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她永远都不知道那个人就是他,直到他离开人世.
(1)
米德瑞拉喜欢在河边散步,尤为喜欢午后阳光倾泄而明亮笼罩着自己。那一刻,仿佛整个世界只有她独自一人,她便成为这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如若应时应景袭来一阵和煦的风,荡起她乌黑又光滑的头发,连发丝都闪耀着温暖的光泽。只在这几秒钟中沉醉,亦满足于这几秒钟。显而易见,米德瑞拉是平凡的,是微不足道的,才会眷顾这不起眼的瞬间。
然而,我们的故事开始了。
就在一个平凡的周末,街道尽头的破旧公寓中的一扇窄窄的窗户被推开了。那是一双修长而白皙的双手,年轻女孩子的手,它透着娇嫩,中指被绷带包扎,渗出星点樱红色。窗内的房间摆放着单人床、穿衣镜、木制的人型的撑子,还有窗根儿底下的一台暗褐色的缝纫机。各种颜色与质地的布料废角散落满地,奄奄的,非常孤独。放眼望去,这是独身女孩子的房间,简陋却一尘不染。拥有它的主人就是米德瑞拉,一位心灵手巧的言语不多的小裁缝。
米德瑞拉穿起一天一夜赶制的连衣裙缓缓地踱向镜前,卡子收紧腰间两侧,卓显轮廓的曲线并不突出。可裙子是简洁且突出细节的,不属于米德瑞拉的。它那样精致,粉红色的精致,象一块刚出炉的喷香的草莓乳酪甜点。此刻,她用最后的时限享受它,转无数个圈子,眩晕在床上发出孩子般咯咯地笑声。她忽地惊慌而立,前后掂量裙子是否打褶,随后失落地叹息并爱不释手地褪掉裙子,换身粗布裙子,整齐地包裹它并出了门。
今天,隔两条街的那家格洛尔夜总会要招待一批即将远征战场的士兵,所以格洛尔夜总会的姑娘们都跑到米德瑞拉这儿来裁制即划算又手工精湛的新衣服。她们可不屑那些新士兵,因为他们一无是处。她们只想吸引三次随军远征并凯旋而归,立下赫赫战功的上将森尼司。而,米德瑞拉并不知道这号人物,她只管缝制不属于自己的衣服,偷偷拥有一刹那的虚荣心,顺带赚卑微的工钱。
格洛尔夜总会门口,一片宁静。当黑夜降临,霓虹灯亮起的时候,格洛尔夜总会呈现出难以想像的繁荣景象。然而,距离黑夜还有一整个白天,所以一切都于米德瑞拉无关。每次米德瑞拉为姑娘们送新衣服的时候,她要走开在格洛尔夜总会后面肮脏的巷子上的后门。正门不允许没有身份,不佩带首饰的人进入。
米德瑞拉习惯地轻扣三下门,门便开了。迎面而来是张亲切和蔼的脸庞,她叫提达丽,专门为夜总会姑娘们洗衣服,收拾房间,干些佣人的杂活。她让进米德瑞拉,摸索了灯绳,当门咣当一声合紧时,头顶亮起昏暗灯光穿破了漆黑。她们相视而笑,没更多的话可说。
“米德瑞拉,今晚留下吃饭怎么样?士兵们会吃剩下很多东西。那是我们平时想都不敢想的好东西。”提达丽扯住米德瑞拉的衣襟,说。
“谢谢你,提达丽。”米德瑞拉淡淡地笑。
“有上好的乳酪和黄油。”提达丽兴奋的象要尖叫似的,探过头,俯在米德瑞拉的耳旁,道:还有波尔多红酒。
“那我们去河边吧!我一天一夜没有闲下来好好看它了,今夜的星星一定很美。”米德瑞拉吻向提达丽额头,转身推开另道门,隐忧而去。
这道楼梯通往姑娘们的卧室。米德瑞拉轻车熟路来到顶楼,向右边走廊正数第四个房间走,边走边看怀中的衣服,有些不舍。它就要属于别人了,它的主人是位丰腴妖冶的姑娘,尺寸合适。米德瑞拉感受着失去“孩子”的痛苦,经历不眠不休“分娩”,绞尽脑汁完美它,但它最终还是别人的。米德瑞拉并不熟识拥有它的姑娘,听说从遥远的地方来,将来也要嫁到遥远的地方去。这里不会有人娶她以及她们,只因她们不洁且浪荡。
一场交易只在几秒钟中进行完毕。米德瑞拉敲响了门,门开了,一只涂着红指甲的干巴巴的手迅速地夺走它,丢在米德瑞拉手心十个铜币。门紧紧地合上了,米德瑞拉没有一点机会再多看一眼。她知道,姑娘房间里肯定有客人。
夜已经深了,米德瑞拉看看墙上悬挂的钟,它好长时间以前便坏掉了。她没有钱修理它,时间对贫穷寒酸的人似乎毫无意义,包括各种节日。米德瑞拉从白天到黑夜一直期盼提达丽快些来,然后她们到河边吃可口的黄油面包和奶酪,喝杯醇正的波尔多红酒,数数星星也好。想到这儿,米德瑞拉不由欢快起来,重新坐在缝纫机前将那些布料废角做成布娃娃,送给提达丽的女儿。
提达丽长期在格洛尔夜总会干活,忙得黑白颠倒,还要忍受姑娘们的臭脾气。她没有时间探望女儿,除非圣诞节和感恩节以外,她的所有时间都消磨在充满呕吐物和带有体液的床单被罩上,以及那些残留胭脂香水味道的脏衣服上。每每提达丽向米德瑞拉提及自己女儿收到那些布娃娃兴奋不已的样子,简直跟踩在云端,只差手舞足蹈了。米德瑞拉感受的到那一刻,她是幸福的,她们是幸福的。
不知不觉过了些时间,提达丽吹声口哨,这算她们分享饱餐的口号。米德瑞拉飘也似的将半个身子伸出窗外,拼命摇摆着手臂。回身,抓起布娃娃蹑手蹑脚开门,关门,走出公寓。公寓太破旧了,夜深人静的时候,稍微跺脚或者蹦蹦跳跳,这房子就象快倒塌掉一样。
“提达丽,我饿极了。”米德瑞拉在深夜中,傻气地笑。“喏,这是送你女儿的礼物。”
“她已经有很多了太感谢你了,米德瑞拉。”提达丽感激万分地说。
“我也应该感谢你。”米德瑞拉接过沉甸甸的装满食物的篮子,挽起提达丽的胳膊。
河面上,晚风掠过,格洛尔夜总会门象海市蜃楼一般倒映着灯火通明。米德瑞拉和提达丽选了处僻静的树根,迫不及待地打开篮子,摆上所有食物。提达丽塞了块奶酪甜点到米德瑞拉口中,米德瑞拉心满意足地闭眼,半昂着头,褐色卷发被晚风吹拂,嘴角是情不自禁的微笑。格洛尔的灯光照亮她年轻的脸,惹来提达丽的尖叫:哦,米德瑞拉,我相信你是世界最漂亮的姑娘,没人比你更漂亮。当然,还有善良,对,没人比你更善良。
米德瑞拉尽情地咀嚼,顾不得说话,抓起半瓶波尔多红酒喝一大口,勉强咽下。虽然她们没有晶莹剔透的高脚杯,没有洁白的桌布,但是她们却保有一颗热情享受美食,不畏贫穷的心脏。那些在格洛尔夜总会歌舞升平的人,男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女人则瞄准更实在的利益。
“米德瑞拉,你有心上人么?”提达丽,问。
“没有。看见格洛尔里的男人就够了。”米德瑞拉摇摇头,叹了口气。
“哦,不,米德瑞拉,你该相信这世界上还有好男人的。当然,他们不会很富有。因为我觉得你该嫁个有钱人,有身份有相貌的白马王子。”
“他们不会喜欢我这样的人,而且我也不喜欢有钱人。”
“对了,今天我见到了森尼司!哦,天呐,他英俊惊人,年轻有为。听说是某位男爵的儿子。”
“森尼司是谁?”
“我忘了你从来不关心这些。我得回去了,剩下的食物你留着。”
“提达丽,谢谢你。”
米德瑞拉目送着提达丽一路小跑奔向格洛尔。
紧接着,米德瑞拉躺在河边草地上,有些醉意。满天星斗犹如许多双纯洁似水的天真眼睛,闪烁着光芒。米德瑞拉是个孤儿,连远房亲戚也无。她习惯了,从一懂事开始她便寄养在裁缝家,他们不允许她以父母称呼。十八岁那年,老裁缝要把她许配给弱智的儿子,米德瑞拉连夜跑到这里。她不想离开,她喜欢这条河以及提达丽,况且她已经有了她自己的生存轨迹。
“你叫米德瑞拉?给格洛尔姑娘们做衣服的米德瑞拉?”突然,一名身影伟岸的男子挡在米德瑞拉头顶。
“你是谁?”米德瑞拉惊慌地坐起,问道。
“应该在格洛尔抱着姑娘,喝着酒的士兵。”男子低下身体,坐在米德瑞拉旁边。
他们借着河面上反射的光亮第一次近距离看清对方,目光惊喜。我敢肯定,他们一见钟情。因为米德瑞拉羞涩的不知所措,而男子只望她一眼,就管不住眼睛了。米德瑞拉比他想像的美,一种可以平静心情的美。她五官端正大方,皮肤苍白细腻,不太长的睫毛下有双细长的眼睛,眼神坦荡。而他呢,棱角分明,肩膀敦厚,尤其是这身帅气硬朗的军装更突现一种值得依靠的托付感。
“不问我为什么知道你的名字么?”
“当然是在格洛尔夜总会知道的。”
“我来过三次,每次都听姑娘们相互比较谁的裙子更漂亮,原来它们都出自你的手。”
“唔,我称它们是我的孩子,我并不希望她们拿来做比较。它们都很漂亮,对我来说。”米德瑞拉目光闪过一丝忧伤。
“能让我看看你的手么?”
“不能!”
“那我能喝你的酒么?”
“这本来就是你们的,这些都是你们剩下的。”米德瑞拉以为他会嫌弃它们吃剩下的,没想到他非常从容地拿起酒瓶咕咚喝了一大口。米德瑞拉的警惕开始松懈,注视他蠕动的喉结。她从未这么仔细地观察过一个人,更甭提男人了。
“为什么不和姑娘们在一起?”米德瑞拉忍不住问。
“我不喜欢格洛尔,还有象格洛尔这样的地方。除了战场之外,我希望平静。”男子满目沧桑地说。
“你叫什么?”米德瑞拉问。
“这是个秘密,不过等我凯旋而归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
他们正聊着,格洛尔的灯灭了,河面退却斑斓的颜色恢复宁静。他们齐齐看向格洛尔,又齐齐望着河面,突然没人先开口说话。格洛尔的灯灭了,意味着里面的士兵们已怀抱软香,尽情投入暴风雨前最后的安逸。他是不是也该走了?他应该有他自己的姑娘等着,而不是在这儿坐到天亮。米德瑞拉想。
“能告诉我几点了么?”米德瑞拉,问。
“凌晨1点,还有12个小时我们就要上战场了。”
“我对时间没什么感觉,不过想问问。因为我的钟已经坏掉很长时间了。”
“我会修,反正还有12个小时,我帮你修好它吧!”
“真的?你真的会修?”米德瑞拉收拾起草地上吃剩的食物,有丝犹豫不决。
“既然你不相信,那我还是回格洛尔睡觉好了。”说完,他扭头朝前走。
“不!你不能去!“米德瑞拉几乎是脱口而出。
“为什么?”
“你和他们不一样。而且我需要修好我的钟。”
有错别字=(
看起来很干净的文字,等下文。:)
看不懂~~~~
虚化北京。
中间缺了两段=0。。。
(1)完了直接就是(4)了。贴错了,马虎
问好:)
在读...
(2)
二十八前的秋天,可赛迪男爵家诞生了一名男婴——森尼司。他是可赛尔男爵的第四个儿子,也是可赛尔男爵最后一个儿子。整座城堡为森尼司的降临欢天喜地,大肆宴请。男爵说过,他需要更多的孩子来完成他的宿缘——为可赛迪家族立下战功。但,可赛尔男爵的大儿子是个酒色之土,只管吃喝玩乐。二儿子胆小懦弱,喜欢花花草草,成天躲在花窖里不谙于世。三儿子比刚出生的小儿子大两岁,至今男爵也不知三儿子长大是钢铁还是稀泥。这年,可赛尔男爵已近五十岁。
森尼司的出生为这个家族带来前所未有的荣誉。他热爱骑马、射击、阅读书籍,并且天生一副强硬的骨气。可赛迪高兴坏了,但森尼司厌恶这个虚荣嚣张的父亲,也厌恶这个家族。他不屑于家族为伍,省得为自己蒙羞。于是,18岁那年,森尼司以平民的身份报名参战,一走便是九年。
这时的森尼司已成为军队的中将。英勇善战的森尼司,战功显赫,却无人知道他的出身。直到有一天,在凯旋而归的庆功宴上,可赛迪男爵出现了。他左手一如既往地戴满宝石戒指,留着微卷上翘的胡须,并一如既往地挺着肚子,目中无人。他早在六年前就联系到了森尼司,但森尼司拒绝他利用家族的名望来铺陈捷径或者使功勋轻而易举落手。血气方刚的年龄总要做些血气方刚的事来,否则森尼司怎能成为真正的男人。
“哦,我亲爱的森尼司,我的儿子。我不远千里来看你,难道你一点儿都不兴奋么?”可赛迪张开双臂,冲着授勋的森尼司而来。
“是的,父亲,我很高兴。”森尼司忽地垂下眼帘,从父亲激动万分的表情当中移开视线。
“森尼司,我想问问你,是谁给了你生命?”
“是您,我的父亲。”
“是谁立下战功呢?”
