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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八卦』 [八卦江湖]退休律师给大家讲讲执业生涯中遇到的一些稀奇案子

点击:1406727  回复:5872
作者:退休律师  发表日期:2009-11-6 16:14:00
    
    大家好,我是一名已退休的律师,今年61岁了,当过兵,作过法官,85年做了律师,执业时间大约二十多年吧。想把我和我同事们遇到的一些有代表性的案子给大家说说
  本来不知发在哪儿好,我女儿说发在八掛吧,这里人气高。我本来以为八卦是玩周易的,进来后才知道。。。呵呵
    不知大家有兴趣没。
    我只谈案子,不想讨论法律问题。也欢迎大家把自己遇到的案子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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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ackstar49 回复日期:2009-11-06 16:27:20 
 
  顶!前辈
  本人志向法律界!

作者:blackstar49 回复日期:2009-11-06 16:28:21 
 
  顶!前辈
  本人志向法律界!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6 16:28:23 
 
  1、先讲个最大胆的案子吧。。。
  某县级市招商引资,引来一个台商设厂,投资了一千五百万美金建了厂,
    正常运转不到半年后,该市一无业游民伪造台商印章,造了份假转让书,然后串通公证处公证,把厂子“公正”给自己了。
    人台商来处理此事的时候被揍了
    厂子转手就卖掉了。
    后来台商开始告,最后就发现那个无业游民是该市三把手的儿子
    台商最后通过海协会告到国务院去了。
    然后中央直接下来查的,都不让省里市城掺和。
    最后一个无期、一个双规、一个降职、一个十五年。
    赔了台商一千三百万美金拉倒。
    感慨:咱们国家对台商太好了,对老百姓这么主动就好了。
    

作者:珍珠丢了 回复日期:2009-11-06 16:28:44 
 
  mark

作者:游戏人生_ 回复日期:2009-11-06 16:30:51 
 
  喜欢听专业的人讲故事,不过好像来早了

作者:心字成尘 回复日期:2009-11-06 16:32:21 
 
  等养肥

作者:Sarah_yellow 回复日期:2009-11-06 16:32:47 
 
  哈~~~~

作者:鱼鱼鱼小落 回复日期:2009-11-06 16:37:41 
 
  坐等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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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tggww512 回复日期:2009-11-06 16:39:28 
 
  呃,您能详细讲讲经过么???

作者:水碧烟寒 回复日期:2009-11-06 16:40:41 
 
  前辈!
  
  法学专业的学生前排就座

作者:吾同木 回复日期:2009-11-06 16:40:52 
 
  楼主继续哈,搬个板凳来。

作者:注册一个 回复日期:2009-11-06 16:44:02 
 
  同等养肥

作者:冰水白蓝 回复日期:2009-11-06 16:47:28 
 
  DDDDDD
  这个讲下来会火到暴

作者:弥猴小小桃 回复日期:2009-11-06 16:50:41 
 
  哇
  
  搬凳子带瓜子

作者:soo_jung 回复日期:2009-11-06 16:50:46 
 
  
  前排等着前辈爆料吧..
  
  
  = =

作者:养贼专业户 回复日期:2009-11-06 16:51:31 
 
  是打字速度慢吗?但是类似三个句号这种“现代化”的符号,貌似是老前辈的女儿帮着打的吧?
  我爸爸写论文从来都是写好手稿让我帮他打字的,哈哈。

作者:jic1611 回复日期:2009-11-06 16:53:25 
 
  mark
  

作者:月隐弦 回复日期:2009-11-06 16:56:36 
 
  速度前排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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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米缸爱小米虫 回复日期:2009-11-06 16:58:13 
 
