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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杂谈』 重庆惊现“140码”,女车主驾车将行人撞成两截,躲在深闺不见人(有图有真相)

点击:787906  回复:5469
作者:ctc92  发表日期:2010-3-19 8:46:00
    
    3月11日晚7点30分左右,重庆市沙滨路金沙港弯段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辆从磁器口方向疾驶而来的红色马自达3小车以140公里的时速将在车道边上行走的一名中年妇女一路挤压约30米,导致妇女当场身亡。

  一名中年男子坐在石门大桥正下方沙滨路的隔离带上,一边打电话一边不断重复着一句话:“没了,人都没了!”,在他身旁站着一位身穿白色衣服的年轻人,愤怒与悲伤的表情交织在一起。半个小时前,就在这里,一个丈夫永远的失去了他深爱的妻子,一个儿子永远失去了深爱他的母亲。丈夫哭得呕吐了起来。
  
  一名交巡警说,这辆马自达从磁器口方向往解放碑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石门大桥下方时,为了超越一辆行驶在快车道的货车,轿车往右打方向,结果方向打过了头,撞上右边的水泥护栏,此时正在前方行走的唐女士被铲了起来,并向前推出十余米后,她的身子撞到电线杆上,被折成了两截。马自达继续向前开,又撞上了羚羊车,而后才停了下来。
  
  现场的目击者义愤填膺地互相转述着:肇事车上三女一男,看起来只有20出头的样子,驾驶员是个女的,穿着黑色的风衣,车子停住下车后,她竟然不知道自己撞到了人,坐在后排的两个女子还告诉旁边的人她们连撞了两个车……昨日晚,肇事者已经被带到沙坪坝交巡警支队。开车的确实是一名年轻女孩子,才20出头,她们一行四人并没有喝酒,女子坦言当时自己的车速接近140公里/小时。当时的情况让几个年轻人都吓傻了。
  
  ------------------------------------------------------
  肇事车主已于事发当晚被交警释放回家,至今仍躲在深闺
  事后肇事车主拒绝道歉,其父称让死者家属照顾其女儿的情绪,不要强人所难。
  
  新闻视频地址: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U3OTYxNjY4.html
  此图太过xue xing,就请自己复制浏览了:http://www.youtong.cc/pic/ch.jpg





死者的儿子



肇事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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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80后P民 回复日期:2010-03-19 08:46:32 
 
  杀无赦!

作者:文盲逛论坛 回复日期:2010-03-19 08:49:41 
 
  无耻,小人,先奸后杀
  
  
  
  
  
  
  
  
  
  
  
  
  
  
  
  
  
  
  
  
  
  
  
  
  
  
  

作者:浮海漂洋 回复日期:2010-03-19 08:52:54 
 
  杀无赦,斩立决!!!!
  混蛋东西!!!!!!!

作者:a_Rui 回复日期:2010-03-19 08:53:40 
 
  不让回了?

作者:小小利 回复日期:2010-03-19 08:55:59 
 
  杀人偿命

作者:iron_skin 回复日期:2010-03-19 08:56:44 
 
  钱是买不回人的生命的,应该接受法律严惩。

作者:liujian171 回复日期:2010-03-19 08:59:08 
 
  无心酿大错,就看背景如何了

作者:iron_skin 回复日期:2010-03-19 08:59:08 
 
  140码,以为开飞机啊?

作者:jackli13 回复日期:2010-03-19 09:02:41 
 
  这些人完全不把别人的生命当一回事 是在是气愤

作者:ctc92 回复日期:2010-03-19 09:05:06 
 
  死者是名坝坝舞老师
   事故发生后,红色马自达的女驾驶员被警方带走询问。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死者姓唐,家住肿瘤医院附近,几乎每天都要从家里步行到金沙港湾小区来跳坝坝舞。
   “是个好人啊,教我们动作都是轻言细语!”小区的一老人认识死者,她称死者今年50岁,组织小区的老人每天跳坝坝舞,不仅义务领舞,而且还耐心纠正婆婆们的动作姿势。而死者当天是提前半小时小区,搬运音响器材,准备8点开始跳舞,没想到最后殒命车下。

作者:rys1978 回复日期:2010-03-19 09:05:13 
 
  先轮奸再杀

作者:emil82818 回复日期:2010-03-19 09:05:47 
 
  这种人渣没有存在的必要,对这种人必须严刑峻法!

