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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空间]“道德”《足球》,谁为你辩护?_球迷一家_天涯社区
球迷一家』 [文字空间]“道德”《足球》,谁为你辩护?

作者:梦魂寒蝶幽鸯 提交日期:2005-10-7 22:27:00 访问:2719 回复:44
    文人刘晓新愤怒了。“熟悉媒体圈子的人大概一上来就看出了我的愤怒……但是,今天,即使会受到诸如‘不懂礼数、缺乏修养’之类的指责,我也绝不避讳一种公开的、指名道姓的讨论,也绝不愿意顺从所谓的江湖规矩,而用‘南方某专业体育媒体’的字眼来指桑骂槐。”很久没有在《足球》上看到这么让人感到“痛快淋漓”犹如投枪匕首的“战斗檄文”了。上一次出现这种“壮举”在个人印象中应该是在《足球》被“封杀”的时候,时任《足球》主编谢奕向足协展开的一系列口诛笔伐,其结果,是不了了之,和一个时代的结束,抑或是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前者的对象是足协,后者的对象是同行《体坛周报》。但后者对其所称的“江湖规矩”的挑战要大于前者。在所谓的“江湖”方面,刘晓新应该向“江湖老手”李承鹏讨教一二,应该明白,但凡挑战江湖规矩者,结果无非有二——改变规矩或者被规矩所改变。后者代价之重,让人不得不联想与王珀的官司胜负对于《足球》对于刘晓新的意义之重。《混淆是非就是亵渎新闻——对<体坛周报>的质问》注定要使《足球》站在风浪尖上,上天还是下地?抑或生存还是死亡?这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章给《足球》本不就明朗的未来又打上了一个重重的问号。
  
  首先看一下是什么样的文字让《足球》总编辑刘晓新怒不可遏拍案而起——“国庆前两天,王珀收到了一个好消息———在起诉某媒体侵犯其名誉权的官司中,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王珀胜诉……”如果这段话出现在其他任何一家报纸上,刘晓新都会“选择一种低调、甚至沉默的方式,去为自身权益作抗争。”但,只因其出现在《体坛周报》上,便成了“通过这样不惜版面的报道把对手败诉的‘丑事’广而告之,该报的确‘巧妙’地达到了目的……”广而告之?“今年6月27日,本报刊登《我们已经应诉》的专题文章,详细披露了本报代理律师周密的取证过程及我们对本案的答辩状……”“更重要的是,作为媒体,更应该时刻牢记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与道德准绳,必须把真实还原给每一个拥有知情权的读者。”应诉时不惜版面用专题报道,惟恐天下人不知自己已经开始为捍卫道德而战,一审败诉后却对同行按照“江湖规矩”进行的报道怒气冲天,因为不愿意自己的‘丑事’被广而告之。试问,在此时,何为读者、大众的知情权?《足球》又置读者、大众的知情权于何处?
  
  再来看一下那篇文章其他的字句——“这也是涉足足坛三年多来始终非议不断的王珀唯一一次赢得为自己正名的‘战争’。”“也许是为了表达洗刷‘恶名’的决心,也许是出于对西藏足球的热爱……”,“始终”、“唯一一次”、“恶名”、“也许”……个人从这些词语中读到的不是一个被刻意抬高“神圣化”的王珀,而是一个悲呛有点浪子回头味道的王珀,仅此而已。而刘晓新却独具慧眼看到了更深刻的东西“我毫不掩饰自己对这名记者职业操守的怀疑,及对这家视竞争高于一切的媒体最起码的厌恶与反感。”而大家对刘晓新的这篇文章及《足球》的反应又如何呢?梦魂所在报社(云南一家“二流”报社)两位同事评价如下“以前还觉得《足球》凑合,看了这篇文章,以后再不看《足球》了。”——一位从事体育新闻两年的新人语;“对同行这样公开抨击,《足球》做的太过了。”——一位在新闻界混了数年的“老油条”语。
  