“是我,父亲。”
“不!是可赛迪家族。”
登时,授勋台下响起一片荣誉的掌声,森尼司的身子顿时凉了半截。
快六十年了,可赛迪家族即将臭名远扬的时候,又迎来阵阵喝彩。所有的付出都归功家族,谁叫森尼司是可赛迪的儿子呢!于是,森尼司退到一边,把这备受瞩目又值得炫耀的时刻,让贤给父亲。他盯着父亲发福的身体与口沫横飞的即兴演讲心生厌恶。其实森尼司并不打算演说什么,他只想按部就班授勋,然后回到军营去。此时的军营,除了哨兵以外,没什么人了。他已习惯一个人默默经受,安静地散步在营房内,望眼窗外的星空,摇响唱机,尽可能不让自己想起此前的战争场面。而不是站在这儿,进退两难,尴尬至极。
没有人喜欢战争,可总有人要保卫自己。森尼司想过,如果世界上没有战争,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对于一个军人完成了使命,就等于失去了自我。森尼司还在寻找,寻找一处地方可容身。然后,平淡无奇的,沉默寡言的度过下半辈子。很多事情是很难想像的,所以他仍在寻找而已。
由于可赛迪的出现,森尼司同年被提升上将。之前所有的荣誉蒙上厚厚的污垢,对森尼司来说。他完全可以不参加第三次征战,可他不服气,他必须亲手抹去污垢。如此一年后,森尼司再次来到格洛尔夜总会,准备再次出战。
森尼司对格洛尔夜总会没有感情可言,每次安排的姑娘都要独守空房。夜总会老板以为森尼司嫌弃夜总会的姑娘,侮辱森尼司的身份。从森尼司骄傲的,严峻的神情里,不是任意一位姑娘能够趴上森尼司的床,经过两次试探之后,为森尼司安排姑娘不过是走形式。但,姑娘们不会放弃与森尼司上将亲近的机会,她们依然缝制新衣服,以求吸引森尼司的注意力。她们让森尼司想起一年前回家的情景。多年未见的长兄,再次相见的时候,正搂着夜总会的姑娘在城堡后面的马厩里鬼混。那姑娘与格洛尔的姑娘没什么两样,一身胭脂味,放荡的眼神恨不得把所有男人捆在一块,然后洗劫一空。建立在金钱之上的交易,逃不过买与卖。
记得第一次进格洛尔的时候,指派给森尼司的姑娘半露香肩膀坐在窗前。她故意让月光映照自己的轮廓,嫣嫣而笑,用对待客人的一贯方法对待森尼司。她想讨好他,特地做了身深紫色新装。他们中间隔着一张桌子,森尼司还是嗅到香水与潮湿混合的刺鼻的味道,跟吞了只爪子上沾着青苔的壁虎一样恶心。
“亲爱的森尼司上将,您是喜欢我直呼您的名字森尼司呢,还是喜欢我更亲密的称呼您呢?”姑娘嗲嗲地问。
“随便。”森尼司依然立在原地。
“那我们怎么开始,我是说,你喜欢怎么开始?”
“我们不会开始。”
“什么?难道您嫌弃我丑么?还是我今天的样子不合你口味?”
“你会得到你应得的钱,所以,请别问我太多。”
“哦,森尼司上将,这漫漫长夜是很难熬的。您确定不想做点什么?”
“不!”
“您觉得我的新衣服如何?特地为您赶制的。”
“还不错。”森尼司敷衍道。
忽然,隔壁传来男女之间暧昧的叫声,森尼司有些坐立不安。他实在忍受不了,在肮脏的跟肮脏的人进行这种肮脏的交易。于是,他飞快地走出房间,用力带上门的时候,房间里的姑娘愤怒地尖叫着。这与森尼司无关,他只想离开格洛尔,随便到任何地方喝一杯也比应对妓女强些。
距离格洛尔不远的地方,有家糖果店。森尼司无意中路过,发现糖果店内有人在举行婚礼。店内,只有五六个人,从外表看是一对新人与一位神父,以及两个不太富裕的朋友或亲人。新娘穿着洁白的礼服,不同于豪华婚纱的线条简洁流畅的小礼服。接着,新郎与新娘交换戒指,向身边的人赠送糖果罐子。
森尼司忍不住敲了敲窗,引起了新郎的注意。赶忙照顾森尼司,原来新郎明天要随从森尼司上战场的。在临走前,他与心爱的女孩子举行一场再简单不过,再神圣不过的婚礼。这是森尼司第一次听到米德瑞拉的名字,新娘的礼服是米德瑞拉连夜赶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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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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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恩亚特战场,硝烟未散,横尸遍野。
这只是上次战争的终结,以及此次战争的开始。没什么了不起。森尼司率领的53兵团援助节节溃败的14兵团,他们往日的兄弟尸骨未寒,他们又要加入当中。森尼司带领着新战士路过收尸的俘虏,目光冷淡。他不再象当初时,满腔义愤了。对于初来乍到的战士来说,他们对俘虏无比仇视,恨不能扑倒俘虏,撕碎他们的筋骨与血肉。而对于森尼司来说,每次冲锋陷阵不过是为了早日摆脱家族的耻辱,形成森尼司这个独立的个体罢了。
“不许乱来!”森尼司阻止新战士用枪杆子捅俘虏的肋骨,“你们的枪是用来对抗凶狠的敌人,而不是虐待俘虏。”森尼司说。
“森尼司,你是第一次到南部来么?“与森尼司平起平坐的少将问。
“是的。远比我想像的辽阔。”
“战争到来之前,这遍地开满黄灿灿的小花儿。”
“我想像得到。”
森尼司不经意低头,发现一株小黄花被成摞的尸体压住,依然怒放着。他顾作镇定的眉头深锁,想起出征前夜糖果店那对新人的婚礼。森尼司干预了那场婚礼,因为他一时冲动之下,答应新娘子将新郎安全带回,哪怕缺只胳膊或者少条腿。呵,说的多轻巧,应承的太轻巧!那些表面契机的事物,含概着无限悲凉。没人知道最后的命运,包括他——无比骄傲,英勇善战的森尼司。此刻,他再想不起他是森尼司·可赛迪还是无任何冠姓的森尼司。
队伍越往前,越接近军营就有越多的小黄花。忽然,一阵秋风吹过,地面上荡起金黄色的波浪,如同纷纷倒下的千军万马得到灵魂的解脱。但,森尼司和他们的士兵们鼻腔充满尸体的朽臭,根本嗅不到一丝花香。尽管,这脆弱的性命拼了命的摇曳,拼了命的讨好他们,乞求他们的宽恕。可他们一时半会儿摆脱不掉横尸遍野的阴影,他们终身难忘,一具尸体的气味与死亡的形状。
“哦,森尼司,我们就要到了。”少将指着炊烟袅袅的不远处,“他们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饭菜,我想一定是土豆沙拉与牛肉馅饼。我厌恶死土豆沙拉与牛肉馅饼了,我发誓退役后不再吃它们。”
“有吃的就不错了,天知道下次吃肉是什么时候。”
“国王下令增收农税,慷慨极了。感谢仁慈的国王,要不然,饿着肚子上战场比没有女人还惨。”
“填饱肚子的刽子手。”森尼司笑,紧接着沉默。
出城前,森尼司看见许多百姓在军务处门口集体节食。开始的时候,森尼司以为百姓抵抗强制征兵,后来他问其中的人才知道百姓只想要回亲人的尸首。除了一些有级别的军官以外,许多无名小卒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想到这儿,森尼司突地回头张望俘虏收尸,无奈已太远了。森尼司什么都看不到。
森尼司刚到达军营,领袖就下达明日开战的军令。森尼司屁股还没坐热乎,便要上战场。南部地势平坦,援军仓促赶来,交战双方只能拼智斗勇。森尼司已经做好了首次出兵溃败的打算,他只为摸清敌人战略再制造二次出兵的优势。森尼司在地图前,一手拿着面包咀嚼着,一手比划着兵团战略。其实,他从开始就拒绝土豆沙拉和牛肉馅饼。新战士根本不知住在军营外围帐篷内的妓女,也是他们的伙夫。天知道,妓女们得了什么怪病,指甲里繁衍着什么细菌。当然,森尼司不会对第二个人说这个问题。那不是他该管的。随他们去好了。
接下来,两天一夜的厮杀拉开序幕。第一天开战,敌人熟悉南部地形,早已在四面八方布置好人马,难免占上风。这场局面早已在森尼司意料当中,所以第一天他派遣一万壮兵加上五千受了轻伤的士兵,保存兵团的实力。紧接着第二天,森尼司立刻扭转局面,趁敌军兵力较弱的时候,加倍派遣两万壮兵和一千五百名弓箭手将敌军逼到贯穿整个南部的依纳河河边,射杀无数。登时,依纳河被血染成一片腥红。而,身在军营中的森尼司,胜券在握却愈加沉默。他突然明白,为什么这个地方花儿盛开的如此艳。
“森尼司,我们胜利了!”带兵上阵的少将朝着森尼司奔跑而来,用手背不经意地抹汗,额头血红一抹。
“你看这花儿多美。”前方带来胜利的消息,并没有叫森尼司兴奋。
“哦,森尼司,你总是这副死样子。”
“那个人还活着么?”
“谁?”
“就是那个我告诉你出征前夜,刚新婚的新兵。”
“希望还活着。”少将长出一口气,他早杀红眼了,把森尼司交代的新兵忘的一干二净了。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在糖果店那夜,新娘子深情的忐忑的望着她的新郎。那种眼神简直能够融化一块冰,一块坚硬的钢铁。是的,森尼司长这么大第一次理解什么是爱情。不同于妓女望着好色之徒的婊子相。即便她的新郎是具尸体,或者半具尸体,一颗头颅,他照样要带回城去。因为,这是承诺。
可赛迪家族
是
靠卖棉花糖发的家
恩
结果,森尼司真的带了尸体回去。
一路上,森尼司采拮数不尽的小黄花,摆放在拉尸体的木板车周围。他似乎看见尸体复活了,只一秒的复活,仅仅眨了眨眼。当他定睛再看,僵直的尸体双唇倔强地抿紧,仿佛临死时不肯接受死神的召唤。森尼司将一朵小黄花放于尸体的鼻息处,希望看到一丝风吹草动的迹象。但是他失望了。森尼司从未如此细致地观察一个人的五官,连他自己都没有得到这般恩赐。大概与他长着长兄的鼻子,母亲的眼睛不无关系。而长兄的鼻子象母亲。森尼司庆幸自己不象父亲。比他年长两三岁的兄长,长得象父亲,简直跟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更值得庆幸的是兄长八岁那年患上天花,死掉了。上帝不会允许混蛋恶性繁衍的。
森尼司进城的时候,他命令属下用酒精清理他带回的尸体。然后,他一言不发地站在旁边。 顷刻间,乌鸦感应到死亡的气息,并成群结队盘旋在他头顶,呜咽着葬送之歌,迟迟不肯散去。他在乌鸦的叫声中渐渐失去听觉,失去听觉,满脑子净是战争交叠着婚礼。性命象废墟中一根健壮的欲断的柱子,为倒塌还是耸立而犹豫不决。
最后,森尼司独自回到兵营,不敢出现在格洛尔附近。他每天靠骑马打发时间,从天蒙蒙亮便骑着心爱的棕色骏马,穿过拥挤的白桦林,试图追上什么却追不上。阳光透入树叶夹缝,在他身上斑驳流动,活象个杀光了猎物并饱受饥饿困苦又不停狩猎不停落空的疯猎人。直到一起出征的少将告诉他糖果店关门了,所有人都不知去向。他才稍微平静,但他心爱的马此时已病入膏肓,他开始坐立不安。紧跟其后,首领传达出征北部的军令,他不得不挑选另匹良种马,也不得不出现在格洛尔。
当夜,格洛尔老板挑选了位满头红色卷发的姑娘献给森尼司。一开始,森尼司以为这姑娘是顾做羞涩,问后才知道她只有十五岁,仍是处子。让森尼司产生兴趣的是她提起她的新裙子,目光颖异且含着孩子般天真的炫耀,仿佛无人拥有更美丽的裙子似的。于是,森尼司第二次听到米德瑞拉的名字,心头一紧。
(5)
森尼司很快便修好了米德瑞拉的钟,并且它开始滴答滴答地行走自如了,米德瑞拉的脸上充满孩子的喜悦,不知道如何感谢他才好。她伸出一直故意藏在身后的手给他看,因为他们之前见面时,他好像十分想看看她的手。尽管她不明白他的用意,但她还是怯怯地伸直了胳膊,缓慢地放开攥紧的拳头——中指包扎蔓延开的樱红比清早渗的多,她没有多余的白布包扎了,只能等下次姑娘们做衣服的时候留些边角料。
“受伤了?”他明显动容,起了恻隐之心。
“习惯了。”
看米德瑞拉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他环视一周家徒四壁的房间,放弃了询问。他完全没有想到她过得如此窘迫,纵然没有那些姑娘光鲜流丽,也不应如此寒酸。他解开军装的扣子,并没有脱下军装,他解开汗衫的扣子,并没有脱掉。他回手拿起剪刀剪掉一块白色纯面衬衣,替米德瑞拉重新包扎伤口。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太迅速了,迅速的连米德瑞拉来不及反应。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卸下了原来包扎的白布,以轻柔的力度完成新的包扎。
“放心,这是全新的,很干净。疼么?”他说。
“不疼。”米德瑞拉忍着丝丝疼痛,咬住下唇,直到伤口完全暴露在外,她才唤一声“疼”。
“就快好了。”他温顺的象只羊羔在安抚着另只受伤的小羊羔。
等他包扎完毕后,他们面对面的距离能感觉到彼此呼吸拂过对方的皮肤。米德瑞拉的脸腾地一下红了。他用手轻轻地抚上她的眼睛,吻了她,说:“我该走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米德瑞拉紧张地问。
“不知道,可能很快,可能永远不会回来。”
此时,简陋的房间漫溢着哀伤。他们第一次见面,可能是最后一次见面。在这个厮杀的世界,他们如此渺小,不能支配自由而畅快地选择生活。米德瑞拉神情不安,绕到他身后,问:“能告诉我你的名字么?”
