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就说说去年发生的真实情况吧!
作为与徐倩同校同专业的师妹(青岛艺术学校),我和徐倩姐姐一起到云南参加演出(她拍广告我参加演出),事发的前几天她还好好的,大家一起玩什么的,在她脸上看不出一点厌世的样子!事发那天晚上我俩手机联系时她还说明天一起出去吃饭,高高兴兴的,什么事都没有!到了第二天我再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就打不通了,我就很奇怪,因为她没有不接电话的习惯,后来在云南演出的其他模特同行告诉我前一天晚上徐倩因为被逼干那事,被上的时候被魏磊掐后用枕头憋死了,临死前被魏磊暴打!当时我听到这话时差点晕了!活活泼泼的一位姐姐怎么会死了呢?徐倩的男朋友并不是魏磊,听TMD的胡说八道吧!她男友姓李!魏磊不是个好玩意,以前当保安的时候就TMD很色,干了不少girl!
最后我想说,媒体就是个B,胡说八道!魏磊家挺有钱的,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家买通了法官还拿钱堵住了徐倩姐姐家属的嘴!魏磊就是个
色鬼!事发后一年多才判他,我们的司法公正在哪里?这个国家还有没有天理了?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http://www.jiao6.cn/show.php?tid=690
之前说是就当事两人去的呢?LZ也去了?
赔得起四十万还当保安啊。
有权有势有钱的保安少爷~~
我说咱们有点敬业精神好不好~
唉。。。。。。
这女孩笑起来特别阳光的,就这么走了,很可惜。
还有这事怎么现在才炒起来?她走了一年多了吧?
介绍她去丽江接工作的朋友估计要内疚一辈子了。
呵呵,你肯定你说的是被逼!你肯定事实是她被逼发生性 关系的?你们这群人对性 行为有被逼的概念吗?
呵呵,死了人,大家都很遗憾!凶手的确应该得到惩罚!但是奸杀和事后因某些事导致被害人死亡不是一个性质!
你也知道一年多了,呵呵,好姐妹?既然是好姐妹你这一年来为她做了什么来让案情大白天下!就是今天在这里的泼妇骂街吗!
司法公正!难得你知道这个词!呵呵,就算在你们崇拜的美国司法的基础是什么你知道吗!是严格的司法程序!有些案子拖个两三年都正常!
买通法官!证据呢!义愤不是严谨的法律思考,更无法作为你指控司法不公正的证据!呵呵,拿钱堵被害人家属的嘴!呵呵,如果被害人家属接受了,为什么案情还被曝光!
沾死人光的事情很有天理吗!你知道什么是天理吗!泼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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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期待真相,疑点太多了。
看完上面同学贴的文章后,第一反应是两人应该是玩过头了才出的意外,又或者当时俩人都神志不清才相约去死,消极厌世那一面不是平时可以看出来的。
美人已走,一路走好吧。
真相是什么?也许永远都不得知了。
走好。
有权有势有钱的保安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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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我的常识极限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有没有好女孩会主动默认和陌生男人开一间房的??当我们大家是傻子阿??
杀人是真的应该受到惩罚,但过程绝对不是强奸,估计是最后价钱谈不拢,或者男方有近一步的bt要求,女方不同意。
最搞笑的是,死者的父母居然不要求杀人偿命!而是接受了人家40w赔款,然后就请求宽大处理凶手了。。。真是不理解!
以后,我绝对不会让自己孩子当什么演员模特的,太乱了,真是垃圾一群。
还说什么是被逼进行性行为??可笑,自己和别人主动只开一间房,怎么会是被逼??就算是迷奸,难道订房的时候也是吃了迷药的??
