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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能因为舆论压力就对南京车祸案肇事者判死刑,死缓都不行_天涯杂谈_天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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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杂谈』 绝对不能因为舆论压力就对南京车祸案肇事者判死刑,死缓都不行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提交日期:2009-7-2 21:17:00 访问:165583 回复:1815
绝对不能因为舆论压力就对南京车祸案肇事者判死刑,死缓都不行

  首先申明,本人和肇事者没有任何关系。
  
  南京车祸案,本人对受害者表示深深的哀悼,对受害者家属表示深深的同情和慰问。对车祸案肇事者本人是深深的愤怒。不能用语言言表。
  
  但是,我们不能感情用事。因为现实中就是合情的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不一定合情。情和法有矛盾的时候我们肯定是法优先的。所以依法律南京车祸案肇事者完全不应该判死刑,死缓都不行。
  
  事实上,他没有故意,而且酒后驾车撞死人也不能预期。酒后架车的人非常非常多(我本人身边的有车族没有人没有酒后驾车经历虽然大家都知道不对但是一般都能侥幸的是吧),只不过他不幸,而且后果比较严重。虽然后果严重,但是适用的刑法仍必然是交通肇事罪(视情况可以加逃逸罪),不能因为后果严重就例外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
  
  同时最新的交法里面明确规定了:如果肇事者有能力对受害者予以经济补偿(赔偿)在法律是可以作为免予或减轻处罚重点考虑的。
  
  所以,结合全部事实和目前的法律来看。本人认为对肇事者判处1到3年的刑期比较适宜。例外可以判除他对受害者每人赔偿20万元上下和终身吊销驾照。


作者:浪花含笑 回复日期:2009-07-02 21:24:34 
 
  操~~~做了个枪手的沙发

作者:aiyuner 回复日期:2009-07-02 21:25:04 
 
  把你老爸撞死了看你还这么说不。

作者:浪花含笑 回复日期:2009-07-02 21:26:55 
 
  司机派来的人?一条人命一年也不止3年吧何况给受害者家庭造成的间接损害是无法估量的。

作者:myboy2009 回复日期:2009-07-02 21:29:16 
 
  何谓刑法中的“故意”?
  建议LZ先看看刑法总则再说话

作者:reisiwode 回复日期:2009-07-02 21:29:59 
 
  无语 让这沉了 别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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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isiwode 回复日期:2009-07-02 21:31:12 
 
  无语 让这沉了 别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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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584yaan 回复日期:2009-07-02 21:32:50 
 
  事情经过细节你都清楚了吗???道法你都背全了吗???
  自以为是的家伙,大放厥词。
  
  

作者:哈起来吧 回复日期:2009-07-02 21:37:03 
 
  为什么这么多人敢酒后开车 因为罚的轻了 不重罚重判不足以根除酒后驾车 加一句实在忍不住了 骂了你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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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eep999 回复日期:2009-07-02 21:37:04 
 
  结合全部事实和目前的法律来看。本人认为对肇事者判处1到3年的刑期比较适宜。例外可以判除他对受害者每人赔偿20万元上下和终身吊销驾照。
  
  
  姓 名 : 王强 性 别 : 男 出生年月: 1989-08-09 省 份 : 海南 婚姻状况: 未婚 所在城市: 三亚 注册日期: 2007-05-29 最高学历: 初中 从事职业: 其它行业 发表主题: 39 上站次数: 133 发表回复: 499 最新上站: 2009-07-02 20:41 社区积分: 2727 用户状态: 在线 网络寻呼:
  
  
  
  =============================================================
  
  
  LZ畜生!!
  
  你小子在海南海风吹多了,脑子给吹坏了!是吗???
  
  哪天把你全家也这样撞死,看你还说不说这话!
  
  不骂你实在看不下去了!!
  
  畜生!!
  
  畜生!!
  

作者:水至清则无 回复日期:2009-07-02 21:37:09 
 
  每人赔偿20万元上下???我给LZ20万,就废你两腿就行了,你干不?

作者:产品保修卡 回复日期:2009-07-02 21:37:31 
 
  LZ脑残。谈法!呵呵,现在的法是个P呀!有权有势的谁把法当回事;法就是给穷苦小民定的。

作者:我是伟连 回复日期:2009-07-02 21:37:42 
 
   
  镇长助理不是公务员,哈哈,在政府任职,不是公务员,,....不是公务员编制就可以逃脱政府的责任了?大面积的官商和谋疯狂掠夺国家资源,国家财产,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贪污了,这是在颠覆国家政权!!颠覆社会主义!
    

作者:deep999 回复日期:2009-07-02 21:38:59 
 
  结合全部事实和目前的法律来看。本人认为对肇事者判处1到3年的刑期比较适宜。例外可以判除他对受害者每人赔偿20万元上下和终身吊销驾照。
  
  
  姓 名 : 王强 性 别 : 男 出生年月: 1989-08-09 省 份 : 海南 婚姻状况: 未婚 所在城市: 三亚 注册日期: 2007-05-29 最高学历: 初中 从事职业: 其它行业 发表主题: 39 上站次数: 133 发表回复: 499 最新上站: 2009-07-02 20:41 社区积分: 2727 用户状态: 在线 网络寻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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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畜生!!
  
  你小子在海南海风吹多了,脑子给吹坏了!是吗???
  
  哪天把你全家也这样撞死,看你还说不说这话!
  
  不骂你实在看不下去了!!
  
  畜生!!
  
  畜生!!
  

作者:玻璃不透明 回复日期:2009-07-02 21:39:16 
 
  至少他知道酒后开车会产生的事故。如果不死刑,那就让这个司机再喝多一次,把你全家闯一次!

作者:dsyddd 回复日期:2009-07-02 21:39:32 
 
  老子下次也喝酒开车,把你一家大小全他妈撞死,看你还这样说!杂碎!

作者:tianao1016 回复日期:2009-07-02 21:39:52 
 
  按照程序办事吧!!!大家都别争论了!

作者:deep999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0:01 
 
  结合全部事实和目前的法律来看。本人认为对肇事者判处1到3年的刑期比较适宜。例外可以判除他对受害者每人赔偿20万元上下和终身吊销驾照。
  
  
  姓 名 : 王强 性 别 : 男 出生年月: 1989-08-09 省 份 : 海南 婚姻状况: 未婚 所在城市: 三亚 注册日期: 2007-05-29 最高学历: 初中 从事职业: 其它行业 发表主题: 39 上站次数: 133 发表回复: 499 最新上站: 2009-07-02 20:41 社区积分: 2727 用户状态: 在线 网络寻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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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畜生!!
  
  你小子在海南海风吹多了,脑子给吹坏了!是吗???
  
  哪天把你全家也这样撞死,看你还说不说这话!
  
  不骂你实在看不下去了!!
  
  畜生!!
  
  畜生!!
  

作者:seedeadman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1:50 
 
  一人才陪20W?兰州烧饼

作者:GentИlヶe贵族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3:15 
 
  说这话的!!!乃畜生,侥幸心理,那你说我如果杀人,有侥幸心理不会被抓到,那你说我抓到以后会不会被判死刑

作者:笑笑揖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3:29 
 
  嗯,不能再让天涯的暴民们左右法律了!顶一个!

作者:一十六路风烟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3:40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的重大交通事故,可以无期了。
  楼猪你是家里起房子少砖吗?

作者:折腾了几十年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3:42 
 
  绝对要判死刑
  对于恶性交通事故还不判死刑的话,这个世界要疯狂了~~~~
  喝酒开车,超速行使,出了事故钱反正有保险公司出,越来越不把人命当回事了,这样的人,活在世界上,对世界的危害太大了~~~~

作者:winatallcosts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5:08 
 
  问题是他量刑清了那些喜欢醉酒驾车的人就不会把醉酒驾车当回事
  这种悲剧还会接二连三的发生
  如果哪天你老婆怀着你的孩子在街上被醉酒驾车的人撞死了你会有什么想法?
  宽恕他??
  法律应该是保护多数无辜的人而惩罚有罪的人的
  当惩罚无关痛痒的时候法律还能体现他的价值??

