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社区 > 天涯论坛 > 天涯杂谈

天涯杂谈』 梁丁:“钓鱼执法”的深层问题

点击:11244  回复:121
12下一页末页回复此贴共2页
直接到
作者:梁丁  发表日期:2009-11-20 10:53:00
    
    
上海“钓鱼执法案”,原告张晖的胜诉,是近年来“钓鱼执法”中,第一起胜诉的行政诉讼案件。然而,这仅仅是一个开端,掀开这个国度权力的“钓鱼式生态”的冰山一角,在通往现代社会、公民社会的大道上,如何涤荡这种权力的“钓鱼式生态”,仍然是时代转型的重要阻碍。

一:无限裁定权
  
  “钓鱼执法”大规模的出现在全国各地城市交通执法部门,实属必然。在所谓的整治黑车,打击非法营运的行动中,管理部门的执法政策已经完全与其政策目标背道而驰,在“钓鱼执法”中,通过诱骗、强塞金钱、拔车钥匙、人身控制等手段,获取罚款这样的行为,执法者本身完全知道自己打击的并非所谓的黑车,而纯属栽赃陷害;而真正的黑车,很多是在管理部门拥有内线的,当然,这事需要向执法者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叫什么?保护费还是行贿费用,很难界定,但肯定是黑金。这是被各地记者的调查取证所得出层出不穷的事例所证实的。
  
  对于“钓鱼执法”这样一种行为,论者有过很多的评论,道德的、法律的、经济的等等,但我看,其中一个核心的东西甚少被提到,也就是说,“钓鱼执法”,可以运行这么多年,甚至形成一个稳定的盈利模式,在整个链条中,最核心的东西就是,管理部门对黑车拥有接近无限的裁定权。这是一个相当可怕的东西,即便是在我们的司法领域,当法官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缺乏相当强有力的权力监管和约束,就会导致大量的权力寻租和腐败,何况这么一个对黑车的“无限裁定权”这么一个东西。
  
  它说你是黑车就是黑车,说你不是就不是,接近于这么一种裁定模式的话,对于这些管理人员的所谓执法行为,理论上还存在一种约束方式,就是说我把这个黑车的无限裁定权给你,但是,只要我发现你出现了一例错判,你把张晖这样的好心私家车主当做黑车来抓,当事的执法者就会被统统枪毙。但是,现实的情景是,当庭判决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由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承担案件诉讼费50元,这么一个处罚相对于“无限裁定权”而言,根本就是九牛一毛,因此,对于其执法的约束力,几乎 可以忽略不计。根据这个基本的成本和收益的估算,建立在对黑车“无限裁定权”基础上的钓鱼执法泛滥,自然是必然。
  
  二:制度刚性
  前面已经说过,我们不可能在不改变“无限裁定权”的情况下,通过把“钓鱼执法者”统统枪毙的方式来改变“钓鱼生态”,因此,只能去改变这个“无限裁定权”。
  中国最缺什么,制度刚性肯定算一个,在漫长的皇权专制时代,科举为什么成了一个基石性的制度,正是在人治时代,他是罕见的具备制度刚性的特征的制度。再者,就是所谓“国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其实讲的也就是这个制度刚性。
  现在第一例“钓鱼执法”的行政诉讼赢了,单就在这个“打击非法营运,整治黑车”的行动中,我先不管所谓“非法营运”跟中国弊端重重的出租车行政垄断模式息息相关,是一种僵硬的不顾国情极度缺乏市场效率的模式,如果要改变所谓的“钓鱼执法”生态,首先就要对什么事“黑车”,引入全国性的刚性标准,譬如说,你非营运性车辆,我三次或几次当场抓获你从事盈利性营运,对于“拼车”行为作出严格的界定,对于出手助人的司机,如何收取某个下限的酬劳(既无法盈利,但也不使得良善赔本)•••等等这些。
  
  因此,针对“钓鱼执法”,无论是政府的自我改良,还是公民行动,都必须直接进入这个行动目标,既改变对黑车的“无限裁定权”现状,对于“黑车”标准,非法营运行为作出具体的,具备制度刚性特征的操作标准。
  
  三:盈利模式
  中国最大的弊病是什么?这个问题可能很大,回答起来也不得要领,既然上文谈到了盈利模式,那就从这个方面入手吧,我的回答算是抛砖引入。
  
  中国是个官僚为体,市场为用的国家,用市场交易的一些手法,将官僚的利益最大化,已经成为当前中国最大的弊病。可以看到的,在任何一次改革中,无论是国企改革,还是教育市场化,住房商品化,医疗市场化等等,许多的职能部门,官员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其中发掘自己的“盈利模式”,譬如在“国退民进”中的MBO操作,在被中央政府叫停之前,这种并不高明却收益 巨大的“盈利模式”,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已经不可计数。
  
