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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杂谈』 杭州飙车案胡斌被判3年 其母听到结果泪流不止[图]

点击:322569  回复:4316
作者:诛仙张小凡  发表日期:2009-7-20 19:08:00
    
    资料图:2009年7月15日,轰动一时的杭州5·7飙车案在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前,胡斌的父母先后进入法院。

  中新网杭州7月20日电 (记者 钟新) 7月20日下午3时30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胡斌亲属,被害人谭卓亲属、生前同事等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宣判。
  
  针对这一宣判结果,双方家长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均表示不公平。
  
  今年5月7日晚8点左右,年仅20岁的胡斌驾驶大红色三菱跑车在杭州繁华的街头与朋友“飙车”,将看完电影、正在穿过斑马线回家的25岁青年谭卓当场撞死。事发路段标明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经鉴定,胡斌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胡斌肇事后及时报警并在现场等候,该行为属于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义务,且刑法已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为加重处罚情节,依法不应当将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的行为重复评价为自动投案,故不能认定被告人胡斌有自首情节。被告人胡斌案发后虽未逃避法律追究,其亲属也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但胡斌无视交通法规,案发时驾驶非法改装的车辆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沿途时而与同伴相互追赶,在住宅密集区域的人行横道上肇事并致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胡斌的行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交通肇事罪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具体规定,认定其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缺乏法律依据。最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
  
  针对这一结果,受害人谭卓的父亲谭跃在接受本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对于这个审判结果他很失望。之前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已经指出胡斌的行为是比较恶劣的,不应该只判了三年。“我会向高一级法院申请审判监督程序。”谭跃认为,杭州中院可能也会得出同样的结果,所以他准备向浙江省高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目前他正在向有关律师咨询相关事宜。
  
  谭跃认为量刑过轻,而被告人胡斌的父母也同样觉得不公平。胡斌母亲庭审出来后一直在哭,对记者说,“太不公平了”之后再也没说什么。胡斌的爸爸也告诉记者,他现在心情很不好,他们只能听天由命了。(完)
  
  搞自:http://news.ifeng.com/photo/society/200907/0720_1400_12592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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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林英雄,纵情武林世界
  三国风云,乱世风云再起


作者:苏永裕 回复日期:2009-07-20 19:08:33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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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az7078763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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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打死8回帖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3:23 
 
  真无语,100多万+3年=一条人命
  
  

作者:要什么名字好呢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3:51 
 
  雪特!法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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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苍鹰SZ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3:58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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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风清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5:24 
 
  70码案的结果让人绝望了,谭卓莫名其妙被撞死,凶手只判了3年。谭卓父母情何以堪?如果是我到中年以后,独子被撞死,我绝对想尽办法尽我余生也要灭凶手满门。中国的老百姓,还是太老实了。个个都是杨大侠,个个都是朱云雨,这帮禽兽还敢这么嚣张?法律已经没有公正了。乱象已生,过去书上,电视上看的前朝末年的景象,就在我们身边以更大的力度上演。陈先生,吴先生,你们啥时候来呢

作者:雪齋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5:26 
 
  天下父母心..

作者:1000000万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7:06 
 
  关注

作者:韩姝儿hse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7:49 
 
  无语啊。。。

作者:清风华焰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7:57 
 
  2005年5月,胡华因盗窃井盖,在杭州,虽未造成后果,
  杭州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半。
  
  2009年7月,胡斌因在市区飚车,撞死斑马线上路人谭卓,
  杭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三年。
  
  
  

作者:带小猪闯天下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8:23 
 
  "金钱万岁","和谐万岁"
  

作者:湖大学子07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8:46 
 
  如果是把胡斌撞死了,他父母绝对认为量刑过轻,自己孩子把别人孩子撞死了,判了三年,还说不公平,还有良心吗!!!
  哭什么啊,该大笑了!!!

作者:惆怅的蓝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0:04 
 
  “太不公平了”胡他妈说的,正解!!

作者:Masako_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0:05 
 
  3年换了一条命我草

作者:凶娃娃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0:06 
 
  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性质如此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居然只判了刑期下限。这死女人还好意思哭???人家一条人命难道就只值100多万,赔了钱,你家那个王八蛋就可以不受法律制裁?所以说,上梁不正下梁歪,难怪小王八蛋一点没有教养。估计迟早也是死于车祸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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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小学得过乒乓球比赛冠军,爬竹竿比赛亚军,我看谁敢跨省追捕!

作者:amicloudd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1:37 
 
  天理何在,金钱+关系可以搞定一切!

作者:马甲中的大哥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2:44 
 
  如此关注之下也只是三年,一声叹息!

作者:看不清楚的天空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3:55 
 
  这世道生活着真实需要很大的勇气

作者:sujingzhuai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4:07 
 
  杨一刀,回来吧!
  吓死这些王八蛋

作者:cat_in_heaven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4:16 
 
  胡妈:太不公平了,这杀千刀的法官,昨晚不说好住个一年半嘛,怎么又改成三年啦?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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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涯猪妹夫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4:37 
 
  哭是因为激动的!!!
  
  钱,终究没白花
  
  不是指给谭父母的那一百多万,那才哪儿到哪儿啊!!!
  
  哭是因为激动的!!!
  
  钱,终究没白花
  
  不是指给谭父母的那一百多万,那才哪儿到哪儿啊!!!
  
  哭是因为激动的!!!
  
  钱,终究没白花
  
  不是指给谭父母的那一百多万,那才哪儿到哪儿啊!!!
  
  哭是因为激动的!!!
  
  钱,终究没白花
  
  不是指给谭父母的那一百多万,那才哪儿到哪儿啊!!!
  
  哭是因为激动的!!!
  
  钱,终究没白花
  
  不是指给谭父母的那一百多万,那才哪儿到哪儿啊!!!
  
  哭是因为激动的!!!
  
  钱,终究没白花
  
  不是指给谭父母的那一百多万,那才哪儿到哪儿啊!!!
  
  哭是因为激动的!!!
  
  钱,终究没白花
  
  不是指给谭父母的那一百多万,那才哪儿到哪儿啊!!!
  
  哭是因为激动的!!!
  
  钱,终究没白花
  
  不是指给谭父母的那一百多万,那才哪儿到哪儿啊!!!
  