“等我凯旋而归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
“好吧,那我...”
话音未落,他已深深地拥住了她,什么话都不说。时间在墙壁上的钟滴答声中,无情地流淌着。他对着穿衣镜,凭着直觉系好纽扣,整理衣装。而他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米德瑞拉的脸。谁都没想到一次好奇带来什么,直到发生了,人们才知道好奇带来的惊喜也许是更加无能为力。
“我们说些开心,有意思的事吧!每次我到这里来,都要吃一种象棉花一样的糖。在格洛尔再往前的第三条街上,是个东方人踩着缝纫机做出来的糖,叫棉花糖。”
“真的?”米德瑞拉不确定地问,因为她从未用缝纫机踩出糖来。
“明天我带你去。”
“明天你真的会带我去么?你会不会直接离开了?”
“军队要吃过午饭才走,别担心。”
他推开房门,准备离开。
“我知道你还是要回到格洛尔去。”
他,沉默。
几乎在米德瑞拉欲挽留的同一时间,他头也不回,走向楼梯,腾腾腾地跑出公寓。米德瑞拉的世界经受了一分钟不到的摇摇欲坠,哄然安静。她赶紧跑向窗户,窗外却不见他的身影。她感觉有股子气力下沉,说不准是失望是失落还是恐惧。就在一阵急促的硬朗的脚步越来越近的时候,米德瑞拉以为是幻觉。其实,是他折回这里,与米德瑞拉猛地面面相睽。
他打算留下,她打算留下他,哪怕只有一夜或不到一夜。
有两个(4)乐。。。。
但是,晕了半天是(5)贴了两遍,让我奇怪半天……
这一夜, 他们没有时间相拥而眠,他们想把一生都放置这短暂的一夜。当米德瑞拉疲惫而幸福地睡熟了,天也亮了。他盯着米德瑞拉的脸,象对待宠腻的不知如何是好的小动物。从一开始,他便肯定他是米德瑞拉第一个男人,即便不是,他也不在乎。他要成为走入米德瑞拉内心世界的人。
从前的糖果店,现今被东方人盘下了。米德瑞拉第一次见到东方人,误认为是个裁缝,和她一样的裁缝。那人踩着缝纫机样式的机器,手指捏根木签子在铁皮围起来的圆圈内旋舞。在格洛尔旁边的玩偶店内,米德瑞拉见过各式各样奇怪的小玩意,可她偏偏没见过孤零零的却欢快的木签子,竟旋转出一大团棉花来。米德瑞拉惊讶地接过棉花糖,模仿森尼司咬上一口,居然是沁人心肺的甜蜜。
他们顺着糖果店的路口拐向格洛尔,缓缓慢下步子。他们挣脱不开时间的禁锢,即将分离。“能告诉我你的名字么?我真的很想知道你的名字呢!”米德瑞拉再次忍不住询问他的名字。
“等我凯旋而来好吗?”森尼司意味深长的,顾作轻松地说。
“你不觉得我们这样很突然?或者,你是否觉得我太轻浮?”米德瑞拉显然有些紧张。
“米德瑞拉,你知道你早上醒来的时候有多害羞么?你甚至连偷看我都不敢啊,我觉得我才称得上轻浮。”
“不,你是个好人。其实,我知道你们当中有个人叫森尼司。”
“是吗?你见过?”森尼司问。
“我没见过他,不过格洛尔的姑娘们常常谈论他。他认识你么?”
“哈哈!当然,没人比我更熟悉他了!”
“唔。。。。。。那就好,提达丽见过森尼司,至少我们之间还有联系。”
“你收下这个,我在西部战场上拾的。”森尼司掏出一块未提炼的金子,看起来象块破石头。
“唔。。。。。。不去可以么?“
“这是最后一次上战场,因为我必须赢得我自己的荣誉。”森尼司叹息道。
森尼司不再为正义或者平复战争而站了,他必须夺回父亲出现后,害他丢掉的尊严。就在森尼司回以坚定的时候,他从米德瑞拉的眼中看到糖果店新娘的目光,瞳孔象一滴蓝墨水渲染一杯水,清澈却透着悲伤。若不是父亲,他应该会留下,为欲哭的米德瑞拉留下。即便不会留下,他也要告知米德瑞拉他的名字——森尼司。而他不能这样做,因为他离开了,米德瑞拉向格洛尔姑娘打听他,格洛尔姑娘肯定要说出可赛迪家族的。他现在要与可赛迪家族脱离干系,所以只有故作神秘,隐瞒米德瑞拉关于他的身份。他相信如此相处,他与米德瑞拉的结果肯定是大不相同。至少,米德瑞拉爱上的男人,不是混蛋的儿子,靠混蛋父亲加官进爵的无用小子。
“亲爱的,我要走了,他们在等我。米德瑞拉。”
“哦,不!我们才刚刚见面啊。”
“米德瑞拉,你要记得森尼司,找不到我的时候去找他。”
“他会见我吗?”
“会的,米德瑞拉。我要把你的名字刻在他骨头上!”
正当米德瑞拉泪水盈眶的时候,森尼司吞下最后一口棉花糖吻住米德瑞拉哭泣的双唇。他们分享这最后一口甜蜜,在唇齿间融化,化作孱弱的甜水,充满他们的内脏。他们期望这甜水化解分离的苦痛,仅仅是期望。森尼司宽厚的怀抱紧紧圈住米德瑞拉,而米德瑞拉感受到幸福的滋味,能够支持她在接下来的数十年当中,守侯一个不知姓名的男人的幸福滋味。
大家好,我是陈幸福
呱呱不学好
米德瑞拉的整个秋天都是在河边度过的,她边思念森尼司边回忆她与森尼司的邂逅。那是多么惊心动魄的开始,她容许一个陌生男人走进她禁锢的生活。她把所有都给了他,包括时间、青春与贞操,却依然不知他的姓名。然而,米德瑞拉不去计较这些,她只盼望前方的战士们快些归来,带回她心爱的不知姓名的男人。由始至终,战争对米德瑞拉根本毫无意义,仅仅因为他的出现,米德瑞拉才显得对战争非常关注。自然米德瑞拉跑格洛尔的次数多,告诉了提达丽她的那一夜激情,提达丽几乎昏厥过去。
我们一直没有提及提达丽的丈夫———一个酒鬼,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一个逃兵。提达丽认为除了森尼司那样的军官值得一嫁之外,千万不能嫁给穷士兵。他们根本就是现世混不下去的混蛋,所以才投奔军队混口饭吃,混点好名声。可是象提达丽的丈夫,胆小如鼠,吹嘘成性。抛弃提达丽和孩子之前,经常跟不相干的人吹嘘自己在战场上如何如何威猛,又如何慷慨地谦让功勋给某人。其实,功勋和某人根本不存在,它们只是他吐沫里的海市蜃楼。
“哦,老天,我的上帝。米德瑞拉你怎么能够爱上不知姓名的人?”提达丽瞪大双眼,叫喊着。
“嘘,小声点,提达丽。”米德瑞拉开始紧张起来。
“米德瑞拉,你难道没看到我的下场吗?你瞧瞧我这身臭气和油烟味,一点人模样都没有。你应该知道原因!”
“我爱他,提达丽,我真的爱他。”
“好吧,我这样说吧,当初我也爱他。可那又怎样呢?你要吸取教训,米德瑞拉。”
“他不一样,他会回来的。他和森尼司很熟,他说我可以找森尼司,找到森尼司就等于找到了他。”
“别傻了!你张嘴闭嘴都是他,他叫什么姓什么你知道么?”
米德瑞拉摇头。
“他在敷衍你,我的孩子。”
“不,提达丽,你怎么才能相信我呢?”
“等他真的凯旋归来,娶了你,我自然会相信。”
“你见过森尼司,我想他们应该是朋友或者其他什么关系。总之,你要帮我,森尼司再来的时候,你要第一个通知我。”
“好吧,米德瑞拉,我知道你是认真的,非常非常认真的。每个女孩都要经历第一次。”
“谢谢你,提达丽,今天你很漂亮。”
“我天天脏兮兮的,只有你觉得我漂亮。”
“一个女人的漂亮来自光芒,母亲的光芒。你不觉得么?”
“天,你越说我越害怕,你怀孕了?”
米德瑞拉再次摇头。她多希望有个孩子,与心爱的人拥有一个可爱的小生命。但是,没有意外发生,她也没有怀孕。她紧紧抱着新裙子的手偷偷抚上平坦的小腹,怀着失落穿过格洛尔厨房,越过提达丽微微发福的身子,爬上楼梯。她感觉丝丝冷风钻入格洛尔阴暗的梯廊,又钻入她单薄的裙子。冻得发抖的两条腿不由放缓步子,慢的足够米德瑞拉思念森尼司,也足够折磨米德瑞拉日以继夜建立的信任。她必须相信他会回来,不论别人说些什么,她都必须相信他们的邂逅算得上爱情。
格洛尔依旧歌舞升平,姑娘们象橱柜里的装扮频繁更新。上次304房间住的姑娘不见了,没有人知道她们去了哪儿,过着怎样的日子。当然了,这种风花雪月的地方,谁真的在乎谁?不过,米德瑞拉总惦记那些莫名其妙消失的姑娘们是否爱惜那些裙子,漂亮的足以做嫁衣的裙子。提达丽说,不要问她们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就如同她们不问客人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一样。所以,米德瑞拉便不多嘴。
可这次不同,住在304房间的姑娘看来相当热情。她不仅邀请米德瑞拉进她的房间,并且主动告诉米德瑞拉她叫奥艾丽,来自辛海克里,漫山遍野开放紫罗兰的山谷。她17岁被骗到城里,先做了半年提达丽那样的佣人,后来就开始接客。她第一个客人是城里珠宝店老板的儿子,她可以从他那儿得到些首饰,比如一些碎钻和材质一般的金银首饰。可惜好景不长,珠宝老板的儿子很快便知道她与他父亲有一腿,日他却远比他父亲慷慨之后,一脚踢开她并爱上了另一个妓女。奥艾丽皱着鼻子,摊开双手,穿着新做的裙子不以为然地絮絮叨叨。说真的,米德瑞拉对她没多大兴趣,但她愿意做某些需要倾诉者的倾听者。
“你很爱你这份工作么?”米德瑞拉的眼神更关注新做的裙子。
“哦,我当然爱了。难道还有比现在更舒适的工作么?有人侍侯着,而且不用下地干活。我指种些香料或者小黄瓜和小南瓜之类的。”奥艾丽站在镜子前,说。
奥艾丽热爱这份既不担心忍饥挨饿,又可以得到男人宠幸与赏赐的工作。她称妓女为为工作,并一脸敬业精神地努着双唇照镜子。而她身后的米德瑞拉觉得象奥艾丽这样的女人不可思议,原来不是每个妓女的苦衷都难以启齿。换句话说,不是每个妓女都有苦衷。她们很乐意这样干!
“对了,你叫什么来着?”奥艾丽问道。
“米德瑞拉,米德瑞拉•吉罗特。”米德瑞拉答道。
“听名字象南部人。”
“我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
“你很漂亮,你可以过得更好。”
“我喜欢为姑娘们做衣服,而且我也过得很好。”
“你不想象我这样嘛?你瞧,无论到哪儿我都可以过得很好。”
“不,我爱我的工作就如你爱你的工作一样。”
说到这儿,米德瑞拉与奥艾丽已无话可说了。米德瑞拉正考虑如何退出304房间,她怕奥艾丽以为她厌恶奥艾丽是个妓女,找借口逃开。虽然米德瑞拉确实有逃跑的意思,但是她希望奥艾丽先开口要她走。或许,这是礼貌的问题。
“奥艾丽小姐,米德瑞拉在您的房间么?”门外传来提达丽小心翼翼的声音。
“我在!奥艾丽,我要走了。下次见。”
“祝你好运,格洛尔的纯情小裁缝。”奥艾丽怪里怪气道。
米德瑞拉打开门,挽住提达丽的胳膊,大出一口气。
“奥艾丽肯定拉着你没完没了吧?”提达丽问。
“你怎么知道?”
“她来了没几天,和无数个人提她的过去。昨天我也遭遇了不幸,听她讲那些活见鬼的故事。”提达丽翻着白眼,嗤之以鼻地说。
“奥艾丽好象很老成的样子。”
“去她的,她才19岁。那天我洗衣服看见了她的身份证明。”
“哦,可怜的奥艾丽。她需要一两个真诚的朋友,就象你我这样的朋友。”
“我警告你,米德瑞拉,你不要对这样的婊子发善心。婊子和负心汉是不值得可怜的。”提达丽压低声音,生怕被其他房间的姑娘听见。
(待续)
脱离形容词=)
识君是天涯新手,不知高低,只看了千米递来的“糖”就乱说一通。用网络实名搜“千米”,担心搜出一串物理名词,就在前面加上“才女”二字。 结果出来的还是物理名词:
“大学城管委会愿提供停车点(2005/01/11) ... 松江大众公交提供的线路图上,学生返回市区的四个公交站点全部集中在长2.5千米的文汇路上。 ...
www.shanghaibus.net/news2004/200406/20050111-05.ht... - 16k - 200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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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管委会 愿提供停车点
|星期二 2005/01/11 考试培训 时尚旅游 enjoy上海 留学移民 读书文化 青年票务 游戏天地 论坛 现在位置: 青年报>> 正文 ... 松江大众公交提供的线路图上,学生返回市区的四个公交站点全部集中在长2.5千米的文汇路上。 ... ”
见笑,晕!