  你很容易在现实中发现这些“盈利模式”,各个地域,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大概有几种不同的形态:第一种形态就是滥设行政许可,然后收取各种各样的资格费用,甚至像“砍玉米秆证”也可以发明出来,而像郑州“养狗办”这样不是东西的东西,一年也能收费数千万计;中国为什么会是全世界“证”最多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办证可以收费,譬如一些地方还在强搞“暂住证”,就是因为办暂住证,可以收百来块钱的费用,如果所有证全部纳入公共服务的范畴,不需要缴费,连工本费都不要,那看还有几人热衷办证。
  第二种就是内外勾结,利益共享。譬如倒卖火车票,最大的黄牛党一定会是车站内部职工;譬如某地最红火的夜总会,一定会有警察的干股;譬如医院倒号最勤的哥们,一定能够跟院领导扯上点关系;譬如很多地方的小煤矿,就有煤炭官员,地方领导以及警察等等的股份,这几乎也是行业的一个潜规则,但凡权力能够伸手的领域,一定要将权力转化为金钱。
  第三种,相对比较高级了。跟一定的政绩目标相关量,譬如说,各地以前大批量上马的开发区热,一方面谋取政绩目标,另一方面,利用这个政绩目标,大搞基建,房地产开发等等,其中的利益自然是官商各分一杯羹;各地轰轰烈烈的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商的拆迁总会有警察、城管、工商、消防等部门的集体护航,这也是事关政绩目标的。当然,在此过程中,不否认也有官员并不贪墨金钱,这是因为在其“盈利模式”中,视“政绩目标的实现”为最大的利益。
  第四种,大概就跟政策制定有一定的关系了,虽然说像黄光裕这样的江湖大佬也能够稍稍影响点政策制定,但相对于部门利益集团、大型垄断国企这些,就小巫见大巫了。譬如最被民众诟病的发改委的忽上忽下的油价,像“燃油税”制定这些,总是可见中石油中石化们彪悍的声音;譬如邮政,前面那段时间就搞了一个“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快递100克以下由邮政专营的新法规,几乎置很多民营中小型快递公司于死地。
  
  所谓特殊利益集团,所谓部门利益化,所谓官商一体,所谓权贵资本,莫不是如何利用市场的手段,将官僚的利益最大化的体现,这种“权力”孜孜不倦寻找“盈利模式”的中国式钓鱼全景,已经严重的损害了改革的合法性,也使得改革共识日益被削弱,沦为中国第一大毒害。
  
  四:利益均衡
  大国崛起,不是官员崛起,不是崛起,不是所谓大国形象的崛起,而是法律崛起,是制度崛起,是价值观的崛起,是公民社会的崛起。
  市场的启蒙告诉我们,为了一毛钱的正当利益,我们可以去拼命。无论臧否,这已经成为当前不可逆的社会思潮,如此来看,这种依附于权力的大量的“盈利模式”,能走得了多远?这种损害多数人的“盈利模式”,只有两个结果,一就是自我改良与公民行动相结合,不断地调整自身的生存方式,以建立符合更多人利益需求的利益均衡机制,这样方可存续;倘若不如此,另一种后果则是,必将被多数人的铁锤所砸碎,被永远顶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不得翻身,然后社会再一次开始重建过程。
  
  

关注楼主收藏转发至天涯微博添加到专辑


作者:梁丁 回复日期:2009-11-20 11:09:20 
 
  消灭零回复

作者:正宗老六 回复日期:2009-11-20 11:10:59 
 
  坐上冷板凳。

作者:305051046 回复日期:2009-11-20 11:13:00 
 
  -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livetime 回复日期:2009-11-20 11:18:33 
 
  这文章太可怕,写得太深了,涉及根本的东西,还是不说为妙。
  制度,总会有受益者,但不是我们。

作者:27496464 回复日期:2009-11-20 11:19:35 
 
  和谐一切不和谐的广告/皮蛋-- 27496464-- 操作时间:2009-11-20 12:19:27 -- 22862131

作者:lxy8346 回复日期:2009-11-20 11:21:41 
 
  楼主看到深层的东西!顶!

作者:qqq1030118676 回复日期:2009-11-20 11:22:33 
 
  o

作者:擅解人衣2 回复日期:2009-11-20 11:33:50 
 
  难得一见的好文章,顶

作者:Q哥有话要说 回复日期:2009-11-20 11:36:39 
 
  强势进入第一页,此贴必火

作者:梁丁 回复日期:2009-11-20 11:40:27 
 
  好好说话

作者:一切顺其自然A 回复日期:2009-11-20 11:58:34 
 
  作者:livetime 回复日期:2009-11-20 11:18:33 
    这文章太可怕,写得太深了,涉及根本的东西,还是不说为妙。
    制度,总会有受益者,但不是我们。
   老百姓都知道啊

作者:yguyhuyuuiiuu 回复日期:2009-11-20 12:03:56 
 
  和谐一切不和谐的广告/皮蛋-- yguyhuyuuiiuu-- 操作时间:2009-11-20 12:20:01 -- 22862131

作者:半圆证仁 回复日期:2009-11-20 12:18:48 
 
  答胡主席问政于民书暨中华民族复兴宣言(上)作者:半圆证仁 提交日期:2009-6-17 21:18:00 | 分类:未分类 | 访问量:148
  
  
      近闻胡主席讲话,顿感欣然:不耻下问,问正于民,胡主席其能绍周公遗风者欤!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以贵下贱,大得民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若此,则民族复兴有望!愿进一言,如然之,有言更进;如不以为然,视为妄谈谬论 可也. 言曰: 马恩列斯毛邓江人人向”善”善有不应
      