作者:马陵人家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5:35 
 
  作者:哈起来吧 回复日期:2009-07-02 21:37:03 
    为什么这么多人敢酒后开车 因为罚的轻了 不重罚重判不足以根除酒后驾车 加一句实在忍不住了 骂了你一句…
  ——————————————————————————————————
  为什么酒后开车罚得轻?因为,在特色的中国,车是权贵们的特权,法律又是权贵们以人大的名义制作的, 为了保护权贵,当然要这么立法。

作者:爱了都要死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6:05 
 
  大家凑份子,凑气1百万,把楼主一家全压车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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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6:09 
 
  作者:一十六路风烟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3:40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的重大交通事故,可以无期了。
    楼猪你是家里起房子少砖吗?
  -------------
   请问你学的是中国的法律吗?美国交通肇事罪也没有判无期的

作者:名字七个字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7:36 
 
   看了你的贴我无语了,真的LZ我好想骂你,但是我忍住了,
  因为你这种人不值得我们喷

作者:caiqk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8:18 
 
  本来我不想回帖的 可是没法不回
  你小子在海南海风吹多了,脑子给吹坏了!是吗???

作者:皮皮坏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9:12 
 
  酒后驾车的处罚还是不够狠,以后酒后开车逮到一个也不要说枪毙了,就像新加坡那样扒了裤子绑起来打屁股,打的皮开肉绽你看谁敢喝!

作者:badaiq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9:19 
 
  等你老婆家人撞死你再来说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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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rapbin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9:48 
 
  修改交通法吧,
  恶性撞人者枪毙。。
  
  

作者:卿风子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0:53 
 
  呵呵,要是改天不爽也去酒后驾车,反正按楼主的说法,大不了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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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1:11 
 
  作者:折腾了几十年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3:42 
    绝对要判死刑
    对于恶性交通事故还不判死刑的话,这个世界要疯狂了~~~~
    喝酒开车,超速行使,出了事故钱反正有保险公司出,越来越不把人命当回事了,这样的人,活在世界上,对世界的危害太大了~~~~
  -------------------------------
   酒后驾车肇事有人死就得判死刑????你懂法不?中国历史上还没有哪一个因为酒后驾车撞人死就判死刑。。包括那些开宝马奔驰的有可能是故意的那种:比如前几年那个东北开宝马的女的撞死卖菜的。。
  
   再申明:本人只是说实话,按着法律说的。本人对南京车祸案肇事者还不是深恶痛绝。攻击我的都是SB

作者:疯狂的诈骗犯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1:43 
 
  故意杀人罪肯定谈不上。
  
  交通肇事罪的话,一般最高是7年,后果很严重加上乱七八糟的情节加重处罚的话(中国法律都有这种兜底条例,就是让法院自己发挥的),我想也不会判到无期。
  
  
  危害公共安全罪呢。。。。。可能判不上吧?酒后驾车肇事是典型的交通肇事罪的范畴,如果因为后果严重就变成危害安全罪了,那有法理冲突吧?

作者:狂弩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1:52 
 
  这人没大脑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2:19 
 
   再申明:本人只是说实话,按着法律说的。本人对南京车祸案肇事者还不是深恶痛绝。攻击我的都是SB

作者:白社会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4:46 
 
  同意判中国司法死刑
  
  不是中国的法律纵容有钱人
  
  又怎么会有这事

作者:winatallcosts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4:47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2:19 
     再申明:本人只是说实话,按着法律说的。本人对南京车祸案肇事者还不是深恶痛绝。攻击我的都是SB
  
  =================================
  你收了他家的钱当然不会对他深恶痛绝
  说不定还感恩戴德他给你这个机会捞一票呢
  你个驴日的

作者:jomiler2009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5:28 
 
  我看标题就知道LZ一定会被攻击,不过我是支持LZ观点的,其实LZ,天涯的舆论是不能改变什么的,你也不必故意和群众那么说,话不是那么讲的,反正处理就得按照法律来

作者:badaiq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5:29 
 
  等你老婆家人撞死你再来说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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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rapbin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5:50 
 
  其实这个也是 危害公共安全罪了吧。。
  事实也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直接可按荆法来量~
  酗酒开车怎不见它去撞墙壁?

作者:卿风子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5:56 
 
  楼主以后出去要小心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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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zzo9818868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6:25 
 
  ............................................

作者:爱了都要死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6:33 
 
  兰州大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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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冲耀灵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8:56 
 
  收起你虚伪的“公平正义”、无耻的道貌岸然!
  我替枉死的无辜受害者骂你!
  希望下一个撞死的是你的父母、妻女!你再说肇事者判1-3年给我看看!!!

作者:badaiq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9:07 
 
  等你老婆家人撞死你再来说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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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ulersea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0:21 
 
  围观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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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卿风子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1:18 
 
  楼主以后出去要小心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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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色小星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1:28 
 
   LZ,现不讨论定罪问题,就你这量刑,你自己说合适嘛。你刑法看过没有,还交法呢?交通肇事还逃逸,还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还酒后驾车。就算他定了争议的3种罪名里的交通肇事罪,也是7年往上。怎么可能1-3年。
   至于是不是会定别的罪,没有看过证据,大家也不能定论,不过要想定交通肇事,除非能解释清楚为什么他连撞了那么多人。而且先撞的没有死,在他撞了那么多人、车以后,反而把人撞死了。为什么没有减速,是不是还加速了?这些不能完全得到合理的解释,这个案子就不可能定交通肇事吧。还是那个观点,既然刑法规定醉酒的人同样要负刑事责任,LZ你就不要老是醉酒醉酒的,醉酒的人和正常人一样,该有的预见性都不能少。你同情他可怜他,说他没有预见到,那只能说他活该,谁让他喝酒了,难道喝酒还成特权了?

作者:尚寐无觉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1:57 
 
  同时最新的交法里面明确规定了:如果肇事者有能力对受害者予以经济补偿(赔偿)在法律是可以作为免予或减轻处罚重点考虑的。
  =============================================
  放你妈的屁!!!
  受害者叫“死人”,要钱干什么??
   如果他能把五条人命救活,国家奖励他!他能吗????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2:22 
 
  作者:笑笑揖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3:29 
    嗯,不能再让天涯的暴民们左右法律了!顶一个!
  作者:jomiler2009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5:28 
    我看标题就知道LZ一定会被攻击,不过我是支持LZ观点的,其实LZ,天涯的舆论是不能改变什么的,你也不必故意和群众那么说,话不是那么讲的,反正处理就得按照法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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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两位支持我。再次说明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个是绝对不能判死刑或死缓的。而且不能超过7年。如果本人有酒醒后悔过和积极赔偿表现,可以判缓刑1到3年。

作者:fltai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3:02 
 
  对法律怒懂,对政府?没信心

作者:和谐人士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4:34 
 
  楼主放心,不会的,赔点钱就没事了

作者:尚寐无觉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5:16 
 
  作者:aiyuner 回复日期:2009-07-02 21:25:04 
    把你老爸撞死了看你还这么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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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死楼主的老爸,楼主得20万,他自己定的价!!!
  撞死楼主的老婆,楼主再得20万,,,,
  撞死楼主的女儿,楼主再得20万,,,,,
  楼主要是想钱想疯了,怎么不把你老婆、女儿割碎了零卖啊?????