  

作者:马老六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6:18 
 
  作者:东风清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5:24 
  
    70码案的结果让人绝望了,谭卓莫名其妙被撞死,凶手只判了3年。谭卓父母情何以堪?如果是我到中年以后,独子被撞死,我绝对想尽办法尽我余生也要灭凶手满门。中国的老百姓,还是太老实了。个个都是杨大侠,个个都是朱云雨,这帮禽兽还敢这么嚣张?法律已经没有公正了。乱象已生,过去书上,电视上看的前朝末年的景象,就在我们身边以更大的力度上演。陈先生,吴先生,你们啥时候来呢
  
  ————————————————————————
  
  顶~

作者:cun1228归来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6:48 
 
   放到最黑的监狱里,整他;3年够了。
   不好意思,我的说法比较过分;但我真的很希望

作者:诛仙张小凡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6:55 
 
  看看人家赚钱多不容易呀
  


作者:lsfjy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7:56 
 
  狗日的社会

作者:每天都爱困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8:00 
 
  这女人也好意思哭……简直无语了……

作者:狡兔四窟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9:06 
 
  看来胡家能量不小

作者:诛仙张小凡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9:30 
 
  --------------------
  


作者:crane_yi 回复日期:2009-07-20 19:29:38 
 
  
  。。。。。。。。。。。。。。。。。。
  
  

作者:0绝情坑主0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0:11 
 
  作者:清风华焰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7:57 
    2005年5月,胡华因盗窃井盖,在杭州,虽未造成后果,
    杭州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半。
    
    2009年7月,胡斌因在市区飚车,撞死斑马线上路人谭卓,
    杭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三年。

作者:zgymx520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1:17 
 
  5000千来最强的装B

作者:zylgogo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1:18 
 
  我就想问问宣判的法官,敢正视你们身后的国徽么。

作者:黑山小妖0711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1:35 
 
  没天理了。

作者:天涯猪妹夫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1:43 
 
  胡斌为啥判三年:杭州飙车案审判长详解审判结果
  2009年07月20日 18:50:5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大 中 小】 【留言】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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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杭州7月20日电(记者方益波、余靖静)被社会舆论称为“杭州飙车案”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今日宣判,被告人胡斌被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审判长潘波在宣判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庭审争议的焦点和社会舆论关注的问题详细解释了有关法律依据,陈述了判决理由。
  
  
  
   资料图片:胡斌的朋友,一群富家子弟,在车祸现场谈笑风生,让人感到恐怖。(来源:杭州网 任烨摄)
  
   为啥不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庭审中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对此均不持异议,而一些社会舆论认为胡斌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潘波说,法院之所以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胡斌定罪,理由是:
  
   第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均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此,交通肇事罪本身就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是故意,是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被告人胡斌平时喜欢开快车,但其认为凭自己的驾驶技术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案发当晚,胡斌在超速驾车过程中未违反交通信号灯指令,遇红灯时能够停车,肇事时没有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而撞上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男青年谭卓,撞人后立即踩刹车并下车查看谭卓的伤势情况,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以及122报警电话,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这一系列行为反映了胡斌肇事时主观上既不希望事故发生,也不放任事故的发生,对被害人谭卓的死亡其内心是持否定和排斥态度,是一种过失的心态,因此,被告人胡斌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心态都是过失,但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刑法第133条专门规定了交通肇事罪,因此,驾驶交通工具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过失致人死亡的,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不能适用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胡斌定罪。
  
  。
  
  

作者:诛仙张小凡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2:32 
 
  0000000000000000


作者:庄纯结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2:49 
 
  该杀9族的人判3年,这个社会太疯狂了

作者:落叶惊鸿1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3:18 
 
  真黑,就才弄死一个就三年,要弄死十个还不得关半辈子啊…应立即释放!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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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南泾北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3:44 
 
  这个女人哭的好可怜啊,好像他儿子被点天灯了。。。。。。。

作者:天涯猪妹夫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3:47 
 
  
   这样的交通肇事算不算“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庭审中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提出胡斌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法院没有采纳代理人意见。潘波说,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潘波解释说,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二人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他认为,据此,胡斌的行为不符合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肇事罪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具体规定,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也不能认定被告人胡斌交通肇事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胡斌“有自首情节”吗
  
   胡斌的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胡斌有自首情节的意见,没有被法院采纳。
  
   潘波说,这是因为被告人胡斌肇事后及时报警并在现场等候的行为,属于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义务,刑法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为加重处罚情节,刑事立法上已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义务的肇事人予以从轻处罚。如果将被告人胡斌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这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认定为自首情节并再次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那在法律上就进行了重复评价。
  
   他认为,如果某个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之后又到司法机关投案,还是可以认定为自首的,但是刑法第133条明确规定,肇事后逃逸应在三至七年的幅度内量刑,对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人即使有自首情节也必须在三至七年的幅度内综合考虑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刑法对肇事后逃逸再自首的行为人的处刑仍比肇事后履行报警等法定义务的行为人要重。
  
   为什么刑期是三年
  
   潘波说,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对胡斌交通肇事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案发后胡斌亲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他强调指出,但是胡斌无视交通法规,案发时驾驶非法改装的车辆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沿途时而与同伴相互追赶,在住宅密集区域的人行横道上肇事并致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故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等理由尚不足以减轻其罪责。辩护人还在庭审中提到胡斌曾在体育比赛中获奖的意见等,这些更不能成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作者:zgymx520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3:59 
 
  5000年以来,最强的装B.面在哭,心在笑.

作者:诛仙张小凡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4:34 
 
  火火火火火火火火






作者:第八名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5:09 
 
  作者:江南泾北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3:44 
    这个女人哭的好可怜啊,好像他儿子被点天灯了。。。。。。。
  -------------------------
  !

作者:ca8879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5:10 
 
  撞死人了.,就他妈判3年.

作者:zwh2p2p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6:01 
 
  有钱就是好啊。我虽然不能生在有钱人的家里,但我立志要做有钱人的祖宗。。。。。。。。。。。。。。儿子啊靠你了,你爸我这辈子是完了

作者:qiuyusjd21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6:05 
 
  胡妈啊。你那个垃圾儿子啊。我给你200万,我再做三年牢。我帮你撞撞死算了。你看我对你多好啊,帮你解决负担!!!!

作者:诛仙张小凡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7:01 
 
  \\\\\\\\\\\\\\\\\\\\\\


作者:落叶惊鸿1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7:04 
 
  国法…胡芦僧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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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國崛起2009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7:22 
 
  姓“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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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中道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7:44 
 
  作者:起个名真难哈哈 回复日期:2009-07-17 11:21:49 
      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处看风景?
        
