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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书》系列散文 即日起开始连载,欢迎报刊选载_散文天下_天涯社区
散文天下』 《童年书》系列散文 即日起开始连载,欢迎报刊选载

作者:愚者先生 提交日期:2009-3-23 10:38:00 访问:210 回复:9
我发愿来写我的童年,用文字记录我的真实的幼年生活。自2009年2月24日起,写六岁以前的生活,本着真实性,趣味性的意愿,继续写下去。
  说一说我对童年的认识,我生于1986年5月,1992年9月入小学,读一年级。没有读过幼儿园,学前班之类的。所以,我理解的童年就是入小学之前的。
  所谓礼义廉耻,在童年是没有那么多顾忌的。随心所欲,童年的危害性很小,打架没有力气,所谓的性之类的,被大人视为洪水猛兽,在童年更是懵懂无知。
  我的童年在读小学之后逐渐消逝,直到现在,童年只在梦中。醒来还是梦。
  文章的内容,请读者以童年的视角去阅读,里面涉及的一些事件,我的童年伙伴如果看到,请一笑了之。我无意去揭露谁的隐私,因为童年不是我一个人的。是你们这些伙伴,给了我这么多的快乐。
  
  余子愚
  2009年3月3日
  
  《童年书》系列散文之一:那些往事
  
  ◎那些往事
  
  文/余子愚
  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有思想,大脑在不停思考,常常回想起过去的往事,尤其是童年,总像在一个迷宫深处,混沌模糊,但却在某一刻变得清晰。我并不老迈,但是记性却不好,童年时的很多事都忘记了,母亲常常笑我是个没心没肺的傻小子。
  对童年生活记忆最深的是和长辈们在一起的几件事情,我向来是喜欢和老年人打交道,他们的睿智通达令我钦佩。
  小时候最高兴的事就是和母亲一起去姥爷家,母亲基本上一年固定回几次娘家,她要回去给姥姥姥爷拆洗棉衣棉被。我在姥爷家是小客人,不干什么活,还经常可以吃到姥爷留给我的饼干、苹果等美味,现在想来,不算什么稀罕东西,但是在90年代初的农村,人们难得买一次水果。从姥爷家回去,我总是可以带一些好吃的回家,美其名曰“捎包”,也就是给姐姐捎一些零食。有一次,我相中了姥爷编的一只小柳筐,闹着要拿回家,母亲一直让我还给姥爷,我偏不,最后还是阴谋得逞,带回家了,一直到我20岁那年,那只小柳筐还经常被我拎着去菜园装青菜,可惜筐底已经磨破了。
  小时候我很捣蛋,也不怎么会讲话,有一次姥姥来我们家,刚好爸妈都下地干活了,我急着出去疯玩,竟傻乎乎的问姥姥来我们家干嘛,现在想来懊悔不已,也忘了姥姥当时是怎么回答我的。估计是大人不计小孩过,把我的话当成小孩子的无心之语了吧。
  每年秋天,到柿子红了的时候,姨家表哥的爷爷,都会亲自来给我送柿子。记得那时没有纸箱之类的东西,爷爷都是直接拿一个脸盆装满柿子,熟的透红的柿子,一路走着,到我家,爸妈忙着给爷爷拿烟倒茶,我则忍不住开吃起来,一个又一个,又甜又香,爷爷的脸上堆满了满意的笑容。
  小时候对死亡的认识来自于和奶奶一起参加舅爷的葬礼,舅爷是奶奶的弟弟,六十多岁死于不治之症。奶奶领我去时,我才五六岁,懵懂无知的年龄,只知道有人往我头上系白布,一大群人跟在抬棺材的人后面哭,奶奶哭得最厉害。我也忘了当时是否掉泪,心里只是好奇,人被装进棺材里,在地上挖坑,埋进去,当时最纳闷的是去世的人去了哪里?
  现在,姥爷、奶奶、姥姥都先后离我而去了,我已不再是那个年幼无知的孩童,童年也离我远去了,但是童年时和长辈一起生活的时光却印在我的脑海中,难以抹去。这或许就是亲情的力量,是他们无私的疼爱以及潜移默化的教诲使我成长到今天,真心祈愿几位老人在天堂安息。
  
  2009年2月24日


作者:眉山周闻道 回复日期:2009-03-23 13:51:15 
 
  欢迎报刊选载!