说正经的,已发的部分很古典,战场的描述甚显唯美。第二部分略嫌长、琐。等待下文,期盼结局出人意料,让人耳目一新。
呵呵,呵呵呵
千米转换风格了。玄幻的话就一定要写出自己的感觉和气氛来。现在这种东西太多了。支持,亲亲,抱抱,摸摸,西西...你家那谁要打我了,闪。
我来看你一眼:)
哼哼,小树你又在我头上
加油啊!
说起奥艾丽还真不一般,自从奥艾丽到了格洛尔,格洛尔的生意越来越红火。个中原因不为人知,但米德瑞拉的确也沾了奥艾丽不少光。打个比方,前些天,在河边,米德瑞拉正若有所思地散步。她象春天过后,秋天最后的天使被拔掉羽毛般不知何去何从。水中倒影里的米德瑞拉比从前漂亮,自然也消瘦了许多。提达丽提着满篮子食物迎面跑来,边跑边用撒野的嗓门呼叫米德瑞拉的名字,而米德瑞拉不作任何反应。直到提达丽提高嗓门,惊起河边排列成行歇息的鸟,米德瑞拉才抬起惊愕的面孔。米德瑞拉已经不是那个只为食物而欢畅的孩子了,她的生活被森尼司毫无商量地侵占。
米德瑞拉张开眼睛想着的人是森尼司,合上眼睛想着的人是森尼司,就连米德瑞拉梦中的人依然是森尼司。在森尼司奔赴战场的无数日夜,米德瑞拉已经不满足等待森尼司出现了。所以她频繁地接近格洛尔,接近每个与战场士兵有一腿的姑娘。尽管那些姑娘只想骗取米德瑞拉收取更加廉价的工钱,姑娘也不惜对无辜的米德瑞拉撒谎的。谁叫她们是妓女,她们懂得敲诈嫖客,敲诈同乡,敲诈每个可能敲诈的人。自然也放不过米德瑞拉。
“哦,我的米德瑞拉,你看你一脸哭丧的样子。我带来了食物,不是客人剩下的哦!是奥艾丽小姐叫我送来的。全部是新鲜的,你瞧瞧,你瞧瞧!”提达丽举过头顶的篮子直冲米德瑞拉的鼻息。
“谢谢。”米德瑞拉丝毫没有兴奋,“你怎么称呼奥艾丽小姐了?”米德瑞拉忽然觉察到提达丽说“奥艾丽”三个字时,不再是一脸不屑。
“你瞧,这是什么?”提达丽摇身一转,示意她身上的旧裙子。裙子虽说有些旧,但谈不上破。“奥艾丽小姐送的,她说怕你嫌弃,所以送我一大堆过去的旧裙子。天啊!我自己想都不敢想!你看看这是什么布料?”提达丽,问。
“乔质呢,不算名贵的布料,不过也算中上成了呢!”米德瑞拉用手指掐下布料,又凑过鼻息闻闻。她确定是乔质呢,羊毛混合亚麻的料子。这种料子只在西部生产,和森尼司送给她的石头出处一致,而且辛海克里,奥艾丽的老家也在西部。
“米德瑞拉,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你竟然闻一闻就知道料子是哪里的,算不算上乘。看来格洛尔姑娘看准你,真占了天大的便宜!”提达丽称赞米德瑞拉后,顺手抓起篮子里的火红苹果当即一口咬下,汁水顺着嘴角流溢。
“这些食物都是奥艾丽送的?噢,太多了,我吃不完,还是分给你些,我最近没什么胃口。”米德瑞拉漫不经心地瞧着堆得满满的篮子说道。
“噢,亲爱的,你太傻了。怎么能为了男人不顾胃口呢?好吧,我本不想告诉你,奥艾丽晚上要去军营陪长官。”提达丽吃到一半的苹果闲置在手里,怏怏地说。
“真的?!太好了太好了。请奥艾丽帮我带封信去好吗?”米德瑞拉的双瞳闪烁着炯炯光亮。
“你知道他的名字吗?写了信,带给谁呢?”提达丽纳闷道。
“唔……带给森尼司,他说找他的时候,直接找森尼司。”
“你不说,森尼司怎么知道是转交给他的呢?”
“唔……”米德瑞拉沉默好一阵,道:“我可以在信中提及我是米德瑞拉,这样森尼司就知道是写给他的了。”
“谢天谢地,千万不要写肉麻的话,不然会被整个军营笑话。”
“提达丽!我只想知道他到底好不好。”
米德瑞拉绯红着双腮一路跑回公寓,迫不及待地写信去了。
提达丽站在身后一个劲儿摇头,她如论如何想不到米德瑞拉是如此痴情的孩子,痴情到迷恋不知姓名的人,连那人是混蛋还是畜生都不知。提达丽始终想方设法帮米德瑞拉,她仿佛看见热恋中的自己,瞧见英挺男人就害羞,她恨不能找个洞钻进去。可现在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了,她经常因为睡的少和过度疲劳在打扫卫生的时候,闯入门把系着彩丝带,暗示着有嫖客过夜的房间。她看惯了赤身裸体的丑态,有些交易竟然还在持续。鬼知道,那些嫖客一大早兴致勃勃搞那些妓女出于划算还是几百年没碰过女人。提达丽经历过一次美好而高潮的清晨。那是在丈夫尚未退役前,从战场返城的清晨。提达丽半梦半醒感受突如其来的耳语摩挲,她被真实的快感惊醒了。她对那天清晨的充满鼻腔的雨露清凉,记忆犹新呢!每每撞见清晨的肥硕嫖客,提达丽总会想起清晨的年轻丈夫。然后,她在一阵叫嚣式的辱骂中,厌恶地退出房间。
提达丽开始理解米德瑞拉了。她们都是曾经等候远征的爱人的傻瓜。提达丽不经意叹息着,接着吃那半个苹果,汁水再次流溢的时候,提达丽用袖口抹干嘴角。米德瑞拉已从公寓急不可耐跑来,塞给她一封薄薄的信。
“替我求求奥艾丽,不管怎样要带信过去!”米德瑞拉的口气透着哀求。
“噢,宝贝儿。我会的我会的。”
提达丽收好信,便朝着白日里寂静的格洛尔而去。而她身后的米德瑞拉心神不宁地傻站着。
傍晚时,一辆马车停在格洛尔大门口,没多久便接走了盛装的奥艾丽。说到奥艾丽的过人处不得不说奥艾丽在辛海克里的经历。如奥艾丽所说,她确实在一家夜总会当过佣人,服侍那些表面风光,下场悲凉的夜总会姑娘们。在奥艾丽做佣人期间,经常有个衰老的,穿着肮脏的乞丐婆娘问奥艾丽要些剩饭剩菜。说到底,奥艾丽骨子里还是善良的。她从没拒绝过,深色皮肤的婆娘也乐得在夜总会后门转悠。直到有一天,夜总会的老板娘发现了,并且凶狠地挥舞棒子打伤老婆娘,奥艾丽才知道乞丐模样的婆娘居然是夜总会传说中的‘印度茶沙’。她一直听说有这号人物,体态丰腴,大胆妩媚,身怀妖术。没有人能逃脱‘印度茶沙’的手心,包括夜总会老板。只是最后莫名其妙失踪了,‘印度茶沙’成为一个谜。
奥艾丽象发现宝藏一样对待‘印度茶沙’,她夜半的时候偷偷带‘印度茶沙’进了夜总会的暗间,她烧了滚烫的开水,撒点姑娘们丢弃的香精瓶底儿混合冷水准备为“印度茶沙”洗澡。‘印度茶沙’竟把她赶出暗间,略带沙哑的嗓音回绝她的好意。这更叫奥艾丽好奇了,她听见里头缓慢的水声,蹑手蹑脚凑到门缝处,借幽暗的烛光发现了巨大的秘密————“印度茶沙”左边的乳房被割掉了。她忙不迭倒退,一不小心踩住巨大的烤箱边上恬睡的老猫,慌张地摔倒。而老猫一眨眼的工夫不见了。
“你看到了?”暗房里头的人早在烛光隐约照亮的地面上,发现窥视人的阴影。
“嗯。怎么弄的?”
“被今天打伤我的女人割掉的。”
“天,我以为这世界除了犹大,没有人会干出这种事。”
“她说我勾引了她的丈夫。”
“事实上你勾引了么?”
“没有,是他自己钻进我的房间,恬不知耻哀求我罢了。”
“真看不出来他会哀求人,我以为只有穷人才会哀求人。”
“帮我擦干身子,我的胳膊已经被她打得抬不起来了。”
她们隔着门板对话完,奥艾丽硬着头皮进了暗间,她清晰地直视‘印度茶沙’残缺的胸脯,另一只完整乳房已经象戳穿的皮囊泄气了。它看来非常安分,却孤独至极。奥艾丽盯着它一动不动,后来‘印度茶沙’用皱巴巴的手揽住它,阻止它暴露在第二个人面前。奥艾丽才恢复神智,她匆忙擦干‘印度茶沙’的身子,而‘印度茶沙’则掂量奥艾丽的胸脯和屁股,思考着什么似的。在奥艾丽准备转身离开时,‘印度茶沙’只手抓奥艾丽的耻骨,吓坏了不经人事的奥艾丽。
“你要干什么?”
“想做第二个‘印度茶沙’么?你会有数不尽的钱和漂亮裙子。”
“我?我……我能么?”
“我可以帮你。”
“你为什么要帮我?”
“算是回报你对我的施舍,不过我有另外一个条件。”‘印度茶沙’伏在奥艾丽的耳边,低沉却平静地说:“替我割掉她的左乳房。”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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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早知这样,就不眼馋棉花糖了。。。。。我本该幸福的年30。。。。
最近好么?
过完年了,更新ing。先出去拍照片
马车经过的地方迅速兜起一阵风。道路两旁的树枝哗啦啦相互纠缠又分开,它们象一对老死不相往来,它们拒绝接近也拒绝触摸到对方。可怜的叶子啊!它们挂满雾气,还来不及看见阳光就遭遇凋落。马车内的奥艾丽欣赏着车外失落的情景,凑巧一只鸟从天空直冲下来,并且撞到马车上。奥艾丽预感这不是一个好兆头。但,她无法预知接下来的事情,所以她异常平静。
这时候,奥艾丽想起了‘印度茶沙‘。她不得不怀念‘印度茶沙‘,死去的人总强迫活着的人怀念,或者说死去的人更加值得怀念。‘印度茶沙‘的死对奥艾丽是件好事,在这座城没有人认识她奥艾丽是谁,提及奥艾丽刻意掩盖的过去。第三个‘印度茶沙‘不会出现了,第二个‘奥艾丽‘也不会出现。
自从奥艾丽收留 ‘印度茶沙‘,她就不再是那个听天由命的,穿着粗布衣裳的傻姑娘了。每天,奥艾丽除了偷留一些食物给‘印度茶沙‘,偶尔也偷些酒讨好‘印度茶沙‘。她们的不齿的勾当在夜总会的阁楼上秘密进行。在传授奥艾丽期间,‘印度茶沙‘从未给奥艾丽好脸色看,她时常嘲讽奥艾丽,耻笑奥艾丽。奥艾丽遭受的羞辱促使她改变命运的决心,所以她装出一副逆来顺受,甘愿充当出气筒的样子。
不久后的圣诞狂欢会,奥艾丽勾搭上了醉猫珠宝商的儿子。她花掉常年积蓄订作盛装,说真的,那件一般料子逢制的裙子仅仅颜色扎眼,突出了她少女呼之欲出的胸脯而已。珠宝商的儿子梅尔布林错把厨房后门当成宴会厅的后门,他居然抱着奥艾丽的猫并抚摩着猫的毛发,不停打酒嗝,称赞道:多美的头发,多美……嗝……多美的辫子!正当梅尔布林揉搓猫尾巴的时候,等待机会的奥艾丽赶忙上前夺过珠宝商儿子怀里的猫,说道:先生,这不是头发,这是我的猫。
圣诞狂欢会即将结束时,‘印度茶沙‘催促奥艾丽换好裙子准备到巷子巧遇某个人,某个可以使奥艾丽正式踏入妓女生涯的人。那个人必须是男人,他必须乐于光顾奥艾丽。几分钟之前,奥艾丽还在为这发愁,没想到天上掉了大馅饼。梅尔布林借着昏暗的光亮凑近奥艾丽,他的身高比奥艾丽矮一截,所以视线直对着奥艾丽丰满的胸脯而不可自拔。
转天梅尔布林又来到夜总会,老板娘对他再熟悉不过了,他和他下流的父亲是夜总会的常客。只不过他们分开行动,好象事先就商量好了。老板娘殷勤地招呼这位辛海克里珠宝商的独生子,分别叫来三四位新来的姑娘。梅尔布林索然无味地摇摇头,说:奥艾丽,我要奥艾丽。
"噢,尊贵的先生,我们这里没有叫‘奥艾丽‘的姑娘。您是这里的常客,我们上个月刚招徕一批新姑娘,从没有叫‘奥艾丽‘的。"老板娘缓慢地摆弄着白色羽毛的扇子,漫不经心说道。
"开什么玩笑,昨天我见过她,而且她告诉我她叫‘奥艾丽‘!" 梅尔布林不耐烦地说。
"噢,天呐,您是否记错了?昨天您老早就离开了,先生。"
"不,我没记错。她养了一只猫,对,一只毛茸茸的猫。"
"先生,天底下的猫都是毛茸茸的。您真会开玩笑。:"老板娘边说边笑,她忽然想到什么似的,惊呼:"噢,不,我想起来了。我们这儿有个‘奥艾丽‘。您等等。"说完,老板娘急匆匆奔着厨房去了,口里念叨着:怎么可能是那个贱人!一定弄错了……一定弄错了……
就这样,奥艾丽开始了她的新生活,成为第二个‘印度茶沙‘。
奥艾丽的转变引起夜总会老板的注意,他始终记得‘印度茶沙‘高人一筹的床第功夫。随后‘印度茶沙‘莫名其妙地失踪了,传说‘印度茶沙跟嫖客私奔了。他不愿意相信是真的。当老板娘煞有其事说出嫖客的名字----鬼知道究竟有没有这个人,佐证‘印度茶沙‘不再回来的事实。夜总会老板相信了,他很快地勾搭上了新来的姑娘。最后,他秉着怀念‘印度茶沙‘的心情理所当然地勾搭上了奥艾丽。尽管老板娘认为奥艾丽与‘印度茶沙‘很相似,但她还是接纳了奥艾丽,谁会拒绝摇钱树呢!可奥艾丽的到来不是一个好兆头。
马车穿过僻静的树林,停在郊外的距离军营不远处的别墅前。显而易见,这种地域位置建盖的别墅,非同一般的建筑风格都并非一般身份的富翁或侯爵能够拥有的。光瞧它华丽而复杂的外观雕刻,确实耗费不少财力呢!别墅门站着几位仆人,其中一位仆人礼貌地打开车门,奥艾丽右手轻轻地搭住另一位仆人的手背并优雅地踏上通往别墅的台阶,她高昂着下巴,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走进别墅。
客厅聚集了几位长官的朋友,他们等待奥艾丽多时,他们讨厌预约,因为预约会败坏他们的兴致。在格洛尔,那些预约奥艾丽的男人数不胜数,而奥艾丽保有挑选客人的权利。很多上年纪的,体态不健康的,身份不明的,不入流的客人根本排不上号。所以一些不便表明身份,碍于好面子的上流人物都聚集在别墅里。我不认为他们以真诚的嫖客的心情光顾奥艾丽。
客厅的内间,奥艾丽换好米德瑞拉亲手逢制的裙子,她端详镜子中妖精一般的自己情不自禁瞄了眼梳妆台上的信。她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开始注意米德瑞拉,反正她每次见到米德瑞拉都会想起从前纯洁憨实的奥艾丽。在‘印度茶沙‘点燃夜总会窗帘的时候,奥艾丽还在老板娘的房间。之前,她们掐算老板娘应该睡着了,‘印度茶沙‘帮助奥艾丽捆住熟睡的老板娘并堵住了她来不及尖叫嘴。本来奥艾丽想将报仇的机会让给‘印度茶沙‘,可‘印度茶沙‘顿时不见踪影。
屋外连续下了一天一夜的雨,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夜总会很多房间都漏水,除了奥艾丽的房间。雨季来临前,一向吝啬成性的老板娘重新粉饰了奥艾丽的房间。每个人都知道奥艾丽不同,自然受不同的待遇,奥艾丽给予老板娘的回报也不同于其他姑娘。此时,夜总会的姑娘们嫖客早已堕入梦乡,整个世界安静极了。雨水渗漏房间的右上角,带着节奏陶瓷器皿。奥艾丽站在床边手里紧紧握住刀子,浑身发抖,她听见她与老板娘之间无规律的心跳还有急促的呼吸并缓缓地逼近床上的人,房间里床板因摇晃而发出挣扎的闷响。奥艾丽合上眼睛,屏住呼吸,象挖一勺坚韧的花生酱般落刀挖掉乳房,将带着体温的乳房或者花生酱连刀甩到地板上。房间四周所有缝隙钻入阵阵浓烟,奥艾丽惊慌地跑进大厅,那里已是一片火海。‘印度茶沙‘大声背诵着经文,沉着而冷静。奥艾丽大喊道:你疯了吗?这里还有很多人啊!
