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对方毫无道理,本应很好解决的邻里纠纷,本人万万没想到会变成一次漫漫维权之路,在想尽了一切普通老百姓能想的办法解决无门之后,我决定拍下照片,让网友们看看一个“现实恶棍”的“欺楼霸道”。
先上图为证:
拍下如此恶搞般的照片让我感到:
----无耻,修自家大门的防道网能占了整个公用走道。
----可笑,离我家大门只有50公分。
----无奈,狭窄距离仅容一人通过,买大件商品请从阳台吊入。
----愤怒,维权无门,无人能管。
真实事件:
2007年我家的老房子快要拆了,我因此看遍了广州的楼盘,仔细的进行对比,最后选择了广州市内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小老百姓买套房不容易,图的就是以后能过上个安稳日子。
但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还没来得及高兴,楼道里就发生了件怪事,你见过有修自家大门的防盗网能往外修出几个平方的吗?得,直接把我家大门给堵了!仅留下50公分的通道让我家人通过,幸好我家没胖子,不然想进都难!不行啊,这样以后日子怎么过?于是找他理论,得到一句经典对白:你家想用早装啊……
大哥,你认为这事还有个先来后到的吗?行,您先装的,您可以不讲公德,可是您是舒服了,我们呢?那50公分平时走路是勉强可以,但要是买个洗衣机,沙发什么的,还真从阳台吊上来啊!好,就算能吊,12楼啊!!!那万一一个失手掉下去砸到人或东西,是您老负责还是我负责啊?
没办法找物业吧,物业经理更干脆:管不了,那家是税务局的,惹不起!最多我们不收你物业管理费吧!哎,这是交不交管理费的事吗?
但是我坚信人间是有公道的,我没有放弃!物业管不了总有人管吧,于是我们找街道居委会,找城管,找消防.....,挨个试了一圈后,结果惊人的相似,都是派人来了解了情况后就对我说会去和对门的人进行协调,然后就一直协调,一直协调。后来打听到,这家男主人确实是税务局的,具体职位不清楚,但是能量还真不小,硬是把这事给压了。
但是我还是坚信人间是有公道的,我还是没有放弃!我聘请了律师,我到法院进行起诉,在大量的事实面前,我胜诉了!但是两年过去了,我家门口的铁笼依旧闪耀着金属的光辉,我们依旧每天从50公分的通道走过,花尽时间与精力,我们换回了一纸空文。
从2007年到2009年,春天来了又走了,冬天走了又来了,我几乎花尽所有积蓄购买新房就是为了自己生活能过得安稳,但是门口的铁笼不但堵着我家的大门,更堵在我的心里。
事件背后:
我不仅要想,本来一个看似非常容易解决的问题,为什么会一拖再拖?强行占用公共楼道这样一个侵犯公共利益的事件不是应该以最短的时间去处理,最公正的手段去执行的吗?是否当事人换一下,我对面的邻居不是一个税务局的干部,那这件事就早已解决了呢?难道我遭遇的就是传说中的潜规则?
一个人民的干部,说白了就是人民的公仆,想的干的都应该是为民谋利吧,就算是没有这么高的思想觉悟,那最少也不应该做出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吧?是个干部,那也就应该是个党员了吧,入党宣誓难道忘了?“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这句话只是口号吗?还是写一句你现实说的话吧:你们想要钱吧,说吧,要多少,你们不要闹,闹也没有用,我那都有关系。我太阳啊,像你这种官场毒瘤,早一天清除掉,普通老百姓都要放鞭炮庆祝!
是不是中国为官的讲究的就是关系,信奉的是中庸之道,不轻易得罪任何一个同撩,自己的仕途是否顺利就看自己的人脉是否面面俱到?是不是能公平、公正、廉洁执法的官越来越少了?在这“关系”面前,我的家门是否被堵了重要吗?我真的不知道!
可能我遇到的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百姓心中有杆称啊,真希望如今的某些人能掏出自己的良心,出来称一称吧!