         关于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毕业生的新闻,就因为他妈(不是脏话)是浙江政协委员,网上所有大网站关于此事的帖子都被一一删除了;
         晚上重播新闻已经删除了该事件的报道;报社也禁止了该新闻的报道。社会就是这样和谐的吗?!当我得知,晚上八点,三辆跑车在闹市街头狂飙,随意地将路人撞向天空的时候,我真想知道,这算不算一起“谋杀”?血淋淋的撞人场景,我们在电影里见过很多,比如无间道里,汽车疯狂地冲向刘嘉玲,将她碾压在血泊之中。这是一场谋杀;那昨天那辆发狂的三菱冲向人行道上毫无防备的浙大毕业生谭卓时,算不算杀人?!这只是超车的意外? !
         浙江台1818黄金眼有了“权威”交警部门的“初步”事故调查结果:只是一辆改装车以70迈速度,“合理”地越过双黄线后超车引发的意外事故。能把人撞起5米高,撞飞20多米的,竟然是70公里时速的车造成的,这智商,我代表全人类感谢你祖宗!昨晚所有站现场的人都能告诉你,那是什么速度。
         同德医院的护士从谭卓口袋里发现了当晚的一张《南京南京》的电影票,可怜的谭卓本是在去电影院的路上,却被人无故撞飞,脑浆横溢……讽刺的这全部换来的是一张通知单,机动车超速,扣三分。讽刺不?想骂人不?
         还有。一个生命换来了那个少爷的一段话:老子昨天本来不会输给你的,要不是撞了那个傻子,本来领先你一车位呢,靠,还要我老妈去摆平,害得老子驾照被扣。更讽刺了吧?更想骂人了吧?
         还没完,关于这起车祸最新的情况,肇事者已被无罪释放,只扣驾照三分,爱车三菱获得保险12万……我气愤的,不是因为肇事者是富家子弟或者死者是浙大毕业生,而是他们对生命的冷漠,刚刚剥夺了一个前途无限的生命,却还能够笑着谈着。
         胡斌,你个小屁孩,不要以为你这样很帅,等你什么时候不要你妈出来抗事,你才是个男人;
         陆红英,你这样教育孩子,是在自杀,不知道你是怎么经营起一家公司,怎么当的上政协委员,但是我知道这次你必须完蛋。浙江宣传部还是什么OOXX的地方已经下达文件封杀一切关于此的东西了,但是我不甘心。我用手机一个字一个字的打下这篇文章,没法排版,没法加粗,但是我希望所有人能知道,希望所有看了的人转帖或分享。我不是愤青,但我看这社会这样“和谐”下去我恶心。
         我们可以选择沉默,洗洗睡,又不关我事。但这次的谭卓,可能下次就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空看风景?

作者:sv001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8:17 
 
  党国的法律是为有钱人办事的.
  \
  只要TMD蓝球,足球好点,就可以乱杀人了

作者:俺的ID经常被封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9:09 
 
  作者:清风华焰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7:57 
    2005年5月,胡华因盗窃井盖,在杭州,虽未造成后果,
    杭州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半。
    
    2009年7月,胡斌因在市区飚车,撞死斑马线上路人谭卓,
    杭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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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的差距

作者:庄园6号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9:11 
 
  “太不公平了”畜生妈妈先替我们说出口了

作者:706556073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9:51 
 
  我拿脑袋赌:连这区区三年也不用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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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zj19730304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0:02 
 
  少了,应该5年才公平。

作者:afeitt101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0:18 
 
  可以了~~100多万够那家人用的了~~
  还能怎样呢~~叛了死刑根本不会给这么多钱的~~
  妥协吧~
  3年~~估计不到一年就能提前释放吧~~
  
  这个社会就这样了~~
  要是我们不关注~~估计结果更差~~
  
  就这样吧~~无语了

作者:庄园6号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0:41 
 
  作者:俺的ID经常被封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9:09 
    作者:清风华焰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7:57 
      2005年5月,胡华因盗窃井盖,在杭州,虽未造成后果,
      杭州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半。
      
      2009年7月,胡斌因在市区飚车,撞死斑马线上路人谭卓,
      杭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三年。
    ------------------------------------------------------
    钱的差距
  ==============================
  类似的事情太多了...大家以后多挣钱吧呵呵

作者:dllmm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1:09 
 
  爱怎么骂怎么闹都能理解,
  但判决是正常的。

作者:诛仙张小凡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1:41 
 
  谭卓父母






作者:yzrtz69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2:35 
 
  唐山醉酒驾驶套牌车撞死一家三口的案子才判三缓五,只赔偿80万,杭州的为什么这样严判?难道组织些人上街就能这样无视法律吗?建议胡少老爹马上组织1万人上街,唐山人民声援胡少!

作者:华山一棵葱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3:43 
 
  狗日的社会
  
  

作者:7品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5:38 
 
  王八蛋太多了

作者:一头不动声色的猪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5:50 
 
  靠 我本来以为会无罪释放的..........
  
  法律真是公正阿

作者:狼在沙漠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5:55 
 
  胡家人能干,确实与涛哥是一家的,全国人大是胡家的一个小企业而已!

作者:火星执政党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6:18 
 
  狼狈为奸!!

作者:sage0729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6:23 
 
  是说60年一个甲子吗?

作者:lingfy3321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6:59 
 
  这就是传说中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吧,总算瞻仰了一把
  
  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马孽

作者:落叶惊鸿1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7:26 
 
  判决…官字两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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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co99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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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706556073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8:04 
 
  他妈哭的是:要是网上影响没这么大,哪要三年吧,以后风静些再花点钱打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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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鸟高飞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8:12 
 
   钱没少花。
   人死不能复生 。
   如果胡斌被判死了,谭家是得不到太多钱的,交通肇事赔个十几万二十几万就差不多了。
  

作者:maco99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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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现在宇宙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9:02 
 
  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

作者:给娃买把吉他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9:37 
 
  刚看到这条新闻标题的时候我呆了10秒钟
  等确认我没看错后才点击的
  已经骂不出来了
  没啥说的了
  努力赚钱移民吧

作者:maco99 回复日期:2009-07-20 19: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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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智中年心智童年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0:13 
 
  一声叹息,交通法什么时候改啊?