  混淆是非就是亵渎新闻。这涉及到什么是新闻的价值。新闻的第一要素是什么?真实。“我们掌握了大量真实的、无可辩驳的证据,只是,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部分事实缺乏证据的有力支持而导致了暂时的结果。”众所周知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作为一家云南“二流”报社的实习记者,自己的确无法达到“一个从业年龄超过十年、并且早就习惯了媒体市场竞争的体育新闻从业者”全国知名大报《足球》总编辑的高度。自己所做的,只是最基本的学习。一位同事写报道,为他准备案例,问在文中所写的“某保险公司称”所引用的是谁的话?他原话是怎么说的?我说是一位姓杜的先生说的,他说这要注明,并“威胁”道小心别人找你打官司;前段时间采访东川医生献血遭重罚案,电话采访相关人物,因问题比较敏感,领导再三叮嘱要进行录音,没有进行录音的采访内容不许使用。一家地方“二流”报社是这样做的,《足球》呢?“大量真实的、无可辩驳的证据”、“部分事实缺乏证据的有力支持”,不想从逻辑上、司法关于证据的相关知识上去进行辩驳。自己只想说,缺乏证据支撑的事实不能称之为事实,在法律上。
  
  “所以,由于某些界定的模糊、证据的瓶颈甚至观念的分歧,往往会使媒体在此类案件中陷入被动。”模糊的界定,还有《足球》对自己的定位。关于《足球》的自我定位,此前废话说了不少,在这里就不再多说什么。“同样清楚法院不是道德裁判所”,法院不是,媒体也不是。再一次重复自己比较欣赏的马德兴的一段话“对中国足球而言,我们起不到任何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只是充当了一个记录者或者见证人的角色,仅此而已。”忠实的记录者、忠实的见证人,这才是媒体最准确也是最基本的定位。是非标尺、道德标准,媒体由于种种原因、局限无法或者说也无须强迫自己人为的达到这一高度。刘晓新在文中提到了辛普森,很多人都还记得当年警察追捕辛普森的“经典”画面,那是记者从直升飞机上拍摄下来的。事后,有人批评记者不向警察提供援助,但更多的人却赞赏他们的这种做法,因为记者从根本上讲是记录者,应当尽量独立在事件——历史事件之外,去忠实的记录。
  
  谈及道德,自己不会把评论的范围扩大到“聪明的媒体、和你们的记者”,只是前段时间就《足球》对“安琦事件”的报道妄加评论了一番——
  ……………………
  接下来谈一下《足球》的娱乐性和通俗性。《泰森“卖身”还债》、《记住,不能超过小布什》、《撬开“世纪嫌疑犯”的口》……类似于这样的文章你经常能够在A16或者B16上看到。“我们过去常常把主流新闻看作值得尊敬的新闻,”《华盛顿邮报》的媒介批评家霍华德-库尔茨说,“在最近两三年,报纸上一直充斥着小报类型的报道。你一定知道博比特案件、迈克尔-杰克逊、海蒂-弗莱斯等枯燥冗长的陈述。我认为,当这种廉价、应急和吸引主编的报道类型……在经过较长时间后,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因为它使我们看上去就好象在与某些低租金收入的亲戚玩相同类型的游戏。”因此,甚至在某些最受尊敬的编辑部里,批评家认为,在漫谈、琐事和非新闻特稿(除了上面所列举的文章,还有《劲体育周刊》比如《虚拟英雄传》等)被用来填满报纸版面的日子里,某些传统意义上的核实、客观和适当的标准已经变得难以琢磨。在《足球》用五个版面做周刊《虚拟英雄传》的时候,《体坛周报》的A16体坛杂志上出现了一篇关于F1的访谈,引起自己注意的不是访谈的内容,而是文章的作者,一个实习记者,叫做于贝尔-舍尼……可怕的体坛。相比通俗,自己甚至更愿意用低俗来形容《足球》。在8月17日第2082期上,一篇文章的标题是《埃里克森世界杯重任加身 必须打进半决赛》,文章本身没什么,而《足球》却在其旁边附加了一张图片——好色“埃里克森”,一个长相酷似埃里克森的人“挑逗”三版女郎。同期A11版,阿兰口述“安琦事件”发生当晚的经过。《足球》“忠于真实”,一字不落的发表出来——“安琦就躺在床上,喊我过去坐他身边亲他;他还喊我亲他的xx,我觉得很恶心。他还摸了我的胸部……”“当时他摸我的胸部,用手抠我下面……”等等,《足球》让我们完整的了解了“真实”的事情经过,单拿出来,也应该算是一篇还不错的成人文学。同日的《体坛周报》就太不“厚道”了,也是相同的口述经过——“安琦就躺在床上,喊我过去坐他身边亲他……(有删节)”“开始摸我胸部……(有删节)”这一有删节不要紧,把“精彩”内容全部给删掉了,真是的。
  ……………………
  报纸面临着一种明确的选择,它们可以继续试图作为一种娱乐和可视媒介,沿着与电视竞争的道路走下去——在这条道路上,它们将以远远落后于电视的局面而告终。或者,它们能够对事件进行深度报道、介绍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预测事件的前景,而这些内容却是人们无法在其他媒介中找到的内容。如果采取向公众进行营销和取悦公众的做法而成为报纸存在的主要理由的话,那么,报纸则冒着失去本身特性并放弃任何公共道德主张的危险。在对安琦事件的相关报道上,自己看不到《足球》的新闻责任和公共道德……
  