       羲黄尧舜周孔孟心心印道 道无弃人
      
      天人合一道脉犹存君子以此自强不息
      
      何必曰利仁义礼智信勇信言可法
      
      为政以德善信美大圣神神奇无穷
      
      以德为本正气浩然政通人和社会清明
      
  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    
      德有人人有土土有财财有妙用
      
      道尊德贵源远流长从容中正科学发展
      
      纸醉金迷花天酒地见利忘义朝伤暮损穷奢极欲暴殄天物残害自然化神奇为腐朽罪不容诛
      
      正心诚意克己复里汲仁乐义时习日新穷理尽性参赞化育完美生命化腐朽为神奇泽被万世
      
      神恩广大圣德崇高大道坦荡中华大兴
      
      遥想当年,孙中山先生上书直陈国是,清廷上下昏庸腐败,一线生机,遂遭扼杀!抚今追昔,一何痛哉!孙先生一代大贤,远见卓识,常人难及;在下草昧游民,才疏学浅,才学识见,自不敢望其项背.虽然,拳拳爱国之心,殷殷报国之情,不敢少让!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试论目下之中国,看似河清海晏,歌舞升平;实则激流汹涌,危机四伏!当此危难之机,紧急关头,环頋中外古今,遍寻救世良策,其果无非一也:警醒迷醉麻木,蠲除物欲不仁.欲除不仁,舍仁其谁!子曰:当仁,不让于师!孔子,圣人也.言之凿凿:当仁,不让于圣!仁者何也?天人合一,天下归人,天谓天命,天命谓性,天人合一即为性命合一,心身合一,神形合一,神精交凝,合人二以为仁,造字先圣,必明是道!仁者既承天命,则参赞化育,替天行道,是其天职!仁者不惑,仁者不忧,仁者爱人,仁者智,仁者勇,仁者寿,......, 仁者不动心,仁者无敌于天下,人而为仁,志士仁人;人而不仁,衣冠禽兽.是为仁.圣者何也?心明曰圣:心安理得,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是为圣.当仁不让于圣者何也?以其替天行道也.当仁之时,良心发现,天理在心,天命在身,见得思义,见义勇为,见危致命,虽死不辞,此其时也.替天行道,不可须臾怠慢,丝毫辞让,故曰:当仁,不让于圣!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仁则荣,不仁则辱:是谓我们的使命伟大而光荣,是谓我们的使命崇高而神圣!
      
      孟子曰:死矣盆成括!其为人也小有才,未闻君子之大道也,亦足以杀其身而已矣.君子之大道者何也?天人合一之道也:孟子曰:学问之道,求其放心;孔子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如来曰: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老子曰:虚心实腹,归根复命;尧舜曰:惟精惟一,允执厥中;黄帝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即是光.神即是光.神光在体,神明自得.己欲立立于人,己欲达达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天理在心,心外无理,良心即是天理.心安理得,积善成德,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是谓大德(德者,得也,得己良心是也).子曰;大德必得其位,大德必得其禄,大德必得其名,大德必得其寿.<<内经>>曰: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一心一意是此心,聚精会神是此神.心神之功大矣!神道之恩重矣!孟子曰:行之而不著焉,习矣而不察焉,终生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也;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子曰:百姓日用而不知.惜哉!哀哉!<<圣经>>曰: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人能修正身心,则大精大神聚其中,大才大德出其中.故曰:得道多助,得神者昌,仁者无敌.盆成括以未闻道故而杀其身;未闻道者以此故葬送政治生命.断送国人前途者比比皆是,历历在目,触目惊心!(未完)
    
  
  

作者:正义大夫 回复日期:2009-11-20 12:22:15 
 
  倒钩事件里,政府部门涉嫌到非常多的犯罪行为,包括抢劫罪,诈骗罪,诬陷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组织黑社会罪,而不是执法不当的行为,我认为上海市政府的这个处理态度是在转变事情的性质,引导舆论和公众这只是一起执法不当而已。另外,我提醒一下广大的真正的黑车司机,你们最近要小心了,大家都是在这个生存起来很艰难的城市里混口饭吃,但是按照政府的一贯手腕,倒钩一案过去以后,将进行集中的黑车整治活动,将有更加严密的取证手段和处罚,再加上出租车刚刚涨价,你们可能要不幸,所以要做好准备。
  
  这件事情的合理处理方式,我认为应该是这样的才合理:
  
  1, 政府改变出租行业的管理方法,降低入行门槛,减免对出租车司机的压迫。
  
  2, 让广大黑车司机成为正规出租车司机。
  
  3, 对运管局进行全面的停业整顿。
  
  4, 追查5000万抢劫款的用处(虽然这钱对于政府来讲很不起眼)将5000万的抢劫款全部退还到个人,哪怕里面有4000万是真正的黑车处罚,一个健全的美好的城市其实是不存在非法运营这四个字的。
  
  5, 对于第一次非法运营的人不做处罚,只做记录,到第二次才实行处罚,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甄别失误,如果是好人,就等于告诉他,以后别让人搭车了。
  
  6, 对闵行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处罚和撤职。对相关人员论罪处罚。
  
  7, 副市长(包括)以上级别相关领导引咎辞职。
  
  
  
  以上七条其实是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里最常见的处理方法,你可以经常看见其他国家地区的领导因为屁大的事情就引咎辞职,但我国的领导哪怕出了天大的事情都还巍然不动,最多就道歉一下完事,原因其实很简单,你忍心法办经常和你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朋友吗?你忍心法办和你在一张床上嫖娼的兄弟吗?
  
  所以,解决问题的根本中的根本就是,严禁公务员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此事如果没有彻底解决的方法,我建议全上海的驾驶员在世博会期间在车上贴上中文英文日文法文大标语告示国外友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啊,写下这句话的原上海市市长陈毅肯定也想不明白一个世纪后的上海,明明是你伸的手,为什么被捉的却是我呢?
  