作者:jnfjihc199 回复日期:2009-03-23 14:31:56 
 
  严重支持

作者:grfysta 回复日期:2009-03-23 17:32:13 
 
  辛苦
  

作者:举长矢射天狼 回复日期:2009-03-23 19:12:39 
 
  !

作者:愚者先生 回复日期:2009-03-24 11:38:02 
 
  《童年书》系列散文之二:过家家
  
  ◎过家家
  
  文/余子愚
  
  童年时,对成家立业四个字毫无概念,只知道和邻居家的小女孩拉个勾,就是成了夫妻,小女孩怀里抱个布娃娃,就是我们的孩子。我去拣石头,她在一旁哼着不知所以的童谣,石头是我们的晚饭,折两根树棍,成为筷子。我递给孩他娘一块瓦片,她幸福地接过来,拿起树棍,装作往嘴里拨拉着晚饭,还不丢下怀里的布娃娃,一边吃着,一边说,孩子别闹,妈妈吃饭呢。
  童年时,类似的夫妻还会经常换人,比如说,我曾和村子里的三四个比我小的女孩子结为夫妻,这不是说我多么有权势,有三妻四妾,而是平均主义,同龄的男孩女孩都在玩这样的游戏,每人一个,自由结合。我们的孩子还会长大,比如邻居家的女孩子,让她的弟弟做我们的儿子,我还是扮演父亲,她做母亲。这时就不是几块石头当晚饭了,我偷了家里的火柴,点起了火堆,烧偷来的玉米棒子,常常在没烧熟之前就被大人发现,一顿呵斥,饭没吃到,还要掉几颗委屈的眼泪。
  这完全不影响我们的夫妻关系,没多久,我们又开始上演过家家的节目,几对小夫妻同时出场,比赛谁家的男人有本事,有的偷来火柴,有的偷来盐巴,童年时还是吃那种比较大的编织袋装的粗盐,几颗盐籽就咸的厉害。有的偷来味精,最厉害的偷来一个搪瓷缸。当然不能烧玉米棒子了,赶在野绿豆成熟的时节,我们安排人拣柴,女孩子去地里找即将成熟的野绿豆,有人拿搪瓷缸装了水,放在火上煮,绿豆剥出来,丢进水里,放上盐巴,加上味精,煮熟了,还是平均主义,每人分几个,吃着玩。虽然不多,但是津津有味,那算是我们几家小夫妻过的比较隆重的节日。
  但是也有倒霉的时候,有一次,还是集体活动,刚点着火,忽然刮起一阵风,那些野草秧子柴火一下子刮到邻居家屋顶上去了,当时还是土坯垛子墙,屋顶还是茅草葺的,我们一下子傻眼了,邻居家的女主人发现了,大喊着跑出来,拿脸盆盛水把火泼灭,避免了一场火灾。我们这些小夫妻吓傻了,谁也不敢像往常一样温柔对待自己的孩他爹,孩他娘了。邻居家的女主人不解气,把责任放在我头上,因为小孩子里我最大,虽然也不过五六岁,她跑去找我爸妈告状,说我领一群小孩烧她家的房子,爸妈十分恼火,警告我以后不准偷拿家里的火柴。
  过家家在我上小学之后就没有了,上了学,正如哲人所说,知识是痛苦的根源,知道了男女有别,知道了生理知识,过家家便彻底失去了兴趣,失去了意味。
  现在,谈恋爱都成了一件不可轻易允诺的事情,男男女女,自己的另一半在哪里,更不能像小时候过家家那样随便称呼一个异性为孩他爹、孩他娘。想起童年的时光,一种忍不住的快乐会变成伤感,人长大了,丢失了很多东西,越往前走,我们越发现童年的有趣,天真和好玩。童年成了我们丢失已久的玩具,再也找不回来。
  过年回家,堂姐三岁的女儿抱着一个小狗玩具,问我,舅舅,我们来玩过家家吧,小狗是我的孩子,我们来哄他睡觉吧?那一刻,我想笑,却终究没有笑出来。
  
  2009年3月2日

作者:愚者先生 回复日期:2009-03-25 16:22:59 
 
  问好眉山周闻道!请多指教!