  “如果说你们的目的在于宣传纯净的西藏足球……但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去关注并执着于是与非。”《足球》其所宣称的“责任感”并不被其他的媒体所接受,《足球》也没有权力使用自己的是非标准去衡量其他的媒体。当然,《足球》的一场官司,也不是“关乎体育媒体甚至所有新闻媒体的话语权的官司”。你们媒体的话语权对我们普通读者而言,只是一种强权,你们对强权的争夺,如果有受害者,也只能是你们时时刻刻都挂在嘴边的读者。
  
  “我们已经聘请了曾参与范志毅‘赌球’名誉案、《中国改革》被诉诽谤案、对新闻侵权官司颇有经验的浦志强律师,来代理我们的继续上诉……”相对于充满争议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是非、道德标准,司法机关判决所依据的存在着种种缺陷不足的法律标准,在对日益沦丧的是非、道德,进行着真正有积极意义的一次又一次的救赎。
  
  希望《足球》上诉成功,只因为其所标榜过的道德。
  
  
  
  
  



作者:segio 回复日期:2005-10-7 22:54:53 
 
  shafa

作者:宁白菜 回复日期:2005-10-8 10:27:16 
 
  支持楼主
  足球报本来就是一个婊子 还要装成处女

作者:zjzby 回复日期:2005-10-8 12:04:53 
 
  在我看来,[足球]比[体坛]稍微好一点。
  
  体坛是真小人。真恶人。

作者:那抹淡淡的蓝 回复日期:2005-10-8 12:07:21 
 
  楼主恨铁不成钢也不用这样
  体坛无耻的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歪曲的事实,这绝对是不能原谅的

作者:洪水哥 回复日期:2005-10-8 12:56:17 
 
  哈哈 
  狗咬狗

作者:ziling8201 回复日期:2005-10-8 15:01:32 
 
  媒体的哗众

作者:漂亮助攻 回复日期:2005-10-8 15:07:33 
 
  其实中国足球不需要什么战斗檄文,做务实的工作已冲破体制的种种垢病才是当务之急。不要将什么革命了,革谁的命??

作者:没有翅膀飞翔 回复日期:2005-10-8 15:58:31 
 
  我同意那抹淡淡的蓝的说法
  楼主的这种笔调让人感到了,楼主对于足球报严重存在的偏见
  作为一个新闻媒体,如何保持公正性,如何保证真实性,如何保证基本的新闻职业道德,这是瞿老大应该知道的,但是他为了攻击对手就这样去报道王破,我觉得太恶心了

作者:fuxiao98 回复日期:2005-10-8 16:02:46 
 
  和中国足球没两样!!!!!!!!!!!!!!!!!11111

作者:tian_c_q 回复日期:2005-10-8 16:06:43 
 
  妓女与婊子之争,有什么好争的,看不出这里有什么不同

作者:好汉AAA 回复日期:2005-10-8 16:51:47 
 
  足球!!!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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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ehaoyun 回复日期:2005-10-8 16:51:41 
 
  3

作者:梦魂寒蝶幽鸯 回复日期:2005-10-8 16:55:02 
 
  事实?无耻?偏见?
  