  
  
  
  
  最后,随文免费附送陈毅的作品
  
  《七古·手莫伸》: 陈毅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汝言惧捉手不伸,他道不伸能自觉,其实想伸不敢伸,人民咫尺手自缩。岂不爱权位,权位高高耸山岳。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岂不爱推戴,颂歌盈耳神仙乐。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所作?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怍。吁嗟乎,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
  
  
  摘自韩寒博客: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作者:mia_lin 回复日期:2009-11-20 12:27:06 
 
  好文章!
  
  市场的启蒙告诉我们,为了一毛钱的正当利益,我们可以去拼命。无论臧否,这已经成为当前不可逆的社会思潮。
  
  这句话写得很好。但中国人的权利意识还是需要再加强的,很多人都是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
  
  文章写得很好,我们的社会正是需要这样的学者来提出更多这样的呼声,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公正执法以及程序正义。

作者:响铛铛的麦兜 回复日期:2009-11-20 13:19:44 
 
  在这样的环境下,网络的力量毕竟还是有限的。虽然事件过去了,被钓者也胜诉了,但今后会怎么样,是否还会有打闷棍、套白狼之类的事件,谁也说不好。因为一赖二混三道歉已经成为一些无良的行政部门屡试不爽的应付手段,留给大众的只有无奈。

作者:梁丁 回复日期:2009-11-20 13:43:51 
 
  顶上去

作者:华子GG 回复日期:2009-11-20 14:16:26 
 
  说得好,顶!
  

作者:欲念即魔念 回复日期:2009-11-20 14:27:12 
 
  顶楼主,强贴留名

作者:一闪而逝 回复日期:2009-11-20 14:56:42 
 
  为还没被删帖 ——顶
  

作者:13760993258 回复日期:2009-11-20 16:24:23 
 
  顶!
  

作者:13760993258 回复日期:2009-11-20 16:33:04 
 
  倒钩事件里,政府部门涉嫌到非常多的犯罪行为,包括抢劫罪,诈骗罪,诬陷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组织黑社会罪,而不是执法不当的行为,我认为上海市政府的这个处理态度是在转变事情的性质,引导舆论和公众这只是一起执法不当而已。另外,我提醒一下广大的真正的黑车司机,你们最近要小心了,大家都是在这个生存起来很艰难的城市里混口饭吃,但是按照政府的一贯手腕,倒钩一案过去以后,将进行集中的黑车整治活动,将有更加严密的取证手段和处罚,再加上出租车刚刚涨价,你们可能要不幸,所以要做好准备。
    
    这件事情的合理处理方式,我认为应该是这样的才合理:
    
    1, 政府改变出租行业的管理方法,降低入行门槛,减免对出租车司机的压迫。
    
    2, 让广大黑车司机成为正规出租车司机。
    
    3, 对运管局进行全面的停业整顿。
    
    4, 追查5000万抢劫款的用处(虽然这钱对于政府来讲很不起眼)将5000万的抢劫款全部退还到个人,哪怕里面有4000万是真正的黑车处罚,一个健全的美好的城市其实是不存在非法运营这四个字的。
    
    5, 对于第一次非法运营的人不做处罚,只做记录,到第二次才实行处罚,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甄别失误,如果是好人,就等于告诉他,以后别让人搭车了。
    
    6, 对闵行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处罚和撤职。对相关人员论罪处罚。
    
    7, 副市长(包括)以上级别相关领导引咎辞职。
    
    
    
    以上七条其实是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里最常见的处理方法,你可以经常看见其他国家地区的领导因为屁大的事情就引咎辞职,但我国的领导哪怕出了天大的事情都还巍然不动,最多就道歉一下完事,原因其实很简单,你忍心法办经常和你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朋友吗?你忍心法办和你在一张床上嫖娼的兄弟吗?
    
    所以,解决问题的根本中的根本就是,严禁公务员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此事如果没有彻底解决的方法,我建议全上海的驾驶员在世博会期间在车上贴上中文英文日文法文大标语告示国外友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啊,写下这句话的原上海市市长陈毅肯定也想不明白一个世纪后的上海,明明是你伸的手,为什么被捉的却是我呢?
    
    
    
    
    
    最后,随文免费附送陈毅的作品
    
    《七古·手莫伸》: 陈毅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汝言惧捉手不伸,他道不伸能自觉,其实想伸不敢伸,人民咫尺手自缩。岂不爱权位,权位高高耸山岳。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岂不爱推戴,颂歌盈耳神仙乐。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所作?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怍。吁嗟乎,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
    
    
    摘自韩寒博客: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作者:消失的呐喊 回复日期:2009-11-20 16:36:24 
 
  强帖留名。

作者:zhang871207 回复日期:2009-11-20 16:38:59 
 
  我已经习惯了人民民主专政!!!!!!!!!!!!!!!!!!!!!!!!!!!!!!!!!!!!!!!!!!!!!!!!!!!!!!!!!!!!!!!!!!!!!!!!!!!!!!!!!!!!!!!!!!!!111

作者:2172573 回复日期:2009-11-20 16:45:15 
 
  顶

作者:煮书 回复日期:2009-11-20 16:58:26 
 
  好帖

作者:猛进财 回复日期:2009-11-20 17:01:10 
 
  这天气真冷。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asdfg880628 回复日期:2009-11-20 17:05:28 
 
  顶
  

作者:割你鸡鸡 回复日期:2009-11-20 17:16:04 
 
  60岁了还不死!

作者:北京北路北 回复日期:2009-11-20 17:16:21 
 
  
  关注下文
  

作者:zxk1212 回复日期:2009-11-20 17:17:09 
 
   难得一见的好文章,顶
  

作者:清风雨林123 回复日期:2009-11-20 17:17:41 
 
  好文章,这就着所谓的“市场经济”,政府如果要抓就从基层的行政执法部门抓起,希望不要杀鸡儆猴!