作者:maco99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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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扛起大葱上战场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2:52 
 
  其实我想说啥大家都知道,在此我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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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飞行之梦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3:07 
 
  姓胡的老妈还有脸说不公平,养个儿子没有教养,开车乱飙炫富,把无辜的人给撞死了,只判了3年的徒刑,还TMD有脸说不公平。什么是公平?人们常说人生最大的悲事之一就是老年丧子,这一切对谭卓的父母公平吗?要我说这个刑太轻了,要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要判死刑,要一命抵一命。

作者:三元流动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3:10 
 
  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识的,维护统治秩序的工具...看到一些所谓的专家站着不腰疼说着为什么不用法律的手段时,真是太黑色幽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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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幸福在田野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3:15 
 
  判刑三年太轻了,应该就地枪决。。而且要枪毙他全家。

作者:f碎银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3:38 
 
  肇事者家应该谢天谢地了。3年!!自己不内疚嘛!
  他们夺去的是鲜活的生命,一个家庭的坍塌!!
  相比之下,3年又算什么!!!!
  
  可叹,可狠!!!!

作者:敢笑影帝不装B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4:04 
 
  老娘们风韵尤存,爆她菊花

作者:cageyX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4:16 
 
  双方都觉得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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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ustylady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4:22 
 
  什么都是虚的,只有钱是真的

作者:webber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4:59 
 
  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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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uajian199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5:00 
 
  不是赔了一百多万啊,应该无罪释放啊

作者:acr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5:05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者:daobachen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5:41 
 
  明天我存个100W,撞死你他妈的法官,看你判我多少年~~~~~~

作者:acp128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6:34 
 
  心已死,没什么希望了!!!!!

作者:sum111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6:46 
 
  作者:东风清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5:24 
    70码案的结果让人绝望了,谭卓莫名其妙被撞死,凶手只判了3年。谭卓父母情何以堪?如果是我到中年以后,独子被撞死,我绝对想尽办法尽我余生也要灭凶手满门。中国的老百姓,还是太老实了。个个都是杨大侠,个个都是朱云雨,这帮禽兽还敢这么嚣张?法律已经没有公正了。乱象已生,过去书上,电视上看的前朝末年的景象,就在我们身边以更大的力度上演。陈先生,吴先生,你们啥时候来呢
  =================================
  崖山之后,已无中国,
  不觉得现在的人太麻木了么?
  早已经失去刚烈了。

作者:webber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6:56 
 
  这是一个属于“欺实马”的特权家天下,潜规则的王国:
  
  1)当庭否认飙车
  
  2)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113万元
  
  3)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3年
  
  
  全世界“草尼马”们心目中的司法透明,社会公正的世界:
  
  1)由“草尼马”们组成的陪审团,根据“欺实马”曾经多次驾驶改装车辆飙车记录在案,根据现场证人和录像显示以及诚实的科学鉴定,判定“欺实马”飙车事实成立
  
  2)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113万元
  
  3)鉴于“欺实马”赔偿家属人民币113万元原本可以轻判,但是“欺实马”法庭上企图否认飙车令所有过斑马线的市民胆寒,至于“欺实马”中学时代篮球比赛、足球比赛获得奖励并不能证明毕业后不会故意藐视斑马线上行人的生命、危害公告安全。综上所述,由“草尼马”们组成的陪审团在透明司法制度下,公正地判处“欺实马”:危害公共安全罪无期徒刑!
  
  
  
  
  以上纯属虚构童话,谢绝跨省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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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属于“欺实马”的特权家天下,潜规则的王国:
  
  1)当庭否认飙车
  
  2)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113万元
  
  3)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3年
  
  
  全世界“草尼马”们心目中的司法透明,社会公正的世界:
  
  1)由“草尼马”们组成的陪审团,根据“欺实马”曾经多次驾驶改装车辆飙车记录在案,根据现场证人和录像显示以及诚实的科学鉴定,判定“欺实马”飙车事实成立
  
  2)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113万元
  
  3)鉴于“欺实马”赔偿家属人民币113万元原本可以轻判,但是“欺实马”法庭上企图否认飙车令所有过斑马线的市民胆寒,至于“欺实马”中学时代篮球比赛、足球比赛获得奖励并不能证明毕业后不会故意藐视斑马线上行人的生命、危害公告安全。综上所述,由“草尼马”们组成的陪审团在透明司法制度下,公正地判处“欺实马”:危害公共安全罪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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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科学发掌官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7:13 
 
  不是跟法官说好了判十年缓刑八十年吗?所以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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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D书都白读了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7:47 
 
  明天大家一起以7+m的速度上5米高度看风景7。。。。

作者:星辰Y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8:42 
 
  太长了,早点出来,我也把他撞死

作者:ccwsl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8:51 
 
    2005年5月,胡华因盗窃井盖,在杭州,虽未造成后果,
    杭州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半。
    
    2009年7月,胡斌因在市区飚车,撞死斑马线上路人谭卓,
    杭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三年。
  ----------------------------------------------
  有钱就是好。想弄死谁就弄死谁!我觉得那些买凶杀人的很傻 直接找个人 给俩钱幢死就行了。
    

作者:cheney_100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9:04 
 
  啥也不说,摇摇头····

作者:uv42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9:29 
 
  谭卓的亲友如果以后不报仇,那真是妄自成为人了

作者:aliensong 回复日期:2009-07-20 19:59:53 
 
  无语的判决,天理不在。

作者:cnprime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0:10 
 
  胡斌满门被杀应该是最理想的结局

作者:夏风轻轻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0:21 
 
  对中国的法律,我只有一个字:操!!(注:此乃曹操的操!!所以不要跨省追捕!!)

作者:大國崛起2009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0:58 
 
  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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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辰Y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1:11 
 
  危害公共安全罪无期徒刑

作者:汽车人变形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1:27 
 
  还能说什么!

作者:ccwsl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1:39 
 
  以前我很鄙视 移民的人!我长大后看了很多事 我深深的知道 在中国有钱才是万能的。所以我认为能偷渡就偷渡!!起码在国外撞死了 还陪的多些

作者:浙江缺电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2:01 
 
  我就看看//我不说话//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作者:爱上黄皮的酸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2:23 
 
  交通肇事罪:未逃逸:判3--7年
  
  结果就判了三年。
  这法官可判得真准!

