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下_画线 回复日期:2009-11-22 13:46:12
|
1#
|
二、会员
第六条 会员有依社区规则在社区内活动和发表言论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任何行为,除非依在当时就已经存在的社区规则的规定,不受处罚。
任何被处罚的会员,享有投诉并由独立公正的机构裁决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因社区公职人员的违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依社区规则的规定,申请获得积分等虚拟财产作为赔偿。
|
作者:下_画线 回复日期:2009-11-22 13:47:32
|
2#
|
我只需要一个合理的说法及对当事人相关的处理。
天涯部落管理封杀人于无形?
|
作者:QD小波 回复日期:2009-11-22 13:59:42
|
3#
|
一、经调查,投诉人下_画线在2009年11月13日18时许在中国建筑部落的一广告帖内作了回复,该广告帖是由hgfdrfd(已被部落内封杀)发表的《三大好利将翻起飙升巨浪的3只黑马!》,其回帖的内容是对该广告宣传的产品进行辩驳以及攻击。分类管理员在封杀该广告作者后,认定该回复存在恶意顶贴的问题和可能存在宣传其他产品的倾向,遂对投诉人的id进行封杀部落发言权的处理。
二、经昨天中午投诉人与本人的交流,本人的初步调查后发现投诉人在部落内活动不多且之前并无进行商品广告的先例,基本排除其恶意宣传的可能性,遂与股票分类管理员协商后,解除了对其的部落内封杀处理。
三、在昨日沟通时,因恰逢周末,无法调查投诉人回帖的内容,故昨日已告知其在周一调查后予以答复。现在是周一上午,这个答复应该还不算晚。
四、部落封杀的平台才运行时间不久,在某些功能上(如通知被封杀人等)可能还不够完善;感谢投诉人的建议,我们将听取相关意见,由运营提交给社区,对该平台做进一步完善。
五、虽然我不觉得这个qq聊天记录没有啥见不得人的,但是qq昵称算是本人的隐私,我还没有做好将qq昵称暴露给公众的心里准备,所以请裁判员同志取消不能作为证据的qq聊天截图。
|
作者:凌晨 回复日期:2009-11-23 10:03:54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