  梦魂不想再说太多
  
  该说的在文章里都说得差不多了
  
  梦魂期待的
  
  不是单纯的评价
  
  最好能够针对梦魂的文章或者其中的一段几段或者一句几句来就事论事
  
  关于梦魂是否对《足球》存在偏见
  至于体坛是不是无耻歪曲事实——没有证据支撑的事实
  纠缠下去没有任何益处
  
  一篇文章而已
  承受不了太多其他的东西
  
  

作者:风雪夜奔 回复日期:2005-10-8 17:21:33 
 
  写这么长想说啥 ?
  
  

作者:那抹淡淡的蓝 回复日期:2005-10-8 17:34:19 
 
  我没有责怪梦魂的意思,我只是想申明绝对严重抵制体坛这样龌龊的行为

作者:西米不露 回复日期:2005-10-8 18:52:24 
 
  看了lz的文章,首先得赞一句,小女子曾经多次在很多论坛上看到楼主的长篇巨制,楼主孜孜不倦地研究体育媒体的伟大精神,实在是值得佩服,足可以到鄙人所就读之学校之专业获高级职称,(鄙人乃某体育学院体育新闻专业一烟酒生)。
   看到楼主沉着冷静地说:“一个悲呛有点浪子回头味道的王珀”的时候,不由地想再赞楼主一次。楼主见过王珀吗?如果楼主最近刚刚会见此人,并且看到他浪子回头金盆洗手,那实在要赞楼主注重事实明察秋毫滴水不漏。。。。如果楼主没见过王珀,那就更要赞楼主了,楼主如此相信一个人这么快立地成佛,是多么善良啊,是多么纯真啊,证明楼主正是向来不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的。。。如果楼主本来就觉得王珀此人不错,那干吗叫人家“浪子”?这不是诽谤吗?
   看到楼主的最后一句,忍不住地想三赞楼主,《足球》报标榜正义,楼主更是抬出道德,一个高大的形象立刻再我心目中冉冉升起。。。
  
  

作者:倚剑走天涯 回复日期:2005-10-8 19:15:10 
 
  没啥好争的~!
  

作者:不用爱我 回复日期:2005-10-8 19:20:50 
 
  就报纸的可读性来讲《体坛》远胜《足球》,这个好象是共识了,那么大的销量不是吹的,我去买的时候常常卖光,《足球》几乎卖不完。
  而且感觉足球好象不是一次两次找体坛查子了,怎么看怎么都象是红眼病,就象深圳的晶报和南方都市报一样,有空拿两份报纸对比一下就明白了,一个是成心做媒体的,文笔精彩,一个是成心造谣的,到处语法错误,根本不是一种东西。

作者:urmine 回复日期:2005-10-8 19:27:48 
 
  哎,足球也快完蛋了!!
  
  就剩这点能耐了?????
  
  

作者:ppwan 回复日期:2005-10-8 19:35:30 
 
  一群垃圾还对足球侃侃而谈,无聊啊!!!!

作者:说的都做不到 回复日期:2005-10-8 19:57:37 
 
  都是SB,不就是为了哗众取宠吗?不如去决斗呀

作者:世事如烟 回复日期:2005-10-8 20:41:26 
 
  《足球》报苟延残喘,垂死挣扎,离死不远,已经不远。
    
  终日摆一副和C5香肠刘一样的伪道士面孔,给谁看?装深沉?装忧国忧民状?矫情,恶心。
    
  最可恶的是一大帮人本来就文笔差,连个记叙报道都写不好,还老爱搞个评论东东,乱七八糟,不知所云,小学生作文一样。
    
  没办法,国企一般都这个样子。
    
  等着收购吧,那破壳,兴许还值几钱。
  
  

作者:hecrane1123 回复日期:2005-10-8 20:44:21 
 
  中国足球快完蛋了,这些报纸也快完蛋了

作者:梦魂寒蝶幽鸯 回复日期:2005-10-8 20:49:12 
 
  看到楼主沉着冷静地说:“一个悲呛有点浪子回头味道的王珀”的时候,不由地想再赞楼主一次。楼主见过王珀吗?……
  
  这是梦魂个人对体坛关于王珀报道得到的个人印象——个人
  
  我们对王珀得出的种种结论,源自新闻媒体——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
  
  “你们媒体的话语权对我们普通读者而言,只是一种强权,你们对强权的争夺,如果有受害者,也只能是你们时时刻刻都挂在嘴边的读者。”
  