"他们不会醒来了,我在他们的晚餐里下了药。"说着,‘印度茶沙‘靠近奥艾丽,奥艾丽倒退至墙壁,早已没了退路。只听‘印度茶沙‘说道:"包括你,我亲爱的可人的奥艾丽,我虽然没有在你的食物里下药,但是你跑不出这里了。你要陪我一起死!"
"我已经帮您报仇了,而且您是知道的,我多么地听您的话啊!"奥艾丽情不自禁带着哭腔,说。
"你以为我会让你盖过我的风光么,我不许任何人记得奥艾丽,我只要他们记得‘印度茶沙‘,世界上最妖艳的姑娘!"话音刚落,‘印度茶沙‘用尽全力掐奥艾丽的脖子,起先奥艾丽反抗着,最后奥艾丽将‘印度茶沙‘推入火海。奥艾丽恍然大悟,阴险的‘印度茶沙‘酝酿了另一场同归于尽的灾难。夜总会的梁柱劈里啪啦倒掉,火星溅上奥艾丽的手臂。她赶紧撞开厨房的木门,从储存室的腌菜缸后面费力地拉出一个大箱子。多亏奥艾丽精明,她始终不敢相信自己如此幸运.她把值钱的东西不定时地藏起来,以防万一。唯一知道她藏东西的人就是夜总会的独眼龙车夫,现在没人知道了这个秘密了。因为独眼龙车夫不会再用他仅有的一只眼对她表露深情,他为‘印度茶沙‘以及‘印度茶沙‘憎恨的一切作了陪葬。
(待续)
上去
等你更新:)
我等拭目以待
麻烦太多,变数太多,不宜写作........
九月秋阳正好晒高粱
帖子也出来抖擞一下
:)
宴会厅里,灯火通明。水晶吊灯下方突出的小舞台,有位盲人乐师弹奏《悲悯的月光》。
盲人乐师是这座城著名的乐器行家,无论他摸到什么乐器都会拨弄几下。哪怕从未见过的乐器,他只消安静摸索一会儿便摸出了门道。他虽然看不见别人眼中的世界,但他比任何人更接近世界本身。没人知道他双目失明到底是天生还是后天。他们仅仅知道他父亲以及他父亲的父亲居住在这里很多年,他们的祖母告诉他们,盲人乐师的父亲双耳失聪,却拥有非常精巧的手艺。至于他父亲的父亲,也就是盲人乐师的祖父才真正影响了他的人生。他的祖父在年轻时,经常游历于各个国家为顶极琴师打造乐器。当时疯狂追求祖父的姑娘多得数不清,祖父对她们的态度始终无动于衷。直到祖父最后一次从外面回来,带回一位肌肤雪白的蓝眼睛姑娘,那姑娘最后成为了盲人乐师的祖母。
王子配公主本来无可厚非,像祖父那样心灵手巧且相貌堂堂的乐器师选择外貌最出众的妻子,天经地义。可谁也想不到他的妻子竟然双耳失聪。祖母是祖父唯一爱的女人,因为她不懂他在做什么。我觉得祖父太智慧了,他知道他如何得到真正的爱情。在爱情面前,人们希望爱人首先爱上自己再爱上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先爱上自己的生活再爱上自己。你读懂这句话了吗?读不懂?没关系。很多人和你一样不懂。
乐师的父亲并不幸运,父亲没有逃开注定的命运。祖母祈祷为祖父生一个健康的孩子,她期望腹中的胎儿逃脱世袭的厄运。结果可想而知,祖父早已预料到这种可能性,一如既往地疼爱着妻子和儿子。尽管常常有人对他们投以奇怪的目光,也影响不到他们甜蜜温馨。后来,祖父让父亲选择自己力所能及并且乐于从事的手艺。父亲选择了首饰匠,这是非常精致的技艺。雕琢大自然结晶的化身,再还尘世,难道不美妙?不过祖父将终身本领传授给盲人乐师,并无遗憾。关于盲人乐师的听觉幸免遇难应感谢盲人乐师夭折的姐姐,他的眼睛是幼儿时,突如其来的一场疾病导致的。
祖父临终时,在写给祖母的信中写道:我感觉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我得到了真爱。虽然所有人认为我的子孙怪异。但他们不懂,神灵赐予的礼物,属于我一个人的礼物总要做些标记……
《悲悯的月光》是可以弹奏一夜的乐曲。只要不停,盲人乐师永远从日落到黎明一直弹奏下去。但他没尝试过,因为没有人肯用一夜的时间听下去。他也没遇到饱含一夜激情耗尽精力弹奏的听众。祖父告诉他,在距离这里很远的,靠海的城有位失恋的音乐家谱下《悲悯的月光》。祖父为音乐家修好失恋那天,音乐家试图完全毁掉的竖琴。最后一夜,音乐家坐在祖父留宿的房间紧邻的阳台,面对大海,面对黑夜用祖父花费很多天修好的竖琴弹奏《悲悯的月光》。
祖父睡了醒,醒了睡,《悲悯的月光》始终在继续。转天祖父醒来,《悲悯的月光》停了。天雾蒙蒙的,阵阵海风卷起白纱窗帘,海浪声一次高过一次。祖父想回城去,老早便起床收拾衣物。床头放着厚厚一摞琴谱,琴谱被黑色小绒盒子压住,怕海风吹散。祖父犹豫了下,打开盒子,里面装着一枚珍珠戒指。这是音乐家在祖父修琴的时候,自言自语说提起的求婚戒指。音乐家爱上的女人与另个年轻的音乐家私奔了,没有原因,没有理由,更加没有借口。他们一声不响离开音乐家的生活,什么都没带走,什么都没留下,只有这枚戒指和那些值得怀疑的美好回忆。音乐家还来不及向他爱的女人求婚,他爱的女人便决绝地离开他。祖父猜测那个女人爱上的不是音乐家而是音乐家的生活,年轻的音乐家生活肯定比女人拥有过的音乐家生活精彩。毕竟,对于他们的爱情,生活决定爱情大于爱情决定生活。一个伤心欲绝的人,不想听这些,所以祖父没有说。
《悲悯的月光》是音乐家写给他自己的,祖父有幸成为它的第一位听众。当天祖父离开时,音乐家已经奄奄一息,枕边还有未干的血迹。音乐家的十指呈僵硬的“弓”型平放在身体两边,他闭着眼睛,睫毛微微扇动,似睡非睡。管家送走祖父,门口停着事先安排好的马车,一切跟第一次祖父从这里往返一样。如果没有《悲悯的月光》,祖父确实不敢相信有人疯狂到如此地步。当然了,祖父一生很敬佩他。
清一色男宾客们散坐在不同的位置,他们注视着盲人乐师不温不火弹奏《悲悯的月光》。地板泛着打蜡后耀眼的光芒,这里所有人和事物做好了奥艾丽到来的准备。隔着一道门的通廊里,奥艾丽不经意低头,她看见一个腰身妩媚的女人倒映在自己脚边。第一反应是“印度茶沙”,她下意识抚上左乳房,它还完好地挺在距离右乳房几公分持平的地方。她松了一口气,此时她的手心渗着冷汗,一种本能上的不安情绪缠住奥艾丽。她顺手将面纱一角的挂环扣紧,确保万无一失。当奥艾丽完成这个小动作,管家示意奥艾丽出场的时间到了。管家略微岔开一道门缝,《悲悯的月光》像靡靡之音直抵奥艾丽的心脏,韵律迟缓,柔软用力。忽然间,奥艾丽梦游般地出场,几乎切断了所有声源。盲人乐师手嘎然而止,他感应到他们说的女人来了。因为那道很难开启的门,在如此的宴会上,只有两种人出入:主人和贵宾。
站在落地窗前高谈阔论的几位男宾话题进行一半,停止了。厚绒窗帘半遮半掩的落地窗外,之前来回晃动的身影,也停住了。窗外似乎是一个人,似乎是两个人,最多不超过三个人。他们的下肢比例很相近,难以确定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或者更多人。那人感觉到里面有状况发生,站在巧合的位置,期待他预料的结果。这个位置再有利不过了,如果他上身保持向前,稍微向后挺45度,眼睛刚好可以从窗帘的缝隙看清里面发生的状况。他照做了,做作地双手抄入裤兜让他看上去更绅士。
“真的是奥艾丽,做过厨娘的奥艾丽。”他自言自语,语气里有难掩的惊讶。
(待续)
我回来鸟~~~~~~~~~~~~~~
千米大撒子~
王凤岭大撒子~
大冰棍大撒子~
搅水大撒子~
谢谢~
拜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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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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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蒸绿豆糕,你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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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都快不记得了....还是写完了我一气儿看吧,太耗人了~
..................对八起=0
(11)
夜总会惨遭火灾那夜,有两个人光临夜总会——梅尔布林和梅尔布林下流的父亲。他们一先一后来到夜总会,梅尔布林明明在夜总会对面的餐馆看见父亲的马车离开,他才敢迈进夜总会大门幽会奥艾丽。可梅尔布林万万想不到他父亲在离开不久又回来了。这就是说,他们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他们跟过去一样喝酒、跳舞,留宿夜总会风流快活。
除了奥艾丽以外的另一位生还者-------梅尔布林很侥幸,那天夜里他醉得不醒人世,口干舌燥唤奥艾丽为他端杯水,结果半天没有回音。梅尔布林爬起来找水喝得时候,发现半边床是空的,奥艾丽不见人影。当时火灾还没有发生,他用上帝的名义保证绝对没有发生。因为他一边找水一边找奥艾丽,顺着走廊整整走了很长时间,漫长得使他快失去耐性了。当时的环境和从前他留宿的时候没什么不同,只是该死的奥艾丽不见了而已。梅尔布林感觉嗓子干裂般疼痛,马上发不出声了,他咒骂几句,随手推开走廊尽头的门。他错认为走廊尽头的那扇门是某个妓女的房间,推门的同时,他看见黎明前异常沉静的景色,还来不及看清久违的黎明景色便掉进夜总会后街的水沟里。他折腾了几下子爬到靠近后街的沟边,口渴感渐渐消失了,嘴里念叨着奥艾丽的名字昏睡过去。
在梦里,他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温暖,阳光像篝火上的火焰烘干他的湿衣服,他的湿头发,他觉得自己非常幸运。至少,他梅尔布林,一位珠宝商的儿子,一个可以体面嫖妓的有身份的男人不用穿着湿答答的衣服丢人现眼。直到他再次感觉口渴,并伴着头痛欲裂,想醒又醒不过的恐慌挣扎。突然一盆冷水泼向他,将他从热乎乎的干燥的梦境拉回,再次浑身湿答答的。他才缓慢翻身,努力张开热辣辣的眼睛。此时眼前的情景把他吓坏了,上百个人拥挤,早已乱成一团。那些人提者盆盆罐罐,里面盛满了水。他忍不住咽了口吐沫,胃部毫不留情地泛起酸水,卡在燥热的嗓子眼又咽回去。
“他醒了他醒了!”一个孩子抱着打猎人随身带的装饮用水的牛皮囊,喊道。
“快给我水,快。”梅尔布林几乎是扑过去,抢下小孩怀里的牛皮囊一鼓作气喝光里面的水。
“他醒了他醒了!”孩子拉住大人,喊道。
“天!你们昨天到底干了什么?”那人质问道。
“我怎么在这儿?”梅尔布林发现自己躺在地上。
“鬼知道你为什么在这儿!梅尔布林先生,您现在麻烦大了。一会儿,警署的人就到!“
“没有法律规定不能睡大街,更没有法律规定珠宝商的儿子睡大街。”梅尔布林居然讥笑。
“可法律不允许您酒后纵火,梅尔布林先生!您差点毁了我们这几条街!”