作者:peitb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6:36 
 
  实在忍不住骂你了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7:19 
 
  作者:紫色小星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1:28 
     LZ,现不讨论定罪问题,就你这量刑,你自己说合适嘛。你刑法看过没有,还交法呢?交通肇事还逃逸,还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还酒后驾车。就算他定了争议的3种罪名里的交通肇事罪,也是7年往上。怎么可能1-3年。
     至于是不是会定别的罪,没有看过证据,大家也不能定论,不过要想定交通肇事,除非能解释清楚为什么他连撞了那么多人。而且先撞的没有死,在他撞了那么多人、车以后,反而把人撞死了。为什么没有减速,是不是还加速了?这些不能完全得到合理的解释,这个案子就不可能定交通肇事吧。还是那个观点,既然刑法规定醉酒的人同样要负刑事责任,LZ你就不要老是醉酒醉酒的,醉酒的人和正常人一样,该有的预见性都不能少。你同情他可怜他,说他没有预见到,那只能说他活该,谁让他喝酒了,难道喝酒还成特权了?
  -----------
  
   谢谢你回复这么多,而且没有人身攻击。交通肇事不管逃逸否上限是7年。能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减刑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作者:粑粑之怒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8:22 
 
  嘿嘿 如果真如楼主说的判得这么轻 我敢保证他活不过3年
  他还是求法院多判他几年的好

作者:卡尔马科斯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8:48 
 
  
  lz年龄不大,智商不高,冒着让众人问候老母的危险出来故作冷静的摇头晃脑,着实让人讨厌。你不但是法盲,还是一个人棍。
  
  尤其搬出什么美国人也不会重罚的话来,确实为脑残一派,回帖的众位还真有耐心的骂,耐心的回帖,确实看出这件事情让人气愤。
  
  在这种烂帖子里面回帖,确实让人敬佩,爷在这里废话,确实也挺无聊。
  何谓“法”,如果一成不变,为何还要有个“去”字,没有完美的法律,
  
  世间唯一之正法就是自然规律,人死不能复生,惨剧不能挽回,人唯一能做的就是近可能减小事情的再次发生,
  
  但是从烧饼兰州的身上却看不到一种对生命的惋惜,对现有生命的一种处于天性的保护。一种能保护大多数人牺牲一个所谓有罪生命的东西。
  
  
  

作者:winatallcosts 回复日期:2009-07-02 22:12:22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7:19 
    作者:紫色小星 回复日期:2009-07-02 22:01:28 
       LZ,现不讨论定罪问题,就你这量刑,你自己说合适嘛。你刑法看过没有,还交法呢?交通肇事还逃逸,还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还酒后驾车。就算他定了争议的3种罪名里的交通肇事罪,也是7年往上。怎么可能1-3年。
       至于是不是会定别的罪,没有看过证据,大家也不能定论,不过要想定交通肇事,除非能解释清楚为什么他连撞了那么多人。而且先撞的没有死,在他撞了那么多人、车以后,反而把人撞死了。为什么没有减速,是不是还加速了?这些不能完全得到合理的解释,这个案子就不可能定交通肇事吧。还是那个观点,既然刑法规定醉酒的人同样要负刑事责任,LZ你就不要老是醉酒醉酒的,醉酒的人和正常人一样,该有的预见性都不能少。你同情他可怜他,说他没有预见到,那只能说他活该,谁让他喝酒了,难道喝酒还成特权了?
    -----------
    
     谢谢你回复这么多,而且没有人身攻击。交通肇事不管逃逸否上限是7年。能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减刑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
  什么狗屁法律依据
  当一个法律不能保护多数正常人的利益的时候这个法律就该修改了

作者:大梦我未觉 回复日期:2009-07-02 22:14:47 
 
  任何人在考取驾照后,由于驾驶培训的原因,"酒后驾车会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这样的认识就被视为已被告知
  所以被告明知"酒后驾车会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却仍然放纵自己的行为威胁不特定的多人,这是被告主观上的犯罪意图,也就是说,这种行为就是故意的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2:16:27 
 
  作者:winatallcosts 回复日期:2009-07-02 22:12:22 
  ----------------
  
   本人认为法律也该修改。但是,问题是目前还没有修改。所以还是得照现有的法律来。既然以前的相似案例那么多,也可以照着以前的判决来

作者:winatallcosts 回复日期:2009-07-02 22:17:10 
 
  别动不动搬出什么美国法律怎样处置这件事
  如果这事发生在美国的话估计他们考虑最多的不是肇事量刑的问题
  而是他是不是存在故意杀人倾向的问题
  如果他们得出有这个倾向的结论的话那么等待他的就是电椅
  曾经看过一个美国纪录片
  一起极其简单的车祸,肇事者是个精神病人,但是他没按时吃药
  警方得出是因为他没按时吃药才酿成车祸的结论
  结果这个无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被判重刑

作者:henleguan 回复日期:2009-07-02 22:19:17 
 
  如此看来,相关方面的法律应该做些修改了。人们的收入越来越多,这样的法律规定会起到逆向激励的作用。

作者:mm天赐淡雅香mm 回复日期:2009-07-02 22:19:39 
 
  又见兰州烧饼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2:19:42 
 
  看到没有,这有钱就是不一样啊,死了这么多的人命,竟然有人说有钱就能化解,看来我明天也要去买几辆喝他一口酒撞他几千人去........

作者:一真见血2009 回复日期:2009-07-02 22:20:33 
 
  是SB 鉴定完毕

作者:半斤豆芽 回复日期:2009-07-02 22:21:19 
 
  呵呵,看来着年头不明真相的群众真的是相当的多……LZ以后不要这样的表达……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2:22:01 
 
  大家看到没有
  这有钱就是不一样啊
  死了这么多的人命
  竟然有人说有钱就能化解
  看来我明天也要去买几辆喝他一两酒也撞他几千人去........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2:23:52 
 
  作者:半斤豆芽 回复日期:2009-07-02 22:21:19 
    呵呵,看来着年头不明真相的群众真的是相当的多……LZ以后不要这样的表达……
  -------------
  
   你说的甚么我不懂……………………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2:24:15 
 
  大家看到没有
    这有钱就是不一样啊
    死了这么多的人命
    竟然有人说有钱就能化解
    看来我明天也要去买几辆喝他一两酒也撞他几千人去........
  
  

作者:shijian999999 回复日期:2009-07-02 22:24:48 
 
  赔钱解决吧.

作者:第十七个瞬间 回复日期:2009-07-02 22:26:10 
 
  那孕妇是你妈就好了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2:26:22 
 
    大家看到没有
    这有钱就是不一样啊
    死了这么多的人命
    竟然有人说有钱就能化解
    看来我明天也要去买几辆喝他一两酒也撞他几千人去........
  
  
  

作者:hao3423 回复日期:2009-07-02 22:27:25 
 
  强烈要求修改法律
  酒后驾车一律吊销驾照
  酒后驾车伤人 一律判为故意伤害罪
  酒后驾车撞死人 一律判故意杀人罪

作者:lhd_123 回复日期:2009-07-02 22:28:18 
 
  行啊,就照你说的办。
  
  你多明白,关个15天,驾照扣2分算了。
  
  死者没人赔个8-20W.
  
  不知楼主是不是对这样的处理意见感到满意?

作者:楚梅布 回复日期:2009-07-02 22:28:32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提交日期:2009-7-2 21:17:00 访问:2197 回复:76
  
  绝对不能因为舆论压力就对南京车祸案肇事者判死刑,死缓都不行
    
    首先申明,本人和肇事者没有任何关系。
  ====================================
  建议给你20万,然后被撞死!!! 强烈要求马上实现.

作者:woshitianyulin 回复日期:2009-07-02 22:29:45 
 
  楼猪是你妈毫无人性的东西

作者:乌鸦的血 回复日期:2009-07-02 22:33:11 
 
  有车的人多少有些钱!!!这个社会是未有钱人服务的,,懂吗!!!!!!!!!!!!!!!!
  
  
  
  
  
  我们这样生活在最底层的人们,每天需要做的就是烧香上供,祈求佛祖保佑今天平安!!!!!!!!!!!!!