现在那些艺术院校本来好孩子就很少了,美术,舞蹈,表演,音乐,这些院校基本上和鸡窝差不多。。。当然,也有少数好孩子,但太少了。
别描了,越描越黑。。
“当时我就不想让她去,可是她太想去丽江了,最后我只好同意了。”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但李先生还是对自己当时同意女友去丽江后悔不已。他告诉记者,魏磊是青岛某生活杂志一位编辑的朋友的同学,正是通过这名编辑从中搭桥联系,他才得到了徐倩的信任。当时,徐倩和魏磊约好去丽江拍摄服饰广告,费用方面是4天7000元,“又能去玩又有可观的收入,我当时也就勉强同意了。”李先生说。
李先生告诉记者,当他发现联系不到女友后,第一时间飞赴丽江,并想方设法联系到了魏磊,并逼迫魏磊投案。李先生告诉记者,徐倩和魏磊最初是在两个不同的房间住宿的。他们去丽江的两天时间里没有拍一张关于服饰方面的广告照片。而李先生后来落实魏磊的身份,发现他的关于自己在银行工作和要开服装店的说法站不住脚。
李先生说,他在云南见到女友遗体的时候,发现她脖颈上有明显的掐痕,嘴部也有伤。“我们在一起一年多,感情一直很好。她当时只有22岁,正是职业模特的黄金时间,事业还在不断上升,而且有不错的收入和稳定的感情。她不可能自己作贱自己,更不可能想去自杀。退一万步讲,要相约自杀,也不可能选择一个陌生的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男子一起死,采用让别人把自己掐死的这种共同自杀的手段也是匪夷所思。”李先生说,他对魏磊的说法绝对不能认同,希望能有一个还原事实真相的说法,还女友清白。
综合分析,死因系机械性窒息死亡。这个结论,与魏磊供述曾用一个枕头捂住徐倩的说法比较吻合。但却与他所称的下手行凶时徐倩“没有反抗,也没有叫”相矛盾。这份报告有力戳穿了魏磊的证词为谎言。
http://www.ahaonews.cn/onews.asp?id=184
挺有钱的去当保安????
之前说是就当事两人去的呢?LZ也去了?
赔得起四十万还当保安啊。=====================================================当保安的就不能有钱了?那孙子家有钱,出点银子到大单位做个保安队长混混也是很不错的,不用风吹日晒的还不少拿钱,混到科长一级出去也说得过去的,即便加上个“保安”那也是个保安科长呀
" 徐倩的男朋友并不是魏磊,听TMD的胡说八道吧!她男友姓李!魏磊不是个好玩意,以前当保安的时候就TMD很色,干了不少girl!
最后我想说,媒体就是个B,胡说八道!魏磊家挺有钱的,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家买通了法官还拿钱堵住了徐倩姐姐家属的嘴!"
一个有钱的少爷去做保安吗?
广州好多M2000块绝对搞的定,
我有时候还那么感慨,怎么那么便宜!!
万元,从轻判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于本案性质是“相约自杀”,还是“强奸杀人”,被害人家属的律师言辞谨慎,称“不能肯定”。
相识雇佣关系去丽江拍照年月日,丽王大酒店的保安部领班接到两个年轻人,男的是待业青年,叫魏磊,女的是职业模特,叫徐倩。十几天前,
岁的青岛人魏磊就已经独自来过云南一趟,他跑了昆明、丽江等地,这让他决定在青岛开一家民族服饰店。为此,他决定物色一个模特,专门再带到丽江来,拍些这方面的照片,用作新店开张时的宣传和装饰。
月下旬的一天,魏磊找到青岛一家报社的编辑黄某,她手上有不少模特的资源。很快,魏磊选定了徐倩。
月日,徐倩主动打来电话,简单沟通后,决定和魏磊第二天就出发去丽江,同时魏磊口头承诺:行程约需
天,酬劳为元。事发两轮激情后“相约自杀”月日,魏磊和徐倩一大早就去了玉龙雪山,下午又去了拉什海。据魏磊供述:他们各自洗完澡后,便分坐在两张床上,看电视、吃水果、聊天。并聊到了关于性的话题,两人“都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接下来,“我爬到她床上去,她没有说什么,我就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大约
分钟后,他们再次发生了性关系。魏磊称,之后他们又聊到凌晨三四点,这次,他们谈起了各自的生活。“我们都觉得活着没有意思,之后,就提出了一起死。她说,要么你先死,要么我先死。”“我就过去用双手掐她的脖子,她没有反抗,也没有叫。我又骑在她身上掐她的脖子,一直掐到她不动。接着我拿她睡衣上的带子,拴在脖子上,我的手在抖,有没有用力拉不记得了。之后,我见她嘴巴张开了,很害怕,就拿一个枕头盖住她的脸……”
结果凶手自杀却没有死成此后魏磊开始自杀。他用水果刀割腕,见流血了便睡觉,但天亮时又醒过来了,而当时,徐倩的身体已经冰凉。魏磊后来到了附近的邮局,把打包的东西全部寄回家,打包裹时,他悄悄往里面夹藏了一些现金,还留了一份“遗书”:“爸爸妈妈,我永远爱你们。我跟徐倩走了,感谢你们的养育之恩。请原谅。”
之后,魏磊又回酒店割腕自杀。但由于总是不够狠,也就没死成。月
日,他选择了向丽江当地警方自首。他所供述的“相约自杀”令办案人员感到匪夷所思。而徐倩的家人更是表示质疑和愤慨:“一个是超级模特,事业如日中天;另一个却是无所作为的待业青年。怎么可能呢?”