“开玩笑!我梅尔布林可是正经人,怎么会干这种事情!”梅尔布林事不关己地转身看了眼火灾现场,刚想拍屁股走人,忽然他整个身子面对火灾现场吓傻了。
“梅尔布林先生,您还是留着您的陈词对警署的人说吧!“
“这是什么地方?”
“夜总会后街。”
“夜总会在哪儿?”
“您现在看到的火灾现场,先生。”
“上帝啊,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梅尔布林连连后退,撞上先前对话的高大男人胸口。火焰蔓延到屋顶,已经出现塌方的迹象。人们还不停地泼水,他们生怕大火殃及他们的街道。救火队接到消息无数次,却依然没有及时赶来。这几条街唯一能捞油水的夜总会早被大火烧毁了。夜总会老板没有出现,葬身火海在他们意料当中。这个时候救火显得不太重要。
上帝开眼啊!下起了及时雨,火势渐渐小起来。周围救火的老百姓丢掉手里的盆盆罐罐欢呼,有的人甚至激动地抱着旁边的邻居亲吻。梅尔布林目瞪口呆注视着烧得干干净净的夜总会,双腿发软。他第一个想起奥艾丽,回想他口渴找水的情景。难道之前他在做梦?所有的事情都是一场梦?梅尔布林忍不住捏自己的胳膊,疼得要命。太不可思议了,真的太不可思议了!
当人们沉醉于喜悦当中,梅尔布林像一具行尸走肉般跌跌撞撞走在大街上。他看见救火队和警队同时出现,他听见不远处客轮起航的笛声。太阳渐渐升起来,照着他穿过河桥的身体,暖烘烘的。一切跟梦境里一个样,他已经不那么冷了可他身子还在颤抖。而他脑子苍白一片,胃部绞痛难忍,他趴到河桥中间的栏杆上呕吐。忽然先前鸣笛的客轮经过河桥下,河桥是一座非常大的拱桥,每艘船舶出港必须经过这里驶入大海。在梅尔布林不经意抬头的刹那,他看见客轮顶层有个熟悉的身影——奥艾丽。
“奥艾丽!奥艾丽!奥艾丽!奥……”梅尔布林拼命呼喊,客轮却很快驶远了。
梅尔布林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家的。反正他一觉醒来,家里到处都是人。原来他们来参加父亲的葬礼,这时梅尔布林才知道父亲是夜总会遭遇不幸,也因为他父亲在火灾其中,所以警察没有盘问梅尔布林。毕竟纵火烧死父亲的事情,人们不会相信,梅尔布林不过是那场火灾的幸存者。而梅尔布林的母亲追问过梅尔布林为什么他们会出现在夜总会,梅尔布林已谈生意为理由,化上珠宝商父亲人生的完美句号。
人生何处不相逢。梅尔布林听说有人亲眼见奥艾丽黎明时慌忙离开夜总会,梅尔布林确定客轮上的女人是奥艾丽,并不是他一时脑筋错乱的幻觉。为了寻找纵火的真相,也为了找出纵火犯奥艾丽,梅尔布林洗心革面做起正派人。他询问到夜总会火灾清晨驶离港口的客轮,以及客轮路线,沿线拓展生意并且寻找奥艾丽。任何事物,既然发生了,就要根据上帝给予的启示去结束它。
就像今晚,他,梅尔布林根据上帝给予的启示找到了纵火犯兼妓女奥艾丽。
“感谢上帝,阿门。”梅尔布林嘴角扬起寒冷的笑,口中念叨着。
(待续)
沙发床?
窗台睡得好晚
谢谢大家
我会写下去的
深棕色的蟑螂踩死踩死
天气渐渐转凉,河岸上的树叶目光黯然。米德瑞拉安静地坐在左岸注视对岸一片片叶子像遗弃的孩子飘落,孤零零的,水面波澜微小,叶子也显得无足轻重。她前夜交给奥艾丽的信笺一直没有回音,她去问提达丽,听提达丽说奥艾丽一大早回来后又走了。听到这些,米德瑞拉反倒替奥艾丽担心起来。不管怎样,奥艾丽是个不错的姑娘,她可不想为奥艾丽添麻烦。
正当米德瑞拉心神不宁,河面突然展开眉头。水纹如微笑的弧度,慢悠悠的,匀称散开。一群途经这里,春归秋去的候鸟扑落着翅膀飞过米德瑞拉面前,米德瑞拉张不开眼睛却仍然努力张开眼睛,依稀看清许多翅膀交错并欢快地扇动着,翅膀间隙斑驳耀眼的阳光。它们每年经过两次,一次向南一次向北寻找属于候鸟温暖的巢穴。而她,米德瑞拉最温暖的巢穴就是她破旧的公寓,如果那个男人从未到来,她会认为她的生活完美至及。
只一小会儿,候鸟就飞远了。米德瑞拉坐回原处,河对岸坐着几个女邻居洗衣服。她们总喜欢撩起裙摆裸露白皙的小腿,边洗衣服边聊天,不时前仰后合大笑不已。其中有个一头乱蓬蓬卷发的女人与米德瑞拉住同层公寓,她已生下四个孩子,如今还要生。米德瑞拉想不起问她的全名,只听到大家称呼她拉卡姑妈。勒妮的大女儿勒妮最近正缠着米德瑞拉学裁缝,勒妮生怕拉卡姑妈知道学裁缝的事,还要米德瑞拉替她保密。因为卡拉姑妈希望勒妮学些高雅的手艺,比如演奏乐器什么的。至少有个小家碧玉的模样,区别于公寓里其他姑娘,将来嫁给一个可以彻底改变他们全家命运的体面人。
一阵意外的竖琴声,流水般倾泻出破旧的公寓,颤抖着,像有无数个小精灵跃然在指尖。当米德瑞拉确定琴声从她住的公寓传出时,米德瑞拉有点惊了。难道是勒妮说的音乐老师?一个收费不多,远近闻名的老琴师的孙子?米德瑞拉为老琴师的妻子做过衣服,所以来来回回去了几次老琴师家,一座座落在河后身的,半山腰的花岗石房子。据说,花岗石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运来,一位非常富有的演奏家送老琴师的结婚礼物。米德瑞拉奇怪演奏家为什么送这样笨重而不菲的礼物呢?后来有人说,整座房子用了九百九十九块花岗石,意味天长地久。也有人说,花岗石是演奏家家乡的产物,比较罕有。还有的人说,演奏家是个神经病!
最后,米德瑞拉忍不住在最后一次去老琴师家,问了老琴师。那时老琴师已卧床度日,看上去老琴师气色不错。只因老琴师多年在外奔波,双腿患有严重的风湿,心脏也不大好。看得出他对他双耳失聪的妻子充满依恋,他经常目不转睛注视着他美丽的妻子,嘴角挂着微笑。米德瑞拉一边为老琴师的亲自量尺寸一边聊起花岗石的传说。结果真的是整座房子用了九百九十九块花岗石盖成,当初并没有刻意用料,巧合而已。本来演奏家赠送一千块花岗石,剩余一块就是放在大门口,老琴师夫妇一起看落日夕阳的坐石。它的真正意义,因为老琴师的妻子家乡出产花岗石,为了不让妻子更加思念故乡,老琴师在为演奏家调琴时无意中谈起用花岗石盖新房的想法。结果不日,演奏家便送来一千块花岗石作为新婚礼物。
米德瑞拉惊讶事物的偶然性,她以为她再与老琴师家毫无干戈,结果老琴师的孙子真的做了勒妮的家庭教师。那么多次,米德瑞拉一次都没有见过老琴师的孙子。老琴师无数次对米德瑞拉谈起他的孙子,用无比骄傲的语气。可惜,老琴师去世时,米德瑞拉未能挤进教堂。送别老琴师的人已经排到教堂外,鹅卵石铺陈的小路两旁摆满花篮,他们用鲜花和音乐陪伴老琴师去往天堂。米德瑞拉犹记得教堂风琴弹奏出的音乐并不哀伤,音符跟现在竖琴的旋律一样轻快,那是无数个小精灵欢快舞蹈,那是无数双纯净的婴儿的眼睛顽皮地眨巴。葬礼后的黄昏,米德瑞拉来到老琴师墓碑前献上一朵白玫瑰,她没有流泪,与其他参加葬礼的人一样如同赴一场清闲的聚会。
老琴师墓碑背面雕刻着两行字:我来时,被欢乐包围;我去时,也应被欢乐包围。
(待续)
河河
都是熟人在顶
我是陌生人
这栋靠近马路尽头的冷色建筑,典型北方建筑,通体青灰,没点儿人情味。每扇窗户垂挂严实的乳白色麻质窗帘,从远处看像沉闷的老女人的睡衣。你不要误认为这是旅馆或者高级酒店,如果你真的这样认为,那么你错了。
十年前,冷色建筑脚下还是一片荒地,野草丛生。许多农夫带自家的牲口到这里解决吃食问题,还有牲口们排泄问题。就在两年前,这里被政府用铁丝围墙圈起来,并请来世界著名的建筑设计师,把可爱的牲口和辛勤的农夫赶到铁丝围墙外面去,让他们以及它们混蛋!不到一年光景便建起三层建筑,镶着镀金边儿的大门正上方悬着“珠宝协会”的牌子。
在清冽月光下,街道失去白昼,“珠宝协会”显得格外诡异。每年来往珠宝商可选择住在夜总会和妓女过夜,当然也允许一部分规矩珠宝商无偿留宿在珠宝协会公寓内。梅尔布林从来都住在各地的珠宝协会公寓,虽然公寓里时常只有那么一两个人,时常无所事事,但梅尔布林一想起奥艾丽通常彻夜难免或着不停做梦。此时的梅尔布林早已成了半个疯子,他要逮住奥艾丽,他要折磨她的后半生,让她自然而然的死去。
梅尔布林故意躲在长官的阳台上,感受黄昏擦过黑夜肩膀不经意的发抖,眼前整个世界以一种膜拜的韵律陷入黑暗。在到达此地的第三天,梅尔布林闻听夜总会有位著名的娼妓不但有过人的床第功夫,还擅于中东妖媚的歌舞,梅尔布林几乎确定此人就是奥艾丽。于是梅尔布林做出讨好本地上流阶级的邀请,经珠宝协会会长的引见,馈赠两颗鸡蛋大的红宝石给“功臣“长官。说白了,梅尔布林想胡作非为,只不过需要个堂皇的开端和解释。毕竟一个珠宝商硬要把一个红娼妓归为己有又绝不留后患的做法不太容易,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接近军队接近权利的拥有者。他们才不在乎你想干什么,他们只在乎他们在别人眼里的地位。仅此而已。
正当厅堂里喝彩连天的时候,梅尔布林出场了。奥艾丽以她敏感的目光搜索到梅尔布林从容的身影,她不太确定她所看到的人是否是那个每天围着她屁股激动不已的珠宝商的儿子。在盲人乐师妙手生花的音符海洋中,奥艾丽像一朵奇异的花朵赫然开放,你无法想象女人柔软无度是怎样一副情景。没人做得到,只有经过“印度沙茶”调教过才做得到。而奥艾丽是唯一的,如同没有骨头的云彩般消融在盲人乐师的音乐当中。要是昨天,要是前天,哪怕是没有今天的明天,奥艾丽应该跟往常一样尽情卖弄她的妖力。可今天奥艾丽等不到施展她的独一无二,在确定迎面步步接近的人是梅尔布林时,奥艾丽感觉一种从脚心迅疾冲击到头顶的颤栗完全击溃了她。然而她尽可能保持冷静,做到不动声色完成全部舞蹈动作。就在最后一刻,梅尔布林像豹子似的冲到奥艾丽身边,企图摘掉遮住大半张脸的面纱。奥艾丽呢?她急中生智不停地做180度旋转,寻找合适的时机跑掉。
“哼!我还以为那位沉默寡言的梅尔布林喜欢男人呢!原来也是个酒色之徒!”在场的一位珠宝商冷嘲热讽道。
“怎么会?这场宴会可是尊贵的梅尔布林先生掏得腰包!”本地的一位政府要员反驳珠宝商。
“您不知道,我早就听说梅尔布林是个奇怪的人。他只住在珠宝协会的公寓里,从不在夜总会过夜!”珠宝商解释说。
“也许他喜欢住在那里。”
“我们有一般的时间在外省度过,男人怎么能没有女人?尤其是我们这样有身份的男人”
“总有不喜欢乱搞的男人,就像总有喜欢乱搞的女人。”
“呵!习惯住在珠宝协会公寓里的珠宝商只有几个,除了愿意只跟男人乱搞的男人以外,还有一两只蜥蜴。”
“噢!您真风趣,您让我想起我小时候经常光顾的水果店的老板。每次他都会塞给我一颗苹果,然后捏下我的脸。”
“您很喜欢他那样做嘛?