作者:半块板砖治天下 回复日期:2009-07-02 22:33:19 
 
  悬赏20万!!!把楼主撞得欲生不能,求死不得!
  =========================================
  招募中。。。

作者:小强3 回复日期:2009-07-02 22:33:58 
 
  楼主说按法律来,又说只能判交通肇事,可见楼主是一法盲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2:34:34 
 
  骂我就是骂你们自己。我是依法律说的。法律是人大制定的,人大是人民选的。既然法律那样规定了肯定有它的道理。所以不能因为舆论因为感情就对这位虽然我感情也认为他是罪该万死的肇事者重判。
  
  骂我的都是一通SB。

作者:稀里哗啦稀里糊涂 回复日期:2009-07-02 22:36:26 
 
  这么做不对吧!照楼主这么说以后人人都得在车里装一瓶二锅头,出了事故时给逃逸做准备,万一出大事了好赶快灌下去,因为自己是酒后就不能算故意的了。

作者:1333333333 回复日期:2009-07-02 22:36:42 
 
  *****老铁驾到,专杀广告-- 1333333333-- 操作时间:2009-7-2 23:45:57 -- 16877081

作者:明年今日之00漆 回复日期:2009-07-02 22:37:19 
 
  什么叫罪大恶极?如果严重的事故没严厉的法律管,以后随时可以随便撞死十把二十个.有钱的人西可以赔钱没钱人赔鸟丫.那以后有钱人是否可以闭眼开车?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2:41:34 
 
  根据楼主发表文字内容来看
  楼主完全是书看多了,都5条人命了还说可以用钱解决,还说法律...
  
  
  做个假设,楼主别生气啊,如果哪个妊妇是你老妈你会怎么想啊,也用钱解决么,楼主?
  
  不好意思啊,语言有点过激了,要生气只能生你自己的气,因为你根本不应该发这个帖子
  
  你要知道你这个帖子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以后可以给那些有钱人制造借口草菅人命机会...
  
  

作者:znccz 回复日期:2009-07-02 22:42:31 
 
  楼主懂不懂法,交通肇事罪本来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肇事逃逸又致人死亡的,量刑应该在7年以上。

作者:lovestar 回复日期:2009-07-02 22:43:29 
 
  是时候修改法律了,醉酒驾车就应该终身吊销执照,撞死人就应该按照谋杀论处。

作者:雨过不晴天 回复日期:2009-07-02 22:45:33 
 
  作者:折腾了几十年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3:42 
    绝对要判死刑
    对于恶性交通事故还不判死刑的话,这个世界要疯狂了~~~~
    喝酒开车,超速行使,出了事故钱反正有保险公司出,越来越不把人命当回事了,这样的人,活在世界上,对世界的危害太大了~~~~
  

作者:情系乌龙山 回复日期:2009-07-02 22:47:07 
 
  楼主你这个******就是来找抽的。有钱就可以胡作非为吗?法律是为你和那个砸中司机定的吗?

作者:伊一娃 回复日期:2009-07-02 22:47:39 
 
  真的五毛,敢于面对铺天盖地的谩骂。O(∩_∩)O哈哈~向楼主致敬了!!!!

作者:牧云豌豆 回复日期:2009-07-02 22:47:39 
 
  貌似交通肇事罪很轻
  我个人认为这个案子最终定罪是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执行,死刑
  在明知酒后驾车会危及他人生命的情况下,司机坚持上路;在撞了第一个的时候,肇事司机没有及时停车.因此,此后全部属于故意杀人.
  楼主,法律不是死的,有时候法律不能全部适用,就会用其他尺度来衡量比如公序良俗等等.别以为法律的擦边球好打,象这种恶劣到了极点的案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你也别拿着什么法律来坚持真理,这种案子有什么好讲的.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2:47:58 
 
  对,支持
  
  作者:半块板砖治天下 回复日期:2009-07-02 22: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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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2:49:46 
 
  对,支持
    
    作者:半块板砖治天下 回复日期:2009-07-02 22: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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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2:51:42 
 
  作者:半块板砖治天下 回复日期:2009-07-02 22: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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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江夜雨 回复日期:2009-07-02 22:54:20 
 
  今天南京台的新闻采访了一律师,律师说此类案件死者赔偿方面一般是赔偿案件审理地也就是南京去年平均人收入的二十倍,40万。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2:54:25 
 
    对,支持
      
      作者:半块板砖治天下 回复日期:2009-07-02 22: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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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厚黑是你的名字吗 回复日期:2009-07-02 22:56:01 
 
  楼主膜拜你无间的水平!实在太次了!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2:57:41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6:09 
    作者:一十六路风烟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3:40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的重大交通事故,可以无期了。
      楼猪你是家里起房子少砖吗?
    -------------
     请问你学的是中国的法律吗?美国交通肇事罪也没有判无期的
  
  ----------------------------------------------------------------------------------------------------------------
  原来楼主是学法律的,不知道有资格证书没有,凉出来让大家瞧瞧吧,看看是哪个机构发的证书
  
  

作者:并州狄仁杰 回复日期:2009-07-02 22:57:56 
 
  我想我应该明白楼主想要表达的意思,其实无非就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枉不纵而已。
  不过我也比较反对你这样先入为主的“绝对”。
  
  首先这个事件,已经不是一个罪与非罪的问题,而是一个此罪彼罪的问题,已经是一个刑事案件,而根据刑法和相关解释,死亡5人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刑罚幅度为3--7年。
  
  但是,这个案件应当还在侦查过程中,不好妄加评论,不过可以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第一次碰撞以后肇事司机主观心态变化以及客观行为,是否具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之要件。毕竟没有现场数据,光看新闻很难判断该肇事司机是否有犯意转化的过程。
  
  毕竟是五条人命,外加一个未出世的孩子,还有那么多伤者……

作者:hln_blue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0:51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2:54:25 
      对,支持
        
        作者:半块板砖治天下 回复日期:2009-07-02 22:33:19 
          悬赏20万!!!把楼主撞得欲生不能,求死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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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也算一个~~,我酒量好,喝个半斤八两白酒没吊事,我负责撞楼主的老婆~~~,先撞停车,下来QIANGJIAN之后再上车继续撞,不过车得组织提供啊,至少也得别克~~~

作者:aamm8858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0:59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2:19 
     再申明:本人只是说实话,按着法律说的。本人对南京车祸案肇事者还不是深恶痛绝。攻击我的都是SB
  
  
  ---------------------------------------------
  我认为干你妈的都是大侠,
  干你妹妹的都是好汉。
  攻击你的都是英雄好汉。
  至于你,垃圾一个,最好把你扔到日本,被人家菊爆去。
  狗日的砸碎。

作者:科学发掌官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1:10 
 
  我操,我喝醉酒之后把你全家撞死,赔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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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1:18 
 
  建议法律要修改,有出现醉酒驾车的情况可以直接吊销执照,就应该终身不再发放,有出现撞死人就按照谋杀论处

作者:hln_blue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2:15 
 
  这下好多人都知道别克车质量好了,耐撞,MLGB的

作者:迷你石头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2:44 
 
  LZ你个杂种还个人吗??我日你妈

作者:sharkwu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6:45 
 
  恶法非法,善法之治才是法治。

作者:脑壳很痛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6:47 
 
  看着楼主被骂真是一种享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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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大是条狗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6:53 
 
  LZ小时候出生的时候被加过。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7:26 
 
  
  
  作者:aamm8858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0:59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2:19 
       再申明:本人只是说实话,按着法律说的。本人对南京车祸案肇事者还不是深恶痛绝。攻击我的都是SB
    
    
    ---------------------------------------------
    我认为干你妈的都是大侠,
    干你妹妹的都是好汉。
    攻击你的都是英雄好汉。
    至于你,垃圾一个,最好把你扔到日本,被人家菊爆去。
    狗日的砸碎。
  
  
  作者:科学发掌官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1:10 
    我操,我喝醉酒之后把你全家撞死,赔钱了事。
  
  =============================================================================================================
  
  支持上面的

作者:clk99999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7:28 
 
  楼主是来搞无间的

作者:爱随枫飘 回复日期:2009-07-02 23:09:33 
 
  好!很好!继续!放心吧!建议下次开个悍马从南京撞到北京!反正撞死多少人也不过是交通肇事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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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零玖捌贰 回复日期:2009-07-02 23:11:14 
 
  兰州,你不发这个帖子你会吃不下饭吗?需要你这么辛苦顶骂名来发吗?真TMD的操蛋!