疑点男友称与死者感情好徐倩的男友李金昱表示,他和徐倩交往一年多,并长期在他家同居。
月日深夜,他们通了最后一次话,女友的手机便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而这次出事前,他还曾接到过女友“报平安”的电话,“她说魏磊对她很好,认了她作妹妹,还请她吃饭。”魏磊也表示,到丽江后,他和徐倩结为了“兄妹”,徐不但表示约定的
元酬金都不要了,去玉龙雪山玩的包车费用也是她支付的。年,徐倩出生于山东的普通工人家庭,
岁那年,她就拥有了近米的高挑身材。初中毕业后,徐倩考入青岛艺术学校丽人模特艺校。
年,第十一届世界旅游小姐大赛,徐倩夺得了总冠军,同年,还被评为该项赛事世界总决赛“十佳模特”。在徐倩的光环之下,男友李金昱显得格外暗淡——他比徐小一岁,仅有初中文化,其父亲经营着一家公司,他在父亲的公司工作。
作案动机精神病?强奸?相约自杀?这起“涉性凶杀案”发生后,凶手的父母曾欲以“精神有问题”为由,替儿子开脱罪责。但
年月作出的鉴定报告载明:魏磊无精神病,对其作案行为具有责任能力。
对于被告人魏磊真实的作案动机和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流言和猜测,徐倩父母的委托代理人赵月霄律师表示:是否属于“强奸杀人”,他不能肯定,因为确实没有相关的证据支持。“但我敢说他绝对是见色起意。判决书中的‘法院查明’部分,确实写进了魏磊所供述的
‘相约自杀’,但这一条并没有成为魏磊被判处死缓的条件。一开始,徐倩的父母是要求对凶手处以极刑,但他们也非常善良,后来没有再继续坚持这点。对于一审的判决,他们觉得是可以接受的。”
案件进展凶手愿赔万一审判死缓魏磊经过与被害人家属多番协商,双方达成了
万元经济赔偿的协议。其中,月、日各付万,另外一半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魏磊家正在积极筹款,目前,第一笔钱已经付到了法院。”代理人赵月霄律师表示。
月日,该院就刑事部分单独作出一审判决,检察机关的指控得到确认,并认为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据此,宣判被告构成故意杀人罪,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魏磊已经提出了上诉。
默认俩人开一间房的清纯模特~~
有权有势有钱的保安少爷~~
我说咱们有点敬业精神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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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8一8啊 ····具体是什么事儿啊·····
作者:c50587 回复日期:2009-1-1 17:54:32
被害人徐倩的《尸体检验报告》显示,尸体表面存在着多处伤痕,如:面部、口唇周围、双眼结膜、颈部皮肤等体表部位。而心外膜、双侧胸腔肝、肾等身体内部部位,均有明显的出血或淤血。同时,子宫壁充血,处女膜陈旧性破裂,阴道内有大量白色分泌物。
综合分析,死因系机械性窒息死亡。这个结论,与魏磊供述曾用一个枕头捂住徐倩的说法比较吻合。但却与他所称的下手行凶时徐倩“没有反抗,也没有叫”相矛盾。这份报告有力戳穿了魏磊的证词为谎言。
http://www.ahaonews.cn/onews.asp?id=184
此事真相尚不清楚,只说一些推断和看法。1、一年前的案子为啥又被翻出来?利益不均。魏磊交了20万(这20万很重要,就让徐倩的父母闭嘴了,悲哀),被判死缓,居然还说不公平,要上诉,所以一个生活报的记者就发了新闻。这么有炒作价值的新闻为啥其他记者不写?我猜是有封口费,世上绝大多数事情都可以用钱搞定。若真如此,这个记者倒值得赞一个。