一个家门被堵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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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我是费用报销单 回复日期:2009-11-19 10:59:16 | |
| 作者:深圳村村长 回复日期:2009-11-19 11:12: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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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rapone 回复日期:2009-11-19 11:17:29 | |
楼主,你在广州难道不知道《今日一线》《新闻日日睇》《马后炮》这样知名的节目吗?什么爆料电话什么的,肯定马上上门报到你这个事!
另外,楼上的邻居应该也有意见吧。这么恶心的人还真是少见,难道是当年的地主投胎的时候孟婆汤喝少了???
| 作者:jarfee 回复日期:2009-11-19 11:21:49 | |
同是生活在低层的民众,本是同一群体,有相同的信念,相同的环境,相同的遇况,他们本来应团结互助,相互抵抗社会的不公与欺压,可现实太令人沮丧,他们就因为对方都是弱势而互相欺压甚至残杀,他们对官员及党员却相反,我们的人民啊你们能不能争点气,你们除了被上流人的欺压,还互相争个你死我活,你们有脑的吗?》
| 作者:长白山的爱 回复日期:2009-11-19 11:34:34 | |
恭喜LZ,贺喜LZ,生活在河蟹的资本注意的大城市。
| 作者:juwa2 回复日期:2009-11-19 11:42:23 | |
还有这样修大门的,长见识了。。。。。。。。。。。。。。
| 作者:牌品不好 回复日期:2009-11-19 11:46:55 | |
楼猪还好意思说,窝囊废,他修在你家门前,你就不能砸了?
| 作者:在线等更新 回复日期:2009-11-19 11:48:17 | |
只能说:人善被人欺
他家开始修的时候你就没表示反对?
判了两年你都不管他什么时候拆?
我要是你,再在楼道下修一个防盗门,也给他留这么宽。要么,两家都维持现状,要么,两家一起拆。
| 作者:我是一个懦夫 回复日期:2009-11-19 11:49:08 | |
| 作者:在线等更新 回复日期:2009-11-19 11:50:00 | |
作者:damofengbao 回复日期:2009-11-19 11:47:24
楼猪还好意思说,窝囊废,他修在你家门前,你就不能砸了?
。。。。。。。。。。。。。。。。。。。。。。。。。
对,直接砸了。
| 作者:mhymark 回复日期:2009-11-19 11:58:15 | |
这个地方应该是公共的吧, 买房也是算入公摊的啊。这人怎么可以这样?
| 作者:我真的真的来了 回复日期:2009-11-19 12:08:20 | |
无耻啊无耻啊。。楼主要继续投诉。如果有关部门连这种问题都解决不好,这个社会还谈什么和谐。
| 作者:我认为我最美 回复日期:2009-11-19 12:17:16 | |
上面几个楼的说直接砸了。可是这么牛的人家,估计打又打不过。争又争不过。 还是通过正常渠道维权吧。
| 作者:戴笠乘车 回复日期:2009-11-19 12:18:10 | |
| 作者:赫连勃勃大遍 回复日期:2009-11-19 12:20:42 | |
泼粪,泼鸡血,画上涂鸦,学习高利贷的方式,搞死他!!!!