作者:angals 回复日期:2009-07-02 23:11:18 
 
  LZ他妈的比让人日肿了!

作者:cljeff 回复日期:2009-07-02 23:12:04 
 
  我日你妈B

作者:biehl 回复日期:2009-07-02 23:12:37 
 
  d
  

作者:benny3344 回复日期:2009-07-02 23:13:44 
 
  撞第一个是交通肇事,接下来就是危害公共安全,跟上次成都的疯狂别克一样哈,成都的已经按危害公共安全起诉了.
  
  暴寒,怎么都是别克呢?

作者:hsbill 回复日期:2009-07-02 23:13:47 
 
  哎,没法说更文明的话了——楼主全家都车祸吧!
  

作者:ID经常被封 回复日期:2009-07-02 23:15:22 
 
  楼猪,凭着这个贴,你全家人可以死绝了。

作者:hln_blue 回复日期:2009-07-02 23:16:00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2:19 
       再申明:本人只是说实话,按着法律说的。本人对南京车祸案肇事者还不是深恶痛绝。攻击我的都是SB
    
    
    ---------------------------------------------
    我认为干你妈的都是大侠,
    干你妹妹的都是好汉。
    攻击你的都是英雄好汉。
    至于你,垃圾一个,最好把你扔到日本,被人家菊爆去。
    狗日的砸碎。
  =====================================================
  顶起~~~~
  
  好像神奇过度的很多法律都是N年以前制定的吧,汗啊,在社会高速发展的现阶段,与之配套的确是多年未变的法律体系,人大NMLGB啊(受教育阶段没学的东西忘了不知道制定法律和人大有没关系但骂错了也活该)
  
  社会进步社会进步,和谐社会和谐社会,DANG 啊DANG,
  一台Centrino inside 高配电脑
  里跑MS-DOS系统,爽到天上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纠结啊纠结
  

作者:bay2009 回复日期:2009-07-02 23:16:17 
 
  LZ是来找骂的啊,哈哈、、这回满意了吧。。

作者:biehl 回复日期:2009-07-02 23:17:44 
 
  你们不要骂楼猪了.
  他为什么要在天涯发这个贴子呢? 他蛋疼吗? 经过证明.确实是!
  是闲得蛋疼.法律是人大定的,人大又是从哪来的.难道是像你一样的猪组成的.
  不要再弄这些垃圾贴子争取眼球了......
  你妈呀,,你家人呀.被人骂.你是不是很爽呀.对于一个89年出生的,才20岁的小孩子,我们这些大人就不要再骂别人了.
  
  小孩子不懂事呀.得我们大人教呀.....

作者:sndongboo 回复日期:2009-07-02 23:18:26 
 
  作者:并州狄仁杰 回复日期:2009-07-02 22:57:56 
  
    我想我应该明白楼主想要表达的意思,其实无非就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枉不纵而已。
    不过我也比较反对你这样先入为主的“绝对”。
    
    首先这个事件,已经不是一个罪与非罪的问题,而是一个此罪彼罪的问题,已经是一个刑事案件,而根据刑法和相关解释,死亡5人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刑罚幅度为3--7年。
    
    但是,这个案件应当还在侦查过程中,不好妄加评论,不过可以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第一次碰撞以后肇事司机主观心态变化以及客观行为,是否具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之要件。毕竟没有现场数据,光看新闻很难判断该肇事司机是否有犯意转化的过程。
    
    毕竟是五条人命,外加一个未出世的孩子,还有那么多伤者……
  =============================================================
  这个说的对!

作者:wy3989993 回复日期:2009-07-02 23:19:45 
 
  一般的话 ,法院是要钱不要命,要命不要钱,要是想受害者有赔偿的话,那就只有不要他的命了,要是要了那个肇事者的命的话,这样受害者就拿不到赔偿了,各位斟酌吧。。。

作者:Allmy苏 回复日期:2009-07-02 23:20:59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背后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huhuhu909090 回复日期:2009-07-02 23:22:19 
 
  
  
   LZ ,祝你和你的家人平安,但是。。。。。。

作者:ZHX3321 回复日期:2009-07-02 23:23:22 
 
  WCNM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3:23:51 
 
  楼主如果是因为想发这个与民意相反的帖子而博得一个名气,我感觉楼主今晚肯定会被口水淹死

作者:yyhh713 回复日期:2009-07-02 23:24:33 
 
  □“悍马醉酒撞车撞人”后续
  
  深度醉酒的蒋佳君驾驶悍马越野车,连续撞翻4辆汽车,又一路逃逸撞飞一辆电动自行车,制造了1死5伤的悲剧(本报曾报道)。昨日,成都高新检察院对蒋佳君正式批捕,批捕的罪名和去年12月14日撞死4人的别克车司机孙伟铭一样,都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检察官表示,该罪名一旦被法院认定,蒋佳君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请LZ看看这个就知道了,你说的根本站不住脚的,而且十分怀疑的动机(((虽然后果严重,但是适用的刑法仍必然是交通肇事罪(视情况可以加逃逸罪),不能因为后果严重就例外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
    
    同时最新的交法里面明确规定了:如果肇事者有能力对受害者予以经济补偿(赔偿)在法律是可以作为免予或减轻处罚重点考虑的。
    
    所以,结合全部事实和目前的法律来看。本人认为对肇事者判处1到3年的刑期比较适宜。例外可以判除他对受害者每人赔偿20万元上下和终身吊销驾照))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检察官表示,该罪名一旦被法院认定,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者:luckwood 回复日期:2009-07-02 23:26:38 
 
  法制社会!

作者:天衙悠客 回复日期:2009-07-02 23:27:15 
 
  酒后驾车,没出事故属于侥幸。。。。
  致人死地实属故意杀人~~~~~~~
  致多人死地且逃逸者,恶劣之极!!!当立斩!!!!!!!!!!
  
  
  

作者:小妖变仙 回复日期:2009-07-02 23:28:35 
 
  酒后驾车肇事就等于故意杀人.
  你喝了酒之后去杀人能不能说我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
  楼主典型的脑残人士.
  这个司机就该杀!

作者:hzf009 回复日期:2009-07-02 23:28:44 
 
  脑残!

作者:hzf009 回复日期:2009-07-02 23:30:00 
 
  什么时候你走哪里告诉我,我喝二两撞死你!赔你20w!

作者:caobi1980 回复日期:2009-07-02 23:30:02 
 
  楼猪,你把你全家一起放大街上用绳子串一排,爷开辆渣土车来回碾个2遍,你丫再来这发帖子,对了,爷爷压牲口前先喝2口酒到时候上法庭你来给我辩护哈!

作者:潇洒的君少爷 回复日期:2009-07-02 23:31:33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1:51:11 
    作者:折腾了几十年 回复日期:2009-07-02 21:43:42 
      绝对要判死刑
      对于恶性交通事故还不判死刑的话,这个世界要疯狂了~~~~
      喝酒开车,超速行使,出了事故钱反正有保险公司出,越来越不把人命当回事了,这样的人,活在世界上,对世界的危害太大了~~~~
    -------------------------------
     酒后驾车肇事有人死就得判死刑????你懂法不?中国历史上还没有哪一个因为酒后驾车撞人死就判死刑。。包括那些开宝马奔驰的有可能是故意的那种:比如前几年那个东北开宝马的女的撞死卖菜的。。
  -------------------------
  http://www.xici.net/b366543/d26675633.htm
  林肯车拖死人案主犯获死刑 宣判后奔向妈妈(图)
  ----------------------------------------
  用事实证明你是无知之辈,井底之蛙
  而且南京这个性质更恶劣.....
  