  现在我们为什么会对这么一个人物产生这么大的争议
  因为媒体
  自己一再强调“忠实的记录者、忠实的见证人,这才是媒体最准确也是最基本的定位。”
  现在媒体连最基本的真实都无法做到
  就无须再谈什么是非道德
  另
  道德一词
  梦魂并不是第一个抬出来的……

作者:梦魂寒蝶幽鸯 回复日期:2005-10-8 20:51:38 
 
  TO:那抹淡淡的蓝
  
  梦魂并没有认为你在责怪梦魂
  
  也许等到周一
  
  梦魂会再写一篇《<体坛周报>,你为什么不忏悔?》
  
  :)
  
  一篇文章而已……
  仅此而已

作者:davidcissy 回复日期:2005-10-8 21:42:48 
 
  为什么楼主的天涯文章总是和《足球》有关,不知道上次刘晓新的访谈后和你具体联系过没有,我总觉得我们不能孤立的去批判某个媒体的做法是否道德,应该说是否相对道德还勉强可以,我昨天也看了刘的文章,我觉得没有必要挖陈年旧帐,但这件事情《体坛》是不够大报的做法的,我觉得已经很普遍了,没必要大惊小咋的!

作者:梦魂寒蝶幽鸯 回复日期:2005-10-8 21:48:07 
 
  梦魂还是习惯在虾球潭混着玩
  在天涯发的文章主要是为了“迎接”刘主编
  起了一点作用
  和刘主编联系了几次
  现在……
  不了了之……

作者:梦魂寒蝶幽鸯 回复日期:2005-10-8 21:50:46 
 
  我总觉得我们不能孤立的去批判某个媒体的做法是否道德……
  
  梦魂并没有说哪家报纸不道德
  涉及道德只是谈论媒体的社会作用——自我标榜的社会作用或者说意义价值等等

作者:邮差100 回复日期:2005-10-8 23:27:21 
 
  梦魂批足球尽人皆知,宁白菜是铁杆体坛看来也素好说。不过,两家互P时还要扯上一块道德的贞节牌坊,可真是叫我大跌眼镜。没错,足球不是处女,也不见得是自梳阿嬷;而体坛,更加不是。如果说体坛是金盘大会上逼人全家灭门的左冷禅的话,足球其实也是把人家妓院烧掉,造成不知多少财产人命损失的刘正风。不过是一个伪君子,一个真小人的十步之差,谁又有资格做另一个的道德标榜?像梦混所言,阿兰事件,体坛是没有写成成人文学,但体坛却是在另一版,做成了一份如同阿乙所言“全国最详尽的足球圈叫鸡指南”……呵呵,真个是叫做有公众道德,有新闻责任呵……礼义廉耻啊——我终于明白刘原为什么在那场直播后不再涉足中国足球圈……
  
  体坛如今,马大叔还能作出十问中国足协了么?还可以发得出了么?该是老早一家亲了吧?足邪是没有堕落了多少,因为已经到底了,反而体坛堕落的速度,不是一般的快,比刘翔快。回过头来,也请足球抚心自问,说周五这番话时,究竟有多少底气,真的是为公理而不是夹杂着私心?!想当年,严俊君老总在报上提出“保卫成都”,振臂一呼,震聋发殇,那时说的话是何等大义凛然,豪情万丈,而天下群起和应。为何?当时广州距成都何止千里,而一个局外人这样的呼唤,只为一个金牌球市,当时的中国足球也许不通世故,但还有几个迂腐的良心在。说话做事真的是为了公义,为了一点理想,一点责任感。如今,野报一说,其实也就是为了卖一个绰头。老大,体坛和你的梁子岂止一天,王某人和你官司又岂只一天,拿来今天才发难,时机也太好了吧?而所贬王某和近来所追捧之邓某,究竟有何不同,值得如此春秋笔伐。也许,只是利益问题而已。这点,我相信名门五岳派和魔教的手法并无二致,体坛足球,一丘之貉。
  
