012-02-04 18:27:19 
 
  腐败什么时间能除啊 天下太平 盛世 还是........

作者:cctvan 回复日期:2012-02-04 18:33:26 
 
  不知事实原委 还是顶一下

作者:和其正鞋坊 回复日期:2012-02-04 18:56:55 
 
  政府部门就是一个大大的黑老大。

作者:吉利小猪 回复日期:2012-02-04 19:00:57 
 
  一定要顶~!~~~

作者:一片晴朗天 回复日期:2012-02-04 19:22:06 
 
  @江海惟512 2012-2-3 22:58:00
  关系大于法,原副检察长真厉害!
  我们是受害人,很需要有关部门来重视和关注浙江富阳市检察院的办案“问题”!
  主犯盛海云(女)手段恶劣毁灭及变造证据以虚假诉讼诈骗四起,案值达258万元,并串通李刘芳(女)、孙再忠、陆新声、王满忠共同作案,致使冻结受害人的财产达17个月之久,受害人精神面临崩溃。此案得到富阳公安的重视,于2011年1月得到了侦破;但其哥盛家安(富阳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上下疏通关系,当时所...........
  -----------------------------
  难讨公道!

作者:jiangjian2770 回复日期:2012-02-04 19:34:28 
 
  第一页?

作者:糠心的萝卜 回复日期:2012-02-04 19:59:30 
 
  3

作者:mzp0203 回复日期:2012-02-04 20:09:34 
 
  天平啊

作者:阿菜豆 回复日期:2012-02-04 20:13:10 
 
  





  `

作者:1992我在他乡 回复日期:2012-02-04 20:28:43 
 
  看到这么多傻13哥笑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还没搞清问题的事实
  一个个义愤填膺的

  最讨厌想借助舆论来绑架法律的
  有种你把所有的事实真相说出来
  还“所涉及的罪名已非常明确”
  哪方面明确了,你到是说清楚啊

作者:孤独剑泪 回复日期:2012-02-04 20:30:34 
 
  平头老百姓的无奈

作者:齐春良 回复日期:2012-02-04 20:31:03 
 
  谁来拯救我的儿子!
  事件:我叫封凤喜,今年50岁,山东省夏津县齐庄村人,是一个蒙冤孩子的母亲。2009年4月,我的儿子齐春亮与王伟、山西的程xx合伙做煤碳生意,2009年9月,按照三人合伙协议,就分红与经营款问题三人先后多次商量,程xx先后多次来山东商量。为解决这个事,我的丈夫(齐春亮的父亲)多次给程xx通电话,通话时间分别是2010年的6月1日,2日、3日、4日、5日,怕在电话上说不清楚,在6月7日又委托了两名律师前去太原程XX家对账……账没对完,2010年6月14日,山西省晋源区公安局就以“诈骗罪”名采取强制措施,接着就是山西省晋源区检察院以同样的“罪名”公诉,直到2012年1月6日,山西省晋源区法院以“诈骗罪”名判我儿子有期徒刑12年。无耐:一个普通的生意往来,一个简单明了的合伙经营,却经受着如此没有正当理由和法律根据的宣判,这是一个母亲的无耐,还是法律的无耐!谁来拯救我的儿子!谁能拯救法律!悲剧:就在齐春亮远在他乡的高墙里艰难地等待公正结果的日子里,我的家发生了巨大的变故。我的婆婆——一位82岁的老人,因为挂念孙子整天以泪洗面,卧床不起,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皮下就是瘦骨,中间只隔暗红的血脉,每天仅靠两瓶液体维持着随时都有可能坍塌的生命骨架,一个老人,极力地让自己活下去,她自言自语地说:“孙子回家,孙子回家”我的儿媳,也就是齐春亮的妻子,抑郁成疾,剩下两个年幼人孩子无人照看,这是谁之过啊!我以一个母亲的名义,一个儿媳的名义,一个公民的名义,请求社会给予关注,给予呼吁,救救我的儿子,我的家庭,请伸出善良的手,抓住公正的最后几根短发,阻止法律在迢泽里继续沉沦…… 封凤喜口述, 2012、2、3 事实电话:15969773333

作者:无羁之浮世 回复日期:2012-02-04 20:31:53 
 
  p]'o

作者:zjflysky001 回复日期:2012-02-04 20:35:31 
 
  楼主你才知道吗?