作者:愚者先生 回复日期:2009-03-25 16:23:55 
 
  《童年书》系列散文之三:捅马蜂窝
  
  ◎捅马蜂窝
  
  文/余子愚
  
  小时候,记不得什么时间听大人说马蜂儿(即马蜂卵,马蜂的幼虫)吃着香,便充满幻想的站在有马蜂窝的树下,两眼直勾勾的望着蜂窝上飞舞着的马蜂,想着怎样将蜂窝捅下,以便吃那些马蜂儿。现在想来,大人们的经验并不十分科学,马蜂儿吃着香,那是菜油的功劳,油炸的丸子、油条都香,别说油炸的肉了(马蜂儿也是一种肉)。
  童年的我们大脑远没有那么发达,智商也没有那么高。刚开始,我们对马蜂儿的奢望只能在一些较小的蜂窝上下手,比如屋檐下、窗户边的那些小体型马蜂的窝。方法是在下雨天,用烧开的热水泼在蜂窝上,马蜂怕烫,四散飞去,没有飞走的就被烫死。之所以选择下雨天,是出于安全的考虑,马蜂的翅膀被雨水打湿,就飞不起来了,不会蜇到人。这样的行动只能是一个人的,也是大人默许的。当我兴致勃勃的捡起马蜂窝,剥开一个又一个蜂窝,取出一只又一只软软的马蜂儿,放在碗里,端给妈妈,让她给我油炸时,她不仅不责怪,眼神里仿佛充满了赞许,或许是她认为儿子很勇敢吧!
  很快,我就不满足于那些小的马蜂窝了,因为蜂窝小,里面的马蜂儿也少,吃起来不过瘾。我便开始打那些大树上的马蜂窝的主意,但是因为年龄小,个子低,还是不敢贸然行动。刚好姨家的两个表哥来我家,在我的马蜂儿吃着香的诱惑下,他们欣然同意和我一起采取行动。
  我们找来一根长竹竿,准备了一顶大草帽,穿上长袖的衣服,但那时却是没有眼镜戴的。一切准备妥当,我们从家里出发,来到那个大蜂窝下,那是一棵树龄百年以上的槐树,原来是一片坟场,后来坟迁走了,树却留了下来,成了马蜂筑巢的地方。我们用眼睛瞄了一下,一只又一只大马蜂在蜂窝附近飞来飞去,发出嗡嗡的声音,有一只似乎在站岗,从高处朝我们飞来,我们赶紧躲开。
  看了马蜂窝的位置,我们开始推举谁来捅马蜂窝,两个表哥都不愿意亲自出马,最后三人表决,由我这个最小的出面,似乎是因为我个子小,不太被马蜂发现。我举起竹竿,试着朝马蜂窝晃了一下,发现竹竿短,够不着。大表哥跑回家搬了一个高凳子,我站上去,又一次举起竹竿,这一次成了,在大表哥的命令下,我对准马蜂窝,狠狠的捅了一下,马蜂窝掉下来了!一群黑褐色的马蜂嗡的一下飞来,他们开始跑,表哥们动作明显比我快。我从高凳子上跳下来,跑已经来不及了,好在有草帽,我把手装进口袋,就势蹲了下去,可是那天没有下雨,只觉得左眼上一疼,过了一会儿,表哥回来叫我,说,小弟,起来吧,马蜂飞走了,我们捡蜂窝去。我发现左眼睁不开了,是一只马蜂蛰了我一下,眼皮肿了。
  那一次似乎收获颇丰,马蜂儿差不多一满碗,吃起来香喷喷的。忘了表哥们看我的眼神怎样,也忘了爸妈的责怪,反正,左眼在几天之后逐渐消肿,可以睁开了。
  后来,看了关于马蜂的资料,原来马蜂窝附近都有一只马蜂站岗放哨的,马蜂蛰了人,它也死掉了。我不禁伤感起来,我不该为了一时的口福去捅它们的窝,更不该伤了马蜂儿的性命。
  去年,看到一篇报道,在我们老家那里,一群野马蜂蜇死了一个老妇人和她的孙子,我暗自庆幸童年时的运气好,那些马蜂只是普通的野蜂,没有太大毒性的。而蜇死人的那种毒性强的野马蜂是该被消灭,为了不再伤害更多的人的生命。
  