“不!我厌恶至极!”政府官员说完,姗姗地走开了。
(待续)
我会乖乖地写完.......
=)
厅堂突然漆黑一片,不知道谁动了手脚。所有厅堂里的人混乱碰撞,愤怒的咒骂不断。等灯再次亮起时,所谓的上流社会绅士们东倒西歪,还有惊吓过度藏在窗帘后面的。简直出尽了洋相!四脚朝天倒在地上的人,就是之前那位和政府官员斗嘴的珠宝商羞愤地站起身,平整袖子和衣襟的褶皱一如什么事都未曾发生似的高抬下巴,挺去胸,转身离开宴会。而我要说的不是这个,其实我要说奥艾丽不见了。奥艾丽真的不见了!
客人纷纷离开宴会,被大家捧为“功臣”的长官顿时火冒三丈,哪还在意奥艾丽。他吩咐管家查找这起事故的原因,把仆人骂个遍,还摔碎厅堂门口一人高的彩色陶瓷花瓶。经过一番发泄,长官有些懊恼地回房间了。
天色蒙蒙亮的时候,房子内静悄悄的,像每个熟睡后等待醒来的黎明一样鸦雀无声。厅堂早被仆人们打扫得干干净净了,奥艾丽从最角落的落地窗窗帘后面走出,她都不知道之前发生的事情到底是谁暗中帮忙,或许是无意中帮了她奥艾丽的大忙。她来不及耽搁太多时间,赶紧打开通阳台的窗子,还好这阳台是个装饰,否则奥艾丽不知道该怎么跑出这里。等奥艾丽从阳台跳下来,就听附近有人吹口哨。
“喂!这里!”路边的树林里藏着一辆小马车。
“是谁?”奥艾丽压低声音,悄悄接近小马车。
“别怕,是我,虽然我看不到您。我能感觉到您的恐惧。”那人说道。
“噢!是您!”奥艾丽接近小马车的时候,看见那张有些苍白消瘦的面孔——盲人乐师。
“很意外吧?您的困惑都可以在我这儿得到答案。”
“您是在等我么?”
“您认为我是在欣赏日出?”
奥艾丽兴奋地跳入只容身两个人的马车里,她腿边放着盲人乐师昨夜在宴会上演奏的乐器。马车没有车夫,全凭马儿自己认路,盲人乐师拉着缰绳享受着黎明来临前,冷丝丝风儿如漂亮姑娘害羞的脸蛋绯红前似的镇定。他爱极了,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什么都是新鲜的。尤其此刻,他感觉自己像个英雄,像个游侠般充满快感地奔驰。一时间,他抵达了目光以外的不可多得的景色。
也许你会奇怪盲人乐师如何给奥艾丽解围的,他是如何做到的。这要归功于“功臣”长官家频频举行的宴会,盲人乐师对那里的状况早已了如指掌。宴会灯光开关在厅堂入口的右墙角,在奥艾丽出场时,仆人们将盲人乐师熟练地安排在厅堂入口的小屏风前。他们所做的一切是为了提供奥艾丽足够的空间来展示折服男人的妖媚。盲人乐师耳力惊人,这是他学成音乐足够的本钱,所以所有事物在动作上的变化都会引起他的注意。比如奥艾丽突然舞步凌乱,即使奥艾丽极力表现得若无其事。经过盲人乐师一而再再而三的尝试变换节拍,显然发现奥艾丽不够专心。对于大家口中津津乐道的高人一筹的奥艾丽,是不该犯这种低级错误的。盲人乐师料定要出事。因为奥艾丽正接近厅堂入口,听上去像逃跑。
管不了那么许多了,就在大家注意奥艾丽和梅尔布林的时候,盲人乐师稍微向后挪十几公分,直到用鞋子触到灯光开关,用力一踹,整个厅堂漆黑一片。如果奥艾丽真的想逃跑,又足够聪明的话,那么这是绝好的机会。如果奥艾丽根本没事发生,那么大家可以全当成一场意外。
“您怎么知道我还在里面?”奥艾丽疑惑地问。
“送您来的车夫送我回家,您说呢?”
“您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
“接下来您决定去哪儿了么?”
“没有。夜总会我是回不去了,我想先回去取我自己的东西。”
“好吧,那您为我指路。”
“您的马怎么知道您想让它往哪儿走呢?”
“哈哈!您只管指路,告诉我向哪个方向走!这可是我的秘密。”
“您真风趣!您不仅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还是我见过所有男人中最可爱的。”
“最好赶在天亮前离开夜总会,我们还是省下闲聊的工夫想想怎么安顿你吧!”
马车里的奥艾丽盘算着如何进夜总会。想来想去还是从后门进出比较安全,因为提达丽不知状况,而且提达丽是她遇到的善良人之一。忽然,奥艾丽想起楼上她外衣口袋里装着米德瑞拉托付给她的信笺。天呐!奥艾丽差点惊叫出声!但此刻她不敢再冒险,只能听天由命了。
(待续)
UP
:)
黄昏时分,米德瑞拉住得公寓里的人逐渐多起来。很多工人们,贫穷的小职员们工作了一天终于可以离开雇主和剥削家了。他们脸上挂着疲惫,在见到自己妻儿时毫不吝啬地微笑。他们来不及进家门便开始拥抱亲吻,内心像削去皮的红苹果,或失去味觉而灵活的舌头。穷人比富人懂得如何去爱,也更加体会到被爱。他们是世界上最敏感的动物。
拉卡姑妈收拾起洗净的衣物,最后一个离开河边。她走路的姿势有点笨拙,可能因为她肚子里已怀了孩子的缘故。米德瑞拉迎过去,接住拉卡姑妈拎着的木桶。显然拉卡姑妈很高兴有这样的好心人出现,不管是姑娘还是妇人。丈夫离开十几天了,到附近找些木匠活来做,添补家用。拉卡姑妈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生孩子,带大孩子,然后继续生。用拉卡姑妈的话,多个孩子多个希望。
“米德瑞拉,你战场上的情人什么时候回来?”拉卡姑妈表情自然地问道。
“唔……快了吧!连您都知道我的事情了。”米德瑞拉有点尴尬。
“瞧你!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告诉所有人你爱他!让其他男人离你远点儿!”说完,拉卡姑妈爽朗地笑。
“是的,您说得很对!即使我们几乎失去联络,我也会等着他。”米德瑞拉说。
“开心点儿!米德瑞拉。朝夕相对未必是美事,你瞧我和我丈夫,结婚20年,他真正在我身边的时间不到5年。我把我的爱献给我的孩子和我的丈夫,不管我们人在哪里,心是在一起的。”
“谢谢您!我感觉到我和他的心也在一起,紧紧地贴在一起。”
“你能感觉到他心跳的频率么?”
“嗯!”
“噢!我的米德瑞拉,你知道你已经陷入爱的汪洋,像一艘崭新而美丽的帆船刚刚起航。我以前和你一模一样。”
“您会觉得失落么?一个人的时候。”
“当然了,我亲爱的小米德瑞拉。有爱就会有失落,有希望就会有失落。失落无处不在。”
“您会想痛哭一场么?”
“上帝知道我多少个夜晚在哭泣。思念很柔软,跟婴儿的手指一样无力。它抵抗不住一点坚硬,可思念让我体会到幸福。你瞧,一个人如果都不知道思念谁,那不是很悲惨么?”
“我也这样想,只是没人告诉我我该怎样做。”
“跟随上帝的旨意,他会告诉你你该怎样做。”
她们不知不觉已来到公寓门口,通常这个时间有些烘烤坊的小工摆摊,把白天卖不出去的面包和点心处理给附近的人。拉卡姑妈挑了几块没有残缺的巧克力松糕和一小块杏仁酥,在米德瑞拉看来,卡拉姑妈已经很奢侈了。
“卡拉姑妈要招待贵客么?”
“是的,呵呵,今天要留勒妮的音乐老师吃晚饭,不能太寒酸。”
“哪儿来的音乐老师?”
“咱们这里最出名最善心的乐师,还会有谁!老琴师家的孙子。”
她们边说边走进公寓,米德瑞拉腾出一只手从布裙口袋里摸到几块水果糖。米德瑞拉确实想见识见识盲人乐师,可出于礼貌应该吃顿象样的。在公寓里,大家很自觉,用餐的时间彼此从不到对方家里去。所以,米德瑞拉为表示自己的热情,希望拉卡姑妈捎几块水果糖给盲人乐师。水果糖还是一星期前,米德瑞拉到糖果店为店主量制窗帘获赠的。她舍不得吃,在口袋里足足揣了一星期。
斜阳一点点退色,像徐徐合上的孩子的双眼。夜空被蒙上幔纱,若隐若现的玻璃窗内,一盏盏遥远的灯光明亮而坚定。月亮却不知躲到哪儿去了。走廊里,拉卡姑妈尽量用看上去受过两天高等教育的嗓音向盲人乐师道别。米德瑞拉在自己的屋内听得很清楚,她却没有跑出去看热闹。米德瑞拉守着头顶那片玻璃窗与繁星扮演的灯火,感应在遥远的地方,有个浴血奋战的男人为了早日凯旋而归勇猛向前。一切微妙极了!
盲人乐师计算自己的步子,准确地停在米德瑞拉窗前。拉卡姑娘递给他糖果时,他整身体空白了十秒钟。其实他一直以来并不在意别人怎样宴请他,他只想有个人送他糖果,哪怕一块快融化掉的糖果。他走过那么多地方,被很多人请去教课,始终没有一个人真正满足他所想要的。然而,唯一满足他的人却跟他的音乐无关。这使他联想起他的老琴师祖父和他双儿失聪的祖母。那位送她糖果,没有露面的姑娘真的如拉卡姑妈所说,每夜守在窗前度过漫长的夜晚吗?从拉卡姑妈出门的时候,盲人计算到楼梯子用多少步,每一个房间之间的距离是多少步,最后他判断米德瑞拉如果真的在窗前,那她准确无疑地在他头顶。即使他看不到她的模样也无所谓。
“亲爱的卢比斯,你能告诉我我头顶有位姑娘么?她是否面带微笑,俯在窗台上?”盲人乐师轻声问专程来接他的车夫。
“是的,少爷。她漂亮极了!”卢比斯如实地说。
“嘘……小声点儿。别吵到她。”盲人乐师食指置于双唇前。
“好的,少爷。您还想知道什么?”
“她在笑么?”
“微微的笑,像春天的暖风一样诗意。”
“她脸色红润么?是不是像新鲜饱满的梨子?”
“哦,少爷,夜太黑了,我看不清。不过她看上去像天使,不,像仙女。”
“卢比斯!你总是对我关注的东西形容过度,不过我喜欢你今晚对她的形容。正如我想象的,她就该是那个样子。”盲人琴师递给卢比斯一块米德瑞拉的水果糖,说“情人节快乐!卢比斯。”
“少爷,您难道糊涂了么?情人节还早呢!”卢比斯被盲人乐师说糊涂了。
“卢比斯,你应该学会浪漫。只要甜蜜,每天都可以是情人节。”盲人乐师感觉自己在对牛弹琴。
“您知道的,少爷,我最近在减肥,不吃甜食。我未婚妻嫌我太胖!“
“好吧,我们走。先去小教堂后面的牧场,再送我回家。”
盲人乐师坐上马车,朝着十几公里以外的小教堂而去。他在那里度过了大半个童年,牧场是小教堂的神父临终前,留给盲人乐师的。平时卢比斯会照看那里的奶牛和绵羊,还有一大群肥嘟嘟的白鹅。不久之前,一位客人进入卢比斯和他未婚妻的牧场生活,她不是别人,就是从宴会上摆脱梅尔布林圈套的奥艾丽。讲到这儿,我都觉得这个故事有那么点意思了。
窗台好
月亮好
笔调泛着欧洲上几个世纪味道
故事还是语感?
吼!
真心:对不住啊,拖了那么久.以后我会积极地
蟑螂:谢谢夸奖,我会继续努力地
写了这样一部小说让人摸不着头脑。是虚构还是经历,还是仅仅想写个故事。写一个也许你并不了解熟悉的社会背景下的故事,马拉松似地写了快一年,算是成功还是失败。料想这部作品不会有什么前途!
总之,看了倒味口!!!
她写得不好也比你强
粗瞥你的破字,矫情聒噪
支持中~~
千米,不知您是男作者还是女作者?
写了这样一部小说让人摸不着头脑。是虚构还是经历,还是仅仅想写个故事。写一个也许你并不了解熟悉的社会背景下的故事,马拉松似地写了快一年,算是成功还是失败。料想这部作品不会有什么前途!
总之,看了倒味口!!!
呵呵
即便如此,我还是会写完
小说很美。
所谓论坛,即各有品味,有感而发、有论才谈
我都会顶你!
坚持就是胜利!!
(16)
小教堂神父为盲人乐师进行洗礼仪式的清晨,露水挂满花瓣和草交,像极了少女发鬓娇羞垂落的汗滴,远离尘埃且晶莹剔透。缓缓升起的太阳托着两腮绯红欣赏着大地万物与露水上演新一天的序幕,一切都那么稀松平常。
人们坐在奔往小教堂的马车上,为美丽的母亲怀抱的婴儿举办洗礼仪式。想要得到上帝的祝福,就要按照上帝的法则。如果没有上帝的祝福,意味着孩子不能像其他经过洗礼的孩子一样幸运或者具备爱与被爱的能力。这是每个降临尘世的新生儿无法抵制的必经之路。美丽的母亲倚在丈夫怀中,用她最深情的微笑注视着婴儿,流露出疼惜。他们注视着似睡非睡,黑豆一般明亮的眼睛兴奋极了!这个孩子对他们意义重大,因为他非常健康,听得见人们的笑声,他总会很快转头看向笑声最响亮的人。他对颜色也很敏感,尤其是红色。他年幼的姐姐喜欢围着他转悠,经常边逗弄他边吃新摘来的草莓,这个时候他就会又哭又闹。他知道姐姐的红草莓没有他的份儿!