| 作者:眼生涯 回复日期:2009-11-19 12:21:43 | |
| 作者:孙言知 回复日期:2009-11-19 12:21:49 | |
| 作者:涯口号 回复日期:2009-11-19 12:23:29 | |
| 作者:小样的天 回复日期:2009-11-19 12:23:34 | |
| 作者:想顺砂 回复日期:2009-11-19 12:25:13 | |
| 作者:bfysqa 回复日期:2009-11-19 12:26:32 | |
解决办法:
1、坚持每天晚上泼屎泼尿
2、买多个大铁锁给它锁上,让它们自己也没法进出
3、向消防安检单位举报
| 作者:喹兴 回复日期:2009-11-19 12:27:04 | |
| 作者:下坡起步 回复日期:2009-11-19 12:27:22 | |
对付这类破脚骨式的人不能用常规的方法 要以破制破 以暴制暴 楼主还真是个有休养的人 理在你这边都能忍两年 要是我 早和他拼命了
| 作者:小百货买 回复日期:2009-11-19 12:29:31 | |
| 作者:600275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1:14 | |
| 作者:小朋友爱哭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1:20 | |
事件背后:
我不仅要想,本来一个看似非常容易解决的问题,为什么会一拖再拖?强行占用公共楼道这样一个侵犯公共利益的事件不是应该以最短的时间去处理,最公正的手段去执行的吗?是否当事人换一下,我对面的邻居不是一个税务局的干部,那这件事就早已解决了呢?难道我遭遇的就是传说中的潜规则?
一个人民的干部,说白了就是人民的公仆,想的干的都应该是为民谋利吧,就算是没有这么高的思想觉悟,那最少也不应该做出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吧?是个干部,那也就应该是个党员了吧,入党宣誓难道忘了?“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这句话只是口号吗?还是写一句你现实说的话吧:你们想要钱吧,说吧,要多少,你们不要闹,闹也没有用,我那都有关系。我太阳啊,像你这种官场毒瘤,早一天清除掉,普通老百姓都要放鞭炮庆祝!
是不是中国为官的讲究的就是关系,信奉的是中庸之道,不轻易得罪任何一个同撩,自己的仕途是否顺利就看自己的人脉是否面面俱到?是不是能公平、公正、廉洁执法的官越来越少了?在这“关系”面前,我的家门是否被堵了重要吗?我真的不知道!
可能我遇到的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百姓心中有杆称啊,真希望如今的某些人能掏出自己的良心,出来称一称吧!
你家肯定没权,要不不会这样。
| 作者:男人最真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1:58 | |
| 作者:泡菜坛网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3:17 | |
这真的是太过份了,是人多受不了,把那家人的相片拍出来让我们看看,是什么人。
| 作者:Boblove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3:56 | |
虽然暴力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但是暴力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你直接叫上一群人,拉开阵势就砸,看他还横不横..
| 作者:折翼的大卫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4:44 | |
| 作者:ZAKK哥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4:49 | |
| 作者:漠溪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5:06 | |
这家人很有钱吧,有钱咋跟老百姓住一起呢盖个别墅去。
| 作者:600275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5:23 | |
还有这样修大门的,长见识了。。。。。。。。。。。。。。
| 作者:天空飞雪花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6:06 | |
| 作者:狼子心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6:30 | |
他能装你为什么就不能拆?自己请人去把他拆了就是了,大不了就自己动手
| 作者:斑马车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7:05 | |
是呀,一个人民的干部,应该是人民的公仆。不能横行的。
| 作者:乾坤看对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7:17 | |
| 作者:狼子心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7:28 | |
| 作者:楚头吴尾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7:38 | |
你是男人吗?如果是男人,你不会杀他的全家吗?从你的体格看,你可能打不过对面的一家,但是你没有刀吗?杀这家人有n种办法,从你家的情况看买凶杀人没有钱,那么你只有自己动手了,注意:1、动手之前先把房子转让掉,如果有老婆的话先离婚,选好逃亡的路线和目的地;2、精心准备,事前反复练习;3、选择时机,出其不意,先下手为强;4、除恶务尽,他们一家都有责任,不仅要杀男人,还要杀女人,还要杀小孩,灭门;5、逃跑要快,断绝一切联系;6、隐姓埋名,重新做人。
| 作者:1辈子为你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7:41 | |
| 作者:永豪然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8:17 | |
| 作者:藩篱坡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9:19 | |
| 作者:even754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9:29 | |
如果是我,先给个时间让他们拆,不拆的话就砸了,然后他们想怎玩就陪着怎玩!呵呵...网上发帖有个屁用,这帖被你对门的看到,人家还在偷着乐呢!
| 作者:熊中湍 回复日期:2009-11-19 12:39:33 | |
| 作者:mysp1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0:11 | |
| 作者:泼泥鳅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0:36 | |
| 作者:小河边料理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1:14 | |
| 作者:树上的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1:40 | |
这真是个奇观
这人不是税务局的么?
