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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天地』 [商小说]应限制网络写作(“商小说”迂见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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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者秦淮  发表日期:2009-4-23 14:27:00
    
    昨日心血来潮,在天涯职场天地针对大赛中某些看不惯的一些人和现象,发了一篇帖子“人心危矣!文学危矣!——对“商小说”大赛的一点迂见”,没想到当天下午就接到米稞斑竹通知,拙稿已被推到天涯聚焦首版,这令我相当鼓舞。趁着自己一时兴趣尚浓,赶紧又如法炮制了这篇“之二”,倒不是由于好出风头,而是内心的想法不吐不快,至于能不能得到斑竹推荐,那倒不是最重要了。
  在未行文之前,先去做了个小小试探。我打开百度和谷歌,想了解一下目前互联网上究竟有多少文学网站,这些网站上又分别挂着多少部长篇小说。当白白损失了不少精力和时间后,我才发觉,如果仅凭这种盲目的个人调查,要想在浩瀚无垠的互联星空统计清楚这个数据,那简直是不自量力,就像一个人打算掰着指头数清楚天上到底有多少颗星星一样,不但幼稚可笑,而且也是绝不可能办得到的。
  现在网上挂着的各类艺术品实在多如牛毛。姑且别提小说,就是花费了成千万上亿元钞票拍出来的各国电影,即使一辈子不吃饭,不睡觉,一直马不停蹄地看,恐怕都看不完。精神产品也是一样,只要生产过剩了,就成了垃圾,反倒把真正的好作品淹没了。由此我妄加臆测,一贯傲气十足地高举纯文学大旗,从来也不缺少优秀作者及稿源的人文社,这次居然在网络上办起了“商小说”大赛,主动向不入流的网络写手们抛起了媚眼,伸出了橄榄枝,究其原因不外乎是要想从当前被冷落的尴尬局面中突围。窃以为这种姿态虽高,点子也相当不错,但毕竟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最后的效果恐怕仍然是治标不治本。
  是时候了,应当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对网络文学加以限制,去芜存菁,甚至不惜借用行政命令。不能像田野里的杂草一样完全任其无序地生长,否则那些对人有益的农作物肯定会逐渐枯萎,直至死亡。精神粮食固然越丰富越好,但如果太多太滥,同样会使人产生厌倦乃至抵触,甚至将整个种植这类粮食的行业拖垮。这道理就像在面临通货膨胀的时刻,资本家为什么要把牛奶倒进大海一样简单!
  物极必反,有时甚至会想起八个样板戏的年代,当然绝不是怀念那令人痛恨的文化专制,而是当时倍受关注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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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是菲奥莉娜 回复日期:2009-04-23 23:05:56 
 
  入不流的网络小说好不好,秦兄先看完了再评价,不要一棒子打死。
  
  看了秦兄几个贴子,我觉得很有水平,所以忍不住冒个泡,发表下拙见,请不要见怪。
  
  花费了成千万上亿元钞票拍出来的各国电影,一个人,即使一辈子不吃饭,不睡觉,一直马不停蹄地看,恐怕都看不完。但不同的人有不不同兴趣和爱好,比如,我喜欢看恐怖片,他喜欢看动作片,你也许喜欢看韩国情色片,我们总能适时地找到需要。
  
  我们来自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生存背景、肩负着不同的生活压力,在不计其数的商小说也能找到自己影子。我们与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奋斗,一样思考,一样的欢笑与感动。动情之处,仿佛与小说中的人物命运连为一体了。
  
  为什么要加以限制,什么要去芜存菁,如果连网络都不自由了,还有什么是自由的。作品好不好是由市场去检验的,不是由你我等评价的。
  
  我的《小秘变身记》也参加了商小说的评选。纯粹是对自己职场生涯的阶段性总结和感悟,不是胡编乱造写字混饭吃。
  
  爬格子是个苦差事,十五六万字的小说一口气写下来也够呛的,还不一定能出版,就是出版了能有几个稿费,平均下来月收入还不如一个白领。只有将写作作为爱好的人才能坚持下来,如果以这个混饭吃,还不如去当棒棒。
  
  
  
  
  