  道德,足球是不值得以这样的名义来为他辩护,但也不应当以这样的名义被批判……“谁身上没有污垢,未曾犯下错的,可以向他吐口水”——但当今的中国大陆还有吗?!……以道德的名义,谁又能仲裁谁?至少,审判足球的道德证据不足,体坛或者勉强还够,但饶了他们吧,为了两餐,我们也会犯这样的错。只是,请不要再提。在体育总局的英明领导下,道德不值钱,要是良心还有点交换价值的话,也早买卖掉了,这就是现实!
  
  中国足球的理想主义者已死。道德是它的殉葬者。拜托各位,既已托生,就早该入土为安。你又可苦再要惊扰先人,把裹着道德尸布的木乃伊从4噩梦中惊醒,成为现实中全世界的梦魇呢?
  
  
  
  

作者:akazue 回复日期:2005-10-9 08:47:52 
 
  中国的体育媒体已经跟中国足球一样腐烂掉了

作者:啊2 回复日期:2005-10-9 9:34:41 
 
  足球比体坛好多了
  不但深度够,而且娱乐性、文笔比体坛好得多
  我只买足球,前几天回学校想买足球周刊,但一看是体坛出的,就马上让卖报纸的少女退钱,靠,体坛真肤浅,又俗气

作者:oyxm 回复日期:2005-10-9 9:47:25 
 
  都 是垃圾.说中国足球就更恶心的想吐.体坛,足球都TM去死吧.楼主写了这么多,不知所云何也!

作者:今天你被封了没有 回复日期:2005-10-9 10:16:53 
 
  作者:那抹淡淡的蓝 回复日期:2005-10-8 12:07:21 
    楼主恨铁不成钢也不用这样
    体坛无耻的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歪曲的事实,这绝对是不能原谅的
  
  不能原谅!!!!!

作者:王鹰翔 回复日期:2005-10-9 10:17:53 
 
  作者:不用爱我 回复日期:2005-10-8 19:20:50 
    就报纸的可读性来讲《体坛》远胜《足球》,这个好象是共识了,那么大的销量不是吹的,我去买的时候常常卖光,《足球》几乎卖不完。
  
  ===========
  
  不一定吧
  足球还是不错的
  98年前只看足球,过后专攻体坛
  个人觉得98年以前足球的国际报道很有特色
  尤其是球星和教练的传记连载
  佛爵爷的‘六年耕耘曼联情’等等
  不过足球的编辑比较没大脑
  居然不知道‘劳尔’和‘拉乌尔’是一个人
  
  现在两家报纸有什么区别吗?
  看看他们的硬超一甲新闻
  不就是同一外报的不同翻译稿吗?

作者:owen_wu 回复日期:2005-10-9 10:48:04 
 
  怀念以前一周出一份的时候,足球和体坛的文章都是精品,每份报我会看几遍,可是现在的文章大多是为了完成工作而拼来的,现在还在看只是为了了解一下有什么事发生

作者:西米不露 回复日期:2005-10-9 15:00:46 
 
  一份或者两份报纸,信息源而已。我不了解楼主,也不知道楼主为什么总是要批《足球》,如果您真的是为体育传媒把脉,为了体育传媒的前途,那您就省省吧,刘晓新不会因为你的文章而改变什么,体育传媒的未来,也决不是你一己之力可以拯救的。传媒既然是一个江湖,即便你是百晓生,也不会有任何影响力。又何必这么当真呢?

作者:西米不露 回复日期:2005-10-9 15:15:38 
 
  这件事情,可以说本身并不是《足球》报在炒作,炒作的话,《足球》报大可以轰几个版上去,很容易做到。而且,刘晓新的文章放在头版二条,按照报摊上报纸的卖法,这篇文章是折在下面看不见的。当然,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确实对发行量可能产生一定的好处,但是靠这种方法提高销量,我认为《足球》报还没有惨到那个程度。就象有人可能会靠和明星传出绯闻而炒作自己,但绝大多数人不会那样自毁声誉。很多人都知道,刘晓新号称文人,说他冲动也好,不老成也好,文人的脾气本来就是这样,如果《体坛》这样做,刘晓新没一点反应,反而奇怪了。说《足球》找茬,其实是《体坛》找茬在先,王珀之恶,路人皆知。《体坛》这样捧他,实在让人怀疑他们的操守。《体坛》当道,他们的言论会影响很多人,所以他们要对读者十分地负责,只顾利益,和街头小报有什么区别?