  很少在八卦看到高龄人士额,支持一下

作者:生活是一杯苦茶 回复日期:2009-11-06 16:59:43 
 
  讲点劲爆的。。。呃。。。我很8卦~~~~

作者:jlo6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0:04 
 
  mark

作者:shinichiran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0:54 
 
  mark

作者:被诅咒的娃娃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0:57 
 
  MM

作者:sc_wuyf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1:51 
 
  占位
  
  等肥

作者:喜欢彩虹的小糖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1:55 
 
  貌似很好看,记号先

作者:天天都是涨停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2:02 
 
  支持,顶个,如果更详细点就更好了

作者:拍死一个是一个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3:34 
 
  第一页先留名

作者:FrankieDean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5:11 
 
  Mark

作者:蓝色de睫毛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5:19 
 
  持怀疑态度的同时留名

作者:淘淘猫儿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5:26 
 
  来早了,先抓下

作者:扮鼠吃老猫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7:24 
 
  按爪

作者:橄榄之味 回复日期:2009-11-06 17:10:10 
 
  lium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6 17:14:32 
 
  2、一个强奸杀人案,差点把嫌犯放走
    A县紧邻B县,一个在河上游,一个在下游,分别属于两个市。
    A县某在外上学的15岁女孩回家,所做的长途汽车到A县时已是晚上10点多,该女孩家距汽车站大约四公里左右,她就走回去。
    A县一个开黑出租的青年和他朋友刚喝完酒,正在车上等客。就跟着那女孩问她坐不坐出租车,被拒绝
    然后开车跟着那女孩,路过一片田地时,把女孩强行抱上那个松花江小车,两人用衣服堵住女孩嘴,把她轮奸了,
    然后用皮带勒死了,扔到那条河里面。
    然后女孩的尸体就随着水流到了B县,但在河里没浮上来,因为那条河在B县很少有人走,也就很长时间没发现。
    因为几天后天气很冷了,河里结冰了,那个女孩也就一直没上来被封住了。
    她没回家,家里就报警了,找不着。
    后来快过年的时候才有人发现冰下有东西,就这样被挖出来了。
    也因为快过年了,年底来了个大案子又在年前破不了,自然影响某些人的收入吧,就一直压着,等到开春才调查的。
    等过完年,才报的大案,法医鉴定也是强奸杀人,凭借女孩裤子拉链上一些微量的漆,找到了嫌疑车辆,然后找到那俩嫌疑人,就是那俩小青年。马上拘了。结果人家死不承认。
    做DNA检验的时候,因为尸体很长时间了,什么也没查出来。眼看就要放人了。
    结果那个很负责的法医在女孩的宫颈里找到了一些针织物的绒毛,然后就把其中一个小青年的家抄了,找他的内裤,最后真找到了那条内裤,凭这个把他捕了,然后很顺利另一个也捕了。
    结果是两个死刑。
    其中一个人是我辩护的,辩护并不是为罪犯说话,而是为他争取一些他应得的权利。当然不会是无罪辩护。而且这个罪犯家里也请不起律师,但法院对于请不起律师的,有可能被判死刑、死缓的嫌犯,都会指定律师进行辩护,我就是被法院指定的。其实就是走过场而已。
    枪毙他的那天早上,我带他家属去看守所,那天他早上对着油条稀饭说,想吃粽子,然后就有警察真的去买粽子了。这是我听警察说的。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6 17:16:15 
 
  作者:蓝色de睫毛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5:19 
    持怀疑态度的同时留名
  ==========
  您怀疑是正常的,很多案子都是不可思议的。我没有必要骗大家

作者:泛泛贝 回复日期:2009-11-06 17:21:14 
 
  马克有料

作者:Celineliqiao 回复日期:2009-11-06 17:23:23 
 
  首页占座,蜀黍加油!

作者:Celineliqiao 回复日期:2009-11-06 17:24:35 
 
  首页占座,蜀黍加油!

作者:被搽屁股的小白兔 回复日期:2009-11-06 17:25:24 
 
  有意思,您老是不是打字困难点,怎么那么简练啊。。详细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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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仿佛还在身边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0:39 
 
  等帖子养肥再来看。我从不对任何楼主任何内容持怀疑态度,本来就是娱乐么

作者:我非常的纯洁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0:48 
 
  MARK

作者:柒对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1:00 
 
  MARK,以后看
  您写着

作者:春草醉如烟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1:43 
 
  难得遇到老人家,留爪等着看

作者:浅浅疯狂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2:00 
 
  爪

作者:回归经典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4:23 
 
  我家那位也是律师,执业也十几年了
  真是看尽人间百态啊

作者:oilwater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4:28 
 
  第一个案子很有趣啊~~第一反应想起了死魂灵
  呵呵,如果写成个小说到不错,绝对是批判现实主义的力作。
  我觉得像警察律师之类的人如果有时间文笔又好的话,空下来写写小说到不错,题材管够;而一般文笔好的人经历往往欠缺,只能在书桌前一个劲儿的YY。