作者:等待流行 回复日期:2009-11-20 17:24:41 
 
  中国是个官僚为体,市场为用的国家,用市场交易的一些手法,将官僚的利益最大化,已经成为当前中国最大的弊病。
  
  
  一针见血!

作者:江苏人在上海 回复日期:2009-11-20 17:35:14 
 
  不爱红装爱武装

作者:向往乡间生活 回复日期:2009-11-20 17:37:40 
 
  真的是老不死,60岁的老不死,因为在当今媒体如此发达的年代、民众修养已经今非昔比,居然还能苟延残喘,可见真是够邪恶、够无耻、够虚伪的。

作者:jinbeidu 回复日期:2009-11-20 17:45:43 
 
  还会有更大的丑闻的,看着吧。
  
  这个神奇国家的仆人对主人,已经欺付惯了。

作者:kern2008 回复日期:2009-11-20 18:10:47 
 
  这是什么神奇的国家。看看人家万恶的资本主义
  
  天涯上转来的部分贴:
  
  墨尔本的火车是大家主要的交通工具,四通八达,每个站隔三公里左右吧。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中国的地铁但是大部分在地面上跑。这里的火车站90%以上是无人的,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大家买票去自动机器上买,买了再上车,你不买也可上车,入口是全通的,没有任何铁闸什么的。这样子,就有人逃票了,尤其是就坐那么几个站的(汗,那时上学时穷,本人也经常逃票)。那怎么抓逃票的呢?这边是有四个穿制服的人员一起随机地抽辆火车不定时地查票。故事发生了。
    
    这边的火车是六个车厢,从头到尾是通的。一次一个东欧来的小伙子没买票,然后看到那四个穿制服的人上车开始查票,就马上站起来往下一个车厢跑。查票的一看就追过去了,这样他们就一节节车厢跑下去。上面说了每个站才三公里左右(每个站也就开2到3分钟不等),也就是火车很快就到站了,开门。小伙子就冲出车厢跑到火车站外去了,然后不跑了。查票的人也追了出来抓住了他,让他拿出车票。那小伙子说,我现在在火车站外,你没权利查我票。查票的说你不合作我就叫警察。小伙子说你叫,我不怕。警察来了,把小伙子抓到警局去了。小伙子说我肯定告你们。之后小伙子填了相关资料出来的,然后就上法院告火车公司与警察局。大家想想这官司最后怎判?
    
    最后吃惊的是(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法院判火车公司与警察局败诉。警察局赔礼道歉,火车公司赔礼道歉还要赔人家钱(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什么的)。法官的理由是什么?“权利这东西是很容易被滥用的,所以要对权力这东东进行全面严格的限制。没错,小伙子是没买票,但是当时他人已不在火车站或火车上了。火车公司只有在自已的地盘上有检查人家的权利,没有在站外检查人家的权利,如这样做就是滥用权力。如所有权力机构都学火车公司一样,必然会造成大家轻易地滥用权利,从而必然会对整个社会带来严重的不可饶恕的大破坏。”
    
    这是我刚来澳大利亚时学会的第一课。不知我们相关人员出国考察时,学到这些了吗???
  
  原贴: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develop/1/346667.shtml

作者:pancoolcris 回复日期:2009-11-20 19:20:40 
 
  国家领导也不想这样,可是中国已经这样了,谁能一下子改变什么?

作者:jingzhi123 回复日期:2009-11-20 19:52:35 
 
                              顶
                              要顶
                              必须顶
                              不得不顶
                              用尽全力顶
                              再加上千斤顶
                              总之把它顶到顶
                              接着使出葵花宝顶
                              就算顶到史前也要顶
                            
                            
          浙江省台州临海市公管所滥用权力知法犯法,也用钓鱼方式。
                                    
          因一审二审行政审判不公,特向法律专家学者、 社会公众咨询,如何获得法律救援。
                                      
          案情:2007年4月27日当事人驾驶自有货运证浙JA7813小货车,装载运输客户李东焦的货物及其本人,当地公管所勾结雇佣社会人员两人冒充货主同伴随行同车上车。当事人认为他俩是货主同伴随行押货,当行驶至江滨路时被当地公管所拦截并认定为货车非法载客而强行扣车。
          当日临海市公管所在出具雇佣者两人用假名王伟、王朝力询问笔录,认定为当事人非法载客,并于2007年5月20日开具临海市公路管理所《2007》临运罚0902111407648号处罚30000元的行政决定书。6月6日当事人不服行政决定书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管所为了应付诉讼改为两人真名:高洪操和周瑞锋的询问笔录做为证据,初审法院故意不传唤两人到庭接受质询的情况下,直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上诉到中院,当事人提供高洪操和周瑞锋本人证词是随同货物一起上车无客运收费的书面证据,但中院裁定已超过举证期限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后,当事人向中级检察院提起申诉,2008年5月7日,收到中级检察院的终止审查,不予抗诉的决定书。
          本案当事人在两人上车时并未谈及要收两人的客运费,同时两人又是同货主一起上车,当事人认为两人为货主同伴的情况下,当地运管所无端而强行扣押货车,并处罚当事人3万元。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受到了严重侵害,如何维权,在此望各权威专家赐教,不胜感激!
                            