作者:xifuhao 回复日期:2010-03-19 09:07:40 
 
  我只想对那个司机MM说:我是锄禾,你是当午。

作者:LoveJ0512 回复日期:2010-03-19 09:09:02 
 
  难道又是富二代

作者:ctc92 回复日期:2010-03-19 09:10:10 
 
  当场将行人撞死,为什么练某没有被拘留?




作者:小民一枚 回复日期:2010-03-19 09:16:08 
 
  靠,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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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k7937 回复日期:2010-03-19 09:16:14 
 
  真残忍呀,这样的2b还留她干什么。直接把她车裂了。杀人偿命。。。。。。。

作者:ctc92 回复日期:2010-03-19 09:16:47 
 
  死者儿子吴伦学表示,他们家属多次提出一个心愿:希望肇事者本人及其父母能来母亲灵堂前真诚致歉。“只要对方满足我们这个简单诉求,什么都好谈!”但等了整整4天,这个心愿却未能满足。小吴说,协调会上他看到女司机的精神压力,不忍对其再做要求,便只提出希望其父母能来灵堂致歉,可对方父亲仍是一副不表态、不回应的冷漠神情,还反复强调“要理解他们的心理感受”。
  
  “道歉,可以不要;赔偿,也可以不要;我只要法律来还我妈一个公道,这是那位父亲逼她女儿受罪的!”吴伦学说。


作者:战勿不射 回复日期:2010-03-19 09:17:04 
 
  被撞成两截?
  fuc-k 这样的女的判死刑都不为过!

作者:小民一枚 回复日期:2010-03-19 09:18:29 
 
  靠,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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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dybuild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0:04 
 
  这图片太血腥了。

作者:樱冢殿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1:04 
 
  严重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人员死亡的,就该判极刑!!

作者:上庸山峰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1:43 
 
  冤冤相报何时了?如果不是故意,留下宽恕吧!

作者:zuowei828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2:12 
 
  应该用5辆东风卡车把司机五马分尸

作者:退一步huo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3:28 
 
  有这样的父亲,女儿出事自然,作孽啊

作者:小龙马爱AV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5:13 
 
  奸了再杀,再杀再奸

作者:ctc92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6:15 
 
   中年男子叫吴志全,他坐在隔离带上,肆无忌惮地痛哭流涕,由于哭得太过激烈,甚至呕吐了起来。身旁白衣年轻人小吴是他的儿子,脸上挂着泪珠,但这个时候他必须安慰父亲。
  
    他们挚爱的人此时就在公路边上,只是,她已经不再会对他们微笑,因为她被残忍地撞成了两截。
  
    两个大男人此刻只能坐在公路中间流着眼泪,连他们都不忍心去看一眼,“太残忍了!”就在一个小时前,这一家子还围坐在家里的餐桌旁吃着晚餐……

死者生前相片


作者:蜗牛有个家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6:18 
 
  看看王立军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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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ΩKungfuPanda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6:53 
 
  据说马三女一家在交颈系统有关系!
  
  市区飙车是很酷很拉风!
  开着靓车名车在屁民惊讶眼神中呼啸而过,
  偶尔开窗丢下烟头碧云涛之类的垃圾,
  或加大马力提高分贝将路边老幼妇孺震慑的半天合不拢嘴,
  或在雨天将脏水把路人铺天盖地溅过去......
  确实很酷很拉风很爽很刺激!
  但是
  谁都知道
  下一秒钟就会有无辜公民被70码甚至140码撞飞至几十上百米外一招殒命?
  这些飙车族又有谁想过
  那一个个无辜残死在他们轮下的生命
  承载着多少亲人朋友的悲痛?
  想要飙车干吗不去专门的封闭赛道上去飙?
  
  那些鸟戴表伪员都吃矢去拉?
  
  最近发生那么多醉酒或飙车交通事故, 为什么不立法将市区飙车和醉酒驾车致人死亡者定故意杀人罪?!
  

