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法官黄江:张晖 你要听话
张晖(张军):本来一直觉得闵行相关方面能做出撤销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刘建强大队长和闵行建交委纪委书记梁女士也来送达了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书,并口头道歉,我在上签字,接受了梁女士代表建交委执法大队的道歉。对于刘队长我也没有再为难,始终觉得无法做到像他们当初对待我那样对待他们。我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是
No.200900001 不知道看到这个号码我是该喜还是悲。
可是闵行法院一自称是我起诉“闵行区城市交通执法大队”案子的审判法官,自称是闵行区法院临时换的行政庭庭长黄江(据称原定的审判法官有新的工作安排)却让我对有关方面的道歉诚意大为失望。
09年10月26日下午4点,郝劲松接到张晖电话说闵行法院的法官已到他公司,让郝劲松过来。郝劲松随后带记者赶往张晖的公司,在公司大门口,郝劲松看到了只在电视上见过的风度翩翩的闵行交通大队刘建强队长,刘队长带着自己的律师来给张军送达“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书,张晖收到后在回执上签字,该决定书写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大队决定:撤销本大队2009年9月14日作出的NO.22009029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代收罚没款收据》原件到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财务结算中心(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555号809室)办理罚没款退款手续。
4点15分,站在公司大门外的郝劲松突然听到门内有人大吼:“
张晖,你要听话!你回来!不能走!”,郝劲松迅速冲进大门,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穿便装的男子正在对张晖大吼,面孔由于愤怒而扭曲,正用粗胖的手指着张晖,准备冲过去,中间相隔五米。张晖满脸愤怒,郝劲松迅速迎了上去,截住这名陌生男子问,你是什么人?那个单位的?该男子回答,我是法官,郝劲松又问,你是哪儿的法官,该男子回答,
我是闵行法院行政庭的法官。
(此闵行法院法官到张晖公司,置公司领导及前台几次劝告不顾,执意要求在张晖所在公司占用会议室,进行所谓“谈一谈”张晖答应可以谈,但请不要在公司里谈,这和公司无关,可以到外面谈,但此法官仗着“法官”身份,执意在张晖公司不愿提供会议室的情况下不肯走,也不同意去外面找地方商谈。其目的是为了给张晖及其公司施加压力,制造不良影响,尽管其一再要求商谈<不知道他想找我谈什么>,却无半点诚意,其真实目的是为了让张晖难堪,步步紧逼,名为商谈,实心难测,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诉讼并不适宜调解,而此黄江法官声称为张晖案的主审法官,不知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所做以下一切。下面谈话有现场录音
郝:你叫什么名字?
男子:我姓黄。
郝:黄?你是不是叫黄江?(据张晖说,昨天有一个自称黄江的闵行法官给他打了多次电话,其中一次,一个据称是法院工作人员的女士还打到张晖家里,张晖问你是怎么知道我家电话的?此工作人员回答,我们是办案需要,通过派出所查到你家电话)
郝:我是郝劲松,是张晖的代理人,你凭什么对我的当事人大喊大叫?
黄:法院开展工作,当事人、代理人有没有义务配合?
郝:那有必要在单位谈吗?
黄:不是必要不必要的问题,现在是我们按照具体的情况,找他谈话,我们让企业安排一个场所,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吗?
郝:要谈到外面谈,到外面谈。
黄:郝先生,你不要拒绝,不讲道理。
张晖:谁不讲道理?
郝:(对张晖说)请个假,到外面谈。
黄:这样的话,你们什么意图,我就要质疑了。你到底要搞什么东西呀?!你到底要搞什么东西?!
郝:你到法庭上去质疑吧!黄法官,你到法庭上去质疑吧!
黄:你是懂法律的人,中政大的研究生,是不是啊?你懂法律吧?
郝:嗯,说的还有点谱。
黄:对不对!这不是有谱没谱的问题,请讲法言法语。
郝:我告诉你,咱们都理性点,别给我大声嚷嚷!
黄:不存在不理性的问题,我讲的每一句都要负责的,不存在不负责的问题。
郝: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在24小时内通过互联网将传遍全世界!我告诉你!