作者:绿_坝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3:09 
 
  那100万终于可以派用场了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3:26 
 
  顶

作者:jdk667838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3:44 
 
  2005年5月,胡华因盗窃井盖,在杭州,虽未造成后果,
      杭州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半。
      
      2009年7月,胡斌因在市区飚车,撞死斑马线上路人谭卓,
      杭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三年。
  

作者:零点过点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3:54 
 
  判三年都哭了说什么太不公平了,谭卓的妈妈又该怎么抱怨或诅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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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寒风六笑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4:48 
 
  这个结果告诉我们一个杀人不用偿命的好办法,放心杀一个人不用100多万,有第三者责任险的50万差不多了.

作者:mad_5001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4:57 
 
  今天看了杭州飙车案的判决,实在是感慨万千啊,人的生命好便宜的,到底值多少钱呢,实在无聊我也大概算了下:
  方程式1:被害人的价钱+被害人父母的精神损失费=肇事人三年赚的钱+肇事人的精神损失费+113万
  方程式2:被害人的价钱约等于被害人的父母的精神损失费,肇事人三年赚的钱约等于肇事人的精神损失费
  解以上方程组可得 2×被害人的价格=2×肇事人三年的钱+113万
  假设肇事人每年赚100W,最后得出被害人的价格=356.5万
  由于各方媒体网络为该被害人造势,使得被害人的价格增加一倍,所以被害人的实际价格为178.25万
  下面在算下被害人每个月赚多少钱:假设被害人能活到70岁,60岁退休,退休后工资1500元,退休前每月工资A元,得以下方程:
  (60-25)×12A+1500×10=1782500 A=4208.3元
  
  根据以上内容得出以下推论:
  推论1:若想要肇事人做1年的牢,每月需要赚钱在1154元以上,在这个数字以下,你想肇事人坐牢,需倒找肇事人钱(以上是指你今年25岁)。
  推论2:根据以上内容推算南京飙车案判决结果:假设5位被害人和杭州的相似,
  设判决年数为N,得出方程:356.5×2×5人=2×100×N+113×5,得出N=15年
  
  总结:1、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努力提高自己的价值
  2、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珍惜自己的生命,虽然生命值不了多少钱
  最后的牢骚:1、造成人命贬值的罪魁祸首是人民自己,现在交通肇事了(如果不是特别被关注的话),还有坐牢的么,全部是私了,造成现在这种情况。家里人出事了,不是想要严惩他,而是想着尽可能的多要点钱。
  2、交通肇事的法律已经可有可无了,只要有钱,就不可能坐牢。在人的潜意识里已经形成这样1个概念:撞人了,不好,这次又要花多少钱了,肇事者已经不在害怕了,撞死了,花点钱就是了,无非是钱多钱少的 问题。
  
  
  

作者:横冈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5:03 
 
  唐山醉酒驾驶套牌车撞死一家三口的案子才判三缓五,只赔偿80万,杭州的为什么这样严判?难道组织些人上街就能这样无视法律吗?建议胡少的老爹老妈马上组织100万人上街,全国人民声援胡少!
  
  靠 我本来以为会无罪释放的..........
  
  无罪释放
  无罪释放
  无罪释放

作者:南湖过客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5:05 
 
  有钱就是好啊,可惜胡家赔的一百多万是少了点,如果赔一千万或者五百万,可能拘留半月,现在又能飙车啦,我抓破脑袋也想不通,胡家为啥不多赔几百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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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bber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5:30 
 
  http://auto.ifeng.com/culture/society/20090720/68400.shtml
    
  杭州飙车案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叛有期徒刑3年
  2009年07月20日 16:54
    
    
  ......
    
  辩护律师认为,胡斌有自首情节,并且认罪态度好,积极进行赔偿,以及在中学期间得到过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的奖励等,因此为他作了从轻处罚的辩护。
    
  据参加庭审的人士告诉记者,公诉人和受害人近亲属委托的律师都认为,应该对胡斌从重处罚。在法庭上,胡斌否认事发时他跟同伴进行了飙车,公诉人认为其认罪态度不好,不能从轻处罚。
    
  法庭最后没有当庭宣判。 (信息时报)
    
  

作者:jdk667838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5:37 
 
  法官我服你

作者:th_cpa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5:46 
 
  我从不主动纳税 纳了纯属b的 为什么呢? 因为纳税没有起到因有的作用 还不如交给H社会保护费呢 起码比纳税的作用来的直接些
  

作者:俯卧撑学院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5:56 
 
  日你妈的逼啊,你们到底还有没有点点血性啊!!!
  如果是我的亲人,我无论如何也要灭这狗的的门。

作者:竖起剪刀手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7:34 
 
  无语了。。。
  这样的事再多来几出吧
  我坐等ZG倒台

作者:煎馒头片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7:39 
 
  大家快来看胡斌母亲终于流下了喜悦的眼泪:“终于保住了啊,过个三月五月的等事情冷冷找找关系再花点钱,弄个保外就医什么的不就出来了么,不过是“太不公平了”了,不是说好了判个缓刑什么的么。”。要撞死你儿子看你怎么说?可怜的谭卓、可怜的谭卓父母啊,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你们的后半生还会有笑容么?别对这个审判结果失望了,对自己失望吧,谁叫自己没权、没钱没关系呢?

作者:星辰Y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7:47 
 
  谭家的,叁年后应会开车了吧
  该咋的就咋的

作者:卡拉哪去了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8:21 
 
  还能按交通肇事来判么,法律学的太好了
  附:取缔所有城市飞车党,有钱可以建造赛道,想怎么开怎么开

作者:破头潘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8:46 
 
  天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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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溜达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9:25 
 
  为什么没人想想去杜绝违章过马路的行人呢?

作者:佯疯语恭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9:27 
 
   如此关注之下也只是三年,一声叹息!
  -----------------------------------------------------------
  这话实在啊!

作者:专门杀猪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9:29 
 
  杭洲让我们看到了“钱”的威力!过阵子再看重庆那边那边“权”的威力!看看那个更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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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黑风高乱拍砖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9:54 
 
  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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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dk667838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0:17 
 
  哭是因为激动的!!!
    
    钱,终究没白花
    
    不是指给谭父母的那一百多万,那才哪儿到哪儿啊!!!
    
    哭是因为激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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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指给谭父母的那一百多万,那才哪儿到哪儿啊!!!
    
    哭是因为激动的!!!
    
    钱,终究没白花
    
    

作者:楠小北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0:25 
 
  胡B妈说的没错,是太不公平,太没天理了,中国永远是有钱人的天下。

作者:佯疯语恭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0:27 
 
   他妈哭的是:要是网上影响没这么大,哪要三年吧,以后风静些再花点钱打点吧,
  -------------------------------------------------------------
  这话也实在啊,对这个社会我无语了!