作者:杨柳河畔yh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7:05 
 
  难过

作者:出工又出力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7:45 
 
  作者:上庸山峰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1:43 
    冤冤相报何时了?如果不是故意,留下宽恕吧!
  -----------------------------------------------------
  那140码也不是故意了?
  

作者:但愿得道成仙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9:40 
 
  杀人偿命!拿命来还!

作者:passion1 回复日期:2010-03-19 09:29:52 
 
  估计还是大事化小,赔钱了事,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社会底层的人永远得不到保障,该死的制度

作者:ctc92 回复日期:2010-03-19 09:30:44 
 
  警方通报 女司机没有饮酒
  办案警官介绍,对女司机抽血检测,未发现有酒精含量,证明女司机驾车前和事发时未饮酒。
  死者儿子告诉记者,事发后,他在沙区交巡警支队见到了肇事女司机。“对方一身黑衣、黑裤、黑鞋,打扮时髦,面色平静,没有红脸,话语很少。”小吴说,未感觉到她有酒气;而且,对方穿着约6厘米的半高跟“鱼嘴”皮鞋,走路平稳。
  
  至于对方有无“顶包”可能,小吴和家人表示,事发当晚,他们向多位目击者求证肇事司机的衣着打扮和年龄相貌,与该女子无异。
  身份求证 女司机工作不久
  
  那么,女司机是何身份?
  通过多方求证,记者和家属方获悉,肇事的渝ADJ005马自达3轿车,是私家车,去年7月底才购买上户,办理了交强险和30万元商业险;车主姓练,女性,21岁出头。
  
  警方证实:肇事女司机姓练,该车车主,不满22岁,参加工作不久。为避免矛盾激化,不便透露练某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警方还证实,练某属于“新手上路”阶段。
  

悲痛欲绝


作者:Jucci411 回复日期:2010-03-19 09:35:30 
 
  良知啊~~~

作者:zwjc206 回复日期:2010-03-19 09:36:37 
 
  真TM不是人!你看她那出事后的样子!!
  社会的渣滓!这下最不想看到的是司法部门!因为他们一向随意定案,这会麻烦!业务水平跟不上,又被别人脱了裤子看!怎么办!
  可悲!

作者:qqsand 回复日期:2010-03-19 09:36:56 
 
  继续人肉,把她全家都人肉出来,把事闹大,上面来查,一查一个准。

作者:zhshx0813 回复日期:2010-03-19 09:37:38 
 
  警方证实:肇事女司机姓练,该车车主,不满22岁,参加工作不久。为避免矛盾激化,不便透露练某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警方还证实,练某属于“新手上路”阶段。
  汗 马路杀手呀 这是不是可以判危害社会安全罪呀?

作者:锦地 回复日期:2010-03-19 09:37:57 
 
  NND,有钱了不起呀,有钱也得杀人偿命!!!!!!

作者:小庙菩萨比鬼贱 回复日期:2010-03-19 09:38:15 
 
  马3飞的太低了

作者:zhshx0813 回复日期:2010-03-19 09:38:36 
 
  不过不看好中国的司法制度 有钱人好说话 都不如以前

作者:ctc92 回复日期:2010-03-19 09:39:11 
 
  死者唐女士,在家中一直是小吴他们一家的支柱! 家里的父亲一直身有着残疾,一直在家里养病!唐女士要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一家的来源!要照顾丈夫,还要照顾着小吴!可以说她是一个家中的支柱! 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
  
  这样的突然事件,不知道在世上能有几个人可以坦然的接受!母亲突然的死亡,甚至连全尸都没有留下。家里的支柱突然崩塌!一切的一切......

作者:ctemple2 回复日期:2010-03-19 09:39:38 
 
  危害公共安全罪
  
  要看这玩意有没背景了
  
  

作者:qqsand 回复日期:2010-03-19 09:39:56 
 
  偿命,要腰斩。

作者:lcyhunter 回复日期:2010-03-19 09:40:26 
 
  查清事实,依法严惩!