黄:没问题呀,不存在不负责的问题。我们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开展工作,你搞清楚这个关系(黄用手指着郝劲松的鼻子)。
郝:别给我用手指来指去的!黄江!我告诉你黄江!
黄:我这个讲话可能比较激动,但是我讲的每一句话都是负责的.(黄又用手指着郝劲松的鼻子)
郝:别给我拿手指来指去的!讲点礼貌!有点法官的样子!
黄:搞清楚这个关系.
郝:有点法官的样子吗?你,黄江?!
黄:委托代理人,你也是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
郝:少给我拿手指来指去的,我告诉你! (郝用手指着黄的鼻子)
黄:好,我可以接受,没问题.
郝:改了!
保安:不要吵好吗,不要吵好吗?
黄: 请你们配合.
张军: 你刚才说,你听话,什么叫我听话?我们领导说不要在我们公司,可以,我要找另外一个地方谈话.
黄:你这是找借口(用手指着张军的鼻子)
张军:你又指我,你指我干什么?这不是开庭!
郝:少给我拿手指来指去的!
黄:这里有媒体记者,我们在请工会的领导,工会的负责人跟企业交涉.
郝:跟企业交涉?他是个人.
张军:我是个人.
黄:从企业的这个角度也是有法律义务的.
郝:请你说出这个义务在哪儿?
郝:请问你法律依据在哪儿? 你给我说出来!哪一条?!
黄:不要这样讲话,我的每句话都有法律依据.
郝:黄法官,你对每一句话都负责,我问你法律依据在哪儿?哪条哪款,告诉我,大声点!
黄:这有点钻牛角尖了,这种话.法院我明知道我这种身份,我来请你们配合.
郝:说不出来,业务不熟。
张军:你要谈我说我可以谈. (中途黄):坐下来谈
郝:我直接告诉你吧.你是不是要他撤诉?
张军:对啊,我就说在外面找个地方坐下来谈.
张军:你刚才说得什么? 你说张晖要听话,什么叫听话,你不是我父亲,你不是我什么人,我要听什么话?!
郝:他为什么要听你的话?你以为你是谁啊?
黄:张晖啊! .(同时用手指着张晖鼻子)
张晖:干什么,你又拿手指来指去的,请你不要指我!
众人散去.......


>>>延伸阅读:细数历史上数次“钓鱼”事件的政治猫腻
| 作者:R9神 回复日期:2009-10-27 01:51:35 | |
第一次坐沙发
| 作者:zixi66 回复日期:2009-10-27 01:52: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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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R9神 回复日期:2009-10-27 01:54:43 | |
这法官疯了,知道自己快完蛋了
| 作者:木香瓜 回复日期:2009-10-27 01:56:44 | |
看到中国政府工作人员那肥厚的手掌和粗胖的手指我就恶心,这些够日的不知道糟蹋了多少民脂民膏,还没什么审美观!粗俗粗鄙反正就一阵恶心!不过现在大多数官员都这德性!
看看是不是沙发
| 作者:持之以恒的狗 回复日期:2009-10-27 01:58:44 | |
bandeng ?
| 作者:R9神 回复日期:2009-10-27 01:59:20 | |
可惜没录像,看看这法官的嘴脸
垃圾不如啊
| 作者:何小手 回复日期:2009-10-27 02:00:26 | |
前排
| 作者:木香瓜 回复日期:2009-10-27 02:01:14 | |
“法言法语!?”
哈哈,这个法官狗急跳墙了!
司法机关是一窝的,法制作秀。
| 作者:R9神 回复日期:2009-10-27 02:02:45 | |
你别拿手指我!
| 作者:xlking 回复日期:2009-10-27 02:02:54 | |
不听话直接枪毙你。
法官杀人不犯法。
在中国就接受人治的事实,不要想谈什么法治。
要法治只有变革。
| 作者:灌王水 回复日期:2009-10-27 02:07:30 | |
这就是中国的法官?在中国都是法盲加法盲当法官的?
坐看上海市政府捣糨糊
| 作者:zdz1314 回复日期:2009-10-27 02:08:46 | |
第一次坐首页 看来这黄江法官和以前的案子很有联系 好好查查
| 作者:kentlwf 回复日期:2009-10-27 02:11:14 | |
无语,但顶你!郝律师!此贴必火啊!
| 作者:啊拉1门徒 回复日期:2009-10-27 02:12:05 | |
收了黑钱害怕了这个法官狗急跳墙..