  2009年3月4日

作者:愚者先生 回复日期:2009-03-30 16:10:29 
 
  《童年书》系列散文之四:吃狗肉
  
  ◎吃狗肉
  
  文/余子愚
  
  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说明了狗肉的味道鲜美,香气迷人。小时候,对肉总是充满着奢望,90年代初的农村,难得改善一次生活。养一头猪,都是赶在过年才杀掉,一头猪差不多要养一年,当然,那时的猪是不吃饲料的,喂糠,喂野菜,或者地里长的野草。养的鸡是用来下蛋的老母鸡,更是舍不得杀。小时候,我吃肉很挑剔,不吃肥肉,嫌腻,不过现在也没有什么感觉了,只有两次吃狗肉的经历却是至今仍记忆犹新。
  三爷家养了一只狗,平时也不拴,到处跑。有一年冬天,三爷家的狗忽然就不见了,三爷四处去找,可是却没有找到。打听了一下,邻居说最近有专门用药毒死狗的坏人,他们走街串巷,扔下包着毒药的馒头,引诱狗来吃,三爷家的狗估计被毒死了。三爷遍寻不见,也认为狗被毒死了,就不找了。
  说来也巧,那天,当时只有七岁的姐姐到我家堂屋的角落里找她的旧棉鞋,忽然发现毛茸茸的一团东西,姐姐吓得大喊起来。爸爸赶忙跑进屋子,仔细一看,是一只狗,头向下趴着,一摸,狗的身子已经僵硬了。爸爸拎着狗尾巴将狗拉出来,再仔细看,正是三爷家的那只狗。狗怎么会在我家里死掉?爸爸赶紧叫来三爷,三爷拎起狗的前爪,仔细瞅了瞅,说,不用想太多,这狗是吃了毒药,药力发作,钻到屋子里,死掉了。还好没有被那些毒死狗的坏人拣走。爸爸是讲究邻里和睦的人,他看三爷没有怪罪我家的意思,就说,三叔,你把狗拎回家吧。
  三爷拎着狗回去了,到了傍晚,天快黑了,三爷端着一个小菜盆来我家了,三爷喊我爸来接一下,竟然是一盆狗肉!爸爸的高兴是可以看出来的,但是也不太好意思接受这馈赠。三爷说,这狗如果不跑你家里,我们连狗肉都吃不上。本来就是让人吃肉的畜牲,赶紧端回去,给孩子们解解馋。三爷特别交代,内脏已经扔了,肉也洗过几遍,放心吃。大概是怕我妈多心,毕竟是吃毒药死掉的。也忘了狗肉吃起来怎么样,只记得妈妈拿狗肉汤煮了一锅面条给我们,那一锅热气腾腾的面条真的温暖了童年时的那个冬天。
  又一年,前院邻居家的狗也是被人放药毒死了,放药的人正准备将死狗装进袋子背走,被狗的主人发现了,一声大喝,放药的那个坏人蹬着自行车跑掉了,邻居也没有追赶的意思,只好认倒霉,将狗拎回去,剥皮煮肉了。
  那个瘦小的老太太颤巍巍地挪着小脚,端了一大碗狗肉来我家,说这狗没少跑我家拣吃的,也算报答我家的恩情。爸爸照例接下了,童年时的我还嫌老人端来的狗肉少,后来才知道,老太太将狗肉分了四份,她的两个儿子,每家送一碗,她和老头子一共留了一碗,这又让我惭愧起来。
  童年时对狗肉的印象只是味道奇香,吃起来感觉比现在的狗肉有味儿许多。现在都是专门的养肉狗,冬天里一家家卖狗肉火锅的饭店,热气腾腾的狗肉,却难以找回童年时那种邻里亲情的温馨了。
  现在,三爷已经去世多年,邻居的那个老太太去年也去世了,老家那里养狗的人家已经不多了,因为每家都拉了院墙,很少像过去一样敞着屋子。狗在农村也成了一种宠物,吃的和主人一样,这是时代的进步,但是对于现在的儿童来说,他们的童年和我儿时比起来,却是少了许多趣味的。
  