作者:坐在草地弹吉他 回复日期:2010-03-19 09:41:08 
 
  杯具

作者:dbcj2002 回复日期:2010-03-19 09:41:37 
 
  气死我也,新手,女性,21岁,飙车,不出事才怪。

作者:mapleandy 回复日期:2010-03-19 09:43:54 
 
  查清事实,严惩肇事者!!

作者:ctc92 回复日期:2010-03-19 09:45:02 
 
  事情发生的地段有大约150米的距离没有刹车的迹象!尸体被分开将近15米!这样的意外,对于肇事者一方有没有想过这是个什么样惨剧?
  
  在撞人的过程中允许我试想下:要是在车撞人过后,继续行使的时候要是没有撞在前方的羚羊车,要是轮胎没有被撞飞掉!会不会出现肇事者直接继续开车然后消失在马路上呢?或者撞向更多的人呢?


作者:zjgao521 回复日期:2010-03-19 09:45:08 
 
  直接拉出去枪毙

作者:unhope 回复日期:2010-03-19 09:45:51 
 
  茶几上又多了一个餐具,餐具配一个杯具
  
  茶几上又多了一个餐具,餐具配一个杯具
  
  茶几上又多了一个餐具,餐具配一个杯具
  
  茶几上又多了一个餐具,餐具配一个杯具
  
  

作者:w22352253 回复日期:2010-03-19 09:46:31 
 
  事后肇事车主拒绝道歉,其父称让死者家属照顾其女儿的情绪,不要强人所难。
  奶奶的,你怎么不知道照顾死者家属情绪,父女两都拉出去毙了

作者:RYDL1999 回复日期:2010-03-19 09:47:28 
 
  良知呢?!!!

作者:小么神 回复日期:2010-03-19 09:47:28 
 
  让她站马路中间,也被一辆140码的马3撞一下

作者:阿科2009 回复日期:2010-03-19 09:48:35 
 
  这女的挺丰满啊,,,,

作者:黄瓜门 回复日期:2010-03-19 09:49:21 
 
  建议高赔偿!然后判3年,转嘉宝

作者:辣白菜炒饭饭 回复日期:2010-03-19 09:49:50 
 
  垃圾!
  

作者:白玫123456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1:04 
 
  开那么快去投胎啊,死的为什么不是这M6的烂女子

作者:辣白菜炒饭饭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2:31 
 
  
    让她站马路中间,也被一辆140码的马3撞一下
    让她站马路中间,也被一辆140码的马3撞一下
  
    让她站马路中间,也被一辆140码的马3撞一下
  
    让她站马路中间,也被一辆140码的马3撞一下
  
    让她站马路中间,也被一辆140码的马3撞一下
  
    让她站马路中间,也被一辆140码的马3撞一下
  
    让她站马路中间,也被一辆140码的马3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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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要公平嘛!!!这才公平!!!!!
  

作者:gaoyang86817190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2:51 
 
  看来死者家境不错,几百水军来助阵,但开车那女的确应该重判

作者:断弦书生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3:13 
 
  事后肇事车主拒绝道歉,其父称让死者家属照顾其女儿的情绪,不要强人所难。
  
  ——有其父必有其女。老话说的一点不假啊。
  

作者:portugal19822000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3:14 
 
  天天在他们家门口晒猪肉,恶心死这一家子人渣

作者:小海棠V玖伍贰柒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3:15 
 
  这样的帖子一定要顶的

作者:偶尔胡闹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4:00 
 
  肯定又在暗箱操作了,要是换成普通人,怕早关了吧

作者:ctc92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4:20 
 
  现在的死者一家沉溺在非常非常悲痛的气氛中,一个小家庭突然的意外使得他们的生活不光在艰辛中变得更加艰辛!还多了些无奈和孤独!更多了对亡母(亡妻)无限思念……
  
  愿逝者安息......


作者:5mao的姐夫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4:49 
 
  怎么在天涯重庆的帖子全部没有了?