作者:马陵人家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0:32 
 
   作者:东风清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5:24 
    
      70码案的结果让人绝望了,谭卓莫名其妙被撞死,凶手只判了3年。谭卓父母情何以堪?如果是我到中年以后,独子被撞死,我绝对想尽办法尽我余生也要灭凶手满门。中国的老百姓,还是太老实了。个个都是杨大侠,个个都是朱云雨,这帮禽兽还敢这么嚣张?法律已经没有公正了。乱象已生,过去书上,电视上看的前朝末年的景象,就在我们身边以更大的力度上演。陈先生,吴先生,你们啥时候来呢

作者:魂渡枭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0:41 
 
  有钱人的三年跟穷人的三年是不一样的,过不了多久就能出来了

作者:甭和我来这套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0:59 
 
  作者:0绝情坑主0 回复日期:2009-07-20 19:30:11 
    作者:清风华焰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7:57 
      2005年5月,胡华因盗窃井盖,在杭州,虽未造成后果,
      杭州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半。
      
      2009年7月,胡斌因在市区飚车,撞死斑马线上路人谭卓,
      杭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三年。
  

作者:kenji1122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1:02 
 
  作者:大溜达 回复日期:2009-07-20 20:09:25 
  
    为什么没人想想去杜绝违章过马路的行人呢?
  ---------------------
  一码事归一码事,在这个事件里面胡斌是负全责的,谭走的是斑马线

作者:qqq88882009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1:11 
 
  太轻了,该枪毙了

作者:愈愤青愈爱国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1:13 
 
  完了

作者:可有可无的龙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1:23 
 
  2005年5月,胡华因盗窃井盖,在杭州,虽未造成后果,
    杭州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半。
    
    2009年7月,胡斌因在市区飚车,撞死斑马线上路人谭卓,
    杭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三年。
  

作者:我家的丫头乖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1:37 
 
  以前替你顶贴,帖子被河蟹,到现在孤零零的留在我的脑海,那段时间,那么多天涯的xdjm悼念你,现在,我们依旧怀念。以70 码的名义,浮生如斯,缘生缘死。
  

作者:佯疯语恭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2:22 
 
  作者:起个名真难哈哈 回复日期:2009-07-17 11:21:49 
        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处看风景?
          
           关于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毕业生的新闻,就因为他妈(不是脏话)是浙江政协委员,网上所有大网站关于此事的帖子都被一一删除了;
           晚上重播新闻已经删除了该事件的报道;报社也禁止了该新闻的报道。社会就是这样和谐的吗?!当我得知,晚上八点,三辆跑车在闹市街头狂飙,随意地将路人撞向天空的时候,我真想知道,这算不算一起“谋杀”?血淋淋的撞人场景,我们在电影里见过很多,比如无间道里,汽车疯狂地冲向刘嘉玲,将她碾压在血泊之中。这是一场谋杀;那昨天那辆发狂的三菱冲向人行道上毫无防备的浙大毕业生谭卓时,算不算杀人?!这只是超车的意外? !
           浙江台1818黄金眼有了“权威”交警部门的“初步”事故调查结果:只是一辆改装车以70迈速度,“合理”地越过双黄线后超车引发的意外事故。能把人撞起5米高,撞飞20多米的,竟然是70公里时速的车造成的,这智商,我代表全人类感谢你祖宗!昨晚所有站现场的人都能告诉你,那是什么速度。
           同德医院的护士从谭卓口袋里发现了当晚的一张《南京南京》的电影票,可怜的谭卓本是在去电影院的路上,却被人无故撞飞,脑浆横溢……讽刺的这全部换来的是一张通知单,机动车超速,扣三分。讽刺不?想骂人不?
           还有。一个生命换来了那个少爷的一段话:老子昨天本来不会输给你的,要不是撞了那个傻子,本来领先你一车位呢,靠,还要我老妈去摆平,害得老子驾照被扣。更讽刺了吧?更想骂人了吧?
           还没完,关于这起车祸最新的情况,肇事者已被无罪释放,只扣驾照三分,爱车三菱获得保险12万……我气愤的,不是因为肇事者是富家子弟或者死者是浙大毕业生,而是他们对生命的冷漠,刚刚剥夺了一个前途无限的生命,却还能够笑着谈着。
           胡斌,你个小屁孩,不要以为你这样很帅,等你什么时候不要你妈出来抗事,你才是个男人;
           陆红英,你这样教育孩子,是在自杀,不知道你是怎么经营起一家公司,怎么当的上政协委员,但是我知道这次你必须完蛋。浙江宣传部还是什么OOXX的地方已经下达文件封杀一切关于此的东西了,但是我不甘心。我用手机一个字一个字的打下这篇文章,没法排版,没法加粗,但是我希望所有人能知道,希望所有看了的人转帖或分享。我不是愤青,但我看这社会这样“和谐”下去我恶心。
           我们可以选择沉默,洗洗睡,又不关我事。但这次的谭卓,可能下次就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空看风景?
  

作者:N1CEROCK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2:34 
 
  垃圾法官

作者:不教人间见白头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2:35 
 
  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作者:徐浩楠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2:37 
 
  哎,伟大的神奇国度

作者:我家的丫头乖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2:56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1463874.shtml,以前的帖子不能回复了

作者:zjlgch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3:00 
 
  山水有相逢,记住姓胡的车牌和样子,日后好相见

作者:secondchu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3:10 
 
  大胆猜测,杀人犯胡斌呆监狱最多2年。

作者:Wanhua759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3:14 
 
  太不公平了哈哈!老东西! 生个这种儿子太不公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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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专门杀猪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3:24 
 
  杭洲让我们看到了“钱”的威力!过阵子再看重庆那边那边“权”的威力!看看那个更雷人!看看哪个优势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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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tb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4:50 
 
  胡斌母亲庭审出来后一直在哭,对记者说,“太不公平了”
  