作者:我家真凉快 回复日期:2012-02-04 20:54:21 
 
  友情顶贴

作者:你不懂的文艺青年 回复日期:2012-02-04 20:54:45 
 
  不就是拿了你点钱么 再在网上发帖子 小心我让你蹲铁盒子

作者:眼中的奇迹 回复日期:2012-02-04 20:54:56 
 
  顶顶

作者:你才好色 回复日期:2012-02-04 20:56:39 
 
  

  作者:1992我在他乡 回复日期:2012-02-04 20:28:43 
  .....
  还没搞清问题的事实
  一个个义愤填膺的

  最讨厌想借助舆论来绑架法律的
  有种你把所有的事实真相说出来
  还“所涉及的罪名已非常明确”
  哪方面明确了,你到是说清楚啊
  -----------------------------------

作者:chhc11 回复日期:2012-02-04 21:06:50 
 
  mark

作者:我是大法官哦 回复日期:2012-02-04 21:07:18 
 
  关系肯定大于法,这无须说明。同理,LZ可请与法院关系够铁的律师,保你官司获胜。也同理,如果关系不铁,那个律师代理官司也必输无疑。

作者:tjym 回复日期:2012-02-04 21:28:43 
 
  灰常赞同。

作者:北冰洋111 回复日期:2012-02-04 21:46:17 
 
  这个楼主我认识,现在叫张秦瑗,就是以前的张彩华,张谚华,我们是老乡,她是我们那里有名的大骗子,连亲戚小姐妹的钱都骗!她这个人经常用卑劣的手段来歪曲事实,诬陷别人!儿子坐牢到现在都还没出来!她的话我是绝对不相信的!

作者:年轻懂事长 回复日期:2012-02-04 22:05:02 
 
  按法律,批捕本身就要报上级检察院的。不了解案情,但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

作者:clinton117 回复日期:2012-02-04 22:14:18 
 
  飘过...随便看看

作者:禾盛风生 回复日期:2012-02-04 22:23:12 
 
  @江海惟512 2012-2-3 22:58:00
  关系大于法,原副检察长真厉害!  我们是受害人,很需要有关部门来重视和关注浙江富阳市检察院的办案“问题”!  主犯盛海云(女)手段恶劣毁灭及变造证据以虚假诉讼诈骗四起,案值达258万元,并串通...
  -----------------------
  总会有一小撮人贪赃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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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荒漠羊ABC 回复日期:2012-02-04 22:28:23 
 
  关系大于法,在中国很普遍,朝里有人好办事。公务员热考就是问题。

作者:我爱杨贵妃2000 回复日期:2012-02-04 22:28:27 
 
  见怪不怪这是惯例。

作者:znyycc 回复日期:2012-02-04 23:18:26 
 
  lz别唯恐天下不乱...你把案情详述一遍。还有,你有没有看过全案案卷?有没有去检察机关了解情况?检察机关答复的具体理由是什么?那些理由有没有错?办案是要讲证据的;即使你再有理,没有足够证据支持,还按你的办那才是办糊涂案!现在很多经济纠纷,一旦自己的利益期望达不到,就说别人是诈骗,安一个罪名上去!还有,如果是下级检察机关认为是疑难案件,会向上级请示,上级检察机关视情况定,这不是说标的额的问题。如果lz还认为检察机关有猫腻,请将案件全面摆出来大家来评!
  

    本帖发自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

作者:盼清明世界 回复日期:2012-02-04 23:25:45 
 
  谁还中国一个清明世界?

作者:南瓜123654 回复日期:2012-02-04 23:35:51 
 
  本已路过了,回过头来还想说句话。
  有头脑、懂法律的人,应该知道此案还在司法诉讼过程中,说明本案还未了结,还在处理过程中,楼主就迫不及待地来论坛散步谬论,楼主的动机就有问题,有干扰司法机关正常办案的嫌疑。
  请网友要清醒,别上当!

作者:1317714030 回复日期:2012-02-04 23:40:39 
 
  检察院和法院哪个牛些

作者:huuuhgyg 回复日期:2012-02-04 23:42:26 
 
  顶一下
  

    本帖发自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

作者:asdfgqwert321 回复日期:2012-02-04 23:51:51 
 
  楼主的确唯恐天下不乱。张秦媛臭名昭著了啊,经常乱告人的。好像把告人当作自己的业余爱好一样,而且,告了也没证据啊,没证据还告什么,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老爱闹事。

作者:txz223 回复日期:2012-02-04 23:59:48 
 
  霸气~

作者:batistutahy 回复日期:2012-02-05 00:04:30 
 
  真相在哪里!

作者:勇敢的青年人 回复日期:2012-02-05 00:22:38 
 
  顶顶
  [发自iPad客户端-贝客悦读]

作者:齐羞远稀 回复日期:2012-02-05 00:27:26 
 
  天朝的法律就是道具,要看导演是谁,制片人是哪一位

作者:111scgg 回复日期:2012-02-05 01:13:00 
 
  法律人人平等,http://www.111scgg.com帮你分忧

作者:shirenshan 回复日期:2012-02-05 02:55:47 
 
  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估计至少还得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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