作者:aiwuzhijing1 回复日期:2009-07-02 23:33:04 
 
  应该判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肇事司机赔不起的话车主就跟着倒霉了。

作者:hye668 回复日期:2009-07-02 23:36:13 
 
  楼猪在跟我们谈“法”?法是人定制的,就凭这单事就得加条“死刑”。如果完全按法办事也可以,受害人家属假装精神病人砍死肇事者就行了。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小牛开宝马 回复日期:2009-07-02 23:36:28 
 
  个人认为还是不可以按照酒后驾车来定论的 酒后驾车定不起极刑罪 但是他存在肇事逃跑行为 还撞死了那么多人 如果说撞人的时候是酒醉的 哪撞了那么多后 潜意思里总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吧 哪还逃跑 这种人该杀 别以为跑了就没事了 这种侥幸心理正是在跟刑法做抵触 法律是神圣的

作者:攻击民航交通工具 回复日期:2009-07-02 23:36:56 
 
  围观的永远是一小搓.不明真相的永远是一小搓.这就是官方.
  凡事都有结论,信不信由不得你,因为你永远是那一下搓

作者:lldcy 回复日期:2009-07-02 23:38:07 
 
  明天楼主你全家就被撞死

作者:nailbaby 回复日期:2009-07-02 23:38:16 
 
  撞的第一个人,肯定可以定为交通事故。
  可后边,肇事逃逸过程中,交通肇事逃逸连续致使他人死亡,这明显不适用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因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前面的受害人,所以这个司机的量刑就没了肇事逃逸7年最高刑罚的限制。就后面的事故最轻也可以定为过失杀人或者危害公共安全了。

作者:cnxaini 回复日期:2009-07-02 23:39:59 
 
  做枪手也要懂点法律啊,日。楼主还是去学习下故意杀人的司法解释吧。简直就是低估网民的智商,我草。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2 23:41:14 
 
  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楼猪

作者:ajnn 回复日期:2009-07-02 23:44:10 
 
  楼主良苦用心啊,我们会关注这人渣的.
  
  如果这人渣不死,天理不存.

作者:黑幕凯12 回复日期:2009-07-02 23:44:33 
 
  撞人以后都知道逃逸了,还算喝多了神志不清?逃逸以后能连撞好几个也是喝多了?那喝醉酒的人杀人算什么,是故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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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天一鸥 回复日期:2009-07-02 23:44:39 
 
  这枪手太没档次了
  
  
  拿钱发帖死全家

作者:我是飘逸 回复日期:2009-07-02 23:46:54 
 
    所以,结合全部事实和目前的法律来看。本人认为对肇事者判处1到3年的刑期比较适宜。例外可以判除他对受害者每人赔偿20万元上下和终身吊销驾照。
  --------------------------------------------------------
  楼主真是脑残啊!
   刑法规定交通事故罪最高可以判七年,难道这事故还不严重么!
   杭州欺实马一个人都陪了一百多万,难道你说的20万是美元么?

作者:wjk1218 回复日期:2009-07-02 23:48:06 
 
  积点口德,
  这样严重的肇事后果,
  车裂 都不为过
  做可恨的 悲哀的是中国
  法律 永远落后
  这一帮子 清华 北大 政法 人大所谓的教授 学者
  怎么就研究不出来
  酒后驾驶必须要承担
  交通肇事罪 或者 交通故意伤害罪
  养了一群饭屯

作者:孙惟声明 回复日期:2009-07-02 23:49:03 
 
  作者:我是飘逸 回复日期:2009-07-02 23:46:54 
      所以,结合全部事实和目前的法律来看。本人认为对肇事者判处1到3年的刑期比较适宜。例外可以判除他对受害者每人赔偿20万元上下和终身吊销驾照。
    --------------------------------------------------------
    楼主真是脑残啊!
     刑法规定交通事故罪最高可以判七年,难道这事故还不严重么!
     杭州欺实马一个人都陪了一百多万,难道你说的20万是美元么
  -------------------------------
  
   杭州那个判赔的是50多万,例外50多万是自愿多给的

作者:yycx2 回复日期:2009-07-02 23:49:25 
 
  楼主,知道什么叫危害公共安全罪吗,TMD如果判轻了,老子喝多了人民广场转一圈去!

作者:炳炎诺夫 回复日期:2009-07-02 23:49:57 
 
  楼主是脑子进了水,还是脑子进了沙子,还是脑子让驴踢了?

作者:啊晕晕晕 回复日期:2009-07-02 23:55:11 
 
  事实上,他没有故意,而且酒后驾车撞死人也不能预期。酒后架车的人非常非常多(我本人身边的有车族没有人没有酒后驾车经历虽然大家都知道不对但是一般都能侥幸的是吧),只不过他不幸,
  
  ---
  他不幸?

作者:期待大牛市 回复日期:2009-07-02 23:55:40 
 
  他这种行为已经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罪,而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且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应当判处死刑!

作者:tevop 回复日期:2009-07-02 23:57:28 
 
   阶级决定立场. 楼主明显代入了肇事者. 怕以后自己酒醉后撞人被重判吧.

作者:期待大牛市 回复日期:2009-07-02 23:58:25 
 
  ID能展现出一个人的品性,兰州大烧饼的ID很好的告诉了大家他是什么样的生物。

作者:huhong0791 回复日期:2009-07-02 23:58:57 
 
  中国的法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个口号.....
  我不懂法律,不知道该怎么判,但是该判死刑就死刑,该判3年就3年,不能因为公愤而加重或减轻。要不就是法律的悲哀,居然中国的法律已经很悲哀了.....
  LS的愤青们,去看看HK的公仔猫藏尸案吧......那么BT,那么残忍,居然没判故意杀人.....但是,这就是法律....

作者:lasthero999 回复日期:2009-07-02 23:59:37 
 
  第一次撞击属于交通肇事,后面的属于故意杀人,性质不一样

作者:nailbaby 回复日期:2009-07-03 00:02:18 
 
  撞人以后都知道逃逸了,还算喝多了神志不清?逃逸以后能连撞好几个也是喝多了?那喝醉酒的人杀人算什么,是故意吗?
  --------------------------------------------------------
  
  酒后犯罪是不能免除刑事责任的,酒后驾车更是最加一等。

作者:沧海孤帆一叶舟 回复日期:2009-07-03 00:02:56 
 
  典型的驴踢残脑袋进水了,有钱有药都没医了。

作者:蚊子看看 回复日期:2009-07-03 00:06:23 
 
   国外一些惩治酒后驾车的条例
    1、加拿大政府通过一项法令,规定酒后开车者,罚款1470美元,监禁6个月,造成人身伤害的监禁10年,造成人身死亡的监禁14年。
    2、瑞士、法国若发现司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0.08%,宣告其终生不准开车。
    3、土耳其发现酒后开车的司机,便将其强行装上警车拉到郊外20公里的地方,然后令其下车徒步回城。
    4、美国法律规定,经测验司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0.05%时,便可无条件吊销司机驾驶证。
    5、日本交通法规规定,经测验司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0.05%时,判处该司机一年以下劳役,并罚款5万日元,吊销驾驶证,还要追究向司机提供白酒者的责任。
    6、美国加利福利亚法官裁判酒后开车的司机去“参观”医院停尸房,让他们看车祸中的死亡者,解剖这些尸体时,也强迫他们在场,有的州将酒醉驾车视为“蓄意谋杀”定罪。
    7、南非酒后开车者,如系初犯,罚款10万美元,以此作为教训,如是重犯,要判处10年有期徒刑。
    8、马来西亚把酒后开车者同他的妻子一起拘留,并令其妻子彻夜“教育”丈夫。
    强烈呼吁国家严惩肇事逃逸、酒后、醉酒驾车
  

作者:曝光表 回复日期:2009-07-03 0:10:17 
 
  我准备去楼主家附近,喝点小酒,开个小车,您多担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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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angziwu35 回复日期:2009-07-03 00:12:27 
 
  撞死楼猪也就20W

作者:半醉半醒12 回复日期:2009-07-03 00:13:37 
 
  谁把楼猪全家撞死,我代坐三年,楼猪一家算五口人,我出一百万,谁愿意,速与我联系.