2、徐倩其人到底如何,奖项有没有分量?徐倩,85年生于青岛,02年17岁到某模特艺校学习,属职高性质,04年19岁毕业,同年获世界旅游小姐大赛中国区冠军、上海Super Model周冠军,07年获中国(青岛)国际时装周最佳模特,同年11月云南丽江遇害,事迹见诸报端。其他已知信息:徐倩爸妈是普通化肥厂职工;男友李金昱初中文化,在他爸爸的公司工作,李称两人长期在他家同居。这些信息应该属实。可见,奖项是真实的,比较有分量。
3、关于丽江事件,是行业潜规则、徐无知或者贪财?大奖是真的,但大奖不能当饭吃,这点很重要,出身往往决定了很多。徐倩生在山东、普通农村地区,大奖不能当饭吃,未必能让她一家的生活好起来(这一点不难理解,中国好多体育比赛的世界冠军退役后穷困潦倒无钱治病)。可以说,这件事情能发生,行业潜规则、徐的无知和对钱的渴望都是原因。如果徐不是生于山东的农民家庭,而是北京、上海的干部家庭,那会是完全不同的情况。
4、关于行业潜规则。这个咱不清楚,也不多说,据说模特演艺圈特乱。这年代没谁比谁清纯,大家都是出来混的,不容易。别拿着道德的旗子压人,装B装多了没准儿哪天走路上就被人一板砖撂倒了。
5、关于徐的无知和贪财。网上调查显示,居然一大半人认为徐本身有问题,无知又贪财,活该。真是晕倒,看来人最擅长的事情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徐当然有问题,但至少不是主要过错方,更不是活该。网友最大的疑问(或者说证据)是,和陌生男人奔赴丽江,晚上共处一房,这不明摆着是7000元卖身三天嘛。所以,活该。
不过我大胆推断,这不是真相,徐是彻底被骗的。——人的聪明,在于看到结果不难,看到原因才难。(1)徐为什么违背常识,和陌生男人从青岛去丽江?这个原因要从徐和魏两方面来看。作为徐,04年获得大奖,可是生活不见得很好,没啥改变,还是小县城一个大姑娘,依然和她没名气的普通男友长期同居,三年后熬到07年才又获得一个时装模特奖,可以想象作为一个20多岁的女孩,又不可能做别的工作,模特界又混不出来,生活并不好。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些大明星,衣着光鲜,挥金如土。混不好的时候,任何人都一样,很悲惨。为啥混不好?出身不好,自然教养不好,到不了上层圈子,混不好就没钱,没钱就更混不好。
所以你只要不鼻孔朝天瞎挥舞道德旗帜,只要你肯稍稍低下头认真想一下,就能明白一点真相,而不是一个劲儿装B。事实很简单,徐仍然过着普通人生活,和普通男友同居。07年终于又等到了一个机会,获得时装模特奖。然后,——让我们还原整件事情的经过,是我的猜测,不过我相信这就是真相——
徐已经是一个23岁的大姑娘,普通工作肯定不能做(至少不大甘心长期做普通工作),又在模特界混了3年没啥发展(如果徐的爸妈是上海北京的干部,徐估计早就是影视红星或者模特明星了,这就是出身造成的眼光、能力的局限),07年好不容易再获奖,又很快沉寂了。终于下半年,朋友介绍,说有一个老乡,也是青岛人(仔细看新闻),请拍几张民族服装照片,三天,7000元,这不正好吗?丽江那么远,不安全,但价钱很合适,又只有三天,现在手机联系这么方便,魏磊还是青岛人,老乡,能有什么问题?徐男友称,魏磊之前问过徐的男友,他考虑后同意了。——试想这种情况下,徐怎么可能会是卖身?人家带你出去玩前先征求过你男友的意见啊。还有一个细节,徐下飞机后,和魏结成了“兄妹”,有说有笑,主动给魏看男友在手机里的照片。徐和男友李感情很好,无疑。徐肯卖身的话,早在模特界混出名堂了,也不会只卖这么一点钱。
魏先以老乡的身份获得信任,估计对徐是关怀备至。23岁的徐,看照片,表面上大方、自信,其实透着羞涩、内秀。不像那些所谓玉女明星,表面上清纯、可爱,其实透着一股子骚气(当然大家喜爱这种骚味,人家也是投大众所爱)。这种骚气在徐照片上没有,徐的照片有些狂野,但是透露的是无知。的确够无知。以为兄妹称呼,多一层信任。哪里知道成人世界,就是一种博弈,关心、爱护、感情、金钱,都只是手段而已。