作者:那抹淡淡的蓝 回复日期:2005-10-9 17:48:39 
 
  楼上的说得好

作者:zjzby 回复日期:2005-10-10 12:34:18 
 
  作者:西米不露 回复日期:2005-10-9 15:15:38 
    这件事情,可以说本身并不是《足球》报在炒作,炒作的话,《足球》报大可以轰几个版上去,很容易做到。而且,刘晓新的文章放在头版二条,按照报摊上报纸的卖法,这篇文章是折在下面看不见的。当然,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确实对发行量可能产生一定的好处,但是靠这种方法提高销量,我认为《足球》报还没有惨到那个程度。就象有人可能会靠和明星传出绯闻而炒作自己,但绝大多数人不会那样自毁声誉。很多人都知道,刘晓新号称文人,说他冲动也好,不老成也好,文人的脾气本来就是这样,如果《体坛》这样做,刘晓新没一点反应,反而奇怪了。说《足球》找茬,其实是《体坛》找茬在先,王珀之恶,路人皆知。《体坛》这样捧他,实在让人怀疑他们的操守。《体坛》当道,他们的言论会影响很多人,所以他们要对读者十分地负责,只顾利益,和街头小报有什么区别?
  ========
  
  确实有道理.

作者:青衫落拓江湖行 回复日期:2005-10-10 12:54:05 
 
  饶了我吧。《体坛》那些猪邪的御用文人,还有什么操守可言?看他们世青赛是两面三刀见风使舵的嘴脸,就知道他们是什么脚色。再往上追述,早在施拉普纳时代。我曾非常喜欢看《体坛》。但自从看了他们对老施的描写。再也不看了。
  《足球》和《体坛》之争,怎么说也是《体坛》先找人家茬。凭什么《体坛》就牛叉了,可以想灭谁灭谁,不许人家说两句?
  

作者:蹬踏犯规 回复日期:2005-10-10 16:07:38 
 
  90年以前就开始看<足球>,那是也只有<足球>.
  这么多年,<足球>和<足球周报>吵过,和<中国足球报>吵过,和无数地方报纸吵过.现在和<体坛周报>也干上了.
  以旁观者了解的事实无法说王珀这件事谁对谁错,不过有一个起码的事实是法院的判决<足球>是败述的,有"证据"也好,"事实"也好,<足球>应该是去在上述时出示他们所说的"证据"而不能在公开出版物上如此标榜自己.什么道德,在法律面前没有道德.想一想<足球>当年的风光到如今的四面碰壁,想不想一个唐吉科德,为自己心里那所谓的"正义"以世界为敌,以标榜自己的不同和独特.结果只有嘲笑.
  人最重要的适应社会,而不是挑战社会.
  补充一点,自己从<足球>搞了个什么狗屁<我们就是野战军>后就不买<足球>了.我认为不管<足球>的出发点是什么,<足球>现在的办报方式不利于中国足球的发展.一副想办成中国的<太阳报>的模样.

作者:46554566 回复日期:2005-10-10 18: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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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某颗小星 回复日期:2005-10-10 18:43:52 
 
  足球被体坛这样还未点名的报道一下(只是某媒体)就受不了了?怒不可遏,歇斯底里了?足球难道没攻击过其他媒体么?只不过这次脸丢大了,撕破脸皮指名道姓了。中国足球大环境下,谁来报道都一样,谁也不比谁清白有操守。体坛也只有国际足球部分能让我看的,就因为身为局外人,说的话还有那么点可信力。在国内体制下,官场中,新闻媒体混个屁啊。足球借道德叫屈,真是忘记他自己也是乌鸦了。

作者:搬煤球的 回复日期:2005-10-10 20:29:00 
 
  鄙视刘小新 鄙视他为人 鄙视他和他老婆的双簧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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