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投诉投诉都市拍客版主“BT妖怪”【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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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作者:米兰居  提交日期:2009-11-22 13:46:51 访问:55 回复:1
楼主
  本人原来的ID是“米兰_冰妮”,主页地址是“http://my.tianya.cn/29235386 ”;由于本人的ID已被“全面封杀”,故重新申请了“米兰居”这个ID。
  
  
  被投诉人:都市拍客版主“BT妖怪”
  
  投诉事由:1、未能善待网友;  2、未回答网友提问和质疑;3、滥用职权封杀本人的ID,打击了网友来天涯的积极性;4、未查清真实情况便随意下定论并实施,未认真执行版主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5、剥夺了本人在依据《天涯社区公约》情况下有权在社区活动和言论的权利。
  
  投诉依据:
  主版斑竹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善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第十二条 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耐心解答社员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天涯社区公约
  二、会员
  第六条 会员有依社区规则在社区内活动和发表言论的权利。
  
  事件描述:
  本人经由朋友的引介,于2009-10-12注册天涯,并积极发贴回贴,有资料可证——上站次数:72 ;发表回复:241 ;并积极向人推荐天涯和引进网友进天涯,是个积极的社员,并且完全遵守了《天涯社区公约》。
  
  不知何故,“BT妖怪版主”在未经过真实性检查的情况下,硬说我发“广告”,并在一未警告,二未通知,三未删贴,四未解释我站内消息提问并质疑的情况下,强行全面封杀本人ID一年;
  
  这一行为剥夺了本人在依据社区规则条件下,在社区内活动和发表言论的权利;
  
  对以上,本人甚觉冤枉,希望能给到一个合理又合法的说法。
  
  
  沟通情况:本人站内有消息给BT妖怪版主,但对方对此置之不理。
  
  相关链接和证据:通知 由于您在社区中违反以下规定:广告 您的米兰_冰妮ID已被封杀,解封时间为 2010-11-21 21:52:38 ,在封杀期间,此ID不能在社区发表任何言论,有任何异议,请与发送者联系.
  
  是否已阅读《用户投诉管理规定》并愿意遵守该规定:已反复阅读并已遵守。
  
  

                                  
作者:BT妖怪 回复日期:2009-11-23 08:32:22 

1#
  楼主在天涯交易所,idArticle:9988的广告贴中复制了三次广告,客观造成广告二次扩散,故予以封杀,考虑该ID活跃度,先予以解封。建议各网友勿再在版面直接复制广告,遇到广告最正确的作法应是把地址告之版主或内容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