                            
                            
                            
                            
                            
                          
                        
                    
                  
                
              
        
      
    

作者:feidian1212 回复日期:2009-11-20 19:53:51 
 
  好!深刻、精辟!可也就只能这发发牢骚!无能为力啊!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常此以往 回复日期:2009-11-20 20:26:46 
 
  人民犯法,判刑枪毙;当官的犯法,不过是交个诉讼费而已,这说明了什么,连傻子都能看出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民,也没有太大的能力挽救这个社会,就在这里顶一下帖子,希望能被哪个有正义感的,像朱镕基那样的领导人看到人民的呼声。。

作者:wq22222 回复日期:2009-11-20 20:36:34 
 
  只能说D

作者:裙裾飞扬的学生 回复日期:2009-11-20 20:51:51 
 
  顶贴 文章写的好

作者:BILLYE2000 回复日期:2009-11-20 21:08:08 
 
  为什么要打击交了保护费的黑车呢?他们只不过是民营出租,个体经济嘛;另外我不赞成用张军胜推广说去年4400辆黑车都是无辜,没胜诉一共六例,不是4400例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地瓜的疯狂 回复日期:2009-11-20 21:24:41 
 
  中国是官僚为体










作者:guanyuan2009 回复日期:2009-11-20 21:36:04 
 
  凡事都有两方性,顶下

作者:hxp1302773 回复日期:2009-11-20 22:08:01 
 
  南京彭宇案判失了国民的良心,上海钓鱼钓了社会公德!良心道德尽失只剩下个稻草人了,有体无魄!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alexcaz2009 回复日期:2009-11-20 22:12:00 
 
  好文章啊

作者:豆豆宝宝弟弟 回复日期:2009-11-20 22:14:27 
 
  认识深刻,精辟

作者:6588409 回复日期:2009-11-20 22:22:49 
 
  楼主看到深层的东西!顶!
  !!


作者:fkl999 回复日期:2009-11-20 23:51:23 
 
  这文章太可怕,写得太深了,涉及根本的东西,还是不说为妙。
    制度,总会有受益者,但不是我们。

作者:梁丁 回复日期:2009-11-21 01:27:59 
 
  不谩骂,之分析,所以不担心尺度

作者:BS_001 回复日期:2009-11-21 09:17:16 
 
  作者:半圆证仁 回复日期:2009-11-20 12:18:48
  
  答胡主席问政于民书暨中华民族复兴宣言(上)作者:半圆证仁 提交日期:2009-6-17 21:18:00 | 分类:未分类 | 访问量:148
  
  =====================================================
  
  胡奴!
  还在痴妄于圣明?
  对后清,只有下克上,用维权,用抗争,用诉讼,用鲜血,你的明白?
  真正的公民社会就在不远,而你只能留在宫铲裆统治的奴隶社会!

作者:南海海啸 回复日期:2009-11-21 10:38:25 
 
  大国崛起,不是官员崛起,不是崛起,不是所谓大国形象的崛起,而是法律崛起,是制度崛起,是价值观的崛起,是公民社会的崛起。
  ++++++++
  顶

作者:高飞的龙 回复日期:2009-11-21 11:20:53 
 
  3

作者:米兰无敌99005161 回复日期:2009-11-21 11:47:34 
 
  你想限制中国官方的权利,他们就会先限制你的自由甚至生存!

作者:白钨丫 回复日期:2009-11-21 11:51:14 
 
  完了,完了,

作者:ppyxt 回复日期:2009-11-21 12:19:40 
 
  政府部门涉嫌到非常多的犯罪行为,包括抢劫罪,诈骗罪,诬陷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组织黑社会罪,而不是执法不当的行为
  
  
  执法两个字实在是说不上

作者:荒地上的骆驼 回复日期:2009-11-21 12:20:42 
 
  深刻的好文!

作者:被封杀的老枪杆 回复日期:2009-11-21 12:22:19 
 
  中国没有民主宪政,没有出路。

作者:hua1179 回复日期:2009-11-21 12:24:29 
 
  2

作者:yzfzh0729 回复日期:2009-11-21 12:34:36 
 
  只要还是一裆专政,任何问题都解决不了.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少学了三五斗 回复日期:2009-11-21 12:48:40 
 
  好文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592112432 回复日期:2009-11-21 13:08:21 
 
  
                
                钩子都来武汉把,这里的钓鱼环境好。
                
                钩子都来武汉把,这里的钓鱼环境好。
                
                钩子都来武汉把,这里的钓鱼环境好。
                
                钩子都来武汉把,这里的钓鱼环境好。
              
               武汉的不被曝光。他们还要害人啊。
                今天武汉还有人和我联系,在09.10.14还有被钓的.罚1万
                
                
                武汉版钓鱼    
                                  
                                          
                                                  
                              我是武汉的车主。在05年我就遇到和此事情几乎一样的情况。他们当时是说有人的母亲重病拦不到车。骗我带去医院。被他们(武汉市交委的客管处)强行罚了了5000元。不签字交罚款就不给车。后来到法院告了他们。和上海的一样,武汉市客管处同样没有输一场官司。我输了 。又上诉结果还是败诉。
                      
                                   我的事情也上了楚天金报(05年10.14)的头版。和法制日报05年10.17号的第4版。真的对这个社会很失望。不知道他们黑了多少我这样的车主。黑了多少钱。(他们当时是说有人的母亲重病拦不到车。我才心软带了他。)
                             直接的后果就是现在在路上我是再也不想帮助任何陌生人啊。。1 3 8 7 1 4 2 5 5 0 0                       希望大家能够关注并且曝光武汉的钓鱼者武汉市交通委员会下属的武汉市客管处。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要继续害人,挑战我们的道德和良知的底线
                                                           