作者:小蜜蜂是妖孽的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5:52 
 
  那个法医,真好啊。。。

作者:路德维卡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6:37 
 
  首页占座,蜀黍加油!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6:58 
 
  3、一个敢和法官叫板的嫌犯。
    这是国企的集体犯罪案件
    这个厂曾是国家二级企业,是某市经济的支柱企业之一
    厂是突然倒闭的,很多职工上***访啊,告啊。结果挖出一堆贪污犯来,有会计、计量科长、销售科、办公室、厂长、书记,20多人的集体贪污。
    我当时为一个副厂长辩护,反正有罪是肯定的。
    当时那个中院审判在一楼,一楼的拐角处是羁押室,我从这里无数次听到法警打人的声音,咣咣的。
    副厂长“过堂”时,法官还没开口问,副厂长说:报告审判长,我想反映个问题。
    审判长说,你说吧。
    他说:报告审判长,刚才法警无辜打人。
    审判长说:这个问题,你可以在庭审结束后再反映。法庭上不做答复。
    他说:我要他对我道歉。
    审判长说:我说了,庭审结束后再反映。
    他说:你不让他道歉的话,我一个字也不会说的。
    审判长说:你知道不配合法庭,是什么后果吗?
    他说:我知道,现在可以零口推断定罪,我的罪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定在无期上,我不会再说话了。
    审判长:你想清楚!
    然后他真的不说话了。。。
    然后公诉人问问题,得到的仍然是沉默。
    审判长最后说,哪个法警打的你?
   他就往下指。
    然后审判长让那个法警当庭道歉。说了句对不起。
    他说:你大点声音!我听不到!
    审判长:你够了吧?!
    
    记得那人什么罪都往自己身上揽,公诉人说:你和你儿子还有你妻子共同。。。他说,没有他们,都是我自己
    厂里私自放行外来人员。。。也是我命令的。
    
    这件案子里判的最重的就是他,无期。
    后来问过一个同时辩护的同行,说他要是不张嘴,后面就没法审了。
  
    

作者:傻呆呆的小马甲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8:14 
 
  占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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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蓝色de睫毛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9:07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6 17:16:15 
    作者:蓝色de睫毛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5:19 
      持怀疑态度的同时留名
    ==========
    您怀疑是正常的,很多案子都是不可思议的。我没有必要骗大家
  --------------------------------------
  嘿嘿,我怀疑的不是案情,而是lz您本身~~~无恶意,纯粹怀疑而已,您的文字总让我觉得不是个60岁的大叔

作者:回归经典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9:20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6 17:14:32 
    2、一个强奸杀人案,差点把嫌犯放走
  ==========
  这哪儿的公安局啊,这么强!

作者:ad1106 回复日期:2009-11-06 17:40:26 
 
  小广告,鬼束。-- ad1106-- 操作时间:2009-11-7 11:07:39 -- 19532549

作者:穿心射手 回复日期:2009-11-06 17:42:51 
 
  继续啊 继续啊 好精彩 大叔继续啊··~

作者:狂想梦想国 回复日期:2009-11-06 17:43:24 
 
  喜欢听故事
  mark

作者:跑不动的肥兔子 回复日期:2009-11-06 17:43:39 
 
  =。= MARK

作者:lwhowho 回复日期:2009-11-06 17:44:50 
 
  看看啊

作者:漫天飞雪思无邪 回复日期:2009-11-06 17:45:08 
 
  马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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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洛神浅 回复日期:2009-11-06 17:46:32 
 
  这个要MARK~~

作者:爱德豆豆 回复日期:2009-11-06 17:47:15 
 
  mk

作者:精灵奇遇记 回复日期:2009-11-06 17:47:46 
 
  
  
  蹲点。坐等。

作者:一本正经的猥琐 回复日期:2009-11-06 17:49:19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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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西龟屁特 回复日期:2009-11-06 17:53:52 
 
  留名

作者:xixiss 回复日期:2009-11-06 17:54:31 
 
  mark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6 17:55:48 
 
  4、我辩护过的情节最狠的防卫过当
    这是03年冬天的事儿。
    一个19岁的男孩,在A市的省队里练拳击的,放寒假回B市老家。
    父子两个晚上骑自行车到超市买东西,回家得经过一个挺窄的小胡同,
    胡同口是个麻辣烫摊点,当时是晚上九点多吧。
    父亲骑车在前面,儿子在后面骑车。
    儿子的屁股把停在胡同口一辆轿车的后视镜刮了一下子,可能他没觉到,就继续骑。
    那个车主和四个人在吃麻辣烫,全站起来往前追,然后把那个男孩推下车来就揍,揍的时候那个男孩的父亲看见了,也回来了。
    结果五个人没打过人家父子两个,有一个人当场就倒了。
    有个人就从后备箱里拿出匕首来了,一刀捅在孩子的肚子上,结果那孩子把刀拔出来开始乱刺,竟然将剩下四人全刺倒了
    然后他自己也倒了。
    那五人里第一个倒下的,是被那孩子一拳打死的,法医说整个上颚都裂开了
    倒下的那四人里死了两个,一个重伤一个轻伤。
    也就是说,五个人被他自己弄死三个,一个重伤,一个轻伤。
    本来想给他按正当防卫辩护的,结果法医鉴定是除了第一个之外,那两人被刺第一刀时就已经丧失反抗能力了,都是第二刀致命的。
    就在审理的时候,这个男孩也死掉了。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6 17:57:20 
 