作者:作者秦淮 回复日期:2009-04-24 02:08:42 
 
  首先要感谢你的认真回帖。
  按照我以往的习惯,帖子发了,往往不再愿意去对别人的看法再作任何评价,反正我所有的想法都包括在文章里了,至于你有没有不同意见,说好说坏,那是你的自由。
  我在这里补充一点,我所以提出要对网络文学加以限制,并不是说不允许在网络上写作了,而是认为文学网站上发表作品的台阶实在太低了,或者基本就没有台阶。我觉得正因为这样,才让大量不成熟和伪劣之作几乎充斥了每个文学网站,反而让有价值的好作品被彻底淹没掉了。这样长此以往,恐怕真正的好作者就越来越不愿意写,中国的文学势必会逐渐走向没落。
  我觉得文学网站的基本职能应该和文学刊物和出版社差不多吧?并且前者的读者流量应该远远超过了后者。既然如此,为什么单单只对后者作了限制?一个作者如果要想在后者发表或出版作品,必须经历几道严格的审查关口,否则出了问题其载体就将面临停刊或整顿的危险。而公共效应大得多的文学网站却反而生存条件要宽松得多。试想如果把任何一家文学网站的作品不加选择地搬到后者去发表或出版,那么它们真的还会被允许继续存在下去吗?
  至于您所提到的个人写作自由,我当然也认同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我觉得如果那些在文学网站发表不了的作品,同样可以将它发表在个人博客里,那儿才是完全自由的天地,生杀予夺就掌握在你自己手里。
  总之,我觉得最好文学网站也能像刊物或出版社那样,建立起比较严格认真的审查制度,这样就能还文坛一片清净的天空,也有助于读者开卷有益,确立有价值的人生观。
  

作者:作者秦淮 回复日期:2009-04-24 10:11:50 
 
  昨天夜里说了这么多,但仍然意犹未尽,索性再补充几句,将意思彻底讲个明白。
  鲜花与杂草同处一块地里,首先枯萎的必然是鲜花,这道理不言而喻。
  这是一个不择手段拼命榨取剩余价值的时代,各行各业充满了铜臭气息。即使是曾被人幼稚可笑地当作美好崇高的信仰来顶礼膜拜的文学艺术,也最终难逃遭受金钱荼毒污染的命运。由于网络文学不同于纸质书刊,它具有互动性、灵活性以及同步贴图等多样化功能,所以不少文学网站的运营商包括在网站选书的出版商其实往往更加注重作者的年龄、相貌乃至性别。
  他们终日不厌其烦地举着望远镜,俯伏在网络这块低值易耗、陈尸百万的商战阵地上,不断对那些所谓偶像派文学新人进行发掘和跟踪,然后再不切实际地揠苗助长,以廉价的手段包装打造出无数令人眼花缭乱的美女和帅哥作家来,从而将他们真正的表演舞台成功地转型到非文学领域,最终让自己赚得盆满钵满。
   这些年轻的作家尽管各方面知识单调贫乏,根本就写不出货真价实的东西,但只要你有一张人见人爱的小白脸,那么所有的存在即是合理的。它不仅能够化腐朽为神奇,还可以轻易将所有的负面新闻转化为有价值的商业利润闪光点。彗星的光焰看起来固然华丽耀眼,然而若将它们认真地化验分析起来,其光谱的组成不外乎只有大量类似垃圾物质的冰霰和尘埃。这类网络红人若是一旦停止炒作,说不定马上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至少他们曾热闹地火过一把,并能将自己那类似小儿梦呓般的文字顺势推向市场,一举成为最热门的畅销书。
  在当前这个拼命追求短期效应的时代里,永恒早已不再是流行的话题。在少数惟利是图的网络运营商和出版商眼中,甚至巴不得所有的李白、杜甫都颜若宋玉,貌比潘安,哪怕他们的诗歌从此尽失原有的文采。海明威最好就是玛丽莲梦露的笔名。托尔斯泰能不能不那么老态龙钟。陀思妥耶夫斯基也最好识相一点,别老是惦记着挣了稿费再去赌场内一掷千金,赶紧腾点钱出来去医院里整形美容,将自己那张写满苦难的脸盘儿好好地修改润色一番。
  互联网诞生后,犹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了大大小小无数作家,以前要想得到这封号,简直比肥胖的富人或负重的骆驼穿过针眼还难。但现在不同了,只需随意在网上编个名字,注册,发贴,几分钟后就搞定。作家的桂冠从遥远的互联星空飞来,稳稳当当箍在你的头上,让你好不惬意!
  以前有网友问我写手与作家的区别,我当时曾不假思索地随口答道:“写手用手,作家用心。”我在此处提到的作家,绝对货真价实,是参加前必须像入党一样履行许多手续,然后又每年坐在大礼堂里一本正经地开会的那种,在网络上自己注册的实际上仅是一种自娱自乐的冒牌货,只能称其为写手。
  譬如作者本人。
  