作者:a800567058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5:14 
 
  看结果
  

作者:被推倒的神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5:48 
 
  140了,还有没有更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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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海棠V玖伍贰柒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5:49 
 
  其实也不为难她,就用个拖把柄插入她的下体和嘴巴,然后顶起来一天看她能抗的过去不,顺便把两个丰满的奶子掉个10斤的哑铃

作者:能跑的车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6:29 
 
  上纲上线

作者:卓尔A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6:29 
 
  市区开上140码,人渣,判无期。。高赔偿

作者:哥拉瓦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6:36 
 
  奸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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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nwcwt 回复日期:2010-03-19 09:58:42 
 
  枪毙
  

作者:chonghua_zhaohui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0:23 
 
  马路杀手多了去了,耐不住人家有钱,最后还不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谁让受伤的都是老百姓呢

作者:庚小宝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0:32 
 
  超速和无视斑马线还是判的太清了
  
  无视斑马线、一次超速50%就终生禁驾,总不会还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继吧
  
  
  啥都说不出来了。
  
  前两天下班骑车过斑马线,我正常直行骑得还不快,后面突然来个银色马3(注意又是马自达)右转,既不打灯,也没有鸣笛,就那么从我后头超过来了。右侧车头真的是之差10cm就撞到我的左腿了。女司机(注意又是女司机!)摇下车窗,居然说“不知道看后头啊,长眼睛干吗呢”
  
  我当时啊,真无语了,问苍天:谁的眼睛是为了朝后看的啊......
  
  
  PS:我也是个女司机,为上述女司机的恶劣行径表示汗颜。不是所有女司机都是这样的,大家表误会,我们女司机也是有正常人的。

作者:愚人节的婚礼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2:36 
 
  愿逝者安息......
  很难过每天都看到这么悲惨的事情。。。。

作者:泡沫小黑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2:45 
 
  交警说140码需要鉴定,那就看车主的本事和背景了,本事越大车速就越低,

作者:妄自虚荣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3:04 
 
  真惨!

作者:ctc92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3:12 
 
  我突然感到生命的渺小与脆弱,在这钢筋水泥砌成的城市之中、在这冰冷钢铁铸就的车子面前,我们这血肉之躯算得了什么?倘若,有一天我突然这样去了,我的父母或者子女能否承受这种瘁不及防的噩耗呢?谁没有父母,谁没有子女?
  
  为什么不能情同此心,所有人,开车的,慢一点;过路的,小心一点;让这悲剧,离我们远一点呢?愿所有路过的朋友,都防微杜渐,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时尊重别人的生命!同城而居,我们都需要安全感!


作者:小龙马爱AV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3:32 
 
  绞死这个女的还有他父亲

作者:达戈亚诺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3:51 
 
  枪毙,可以想象肇事者是个什么样的人,混混,无视生命,无所谓,市区140码,真的是变态

作者:七千转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3:52 
 
  11号的事情,现在才在天涯上面发出来。开始的时候被压得多紧?
  qq大渔网报道之后,肇事者请的枪手就一直在谩骂表达愤怒的网友。
  大渔网第一个关于这个事情的新闻是报道这个事情,还显得客观,后续的报道慢慢变成了对肇事者的支持,风向偏向肇事者。死者家属要求肇事者道歉被拒,新闻反而写成肇事者要求道歉死者不接受。媒体的公信力完全消失。
  沙滨路一直是飚车党的老窝,每晚都能听见大排量摩托车发动机高频率的轰鸣。
  限速60的地方开到140,应该明白事故发生的概率太大,主观上怎么会没有犯罪的倾向?如果说不知道超速太多是违法,那驾照是怎么拿的?既然不懂交通法规都能拿到驾照,那她是不是本来就没打算遵守交通法规?或许她的驾照本来就是家里人随便给买的?
  中国一而再,再而三出现匪夷所思的交通事故,性质的恶劣和事故发生频率之高,已经不能定义为普通的交通事故了。事故后肇事方的态度高度一致,这个群体的社会心态已经很显然了:没有人能拿我有办法。
  仇富是不对的,但是当法律成为富人的保护伞,而对穷人不管不顾的时候,社会正义已经成为笑谈,剩下的,也就只能是仇富,以及长期仇富后的自然演变。

作者:bai-lin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3:58 
 
  太惨了,吃完晚饭出去散散心也会被撞成两截。这还是人呆的地方么?