最不好解释的,就是同处一房。整件事情的焦点所在。关键和核心。如果徐倩知道后果,还要同处一室,那就是卖身;否则,就是受骗,沉冤待雪。——这一点上,徐的爸妈才真是丢人,我不用对他们客气,真的丢人,为了40万,就不要女儿的名声了。徐的爸妈同意魏磊40万补偿,就等于默认了魏磊“相约自杀”这种滑天下之大稽的说法。大是大非面前,要么是女儿卖身求荣,要么是女儿的血海深仇沉冤待雪,居然——40万就不管了。做人、做爸妈到这个份上,无话可说。那徐爸妈为什么这样做呢——
一种可能是,徐的确卖身求荣,我认为,不可能。魏出发前征求过李意见,徐当晚深夜还给男友李发短信打电话报平安,说她卖身,估计卖身没这么大胆吧。那些草草看完新闻就说徐卖身的网友,有点SB,强烈鄙视。徐肯卖身求荣的话,早就腰缠万贯了,要他一个无名无姓的穷小子当男朋友,真是做梦啊。现在是什么年代啊,一个垃圾的无名校花,就敢弄两张艺术照放网上宣布要嫁给千万富翁;何况徐这样的标准模特呢。
一种可能是,徐爸妈也不确定。他们对女儿的行为也不确定,同处一室被害,毕竟说出来不光彩,不如收了40万,人没了还有钱。这样的话,只能说徐爸妈太糊涂。
人死是事实,凶手应该受到严厉惩罚这也是对的,杀人毕竟是犯罪,不论是什么原因。
不过至于事情的起因,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两个陌生男女不可能在酒店柜台登记的时候,只租一间客房!至于,上面有人解释说,那是凶手的一面之词云云,客房这个东西,是没有办法作假的,查一查酒店记录就知道他们到底开了几间房,这肯定是警方调查的第一步。
既然警方调查,以及后来审理案情以及媒体报道的时候都没有推翻这个事实,那就证明这是真的,他们从一开始就开了一件房。
再有,2000年以后的基本所有模特大赛选美比赛,前三名的奖项怎么来的?大家不会一点都猜测不到吧?基本都是有某某公司老板在背后支持某个女模特,谁拿得钱多,谁就第一名,顺次类推就是亚军季军。我还记得在某著名杂志以及媒体上,曾经有一位退出模特大赛主办方的工作人员写的文章,里面揭露了国内某最高级别模特大赛的黑幕,真是令人发指~~~
不过以上这段是想说明背景情况和模特大赛现状,至于女模当年的奖项我们不好猜测,毕竟人已经死了,让她安息吧。
前面有的朋友说,女模出身的家庭很贫穷,所以她做些"别的事情"来改变生活也无可厚非。。。这个我个人表示能够理解,但是不能赞同这种做法,毕竟每个人想法不一样吧。
最后,说实话,真的挺不理解她父母为什么不让那个犯人偿命的,为什么非要收下那40w。。。。难道真困难到了这地步??这个做法,我也表示能理解,但是完全不能赞同。唉~~~他们也太现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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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倩是山东枣庄人,而不是青岛人。她父母是枣庄化工厂的,不过该厂N多年前就不行了,所以她父母培养出来她也不容易,家庭应该也没什么背景。枣庄是一个地级市,车牌号鲁D,怎么能是农村?不要以为带个庄字就是农村,石家庄还是省会。
第二不可能是寻死,相约自杀是无稽之谈。因为死者没有自杀的可能。
第三凶手说死者认他哥哥并且说不要他7000元报酬的说法不可信,而且从这里看出凶手在隐藏因为佣金发生矛盾的起因。
第四死者和凶手发生两次性行为的原因很大可能是凶手承诺给死者嫖资,而且也是因为嫖资的问题使两人发生矛盾口角最终让凶手由于冲动丧失理智也可能是失手掐死了死者。
我理解死者家属,女儿已经死了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即使枪毙了凶手女儿也不能复生,还是要些赔偿做以后养老更加安慰,但是我建议死者家属40万要一次性让对方付清,我担心先收20万尾数拿不到了。
作者:c50587 回复日期:2009-1-1 17:54:32