处女贴。。。
| 作者:k5k6 回复日期:2009-10-27 02:12:57 | |
黄江你出名了,不知道你抽什么牌子的烟哦,我真崇拜你黄江,希望全国的法官都是你这样优秀,一看我就知道你是优秀党员,中华民族要崛起了!
| 作者:啊拉1门徒 回复日期:2009-10-27 02:13:01 | |
这个法官收了黑钱害怕了狗急跳墙
| 作者:送销货单 回复日期:2009-10-27 02:14:48 | |
搞不懂了 这钓鱼关法官啥事?
难道这法官和那交管是“兄弟”
| 作者:海岸的晚霞 回复日期:2009-10-27 02:15:21 | |
法官那么激动干什么?你也不是人家父亲,难道是为了任务而来?
| 作者:送销货单 回复日期:2009-10-27 02:16:33 | |
黄法官~~~你妈妈喊你回家钓鱼啦!!!!
呵,,你要听话呀!!~~
其实听话倒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如果你不听话~~~哈,,潜台词正是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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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话的我们见多了。。不听话的结果是什么样子呢??我想不听话的结果大概很难堪吧。。法官亲自上门来做讲些让你听的话。。法官们觉得那已经是很给你面子了。。拿手指头指一指你的鼻子,,其实也是不自主的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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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呀,,,你们面对的可是法院呀。。。法院是干什么的呀。。法院是最后的防线吗??呵,,其实也不然了,,从法官同志老大远亲自登门,,可见法官也只不过是个马仔,,传话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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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以至此,,,,听话还是不听话,,,如同莎士比亚的那句名言了,,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呵,,
听话还是不听话,,,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了。。。其实说实话,,我们这些人更好的角色只是一些看客了。。。如果劲松兄和张兄,,为了自己的实际利益退下来,,我们也是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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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的道路是如此的艰难,,,听话还是不听话,,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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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想代表一种所谓无力的“支持”,,,我只是想衷心地祝福郝兄以及张兄,,祝你们一切都好了~~
听话还是不听话,,,如同,,活着还是死去。。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郝兄及张晖兄,,你们自己选择吧。。。如果你们觉得荣耀,,那你们前行。。。我们只能在此仰望着你们的背影,,深深地祝福你们!!!
在此,,我仅想对你们说的一句话是:“谢谢!”
| 作者:从小就不小 回复日期:2009-10-27 02:17:41 | |
这种法官......呵呵,也忒搞笑
不过,用手指头指算是小KS了。
| 作者:zdz1314 回复日期:2009-10-27 02:17:47 | |
这法官是临时工 鉴定完毕 去呼呼
| 作者:卷刃钢刀 回复日期:2009-10-27 02:23:04 | |
這法官去是要干什么清楚嗎??
这简直流氓啊!
| 作者:风花雪月老马 回复日期:2009-10-27 02:25:31 | |
这样的货色高居厅堂自上,究竟是谁的幸运??
现在就让他这类型的猖狂吧,民众心里都有自己的衡量。
支持郝劲松!!!!!!!!!!
法律应该是神圣的,而不是那流氓般嘴脸的人肆意玩弄的。虽然现实并非如此,但是坚信会有那么光明的一天到来。
| 作者:亿酷 回复日期:2009-10-27 02:26:08 | |
一会张晖,一会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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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卷刃钢刀 回复日期:2009-10-27 02:26:44 | |
其實指一指也沒什么吧?怎么糾纏在這里了呢?也就是個個人素質道德修養問題。不是主要問題吧?關鍵是他現在來干什么?為什么要和當事人談話。這一吵都襁胡了。
| 作者:卷刃钢刀 回复日期:2009-10-27 02:27:48 | |
上海的法官從這個豬頭身上可見一斑
| 作者:博客春秋 回复日期:2009-10-27 02:28:20 | |
你要听话。。
| 作者:卷刃钢刀 回复日期:2009-10-27 02:28:44 | |
上海的法官素質從這個豬頭身上可見一斑
| 作者:沉泥泥 回复日期:2009-10-27 02:29:31 | |
只要上海所有的私家车主都在自己的车上贴上拒绝搭车四个大字,并且坚持一周。呵呵,我相信那些交通局啊执法队啊法院啊一把手都得下马!