作者:北极苍狼 回复日期:2009-04-26 07:04:01 
 
  老兄心态不好。

作者:小土博 回复日期:2009-04-26 09:54:55 
 
  不看网格小说看什么?看D8股文么?
  LZ的脑子有问题。

作者:tyhaohan 回复日期:2009-04-26 16:48:05 
 
  楼主言之有理,高举双手双脚来支持,早就看不惯那些满页皆是公主、王子、总裁、小蜜的文学网站了!什么叫穿越,不劳而获的幻想罢了!我们早就不想看这些满大街上泛滥成灾的垃圾小说了,但是不晓得去哪找好的来读?想找找不到,因为好作品都被烂作品淹没了!
  支持楼主,顺便鄙视楼上回帖的两位幼稚小孩。哎,看看这些可怜的人吧!快救救孩子!

作者:woxingwosu1234 回复日期:2009-04-26 17:25:22 
 
  楼主脑子确实有问题。

作者:作者秦淮 回复日期:2009-04-26 19:47:53 
 
  感谢诸位光顾此贴。
  我的看法依然不变,比如同为传媒介质,对纸质刊物就有严格规定,不光对编辑部人员的素质有明文要求,而且每期刊物的页码、篇幅及容量(包括是否允许发增刊或海外版等)也都事先作了限制。这就逼得刊物的编撰人不得不在文字质量上狠下功夫,以争取到更多读者。
  但对网站却不同,只要你的服务器容量够大,即使装载成千万上亿的文字都可以,对斑竹的要求也带有很大随意性(当然天涯论坛这些德才兼备的斑竹除外),在那里每个人都能各取所需,也可以将自己的作品或看法任意公布出来。这当然充分体现了作者本人一贯崇尚的言论自由,不过也令人遗憾地造成了良莠不齐的混乱局面。
  我们不妨可以举例说明,如果你将两本书同时放在一个“人生识字忧患始,姓名初记可以休”的初学者面前,这两本书一本是沈从文先生的《边城》(随口举例而已),一本是《肉蒲团》,那么几乎百分之百这位初学者感兴趣的绝对是后者。同样如此,如果大家都从未读过这两部作品,再将它们一起放进网站,那么被热点关注的肯定同样也是后者。
  这个事实说明什么呢,读者绝对是需要引导的。更何况好的作品还被大量粗制滥造的东西覆盖着。既然同传媒介质,为什么不一视同仁,这做法显然有失公允!
  

作者:十二落 回复日期:2009-04-30 20:16:45 
 
  感同深受~~

作者:WWYYJY 回复日期:2009-05-05 22:28:14 
 
  支持楼主

作者:摇曳的花蕾 回复日期:2009-05-05 23:08:07 
 
  世界就生你丫的一个作家,你也成不了名家。

作者:ourwhy51 回复日期:2009-05-05 23: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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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urwhy51 回复日期:2009-05-06 01: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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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urwhy52 回复日期:2009-05-06 05: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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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urwhy52 回复日期:2009-05-06 07: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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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只放油盐 回复日期:2009-05-06 7:34:28 
 
  楼主说的对
  楼上几位想辩驳,无非是想说不管垃圾不垃圾,所有作品都有存在的权利,要让读者去选择,各取所需
  可是这几位根本不懂“淹没”的含义,什么是淹没?淹没就是凭一般人的快速判断,仍不知道哪些是自己愿意接受的文字。
  你说你有大把时间也好,你说你无所谓读什么也好,但你得承认读到好文章确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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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远华腾 回复日期:2009-05-25 20:39:11 
 
  以前有网友问我写手与作家的区别,我当时曾不假思索地随口答道:“写手用手,作家用心。”我在此处提到的作家,绝对货真价实,是参加前必须像入党一样履行许多手续,然后又每年坐在大礼堂里一本正经地开会的那种,在网络上自己注册的实际上仅是一种自娱自乐的冒牌货,只能称其为写手。
    譬如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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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看都觉得有点像卖瓜的王婆,没听说过哪个大文豪成为作家之前还要入党宣誓的,搞的像从事颠覆活动似的。哪个成名的作家不是有了好作品之后才被历史公认为作家的?再说网络写手们从来也没说自己是作家,倒是一些所谓的作家们天天狗一样地乱叫,动不动还要除草,连最起码的正当的言论自由都没有了,比独裁政府还独裁,象一个有良知的作家说的话吗?写手们是用手在写,但他们的手是勤劳的手,大部分都是干净的手,每一根指头都连着心,不像某些作家,心都是用钱和名利糊出来了,心分很多种的,有些人的心是黑的,他们的手都不敢伸出来,因为他们的手更黑,就知道拔草。小草也是有生命的,没有草谁稀罕花是个什么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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