                                                 
                                                另有一法庭小花絮。。
                                                    在法庭辩论时。车主还责问客管处为什么我载的人恰巧要求停在执法车的后面。为什么“客人”付款后5秒不到执法人员就出现了。客管处则辩称只能说明他们是火眼金睛,执法水平高。这是原话.法制日报上面的05.10.17。连庭审的法官都笑出了声音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帖子《上海交通局算你不走运,武汉的被法制日报曝光都没有关系》不让回复。上面有照片大家可以去看,法制日报的报道
                    
                          。我是做销售工作的。我还保留有事情发生前后.我和客户之间往来的送货单据
              
      
    
    法制日报05.10.17第4版
    
    
  
  曝光是不怕的
  





当官的是火眼金睛的。群众是不明真相的


作者:jingzhi123 回复日期:2009-11-21 13:08:25 
 
  ding
  
  

作者:南京吉他 回复日期:2009-11-21 13:15:49 
 
  深度

作者:期货少年作手 回复日期:2009-11-21 13:25:51 
 
   当你跟ZF讲道理的时候他就会跟你耍流氓;
        当你跟ZF耍流氓的时候他就会跟你讲道理。
  

作者:zhangxinying0534 回复日期:2009-11-21 14:40:46 
 
  大家都说说黑出租到底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啊

作者:王二麻子曰 回复日期:2009-11-21 14:49:57 
 
  简而言之就是,以法律的名义,达敲诈之目的。

作者:超级老黄蜂 回复日期:2009-11-21 14:50:03 
 
  权利匪化,

作者:tanwk 回复日期:2009-11-21 15:04:13 
 
  梁丁的文章也算是看到的最有深度的分析了,可惜还是不够呀!

作者:我是只好鸟 回复日期:2009-11-21 15:13:17 
 
  $PublicResponse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夜眠已觉晓 回复日期:2009-11-21 15:35:34 
 
  一针见血!但对于在享受巨大利益的当quan者而言不会突然良心发现作自我改良,感觉这几年和谐得越来越紧,说明的就是**怕失去即得利益,且要极力维护。所以只能靠社会大众由不而上的推动改革、让社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夜眠已觉晓 回复日期:2009-11-21 15:36:51 
 
  一针见血!但对于在享受巨大利益的当quan者而言不会突然良心发现作自我改良,感觉这几年和谐得越来越紧,说明的就是**怕失去即得利益,且要极力维护。所以只能靠社会大众由下而上的推动改革、让社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流过的溪水 回复日期:2009-11-21 15:53:46 
 
  一直以来老百姓都是靠边站的。

作者:夜眠已觉晓 回复日期:2009-11-21 15:54:02 
 
  虚胖的身体内已百弊众生。稍有引力就倒地,请热血青年仁人志士们做好准备预防倒地时乱像四起,影响无辜百姓。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fazc2009 回复日期:2009-11-21 15:55:30 
 
  把运管处这个黑单位给撤了吧,这种流氓行为坑害了有多少人,国家怎么就不能考虑老百姓的死活呢?

作者:基层执法公务员 回复日期:2009-11-21 16:09:36 
 
  深层?
  太想当然了吧。
  对行政执法部门而言,如果没有公安的配合,对自然人是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
  因此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如果当事人学过一点法律且极不配合(零口供)的话,行政执法部门想要取证,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我这边,出租车司机们都上访了,就差罢工, 黑车还是泛滥。原因就出在文明执法。对黑车司机来说,车子是饭碗,是命根,你文明的去,他可不会和你费厄泼赖。执法者有血气方刚的,几乎和黑车司机流血冲突。上面的领导,自然是不会喜欢这样不光彩的事情的, 所以黑车愈演愈烈。你不可能既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黑车和野文明执法,现阶段民众只能选一样。又如摩托车,因为有追查无证摩托车,造成摩托车撞死路人的事件发生,交警被上头骂的狗血喷头,所以现在谁也不会认真查无证摩托了。
  在查处“黑车”这种案子中,真正坐黑车的乘客,出于这样那样的顾虑,有的干脆就是怕麻烦,我敢说没有一个会去指证黑车司机,所以钓鱼就成了执法部门简单有效的手段,然而鱼饵们也不是活雷锋,没有好处谁愿意毛风险干这个?没有纪律约束和阳关,久而久之,不变质几乎不可能的。
  我敢说,全国没有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不存在违法行为。
  我并不同情上海交通执法部门,要逼得人家断指自证清白,而未免太没人性,就算退一步人家真的开黑车,能放一马就放一马吧。有贪渎行为,自当严惩不贷。
  
  和lz立场不同,观点自然也不一样,我没有lz那样深邃的目光,任何一件事情都可以看到制度问题、时代转型、大国崛起等等,但一个文明社会,总可以容许的声音。

作者:lais876876 回复日期:2009-11-21 17:52:51 
 
  张晖的胜诉只是个起步,如果只止于此,还是屁民们的悲哀,政府某部门长时间有组织的犯罪,如果仅仅只换来某个责任人的道歉就了事,就更能助长这种犯罪!!!

作者:lnc601 回复日期:2009-11-21 18:27:45 
 
  看似河清海晏,歌舞升平;实则激流汹涌,危机四伏!