| 作者:Jim0999 回复日期:2009-10-27 02:29:58 | |
我们中国法官的形象给这上海的黄法官再降一分。
| 作者:听老婆的 回复日期:2009-10-27 02:30:08 | |
万恶社会啊
| 作者:卷刃钢刀 回复日期:2009-10-27 02:30:52 | |
廣東在大力整頓法官隊伍。連抓帶撤幾十人。上海看來也要清一下這樣的害群之馬了。要不法院的牌子成問題啊
| 作者:红烛照玉门 回复日期:2009-10-27 02:31:19 | |
果然不出所料,道歉只是虚晃一枪,这些人不会罢休
| 作者:猪油麻沸散 回复日期:2009-10-27 02:33:13 | |
俺是打酱油的
| 作者:yjzq945 回复日期:2009-10-27 02:33:18 | |
人肉出来!
本身就是犯罪,措辞却是“不妥”,让明一点道理的人都不服气,又跳出个法官,不知道原来他们判一个败诉人家赞助他们多少?
| 作者:老鼠日猫B 回复日期:2009-10-27 02:33:37 | |
人肉一下吧
| 作者:红烛照玉门 回复日期:2009-10-27 02:35:14 | |
这些人有恃无恐,却不想想必将激起更大的民愤
| 作者:商务男 回复日期:2009-10-27 02:36:03 | |
你要听话。
又学会一句名言。
| 作者:R9神 回复日期:2009-10-27 02:38:16 | |
这一指没什么?这是江湖神功一阳指,带着威胁 恐吓 和空气摩擦的火花呼啸而过,老霸道了
| 作者:深爱麦子 回复日期:2009-10-27 02:38:53 | |
这只黄听话法官真是牛B
| 作者:异手小风 回复日期:2009-10-27 02:39:40 | |
法院我明知道我这种身份,我来请你们配合.
法院我明知道我这种身份,我来请你们配合.
法院我明知道我这种身份,我来请你们配合.
| 作者:红烛照玉门 回复日期:2009-10-27 02:40:22 | |
提醒律师
有理 有节 沉着 冷静 不要因为胜利在望而有丝毫放松
| 作者:diozoor 回复日期:2009-10-27 02:40:53 | |
强烈关注事态发展,希望郝律师与你的当事人能竭尽全力,将一切黑暗曝露在阳光下
| 作者:东坡石头 回复日期:2009-10-27 02:41:17 | |
他是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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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桥听风雨 回复日期:2009-10-27 02:41:36 | |
要听话.....................
| 作者:红烛照玉门 回复日期:2009-10-27 02:42:45 | |
斗勇 斗智
| 作者:mvarxer 回复日期:2009-10-27 02:43:26 | |
水更深了……
| 作者:麻沸猪油散 回复日期:2009-10-27 02:43:51 | |
河蟹多少钱一斤来着?
| 作者:毫无希望地活着 回复日期:2009-10-27 02:44:09 | |
上海需要木易亻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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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安道人 回复日期:2009-10-27 02:46:55 | |
黄的言论可恶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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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法官也太弱智了,想出名想疯了吧。
| 作者:红烛照玉门 回复日期:2009-10-27 02:47:36 | |
抓住要害,忽略末节
| 作者:0874 回复日期:2009-10-27 02:49:55 | |
听来獐头鼠目的不止前几天上电视那几个交管小头头.....
| 作者:苏三强 回复日期:2009-10-27 02:52:08 | |
这就是个马仔而已,大佬是不会出来干这种事情的。不过捏,背后的大佬根本就不怕,人家的靠山是7000万加机枪坦克。
不知“你要听话”算不算“法言法语”?是某人不会用正常的语言说话还是有什么法律规定了和法官说话要用“法言法语”?或者“法言法语”是某些人在需要时祭出用来堵民之口的?又或者“法言法语”是某些人用来做只照他人的镜子的?请问“法言法语”哪里可以学啊?是不是中国话啊?