作者:qvavy 回复日期:2009-07-03 00:14:33 
 
  70码

作者:ddwzz 回复日期:2009-07-03 00:15:06 
 
  大家一起撞LZ吧。。不就是赔钱么

作者:变成白骨精 回复日期:2009-07-03 00:15:49 
 
  20W买不回你爱的人。
  
  死刑也还不回你希望的。
  
  看看那一家三口,男的挂了女的挂了,连孩子就这么一起。。。
  
  就算拿刀去片这个凶手的肉,我想都解不了死者亲属的恨。

作者:OIDO 回复日期:2009-07-03 00:16:48 
 
  
  法律就是法律!支持严格按照法律来判.
  
  如果死者家属不满,可以等他出狱后灭了他,这个我道义上支持.

作者:小猫釣魚 回复日期:2009-07-03 00:16:50 
 
  司机醉得不算很厉害,至少还是沿着路在开,而且还知道逃跑,被拦下来才停车的
  开着开着撞到路灯电线杆的那种我相信是真醉了
  
  这件事情远比杭州70码要恶劣得多,我觉得司机应该被判死刑,否则只能说明我国法律的悲哀
  
  按照楼主的1~3年,每个20万的说法,如果真是这样,建议楼主公开家庭住址
  我相信有人会以此为代价将楼主撞飞

作者:变成白骨精 回复日期:2009-07-03 00:17:09 
 
  发这帖子不摆明了招人批么。。
  
  人家只会说你没人性

作者:亲亲心中爱 回复日期:2009-07-03 00:17:12 
 
  还没看完就想一巴掌拍死你

作者:花炮之乡 回复日期:2009-07-03 00:17:22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蚊子看看 回复日期:2009-07-03 00:22:53 
 
  说实话作为一个普通人看了这个新闻,我出离愤怒了,不是为别的,就是为那6条人命,恕我愚昧,我记得我一年多前还在国外的时候要是看见有人闯个红灯都惊讶的不行,电视新闻要说个谁酒后驾车被抓了一定强调半天。
  回国后,我一直怀疑我自己的智商:一,我不敢开车,因为我开不快还怕刮到人,二,我害怕过马路,因为我怀疑每个司机都是F1出来的,或者是开飞机出生的。
  
  我不知道我们国家每年要新增加过少司机,可是我听说中国每年因为车祸杀死的无辜人有10万之多,之个数字好像等于某些小国家的总体人口了。我今天看了这个新闻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们是发展中国家,但是难道我们能的人民就是人民?我的法律也是发展中国家特色俄吗?????我的安全就不是安全,为什么马路杀手就不能付出应该的代价???
  是的,有的爆发户,比如杭州事件的母亲可以大气不出的给自己的孩子脱罪,(我要是那母亲我就让他去坐牢,要不还是个祸害迟早还得出问题~)这个不是私了不私了的问题,他们是在放一个可能危害社会的人到处乱跑,就像放一个疯子出来还给一把刀!!!!
  
  如果 630事件 像某些网友说的那样陪些钱+++++判几年就结束了,那么我试问,我们法律的尊严在哪里,法律制定需要达到的诉求在哪里?公正又在哪里???????????
  
  
  
   国外一些惩治酒后驾车的条例
    1、加拿大政府通过一项法令,规定酒后开车者,罚款1470美元,监禁6个月,造成人身伤害的监禁10年,造成人身死亡的监禁14年。
    2、瑞士、法国若发现司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0.08%,宣告其终生不准开车。
    3、土耳其发现酒后开车的司机,便将其强行装上警车拉到郊外20公里的地方,然后令其下车徒步回城。
    4、美国法律规定,经测验司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0.05%时,便可无条件吊销司机驾驶证。
    5、日本交通法规规定,经测验司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0.05%时,判处该司机一年以下劳役,并罚款5万日元,吊销驾驶证,还要追究向司机提供白酒者的责任。
    6、美国加利福利亚法官裁判酒后开车的司机去“参观”医院停尸房,让他们看车祸中的死亡者,解剖这些尸体时,也强迫他们在场,有的州将酒醉驾车视为“蓄意谋杀”定罪。
    7、南非酒后开车者,如系初犯,罚款10万美元,以此作为教训,如是重犯,要判处10年有期徒刑。
    8、马来西亚把酒后开车者同他的妻子一起拘留,并令其妻子彻夜“教育”丈夫。
    强烈呼吁国家严惩肇事逃逸、酒后、醉酒驾车
  

作者:望月冲凉 回复日期:2009-07-03 00:23:05 
 
  楼主,你知道什么叫刑法上的“间接故意”吗
  知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是多少年不
  
  最后,楼主,请接受我诚挚的祝福:“拿钱发帖死全家!”

作者:欣欣向 回复日期:2009-07-03 00:32:15 
 
  静观,让法律去办吧。

作者:houkunasd 回复日期:2009-07-03 00:33:12 
 
  最高15年,再表现好点就几年放出来,大家别惹有钱的,不然被撞死了还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还有这种长期违章的人怎么还有驾照的,交警队是不是有责任。

作者:fizoubang 回复日期:2009-07-03 00:34:31 
 
  即使是也只说明法律有问题
  既然lz您这么说了,我给你钱,把你老婆孩子拉出来让我撞了吧。20W能撞死5个哦?我出100W,你全家都拉出来让我撞。
  另登广告:
  您有仇人吗?您有讨厌的人吗?想他死吗?找我们吧,专业杀手公司,无罪无后果无连带责任无后遗症,让您安心入睡,杀人于无形,因为,我们是用车撞的,要知道,拿刀杀一个,死罪,拿车撞死5个,没事,有钱有车即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哦,官?jc叔叔?放心吧,他们不管你撞死几个人,只关心你红包里塞了几张纸。
  
  
  收费标准:汽油费+4W/人+红包关系费(视贪污程度而定)

作者:495913540 回复日期:2009-07-03 00:37:41 
 
  麻辣隔壁!

作者:pccwms 回复日期:2009-07-03 00:39:52 
 
  如果只判1-3年,然后罚款的话,是不是所有的大款在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可以喝酒,然后开车去撞人?

作者:zzytxmzxj 回复日期:2009-07-03 00:40:15 
 
  顶楼主,法律与道德分别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刚性及软性规则,迫于激情舆论而特判实际上是就是把法律当儿戏,是一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与无正常秩序状态的重要特征,如果认为某条法律不合适,那么可以要求人大重新修订,人大必须采纳最广泛的民众的意见——(不要偏听偏信那些代表特殊阶层的专家、权威),那些骂楼主的有些是一时激动而已,可以理解,有些则根本就是为骂而骂,毫无素质。

作者:xmm600 回复日期:2009-07-03 00:41:24 
 
  凌迟也不为过

作者:guimingyue 回复日期:2009-07-03 00:43:17 
 
  这么恶劣的事件不判死刑真是没天理了!!!
  否则,有钱人天天酒后开车在大街上乱撞了。

作者:unplugged-qwc 回复日期:2009-07-03 00:46:59 
 
  作者:爱是一中性痒 回复日期:2009-07-02 22:34:34 
    骂我就是骂你们自己。我是依法律说的。法律是人大制定的,人大是人民选的。既然法律那样规定了肯定有它的道理。所以不能因为舆论因为感情就对这位虽然我感情也认为他是罪该万死的肇事者重判。
    