  作者:蓝色de睫毛 回复日期:2009-11-06 17:39:07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6 17:16:15 
      作者:蓝色de睫毛 回复日期:2009-11-06 17:05:19 
        持怀疑态度的同时留名
      ==========
      您怀疑是正常的,很多案子都是不可思议的。我没有必要骗大家
    --------------------------------------
    嘿嘿,我怀疑的不是案情,而是lz您本身~~~无恶意,纯粹怀疑而已,您的文字总让我觉得不是个60岁的大叔
  =============
  呵呵,工作后几十年接触的八股文太多了,再按正常的八股文写东西,就没意思了,大家也不爱看,您说是吗?

作者:小鸡炖菊花 回复日期:2009-11-06 17:58:23 
 
  
  等养肥~
  
  本人志向嫁一律师,有很多狗血的故事可以听~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6 18:00:38 
 
  作者:养贼专业户 回复日期:2009-11-06 16:51:31 
    是打字速度慢吗?但是类似三个句号这种“现代化”的符号,貌似是老前辈的女儿帮着打的吧?
    我爸爸写论文从来都是写好手稿让我帮他打字的,哈哈。
  
  
  ==========
    是我自己打的,因为我工作的时候虽然有文员,但有些东西还是自己打出比较好,因为我们律师事务所是合伙不坐班制的。为这个我01年专门学的五笔,但没学精,打字很慢。我现在用的是陈桥智能五笔,我找不到省略号,就用几个句号代替了。

作者:锦莲妖 回复日期:2009-11-06 18:00:50 
 
  等听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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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Q是好人 回复日期:2009-11-06 18:00:55 
 
  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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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y52 回复日期:2009-11-06 18:04:41 
 
  第一页 啊 激动啊
  

作者:artdeobra 回复日期:2009-11-06 18:05:46 
 
  马克

作者:小乔_9527 回复日期:2009-11-06 18:05:52 
 
  一定要MARK,爱看故事.

作者:嚼牡丹 回复日期:2009-11-06 18:07:01 
 
  我信。我看。我顶贴。

作者:党指挥网 回复日期:2009-11-06 18:07:33 
 
  如果再详细点就更好,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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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ank881229 回复日期:2009-11-06 18:08:31 
 
  法学专业的给前辈订起。。晚上下课后回来仔细看。。。多说哈。。。

作者:木清叙 回复日期:2009-11-06 18:08:45 
 
  端个小凳子围观高龄人士
  楼主叔叔继续呀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6 18:08:52 
 
  5、关于律师犯罪的
    律师也是人,也会犯罪。搞法律的犯罪也很常见的
    
    这个律师是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年轻律师。
  他30多岁时接过一个案子,是用的风险代理。帮一家企业要帐,金额大约在600万左右,这个帐大约十多年了,企业基本认为是坏帐了,为了这笔帐还判了几个企业当年主事的。
    抱着试试的心情,他们找到我们所的
    结果这个年轻律师去了对方单位三次,就把帐要回来了,连本带利都回来了。
    这时那个和律师签合同的经理就动了歪脑筋,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咱俩把这钱分了吧,反正我们那边认定是坏帐了。
    这个律师就真的和他分了,律师得400万。
    然后辞职、出国了。
    出国后一年,那个经理就被抓了。
    当然那个律师找不着了。
    为这事,司法局罚了我们所很大一笔钱。

作者:每日运势 回复日期:2009-11-06 18:09:08 
 
  此贴会火~首页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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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宵王 回复日期:2009-11-06 18:12:39 
 
  第四个故事看的辛酸
  
  
  楼主继续

作者:不想听风 回复日期:2009-11-06 18:12:46 
 
  记号

作者:筱琦十三少 回复日期:2009-11-06 18:13:12 
 
  mark
  
  
  ===
  hei an de jiu shehui
  
  

作者:ukato 回复日期:2009-11-06 18:14:04 
 
  八卦难得的专业贴.
  先马克下.

作者:橘子树上的苹果 回复日期:2009-11-06 18:14:10 
 
  前辈啊!遇到您实在是太好了!关注这帖子!