前面执法局出来作结论已经丢人现眼一次了,这回这个法官又出来做什么?真是脑子比猪还笨。
| 作者:清空江 回复日期:2009-10-27 02:55:28 | |
zf开始放狗了
| 作者:ya_y 回复日期:2009-10-27 02:57:13 | |
如果不是真的怕到发疯,很难想象一个法官会无耻到这种地步。这个黄肛拿了多少贿赂和好处,需要好好查查。或者伊就是周九五的弱智表亲?
| 作者:惊V02009 回复日期:2009-10-27 02:58:05 | |
人肉出来给大家看看此法官的背影、看看他家多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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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核_桃_核 回复日期:2009-10-27 02:58:32 | |
咬住他,就问他那条法律规定必须在公司谈,把这法官也告了
| 作者:庞小帅 回复日期:2009-10-27 02:58:48 | |
郝劲松希望你能自始至终,别让王八左右。支持你,草黄黄黄黄黄江江江江江他个鸡吧
| 作者:360度痉挛 回复日期:2009-10-27 03:01:19 | |
你要听话---下一个网络流行语
| 作者:一瓢秋雨 回复日期:2009-10-27 03:01:34 | |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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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大鱼不吃小鱼 回复日期:2009-10-27 03:01:42 | |
葛B养结棍
| 作者:大鱼不吃小鱼 回复日期:2009-10-27 03:02:51 | |
葛b样结棍
| 作者:南瓜香菇 回复日期:2009-10-27 03:02:59 | |
拉丁香港台湾
| 作者:红烛照玉门 回复日期:2009-10-27 03:03:18 | |
不必纠缠他的态度以及动作,即使再厌恶,这也是他的修养差而已。
重点是他要干什么。除了骚扰,应该有其他的事情吧
2009年中国大陆十大杰出法官候选人
第一名:黄江 上海闵行区法院行政庭候补庭
{评选理由:肥头大耳,大腹便便,手指挥脑,收黑钱办黑事,深入学习发展观,把中国大陆法制水平提高到最高级别-人治)
------欢迎跨省追捕
| 作者:安道人 回复日期:2009-10-27 03:04:16 | |
针对黄法官多次暴粗一阳指,俺也顶帖多一次:黄法官你牛b惯了吧,俺偏偏就Ps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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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大白兔先生 回复日期:2009-10-27 03:04:23 | |
看来法院和交通局勾结的很深啊,现在当着律师的面威胁。真是有特色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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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致远10 回复日期:2009-10-27 03:05:36 | |
这事情 越来越闹到“根子”上了
祝福你们吧
| 作者:庞小帅 回复日期:2009-10-27 03:06:08 | |
黄江你个狗日的,这下丑大了我党是怎么教你的,连点反侦察能力都没有,哎;算是白培养你个杂碎了
| 作者:¤梦影无痕¤ 回复日期:2009-10-27 03:09:56 | |
靠!一个妈生的能好到哪儿去?都一个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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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甲30 回复日期:2009-10-27 03:10:14 | |
相信党是讲政治的。我坚信共产主义一定会实现。让我们共建和谐社会,删除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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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5k6 回复日期:2009-10-27 02:12:57
黄江你出名了,不知道你抽什么牌子的烟哦,我真崇拜你黄江,希望全国的法官都是你这样优秀,一看我就知道你是优秀党员,中华民族要崛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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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简直是太优秀的共产党员了,但凡优秀的党员,那是需要一律牺牲的,为了我党的整体利益来考量。
黄江你真的死定了的,你以为你是谁,我相信。。。
感觉这是一个罪恶的利益链,法官,钩子,黑车,之所以每次起诉都败诉吗原因昭然若揭。
号称文明大都市的上海,官员素质尚且如此,文我们这个社会还有公理吗、?