  2009年3月6日

作者:愚者先生 回复日期:2009-04-10 17:43:35 
 
  《童年书》系列散文之五:洗澡
  
  ◎洗澡
  
  文/余子愚
  
  或许是名字里带“水”字的缘故,童年时的我对水有一种莫名的喜爱。下雨了,大人们忙着躲着避雨,我却穿起靴子,兴奋地跑进雨中,用脚踩那些小水坑,嘴里还发出不知所以的呼喊,衣服很快湿了,头发也湿了,瘦小的我成了一只落汤鸡。母亲往往最先发现我不在家里,她打了雨伞出来找我,也不责骂,只是担心我会感冒。她拉着我的小手,将我拖回家里,给我拿来干衣服,命令我换上,还用干毛巾给我擦干头发,我却不领母亲的好意,脑子里还盘算着再去水坑里踩一踩。
  到我五岁的时候,天气热时,哥哥们纷纷下河洗澡,他们不带我,我却坚持做一个顽固的跟屁虫,跟着他们来到河边,而且脱衣服比他们还快。不过我胆子小,只敢在河边简单洗一洗,那时不会游泳,更不会在水下憋气,只好眼馋地看着大孩子们在河里尽情玩耍。
  有一次,我的胆子大了起来。那是跟着堂哥一起去洗澡,他没有在河里洗,而是跑到河水冲击而成的一个深水坑里。水深近两米,这个深度是大人们测量过的,一个一米八的汉子站在深水处,水面上只露出他举起的手指尖。堂哥比我大七岁,他很勇敢,脱了衣服,一下子跳进水坑里,却忘了交代我在浅水处玩。我那一次被堂哥的勇敢感染了,不知不觉从坑边往中心走,水越来越深,淹过我的膝盖,淹过我的腰,淹过我的脖子,我一下子不知所措起来,想挣扎,却来不及了,就像一只饺子掉进了锅里,整个我在水下了,我开始在水里扑腾,却没人理我,我开始害怕起来,当时对死亡没有什么意识,只是觉得水下一片黑,只是害怕。
  堂哥从水里扎了一个猛子出来,发现不见我了,而我的衣服和鞋子还在岸上,他慌了,大声喊那些洗澡的人,快把我弟弟捞出来,他掉水里了!
  我出来了,但是不知道是被谁捞出来的,一个五岁的孩子,在两米深的水里不过是锅里的一只水饺。我出来了,用堂哥的话叫大难不死。那时的人很淳朴,没有想过报答,我也吓傻了,没有想到感谢。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个水坑一点一点干涸了,我甚至可以看到坑底的泥沙,风一吹,便开始滚动,但童年时的那份恐惧却没有完全消除。
  现在最羞于提起的是童年时和那些小女孩一起洗澡,五六岁的我们思想都很纯洁,夏天热的时候,竟然不约而同一起去洗澡,也没有羞耻之心,脱光衣服,一个个小身子钻进河水里,被太阳晒热的河水差不多可以跟温泉相比。我们甚至光着屁股在水里摸鱼,那些小鱼很聪明,一个个钻到石头下面,避免太阳的照射,我们比鱼更聪明,拿一块石头砸其他的石头,砸了以后,翻开下面的石头,那些被砸晕的小鱼便被我们抓住了,鱼很小,一般只有我们的小手指长,捉了便拿在手里玩,玩腻了便扔掉。
  现在家乡的那条河还在继续流淌,二十多年没有干涸过是值得骄傲的。但是河滩上的沙子却大多被卖掉,成了城市里盖房的原料。我不知道那些河沙在高楼的墙上,会不会有我们童年在河水里洗澡的印记?
  洗澡在童年时不仅仅是乐趣,对于不懂水性的孩子更是一种冒险,甚至是灾难。和我同龄的孩子都是幸运儿,我们品尝了童年洗澡的乐趣,而且有惊无险地长大成人。前年夏天,我九岁的外甥在老家北河里洗澡时不幸溺水身亡,留给我们这些亲人永远的悲痛。
  现在的我对水有着复杂的感情,人不能离开水,但是水蕴含的灾难却是惊人的。雨水肆虐,成为洪灾;江河湖泊,可以夺去人的生命。对于童年的孩子,下水洗澡的确是需要慎重的事情。城市里的孩子在自来水淋浴下的洗澡倒可以尽情享受了,这或者是城乡的一种差别吧。
  
  200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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