作者:男巫阿弥陀佛 回复日期:2009-11-06 18:14:21 
 
  养肥了看........

作者:烈震北 回复日期:2009-11-06 18:14:34 
 
  潜力贴留名

作者:赫尔珈 回复日期:2009-11-06 18:15:40 
 
  这个一定要留名

作者:实在不知该取啥 回复日期:2009-11-06 18:16:38 
 
  直播直播 激动呵~~~·
  
  您继续您继续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6 18:18:48 
 
  6、一起报复案件。
   这是八十年代末的一个案件了。
   当时我在一个小县城里当律师,接过这个案子
   一个村民去嫖娼了,然后被抓啊,拘留,然后让厂里来领人(那时候就这样的,要让单位领回去)
    回去后单位把他开除了,把他母亲给活活气死了,
    他老婆也为这带着女儿和他离婚了
    他家转眼就剩他自己了(他父亲早逝)
    然后这人认为是派出所害的他,买炸药想炸派出所来着。
    那天他认为派出所晚上开会,
    结果那天停电,所里只有一个副所长和两个民警值班。
    他就炸了
    死了一个副所长和一个民警,那个民警重伤。
    他逃跑的时候被抓的。
    开庭的时候他还满脸不在乎的样子,那几个警察的家属都哭倒一片了。
    一审死刑,没上诉。

作者:咖啡色小屋 回复日期:2009-11-06 18:19:54 
 
  坚决留名

作者:心似莲花朵朵开 回复日期:2009-11-06 18:21:11 
 
  JH

作者:joanna_1981 回复日期:2009-11-06 18:21:12 
 
  mark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去女监,有一个女犯还是班长,因为中学的时候,一次在吃苹果,结果有个男同学为什么事嘲笑她,她就一气之下把那个男的捅了。唉,有时候犯罪就是那么一刹那的事情。

作者:听他打呼噜 回复日期:2009-11-06 18:21:21 
 
  记号

作者:阿妹不有葫芦 回复日期:2009-11-06 18:21:44 
 
  这样的事,只要不被自己碰上,当故事看看还是很精彩的
  
  窝米豆腐!

作者:擎云初起 回复日期:2009-11-06 18:23:58 
 
   400W就走人太没有志向了吧··这个律师很肤浅。
   呵呵!··
   强奸杀人一案很耀眼。数罪并罚!

作者:27g 回复日期:2009-11-06 18:28:19 
 
  我必须得记号

作者:谢流云 回复日期:2009-11-06 18:28:33 
 
  
  MARK`
  坐等~~
  

作者:编号已使用 回复日期:2009-11-06 18:30:11 
 
  记号
  蜀黍写的很好看

作者:bobomoon 回复日期:2009-11-06 18:31:55 
 
  mark

作者:小鸡炖菊花 回复日期:2009-11-06 18:32:38 
 
  
  以前听某个老师扒过一个关于卧底,关于公安局持枪包围工商局的案子,深感社会处处有狗血啊~
  

作者:都告诉你是马甲了 回复日期:2009-11-06 18:32:39 
 
  mark~搬马扎等着听下面的故事~顺便卖瓜子花生辣鸭脖咯~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6 18:34:08 
 
  7、很心酸的一个不孝事件引起的刑事案件
    04年的事情,有个老太太的儿子结婚,然后买房子,老太太和小两口说好了,卖了自己的房子帮助还贷款,然后和两口子一起住。当时答应的好好的。
    结果老太太住了一年多,媳妇就烦了,整天催着儿子把老太太赶走。
    儿子是很孝顺的,不愿意。结果老太太自己看出来了,就自己走了,也不知道去哪了。
    儿子就急疯了,把老婆痛打一顿,结果构成轻伤被判了缓刑。
    老婆这时以家庭暴力证据充份为由提出离婚。因为男的属有过错的一方,房子被判给了老婆。
    这个男的就在外租房子住,一边工作一边找妈妈
    有一天就看到一个火车道旁边有很多临时搭建的那种石棉瓦小房子,都是些城市里要饭的、收废品的住的。在那里看到了妈妈,穿着很破烂的衣服正在和“邻居”聊天。
    他就去找妈妈,把妈妈接到了出租房内一起住。
    接着他又去告前妻,要房子,因为当时这房子很大一部分的还款是他妈妈卖房子的钱。
    在调解的时候,当着法官的面,把前妻捅死了。
    最后在老太太的哭声中“你们不要抓走我的孩子”,被抓走了。
    我主要是在量刑上为他辩护,因为是很明显的故意杀人。
    最后被判了13年
    在他服刑的第二年,母亲就去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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