| 作者:左红尘 回复日期:2009-10-27 03:17:25 | |
狗官真多!有图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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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360度痉挛 回复日期:2009-10-27 03:21:28 | |
这姓黄的素质太差,这种素质不知道是怎么混进法官队伍的?倨傲,狂妄,嚣张,以为平头百姓随他捏捏就是。从此君的言行就能看出来,他是拿捏惯了当事人的。你要听话,一副居高临下,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嘴脸。不听话,你就把张军灭了么?这法官嘴里说出来的话,怎么跟黑社会一个味啊?我知道以前上海的青红帮名头很响,说话就是这样子。这算是上海的历史文化遗产吗?我看这位姓黄的法官传承发扬得很好了。
| 作者:穴指挥枪 回复日期:2009-10-27 03:22:04 | |
我学相学十年,现基本看脸相即可辨别贪官,希望反贪局委任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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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梦影无痕¤ 回复日期:2009-10-27 03:23:37 | |
普法原来是让老百姓懂法,不犯法,而法官却可以是个法盲!可以随便犯法!…法言法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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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3 回复日期:2009-10-27 03:24:24 | |
周至尊,黄听话。
| 作者:kosaken 回复日期:2009-10-27 03:27:49 | |
上海闵行法院庭长丧尽天良硬逼近八旬心脏病患的老人到庭审理
强迁冤民陈林其、王翠秀、朱小琳、陈金龙等六人因中共闵行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巧取豪奇违法裁决(强行拆房)一案,于2008年9月 24日第一次开庭,因黄江(行政庭庭长)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当庭无故剥夺年近八旬身患严重心脏病的老人请公民代理人的权利,故意造成原告法定人数不够而无法审理。于2008年9月27日下午1点45分再次开庭。陈林其、王翠秀、朱晓琳等原告再一次被剥夺聘请公民代理人的权利,只能自行申述。因原告均为农民,又没文化,诉讼不请代理人根本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意愿,在这种蛮不讲理的情况下,原告近八旬的老人王翠秀突发心脏病,当庭昏倒在地,幸亏家人及旁听人员及时求救才未造成严重后果。这时庭长黄江见状,为推卸责任,竟厚颜无耻的要求旁听人员作为把老人送回家的代理人,这时他总算想到她是老人,她要有一个代理人。后来在众多好心的旁听人员的安抚下,待老人平稳后,将其送回了家。
黄江(行政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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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http://img13.tianya.cn/photo/2009/10/27/15683853_6858434.jpg[/img]
恶法官黄江硬逼老人到庭审理的行为是没有人性的,是以称得上伤天害理,丧尽天良。设想这样的恶判官会执法公正,为民说话吗?法院是中国人民最后的底线,最后的底线都被突破,人民的权利到哪里维护?这就是中国的司法,这就是闵行的法院。
希望媒体关注 联系电话:13761937455
| 作者:begc818 回复日期:2009-10-27 03:28:33 | |
哈哈
这是法官 我看是个派来的说客吧!
| 作者:kosaken 回复日期:2009-10-27 03:28:53 | |
http://img13.tianya.cn/photo/2009/10/27/15683853_6858434.jpg
<img src=http://img13.tianya.cn/photo/2009/10/27/15683853_6858434.jpg>
[img]http://img13.tianya.cn/photo/2009/10/27/15683853_6858434.jpg[/img]
无法贴图!
| 作者:¤梦影无痕¤ 回复日期:2009-10-27 03:29:03 | |
普法原来是让老百姓懂法,不犯法,而法官却可以是个法盲!可以随便犯法!…法言法语啊!一个妈生了70000000个儿女,个个一个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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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begc818 回复日期:2009-10-27 03:30:26 | |
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在24小时内通过互联网将传遍全世界!我告诉你!
| 作者:我佑上帝 回复日期:2009-10-27 03:30:30 | |
等 估计此人要倒霉...
关注中~~~
| 作者:丢失玩具的小孩 回复日期:2009-10-27 03:32:38 | |
无语,没经历过,但好似很习惯了~~
| 作者:吹风哥 回复日期:2009-10-27 03:34:09 | |
堂堂的国际大都会都整得如此乌七八糟。其他小地方不是更黑?
| 作者:宇宙飞床 回复日期:2009-10-27 03:34:38 | |
郝劲松 侠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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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忽忽悠悠就瘸啦 回复日期:2009-10-27 03:35:15 | |
操,换个这G8鸟法官,这案子还能公正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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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吹风哥 回复日期:2009-10-27 03:35:26 | |
此人已出名,但愿他除名!
| 作者:塞库洛 回复日期:2009-10-27 03:36:56 | |
黄某的行径属于两只母牛下树——二B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