作者:酒酣扬意跨神骢 回复日期:2009-11-21 18:38:19 
 
  
  黨
  

作者:芩九 回复日期:2009-11-21 19:40:02 
 
  郝劲松:我在闵行法院的115分钟
  
  09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9点我给孙中界的哥哥打电话,让他用特快专递寄出了致浦东新区行政执法局的国家赔偿申请,正式启动法律程序.
  11点张晖开车接我去上海闵行法院,同行的还有几位记者朋友,路上下了一阵小雨,窗前的挡风玻璃湿了,昨天睡的晚,有点困,我靠在座位上眯了一会儿.
  11点50,车辆到达闵行法院后门,我们下车和另外等候在此的朋友汇合,一群人有记者也有关注此案的网友,大约十几人.人们交流拍照,大家纷纷议论着闵行法院的建筑风格,冷不叮一看,象极了美国的白宫.白色的圆顶建筑,双头鹰图案,盖这个法院花了多少纳税人的钱啊,保守估计也上千万吧,"他们真是一群败家子"有人感叹.纳税人的钱啊就这样无节制地挥霍了,一方面,我们国家还很穷,很多孩子因交不起学费上不起学,许多流浪街头的人无家可归,甚至冻死街头,另一方面,应当主持公平正义的法院却耗巨资大兴土木.在中国,纳税人对税款的使用没有任何有效监督的途径,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1点15分,我和张晖穿过拥挤的人群,接受法院安检,人群中有人高喊"张晖,我们支持你"!女法警手持金属探测仪在我前后左右认真检查,未发现违禁品.顺利进入法院.
  
  开庭的11法庭在三楼,一进门,发现旁听席上已坐满了人,45岁以上的中年人居多(法院安排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法庭监督员),偶尔有几张年轻的面孔,是记者.
  
  1点30分,正式开审.审判长徐立明,审判员张秋萍,还有一位老太太<人民陪审员>居中而座,被告席上坐着闵行交通大队长刘建强及代理律师.法官宣读了审判纪律,原被告双方都没有申请回避.我先陈述了起诉状的内容和诉讼请求,被告代理人回应发言,承认在查处对张晖使用了一些暴力执法手段,但又说在行政执法中使用强制手段是很正常的.紧接着,被告代理人重申了撤消曾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和答辩状,不再发表质证意见,但同时也承认了闵行交通大队曾胁迫张晖放弃"陈述,申辩权"(此前从不承认).
  我质问对方:被告,你说行政执法中使用强制手段是很正常的,那么请问,谁给你非法搜身的权利?谁给了你卡脖子,扭手臂的权利?你这是执法犯法!
  我指控被告联合“钩子乘客”共同采取欺诈,引诱,胁迫等方式诱骗无辜私家车主,陷害合法公民于非法的处境,并用行政罚款的方式非法掠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被告代理人称:所谓的“共同”是不存在的。乘客是个体行为,不是被告与“钩子”串通。
  
  随后,审判长徐立明让我做最后陈述,我刚说了几句,徐立明打断我,:"原告代理人,你发言要简短些’
  我望着徐立明说:"请问法官,您是赶时间吗?"旁听席响起了一阵笑声.我继续发言,用了大约十分钟读完了所写的陈述意见.
  审判长徐立明随后宣布休庭,合议30分钟.休息期间,一些旁听的人过来和我聊天,我问他们的身份,有人大代表,也有政协委员,都是法院邀请来旁听的.
  2点50分,法官们重新进入审判厅,徐立明宣读了法院判决:认定被告闵行交通大队所做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50元.判决书将在10日内送达.
  我和张晖握了握手.从心底感谢他坚持到了最后.他承受了很多压力,在这场诉讼中,他从一个老百姓成长为一个站立的公民.
  3点,我们在法庭笔录上签字后离开了法院.随后一行人开车到上海普陀公安局真光派出所报案,关于张晖收到恐吓信的事情,两名警察给张晖做了笔录,开具了报案回执单.晚上和一些朋友共进晚餐.大家都很高兴,席间言谈甚欢.
  

作者:zhanggates 回复日期:2009-11-21 19:50:20 
 
  临时性顶一下
  

作者:芩九 回复日期:2009-11-21 19:58:39 
 
  民族英雄——郝劲松

作者:藏青果 回复日期:2009-11-21 20:07:35 
 
  说的不错!可惜中国人民都是说的多做的少。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出前布丁 回复日期:2009-11-21 22:41:39 
 
  路过, 三分

作者:卡兰123456 回复日期:2009-11-22 00:16:06 
 
  3分,走人喽

作者:爆发前夜 回复日期:2009-11-22 01:26:00 
 
  这个贴子有可能被和谐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szhyh7898 回复日期:2009-11-22 07:56:21 
 
  潘蓉:“你不能把我那只羊牵走了,然后拿一只鸡来跟我说,我这只鸡很漂亮,然后你看他会下蛋,会怎么样,硬塞给我,我不要,你还是把那只羊牵走了,那不行的。”
  
  上海闵行区,钓鱼还没过,又来这么一手,这不是有执照的黑社会是什么,什么镇长之类的,草他妈的那不就是吃人肉,喝人血的畜生吗,这就是共产党的干部,这就是中国政府做的事情,社会太黑,老百姓无法承受了,以暴制暴是我们老百姓的出路了
  

作者:前锋营鸡肋 回复日期:2009-11-22 08:17:43 
 
  有深度。。。

作者:戌戍戊 回复日期:2009-11-22 09:55:14 
 
  shenke
12下一页末页回复此贴共2页
直接到

同时转发到天涯微博
       

0您如果想要使用举报功能,必须先登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