  
  ~~~~~~~~~~@#¥%……&*

作者:垂廉乱政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4:52 
 
  说白了要主持公道还得靠自己

作者:caosangege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4:58 
 
  啥也不说了,想说的话已经有太多人说过了,以后努力的赚钱吧,这年头,钱能通神

作者:一指扫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5:01 
 
  有钱人你们可以用车去杀自己看不贵的人了,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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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庾开府鲍参军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5:03 
 
  垃圾,没有一点承担责任的心思,你的儿子把马路当赛道,杀死了一条如鲜花一般正在开放的生命,同为父母,别人永远失去了儿子,而你的儿子在牢里受三年教育都不行吗?都委屈得要哭吗?都认为这个社会不公平吗?我不想教育你们这种自私自我到死的人。现在我们看清了:有其子必有其父、必有其母。富一代、富二代!你们这种德性,必然会二世而亡的。让社会去教育你的儿子吧,还有挽回的余地。

作者:天有日月星辰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6:40 
 
  有这样哭不如想想自己对孩子的教育出了什么问题

作者:luoyijwqy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6:44 
 
  满三年吗

作者:loveonep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6:43 
 
  支持,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太轻了点,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人去飚车的!

作者:三十年河东三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6:51 
 
  我是独女,谁也不能伤害她,伤害她.满门.......
  

作者:metallicaz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7:19 
 
   在我们国家这么公证的合谐社会,也会发生这样的事

作者:月笼沙123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7:20 
 
   德国基督教牧师马丁•内莫勒:“当他们(德国法西斯)杀共产党人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 人。当他们杀工会分子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人。当他们杀犹太人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杀我的时候,没有人说话,因为已 经没有人了。”-共同参与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权利。
  ----谁知道哪个路上会出现“欺实马”的胡斌,谁又知道哪个城市会出现杭州西湖区的“葫芦僧”,谁又能不被“飙车”轮下的谭卓!!!

作者:看照片的1379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8:05 
 
   唐山醉酒驾驶套牌车撞死一家三口的案子才判三缓五,只赔偿80万,杭州的为什么这样严判?难道组织些人上街就能这样无视法律吗?建议胡少老爹马上组织1万人上街,唐山人民声援胡少!
  -------------------------------------------------------------------
  
  立刻把胡少的户口迁去唐山,马上换地方审判.

作者:我不是鲇鱼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8:45 
 
  唉。。。。。。。。。。。。。。。。。。。。。。。。。。。。。。。。。。

作者:shjjb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9:55 
 
  2005年5月,胡华因盗窃井盖,在杭州,虽未造成后果,
      杭州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半。
      
      2009年7月,胡斌因在市区飚车,撞死斑马线上路人谭卓,
      杭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三年。
  

作者:lh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0:38 
 
  胡伯母啊,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真的
  差不多就行了,戏演过了 太过了

作者:lq2zy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1:25 
 
  神奇的国度,神奇的判罚!司法真公正!TM的!

作者:andysuperbaggio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1:28 
 
  把钱还他,把它判死

作者:专门杀猪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1:38 
 
  始终不明白大街上晚8点多钟!把车开到100码不会危害公共安全!他M的,难到人都隐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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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zhanghuweike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1:46 
 
  悲哀啊

作者:白泽出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1:52 
 
  陆红英你还哭什么哭老子才收你多少钱啊?你给交警队做鉴定的钱都比我给的多,老子顶着舆论压力才判你儿子3年,再说进去后你再活动活动最多一年就出来,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作者:第十七个瞬间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2:55 
 
  让灭门来得更猛烈些吧----------高尔基

作者:paulkin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3:13 
 
  下一个死于飙车的就是胡斌与全国那些“胡斌”们的全家!

作者:汽车人变形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3:50 
 
  
  
  
  
  胡他妈哭的意思是:法官收了的俺的钱,说好判半年,现在改三年!太不公平了!俺的钱啊!
  
  
  
  
  
  
  
  
  
  
  
  
  
  
  
  
  
  

作者:dydcsl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4:08 
 
   为善的受贫穷命更短,作恶的享富贵又寿延!
  我是来打酱油的, 上面的话是< < 关汉卿说的,>谢绝跨省!

作者:txb5673406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6:01 
 
    在我们国家这么公证的合谐社会,也会发生这样的事
  
  
  作者:月笼沙123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7:20 
     德国基督教牧师马丁&#8226;内莫勒:“当他们(德国法西斯)杀共产党人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 人。当他们杀工会分子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人。当他们杀犹太人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杀我的时候,没有人说话,因为已 经没有人了。”-共同参与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权利。
    ----谁知道哪个路上会出现“欺实马”的胡斌,谁又知道哪个城市会出现杭州西湖区的“葫芦僧”,谁又能不被“飙车”轮下的谭卓!!!
  
  
  作者:看照片的1379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8:05 
     唐山醉酒驾驶套牌车撞死一家三口的案子才判三缓五,只赔偿80万,杭州的为什么这样严判?难道组织些人上街就能这样无视法律吗?建议胡少老爹马上组织1万人上街,唐山人民声援胡少!
    -------------------------------------------------------------------
    
    立刻把胡少的户口迁去唐山,马上换地方审判.
  
  
  作者:我不是鲇鱼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8:45 
    唉。。。。。。。。。。。。。。。。。。。。。。。。。。。。。。。。。。
  
  
  作者:shjjb 回复日期:2009-07-20 20:19:55 
    2005年5月,胡华因盗窃井盖,在杭州,虽未造成后果,