    骂我的都是一通SB。
  
  ~~~~~~~~~~~~~~~~~~~~~~~~~~~~~~~~~~~~~`
  我真想带上钢指,然后用尽全力一拳砸在楼主的脸上
  

作者:mohodo 回复日期:2009-07-03 00:47:51 
 
  lz请你站在街上,让我撞死你,我可以付20万给你的亲属!!!!

作者:mohodo 回复日期:2009-07-03 00:49:01 
 
  大家肉他,真他妈的不是人。

作者:yzrtz69 回复日期:2009-07-03 00:50:18 
 
  中国的法律有极大的弹性,最终解释权在法院手里,所以同一起案子判死刑和缓刑都很正常。比如唐山醉酒驾驶套牌车撞死一家三口的案子,属于重大恶性交通事故,醉酒驾驶和套牌构成了肇事者故意违法的完整证据,违法后果极其恶劣,按法律至少要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决结果只判三缓五,这是典型的法官贪赃枉法的案例,可受害者全家在事故中被灭门,无人闹事,尽管网友伸张正义,但根本没人理会。在中国,任何事都会发生,南京这个案子判死刑不是没可能,只要家属不罢休,只要动静足够大。

作者:风月飘零 回复日期:2009-07-03 0:51:54 
 
  楼猪啊,快死远点!有点法律常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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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3 00:57:14 
 
  各位:
  这个“酒后连撞数人死亡事件”将会是以后法院判案的一个典型案例
  
  我郑重呼吁:
  为了【不给“有钱人、有权人”以后为了某种见不得人的利益而借交通事故来草菅人命的机会】,请各位一定要借网络舆论资然来团结一心将肇事车主用口水淹死
  
  要知道这个事件一但法院判案定性、定型,说可以以钱的方式解决了事的话,那么就意味着以后将有数不清的黑心人为了黑心利益而肆意制造交通事故残害无辜生灵,我们现在虽然不能直接干预法院怎么判案,但是我们可以在未定性之前用舆论方式引导法院判案
  
  大家要知道,今日的案例典范将是他日的法律依据,为了杜绝制造草菅人命机会,请大家一定要好好把握时间和机会
  
  同时我也对“该车主”说一声sorry,不是我有意去针对车主,只是车主这次的事故太典型了,关系到以后的上亿生灵的生命。
  
  阿弥陀佛!我佛虽然慈悲,可也要为了更多的无辜生灵而做出牺牲,你就当是为了无辜生灵献身吧,佛祖会体谅你的。

作者:公元前地震后一年 回复日期:2009-07-03 01:01:11 
 
  作者:伊一娃 回复日期:2009-07-02 22:47:39 
    真的五毛,敢于面对铺天盖地的谩骂。O(∩_∩)O哈哈~向楼主致敬了!!!!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3 01:01:21 
 
  各位:
  这个“酒后连撞数人死亡事件”将会是以后法院判案的一个典型案例
  
  我郑重呼吁:
  为了【不给“有钱人、有权人”以后为了某种见不得人的利益而借交通事故来草菅人命的机会】,请各位一定要借网络舆论资源来团结一心将肇事车主用口水淹死
  
  要知道这个事件一但法院判案定性、定型,说可以以钱的方式解决了事的话,那么就意味着以后将有数不清的黑心人为了黑心利益而肆意制造交通事故残害无辜生灵,我们现在虽然不能直接干预法院怎么判案,但是我们可以在未定性之前用舆论方式引导法院判案
  
  大家要知道,今日的案例典范将是他日的法律依据,为了杜绝有人制造草菅人命机会,请大家一定要好好把握时间和机会
  
  同时我也对“该车主”说一声sorry,不是我有意去针对车主,只是车主这次的事故太典型了,关系到以后的上亿生灵的生命。
  
  阿弥陀佛!我佛虽然慈悲,可也要为了更多的无辜生灵而做出牺牲,你就当是为了无辜生灵献身吧,佛祖会体谅你的。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3 01:03:13 
 
  各位:
  这个“酒后连撞数人死亡事件”将会是以后法院判案的一个典型案例
  
  我郑重呼吁:
  为了【不给“有钱人、有权人”以后为了某种见不得人的利益而借交通事故来草菅人命的机会】,请各位一定要借网络舆论资源来团结一心将肇事车主用口水淹死
  
  要知道这个事件一但法院判案定性、定型,说可以以钱的方式解决了事的话,那么就意味着以后将有数不清的黑心人为了黑心利益而肆意制造交通事故残害无辜生灵,我们现在虽然不能直接干预法院怎么判案,但是我们可以在未定性之前用舆论方式引导法院判案
  
  大家要知道,今日的案例典范将是他日的法律依据,为了杜绝有人制造草菅人命机会,请大家一定要好好把握时间和机会
  
  同时我也对“该车主”说一声sorry,不是我有意去针对车主,只是车主这次的事故太典型了,关系到以后的上亿生灵的生命。
  
  阿弥陀佛!我佛虽然慈悲,可也要为了更多的无辜生灵而做出牺牲,你就当是为了无辜生灵献身吧,佛祖会体谅你的。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3 01:06:39 
 
  各位:
  这个“酒后连撞数人死亡事件”将会是以后法院判案的一个典型案例
  
  我郑重呼吁:
  为了【不给“有钱人、有权人”以后为了某种见不得人的利益而借交通事故来草菅人命的机会】,请各位一定要借网络舆论资源来团结一心将肇事车主用口水淹死
  
  要知道这个事件一但法院判案定性、定型,说可以以钱的方式解决了事的话,那么就意味着以后将有数不清的黑心人为了黑心利益而肆意制造交通事故残害无辜生灵,我们现在虽然不能直接干预法院怎么判案,但是我们可以在未定性之前用舆论方式引导法院判案
  
  大家要知道,今日的案例典范将是他日的法律依据,为了杜绝有人制造草菅人命机会,请大家一定要好好把握时间和机会
  
  同时我也对“该车主”说一声sorry,不是我有意去针对车主,只是车主这次的事故太典型了,关系到以后的上亿生灵的生命。
  
  阿弥陀佛!我佛虽然慈悲,可也要为了更多的无辜生灵而做出牺牲,你就当是为了无辜生灵献身吧,佛祖会体谅你的。

作者:雨夜怅酌 回复日期:2009-07-03 1:08:26 
 
  喝醉酒就是天大的理由吗?如果人人都借着酒疯去杀人,人们还用活吗?判这么轻,人命就这么不值钱?抑或是没钱的人命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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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dz567 回复日期:2009-07-03 01:08:43 
 
  LZ你老婆老妈被撞死了 快回去收你的20W哦!

作者:野外人 回复日期:2009-07-03 01:09:07 
 
  各位:
  这个“酒后连撞数人死亡事件”将会是以后法院判案的一个典型案例
  
  我郑重呼吁:
  为了【不给“有钱人、有权人”以后为了某种见不得人的利益而借交通事故来草菅人命的机会】,请各位一定要借网络舆论资源来团结一心将肇事车主用口水淹死
  
  要知道这个事件一但法院判案定性、定型,说可以以钱的方式解决了事的话,那么就意味着以后将有数不清的黑心人为了黑心利益而肆意制造交通事故残害无辜生灵,我们现在虽然不能直接干预法院怎么判案,但是我们可以在未定性之前用舆论方式引导法院判案
  
  大家要知道,今日的案例典范将是他日的法律依据,为了杜绝有人制造草菅人命机会,请大家一定要好好把握时间和机会
  
  同时我也对“该车主”说一声sorry,不是我有意去针对车主,只是车主这次的事故太典型了,关系到以后的上亿生灵的生命。
  
  阿弥陀佛!我佛虽然慈悲,可也要为了更多的无辜生灵而做出牺牲,你就当是为了无辜生灵献身吧,佛祖会体谅你的。

作者:踢死空空的气 回复日期:2009-07-03 01:10:33 
 
  连这头猪一并地,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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