作者:兰兰和罗罗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7:05 
 
  太惨了

作者:沧海桑田777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8:42 
 
  新手??????????140????????

作者:神仙小妖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9:30 
 
  太残忍了,妈的,把司机拉初期毙了

作者:阿蒙哥 回复日期:2010-03-19 10:09:35 
 
   这种人不重判不足以平民心!

作者:沧海桑田777 回复日期:2010-03-19 10:10:07 
 
  新手??????140??????

作者:初初天使 回复日期:2010-03-19 10:10:45 
 
  枪毙
  重判 杀一儆百

作者:阿蒙哥 回复日期:2010-03-19 10:10:48 
 
   重判!

作者:奶子的诱惑 回复日期:2010-03-19 10:11:38 
 
  我CA!你重庆的警察,把人撞死了,就这样放了那狗娘养的婊子回家,你他妈的收黑钱,不要这么名目张胆的,还有她父亲说:叫死者家属体谅她女儿的情绪,我顶死你妈的,你她妈的被人撞死,你也体谅别人的情绪吧!你想保护你女儿,也不能说出这种话?有良心的人啊,从心里诅咒他们吧!他们不是人了,是畜牲,哦!畜牲对不起我侮辱了你,他妈的连畜牲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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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ouson36 回复日期:2010-03-19 10:12:04 
 
  愿死者安息!
  肇事者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天牙大混混 回复日期:2010-03-19 10:16:45 
 
  靠,先奸后杀,杀了再奸。

作者:我要卖国求财 回复日期:2010-03-19 10:17:00 
 
  不杀不足以泄民愤

作者:ctc92 回复日期:2010-03-19 10:17:47 
 
  每一个来到世界上的人,无不向往着快乐和幸福,无不憧憬着美丽的未来。而安全是幸福和快乐的翅膀。没有安全感,幸福和快乐则如同折断翅膀的小鸟;没有安全,美丽的未来就成了悲哀和痛苦的黑暗。


作者:三六条 回复日期:2010-03-19 10:17:55 
 
  这个社会看来需要支持使用私刑来解决问题了。
  
  

作者:天牙大混混 回复日期:2010-03-19 10:18:51 
 
  靠,先奸后杀,杀了再奸。
  

作者:贪官是爬虫 回复日期:2010-03-19 10:19:00 
 
  MLGB,恨死这个肮脏的社会!!
  这个贱 女 表子不重判,天天去黑重庆政府网站!!

作者:czyagd 回复日期:2010-03-19 10:19:23 
 
  严整不怠!!!!!!!!!!!

作者:天牙大混混 回复日期:2010-03-19 10:19:52 
 
  11号的事情,现在才在天涯上面发出来。开始的时候被压得多紧?
    qq大渔网报道之后,肇事者请的枪手就一直在谩骂表达愤怒的网友。
    大渔网第一个关于这个事情的新闻是报道这个事情,还显得客观,后续的报道慢慢变成了对肇事者的支持,风向偏向肇事者。死者家属要求肇事者道歉被拒,新闻反而写成肇事者要求道歉死者不接受。媒体的公信力完全消失。
    沙滨路一直是飚车党的老窝,每晚都能听见大排量摩托车发动机高频率的轰鸣。
    限速60的地方开到140,应该明白事故发生的概率太大,主观上怎么会没有犯罪的倾向?如果说不知道超速太多是违法,那驾照是怎么拿的?既然不懂交通法规都能拿到驾照,那她是不是本来就没打算遵守交通法规?或许她的驾照本来就是家里人随便给买的?
    中国一而再,再而三出现匪夷所思的交通事故,性质的恶劣和事故发生频率之高,已经不能定义为普通的交通事故了。事故后肇事方的态度高度一致,这个群体的社会心态已经很显然了:没有人能拿我有办法。
    仇富是不对的,但是当法律成为富人的保护伞,而对穷人不管不顾的时候,社会正义已经成为笑谈,剩下的,也就只能是仇富,以及长期仇富后的自然演变。
  

作者:上门食客 回复日期:2010-03-19 10:20:23 
 
  
  不敢相信这事就在我家附近发生
  那个女人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
  草她妈!140码 你他妈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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