        杭州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半。
        
        2009年7月,胡斌因在市区飚车,撞死斑马线上路人谭卓,
  

作者:痞子布丁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7:22 
 
  斑马线撞死人才3年``便宜他了

作者:guozunjie1986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8:42 
 
  关注中

作者:tobetiantang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8:46 
 
  我决定有生之年 能上网的话 每天来顶 顶至3年后。
  
  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处看风景?
            
             关于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毕业生的新闻,就因为他妈(不是脏话)是浙江政协委员,网上所有大网站关于此事的帖子都被一一删除了;
             晚上重播新闻已经删除了该事件的报道;报社也禁止了该新闻的报道。社会就是这样和谐的吗?!当我得知,晚上八点,三辆跑车在闹市街头狂飙,随意地将路人撞向天空的时候,我真想知道,这算不算一起“谋杀”?血淋淋的撞人场景,我们在电影里见过很多,比如无间道里,汽车疯狂地冲向刘嘉玲,将她碾压在血泊之中。这是一场谋杀;那昨天那辆发狂的三菱冲向人行道上毫无防备的浙大毕业生谭卓时,算不算杀人?!这只是超车的意外? !
             浙江台1818黄金眼有了“权威”交警部门的“初步”事故调查结果:只是一辆改装车以70迈速度,“合理”地越过双黄线后超车引发的意外事故。能把人撞起5米高,撞飞20多米的,竟然是70公里时速的车造成的,这智商,我代表全人类感谢你祖宗!昨晚所有站现场的人都能告诉你,那是什么速度。
             同德医院的护士从谭卓口袋里发现了当晚的一张《南京南京》的电影票,可怜的谭卓本是在去电影院的路上,却被人无故撞飞,脑浆横溢……讽刺的这全部换来的是一张通知单,机动车超速,扣三分。讽刺不?想骂人不?
             还有。一个生命换来了那个少爷的一段话:老子昨天本来不会输给你的,要不是撞了那个傻子,本来领先你一车位呢,靠,还要我老妈去摆平,害得老子驾照被扣。更讽刺了吧?更想骂人了吧?
             还没完,关于这起车祸最新的情况,肇事者已被无罪释放,只扣驾照三分,爱车三菱获得保险12万……我气愤的,不是因为肇事者是富家子弟或者死者是浙大毕业生,而是他们对生命的冷漠,刚刚剥夺了一个前途无限的生命,却还能够笑着谈着。
             胡斌,你个小屁孩,不要以为你这样很帅,等你什么时候不要你妈出来抗事,你才是个男人;
             陆红英,你这样教育孩子,是在自杀,不知道你是怎么经营起一家公司,怎么当的上政协委员,但是我知道这次你必须完蛋。浙江宣传部还是什么OOXX的地方已经下达文件封杀一切关于此的东西了,但是我不甘心。我用手机一个字一个字的打下这篇文章,没法排版,没法加粗,但是我希望所有人能知道,希望所有看了的人转帖或分享。我不是愤青,但我看这社会这样“和谐”下去我恶心。
             我们可以选择沉默,洗洗睡,又不关我事。但这次的谭卓,可能下次就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空看风景?
  

作者:37aaa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8:52 
 
  这样的社会。。
  原来估计为了掩人耳目,会判个6-7年的。没想到居然会是3年!

作者:txb5673406 回复日期:2009-07-20 20:29:15 
 
    胡他妈哭的意思是:法官收了的俺的钱,说好判半年,现在改三年!太不公平了!俺的钱啊

作者:wq8245wq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0:13 
 
  国家将亡,必有妖孽

作者:cabayu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0:18 
 
  我觉的对于这种肆意撞人的,可以在其日后停车之时,用汽油浇下车子,,记得用2.5升的瓶~~~

作者:ifana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0:40 
 
  如果7.5事件发生在我身边,我很难保证会做出什么!

作者:artnoc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1:21 
 
  用那一百万买凶杀了姓胡的一家报仇好了。

作者:正义地球人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1:26 
 
  三年一条命,值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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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亦蓝L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1:35 
 
   正常人哭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悲伤,二是喜极而泣。
   这次的事件搞得这么大判了三年可能按律是该如此判,但对不懂法律的人来说总会感觉判罚太轻(因为该事件“搞”得比较大,影响也大)。对感觉要重判的三年当然算少,但对担心判无期甚至死刑的才判三年那就是等于捡到宝啊。
   胡妈,拜托你要哭别在广庭大众下哭,你哭就算了还说什么不公平,人家人都没了!掉过来,给你一百多万人家也就判三年想想是否真不公平。

作者:谢舍吾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2:08 
 
  好黑哦
  他 女 马 B

作者:正义地球人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3:37 
 
  不想在中国可没办法.必须在中国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3g.tianya.cn

作者:五祖弘忍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4:03 
 
  3-7年,判了个三年。太有才鸟

作者:暗器王糖不辣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4:15 
 
  三年???
  
  法官吃屎吧

作者:lastgamer007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4:46 
 
  恩,在中国这块神圣的土地上,有钱人搞死一个人没事。这么有钱,多搞死几个估计也没事。穷人取个钱都判十几年。

作者:中国人民真幸福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5:13 
 
  3年!!中国共产党我真爱你!!!!!!

作者:粤A11111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7:57 
 
  谭家人难道没想过找人做掉胡文武?
  血债不是用钱还的,是应该用血还的!

作者:hedylh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8:58 
 
  作者:东风清 回复日期:2009-07-20 19:15:24 
    70码案的结果让人绝望了,谭卓莫名其妙被撞死,凶手只判了3年。谭卓父母情何以堪?如果是我到中年以后,独子被撞死,我绝对想尽办法尽我余生也要灭凶手满门。中国的老百姓,还是太老实了。个个都是杨大侠,个个都是朱云雨,这帮禽兽还敢这么嚣张?法律已经没有公正了。乱象已生,过去书上,电视上看的前朝末年的景象,就在我们身边以更大的力度上演。陈先生,吴先生,你们啥时候来呢。----------------------------------------------------------------------------------------------------------
  强排这个,但我会这样做,把他们一门都弄成全残。再搞哑他。留他们一双眼,一双耳。永世遭受世人唾骂白眼。
  然后拍摄一段视频,大概意思就是以暴制暴,然后自杀,下去与儿子团聚。

作者:rocky_shen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9:40 
 
  谭家的把钱存起来,3年后再撞死那狗太阳的,把钱丢给他老母,

作者:dreamflange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9:47 
 
  中国的法律就是一驮屎。路上撞死人,按刑法,要么判三年以下(交通肇事罪),要么判无期、死刑(危害公共安全且致严重后果),这是什么鸟毛法律。
  
  执法的法官更是一堆大便。
  
  

作者:还是天上尘 回复日期:2009-07-20 20:39:52 
 
  我
  
  一
  
  直
  
  都
  
  认
  
  为
  
  杭
  
  州
  
  是
  
  个
  
  神
  
  奇
  
  的
  
  城
  
  市
  
  !!!!!!!

作者:现在宇宙 回复日期:2009-07-20 20:40:27 
 
  吧来重播推

作者:870416 回复日期:2009-07-20 20:40:42 
 
  真的是很不公平

作者:卖冰淇淋的车子 回复日期:2009-07-20 20:41:04 
 
  3年也挺好,早点出来,好让谭家人给丫撞死,看看能判几年。撞死后也赔113万。。
  我就不信谭家人没人获过奖。。

作者:吉星月 回复日期:2009-07-20 20:41:11 
 
  我不想说粗话,但我实在忍不住:中国的法律,真的就像那什么一样,只要有钱,有权就能上,想怎么上就怎么上?已然是这样了,就不要再立牌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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