被害人徐倩的《尸体检验报告》显示,尸体表面存在着多处伤痕,如:面部、口唇周围、双眼结膜、颈部皮肤等体表部位。而心外膜、双侧胸腔肝、肾等身体内部部位,均有明显的出血或淤血。同时,子宫壁充血,处女膜陈旧性破裂,阴道内有大量白色分泌物。
综合分析,死因系机械性窒息死亡。这个结论,与魏磊供述曾用一个枕头捂住徐倩的说法比较吻合。但却与他所称的下手行凶时徐倩“没有反抗,也没有叫”相矛盾。这份报告有力戳穿了魏磊的证词为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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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明了是先奸后杀,尸检报告可以证明,只不过钱的原因造成真相公布有力于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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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你指通奸吧?。。。强奸是没可能了~~~两个人一开始就没抱着纯洁的想法,开的就是一间房。难道要理解成妹妹为哥哥节约省钱么?难道为了晚上方便整夜聊天么?。。。
这个一间房问题是最容易查明的,警方介入案件,第一件事肯定就是查酒店的纪录,一目了然。既然,任何报告都没有否认这件事情,那就证明本身他们两个确实就只开了一间房。
除非有人能拿出证据,比如酒店的登记册,说明那天他们开了两间房,否则,这个强奸,是绝对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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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么激动,莫非你就是凶手的辩护律师
还是亲戚朋友...
被害人徐倩的《尸体检验报告》显示,尸体表面存在着多处伤痕,如:面部、口唇周围、双眼结膜、颈部皮肤等体表部位。而心外膜、双侧胸腔肝、肾等身体内部部位,均有明显的出血或淤血。同时,子宫壁充血,处女膜陈旧性破裂,阴道内有大量白色分泌物。
综合分析,死因系机械性窒息死亡。这个结论,与魏磊供述曾用一个枕头捂住徐倩的说法比较吻合。但却与他所称的下手行凶时徐倩“没有反抗,也没有叫”相矛盾。这份报告有力戳穿了魏磊的证词为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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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就可看出死者跟凶手之前进行过激烈的厮打!————赤裸裸的强奸!!!
而且绝对也不可能和他相约自杀!一个事业如日中天,有着幸福家庭,自己条件又好的很的年轻女孩子,自的哪门子杀!!!
完全是一派胡言!!!!这个丧尽天良的败类,这个无耻的畜牲!!!
至于开一间房也很蹊跷,凶手可以事先编好谎话,诸如本来打算去朋友家的后来去不成了等,取得死者信任之后进而商量同住一间房,然后标榜自己是死者认的哥哥了,都是亲情了,肯定不会伤害死者的等等~~~~~
没想到出于对对方的信任却将一个如花的女孩送上了死亡之旅
关注此事的网友可以在今晚关注山东卫视晚上10点左右的《说事拉理 》,这两天正在报道此事。希望能还死者一个公道!!!
PS:楼主传的凶手的照片好像不是这个人啊,昨天晚上电视上放了凶手是个歪嘴的家伙,看上去眼暴凶光的,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愿真相大白于天下,愿死者安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