你把这相片打印个几十份,给他单位人手一份
让他们看看和一个什么样的鸟人在一起做事:)
| 作者:老土户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2:02 | |
人就是将心比心,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 作者:mysp1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2:17 | |
| 作者:sml2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2:32 | |
| 作者:我要制作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2:43 | |
| 作者:一线春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3:34 | |
| 作者:even754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4:21 | |
有钱人怕有权人,有权人怕流氓,流氓怕不怕死的!楼主,该怎做?给你点明了,自己去思量着做。刚才没仔细看文章,笑死我了,楼主竟然还告到法院,这屁事上啥法院,中国有法治精神吗?中国有合约精神吗?没有。还有,你可以这样想,你自己是什么料,跟你住在隔壁的也是差不多,怕个吊!
| 作者:于清莲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4:34 | |
没办法找物业吧,物业经理更干脆:管不了,那家是税务局的,惹不起!最多我们不收你物业管理费吧!哎,这是交不交管理费的事吗?
我晕,真的是狗屎。税务局的了不起。
| 作者:飘荡鬼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5:25 | |
这还不好办,雇个黄脸婆回来,泼妇骂街的天天骂!哈哈,不几天就拆了。
| 作者:他们说话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6:10 | |
| 作者:水师美人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6:49 | |
真希望如今的某些人能掏出自己的良心,出来称一称吧!
不,有些人的良心让狗吃了。
| 作者:蝶舞心心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7:17 | |
支持楼主继续维权。关注中。。我就不信在现在的社会还能出现这种地主恶霸行为没人管。
| 作者:周见通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9:02 | |
| 作者:我是可爱猪仔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9:17 | |
| 作者:炫示府 回复日期:2009-11-19 12:49:41 | |
“现实恶棍”的“欺楼霸道”,坚决打击,不能频繁发生!
| 作者:东方侏儒大坏比 回复日期:2009-11-19 12:50:08 | |
这种事情调解一调就是十年八年的,没用的,一个字“杀”。
| 作者:专业执行 回复日期:2009-11-19 12:50:57 | |
··协商不成,物业管不了,只能以相邻权起诉。
民法通则规定……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 作者:多美力 回复日期:2009-11-19 12:51:09 | |
真没素质~ 典型的把自己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去找电视台曝光下啊~
| 作者:wave365 回复日期:2009-11-19 12:51:13 | |
| 作者:楚头吴尾 回复日期:2009-11-19 12:51:18 | |
你是男人吗?如果是,你不会杀他的全家?杀他全家的办法有n种,从你家的情况看买凶杀人没有钱,那只有自己动手了。注意:1、动手前先把房子转让掉,如果有老婆的话要离婚,选择好逃亡的路线和目的地;2、动手前要平复心态,不要着急,要精心准备,反复演练;3、动手时机要恰当,出其不意,先下手为强;4、除恶务尽,他们全家都有责任,不仅要杀男人,还要杀女人,杀小孩,要灭门;5、逃亡要快;6、隐姓埋名,重新做人,ok。
| 作者:痛快爱过 回复日期:2009-11-19 12:52:39 | |
50公分,真的是一个180巾的胖子都过不去!怎么回家撒?
最后,是可忍孰不可忍,太嚣张了,建议,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找个麻袋将其蒙头暴打一顿,以解心头之恨。
你不幸生在了中国啊
我没办法
只能同情你
要是我遇上这事儿?还真不知道怎么办,拖家带口的,又不是孤家寡人。
你当法院真不管事啊,他怎么折腾都没事,你惹p大点事儿,法院就“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了。
呃,又想革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