在洗礼仪式上,神父赠予婴儿射手座的镀金小坠子。这枚镀金小坠子陪伴婴儿四十年,存步不离。最后由长大成人的“洗礼的婴儿”,也就是我们众所周知的盲人乐师转赠给我们最最亲爱的米德瑞拉。他曾发誓将上帝的信物赠予他心爱的女人,灵魂的归宿。所以在遇见米德瑞拉以后,盲人乐师丝毫没有犹豫,如同当初他祖父毫不犹豫选定他祖母一样,不留余地。爱便是如此,不论得到还是失去,只有一次。爱多了便不懂爱了。
牧场是小教堂的神父继承的家产,整体呈长方形,三面围起来的栅栏有半人高,一面连接河岸。一开始这是大片大片肥沃的绿草地,放养成群的马牛羊,有数不尽的家畜和果树。神父从冈底司城就读神学院归来,沿途筹募到一笔不小的创建教会的基金。神父选过不少建盖教堂的地方,可他始终认为他的家乡才是上帝眷顾的沃土。在继承祖父遗产的同年,神父把大牧场分成多个小牧场分布到附近几个村庄,以便照应附近百姓所需。他圈起一小块地做牧场,并起了名字叫安吉乐斯牧场。安吉乐斯在当地古语里是“仁爱之手”的意思。小教堂建在安吉乐斯牧场不远处,从山顶看好像只有一步之遥,其实步行要走上七、八分钟。它们永远像是星子守侯月亮,如影随形。有人提起小教堂,就有人提小教堂后身的安吉乐斯牧场,有人提起安吉乐斯牧场就一定有人提到小教堂。
美妙河流横拦的河岸,一直是到小教堂做弥撒的信徒们恋恋不舍的,热爱的风景。他们每次做完弥撒,结伴坐在河岸边儿享受阳光,感觉回到了初恋似的甜美令人心动。卢比斯忙完手头的事情,充当车夫接送做弥撒的穷人回家。这是神父去世前,早已交代好的。神父数十年如一日这样做,所以他希望有人继续下去。而能够真诚做到这一点的人不多,我想大家一直揣测为什么牧场交给毫无血缘关系的盲人乐师的原因,应该有答案了。
盲人乐师多希望这条来往米德瑞拉公寓到安吉乐斯牧场的路无限延伸下去,这样他可以一直在路上,揣着他等了很多年却意外收获的米德瑞拉的水果糖。你知道,美好既然开始了就不能停,最好连小插曲也没有。好比一场精致的睡眠,人们不想醒来,偏偏这个时候尿急。这种丧气的事还少吗?现在盲人乐师正咀嚼水果糖的美好,回忆刚刚卢比斯用在米德瑞拉身上的所有形容词,他再次萌生看真实世界的欲望。
米德瑞拉忍不住打了个喷嚏,鼻头痒得要命。古老传说里,说有一种调皮的精灵专门喜欢捉弄人,神族的族长拿它们没办法又不想惩罚它们,因为精灵实在太可爱了,它们确实没有坏心眼儿,所以族长经过一段时间思考终于想到了一个方法与人类相互受益。他安排精灵抓主思念,然后由精灵想办法将一个人的思念传递给被思念的人。打喷嚏是精灵传递思念的手法之一。米德瑞拉忽然回忆起森尼司留宿那夜讲给她的传说,紧接着她打了第二个喷嚏,第三个喷嚏,第四个喷嚏的时候,米德瑞拉情不自禁流眼泪。
“上帝考验一个人的时候,会布满荆棘。”森尼司说。
“我不怕。”米德瑞拉在黑暗中,闻了又闻森尼司肌肤上散发的男人的味道,赤红着脸颊说。
“我怕,可我不能退缩。”森尼司抓住米德瑞拉微微发抖的手,说。
“你为什么怕?你身上的伤痕那么多,我不敢想到底发生过什么。”米德瑞拉心疼地钻入森尼司怀里,含着眼泪。
“有战争就会有伤痕。我不怕上战场,从来不怕。现在我有了你,你知道你出现的太偶然了。我是说我完全没有预料到。米德瑞拉,亲爱的,你会等我凯旋而归吗?也许我走了很久,你正好碰上对你非常好的人,你愿意和他平淡度过后半生。”
“唔……会有那样的人出现吗?你以前对其他女人一见钟情过吗?就像今天我和你这样。”
“你说呢?”
“应该有吧!你那样高大英俊,女人见了都会动心的。”
“我说我没有动心过,除了对你,米德瑞拉,你信吗?”
“我信,你说的一切我都相信。”
“直觉告诉我,你是我的。第一眼见到你,上帝就用这句话敲我的心脏。”
“上帝也敲了我的心脏呢!”
“他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
“肯定说了,告诉我,米德瑞拉。我想听”
“唔……他说……他说这个男人不赖!”
“哈哈!你应该相信上帝的眼光。”森尼司靠近米德瑞拉赤红的脸庞,非常自然地吻上米德瑞拉的双唇。
这是多么意味深长的一瞬,米德瑞拉合上眼皮,脑筋已经累得无法转动了。她日以继夜反复咀嚼属于她和森尼司的每个动人的片段,支撑她如潮水般汹涌的思念一次次决堤崩溃。奥艾丽不知所踪,带着她承载了沉甸甸的像挖掉肩膀的一块肉似的信件,没了影子。米德瑞拉想着想着,睡着了。
安吉乐斯牧场在夜色中黑漆漆一片,屋内的光亮像火焰在风中摇摆,隐隐约约。牧场内,一阵接一阵的狗吠回荡在空旷,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近。大黄狗在欢迎他们的到来。那是卢比斯养得大黄狗,皮毛油亮,耳朵机灵极了。其实它远没有它表现得凶悍,就像它的主人卢比斯虽然面目凶恶,内心却非常善良可爱的。反正它主人的主人盲人乐师看不到,大黄狗只好把凶悍表现得更热情。盲人乐师知道他们到了牧场。
“卢比斯你回来啦!亲爱的!”卢比斯的未婚妻在马车停稳时,第一个冲出来。
“少爷来了,还不快去煮些热汤!今天夜里有些冷。找件少爷的外套,一会儿他还要回那边。”卢比斯一副大男人的样子,吩咐道。
“热汤早好了,是奥艾丽小姐煮的。”
“哦?她居然会煮饭?真想不到。”盲人乐师有些意外。
“少爷,您肯定想不到她的手艺非常棒呢!奥艾丽小姐烤了她家乡的甜点。快进屋吧!”
“还好我没有吃饱,要不然我会非常遗憾的。”盲人乐师边说边走进屋子。
收藏~
故事刚进行到3分之一
呵呵
很好看
期待下文
静心期待lz的下文
回头查了你的小说,眼睛看花了也只找到这么一篇。不管有多少附和的声音,作为一个专业写作的人,同样也是读者的黛秦,很反感你这篇小说。而且不会再看一眼。
当然你会说这不关我的事,你有你的读者。开始我想从你另一些文章中判断一下这篇小说是不是你写得,纵然有点陈旧发酶的死人味道。凭直觉这应该不是你的作品(上翻译过来的外国文学),或者你根本不可能写出这部作品。再或者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写出这篇作品?每次看你这个小说,心理莫名产生许多反感。倒不是认为中国人不能写外国文学,而且,从你的作品看到不是抚摸着历史让人怀念不己的岁月,而是作做和虚伪。或者你是一个脱离现实的人,这样的作品没有什么市场和价值。
很抱歉又说这话。这有感而发,没想太多结果。
我只想说这句
这是卢比斯亲手盖的木房子,用最结实的木料,从头到尾刷了厚厚一层松油。白天阳光充足,他们喜欢坐在突出的屋檐下,放几把木头摇椅,泡玫瑰花茶喝。木屋子自然散发着松油的香味,并不刺鼻,反而使午后茶更加惬意。卢比斯不大爱说话,他倒愿意听盲人乐师讲各个地方的人和故事。
坐在他们中间的奥艾丽很沉默,她可不想提起她的过去。盲人乐师并没有问起奥艾丽关于她自己的事情,人们不关心奥艾丽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人们对她的厨艺更感兴趣。这使奥艾丽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像被亲生母亲拥在怀里,用温柔的呼吸填补她记忆里的裂痕,她的耳朵和手指头渐渐暖了起来,命运也柔软起来。在牧场生活,奥艾丽感到非常愉快。但是好景不长,经过一番周折,梅尔布林发现了奥艾丽装在口袋里的信件。
宴会事件发生后,梅尔布林来过几次宴会现场,梅尔布林闹不清楚奥艾丽当晚到底如何逃过混乱现场而脱身的。换句话说,奥艾丽的同伙是谁!管家最先发现了奥艾丽落在休息室的外套,他知道从主子那里得不到任何好处,搞不好还要挨骂。梅尔布林折回宴会现场以慰问长官为名打探消息,管家私下交给了梅尔布林,宴会所有人都谣传梅尔布林爱上了奥艾丽那个婊子!管家无疑验证了这个谣言,因为梅尔布林出手便是五枚金币,极为阔绰。
“噢,守人尊敬的梅尔布林先生,我想您非常需要这个东西。”管家揣起金币,笑得非常狡猾。
“呃……谈不上需要,只是好奇罢了。”梅尔布林强忍着庞大的好奇,假装镇定地说。
“衣服口袋里应该没什么值钱东西,不过倒有小小的意外收获。您出手这样阔绰,应该是喜欢上了奥艾丽小姐。唉,可惜出身不好。我先告辞了,梅尔布林先生。”说完,管家转身离开了,早在交给梅尔布林之前,管家仔细检查过了,除了神秘的信件以外,没什么可值得揣摩的。
梅尔布林像盗贼闯入国王的坟墓一样翻遍奥艾丽的衣服口袋,他缴获了一把雕刻着奇怪字符的黄铜小匕首和两支被称为‘奇异之旅’的烟卷,最后是一封厚厚的信,信封上没有收件人名字也没有收件人地址,这令梅尔布林对它产生了严重的兴趣。搞不好奥艾丽写给哪个旧情人的。梅尔布林迫不及待拆开信,口口声声“亲爱的”,始终没有提到收件人的名字。而信里唯一出现的名字“森尼司”却引起了梅尔布林的注意力。他打算从森尼司着手,展开新一轮老鼠和猫的游戏。
经过多方面打听,森尼司在几个月前已经去了普明尤格,参加历史以来最凶悍的战争。因为普明尤格距离城里八百英里,地势险恶,巨大的丛林覆盖了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二。潮湿的自然环境滋养了许多奇异的植物和攻击人的动物以及飞虫。敌军距离普明尤格不到二十英里的地方,一直以来想占有这片丛林,归为己有。当地居民收到战争通知令以后,已经陆续迁走了。军队扎营在居民舍弃的村子里,最高统帅到达当地的三天后返回城里,留下两位副将控制战局。士兵们连续浴血奋战一个月,死伤见半,其中一些士兵染上了麻风病。士兵失去了落营扎寨时的雄心壮志,他们开始怀念松软的全麦面包和新鲜的牛奶,他们思念妻子思念妓女和梦中情人,他们思念整洁干爽的睡着女人的床。
没多久援兵到了,都是些快要退伍的老兵。领袖挂上美名,给他们一次立功的机会,光荣退伍或者再次得到重用的机会。森尼司看到援兵时,他心里已经有了底。这些身上挂着伤痕,看似健壮的老兵们过不了几天就会脾气暴躁,心神不宁。他们经历太多战争,这样恶劣的环境和混乱局面没有庞大的后盾支持是无法取得胜利的。他们是来送死,他们被当作垃圾堵炮火肮脏的,充满牙垢的口腔。另外,梅尔布林得到了另一则消息,前沿阵地求援随军妓女,以稳定几度颓败的军心。听到这些,梅尔布林喜出望外,脑子里飞快转动着阴险的齿轮,萌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奥艾丽听说盲人乐师去河边的公寓,又是米德瑞拉的住址,她托盲人乐师捎个口信说她未能完成米德瑞拉交代的事情。奥艾丽反复念叨着对不起,抱歉之类的话。坐在奥艾丽对面吃杏仁饼干的盲人乐师停住抬在半空中的手,那只手微微发抖,无名指不由自主抽动了下。于是,他收回指间散发着杏仁味儿的手,逐字逐句听奥艾丽说清楚。
“您从什么时候开始去米德瑞拉那里的?”奥艾丽问道。
“几天前。我在那里收了一名学生。”盲人乐师,说道。
“您见过米德瑞拉么?噢……对不起,我是说您和米德瑞拉认识了么?”
“不算认识的吧!卢比斯用尽了美好的辞藻形容她。”
“卢比斯!你除了在订婚的时候对我说些好听的,我还没听过你用美好辞藻形容过我!”卢比斯的未婚妻有些嫉妒地说。
“你瞧你,难道你发脾气的时候,喜欢可以一个家伙一边挨骂一边赞美你么?”卢比斯对未婚妻火暴的脾气早已习以为常了。
“哈!卢比斯也许在讨我开心。你们知道我看不见,即使再美好,我也看不见。”盲人乐师说。
“少爷,我敢保证我昨天没有说谎。她确实像天使!”
“卢比斯!哈哈!我真没想到你也这样看待米德瑞拉!简直太高兴了!”奥艾丽的口气像碰见了知己。
“我倒想见识见识这个姑娘有多美丽,能使卢比斯这样木讷的粗人变得文绉绉的!哦,天使……天呐!我以为你只对上帝说这样的话!”卢比斯的未婚妻显然吃了米德瑞拉的醋。
“我敢打赌你们会成为朋友。”奥艾丽眼中含笑,说道。
“那个姑娘好象一个人住。她没有父母么?亲人呢?”盲人乐师插嘴问到。
“米德瑞拉没有提起过,不过格洛尔夜总会的提达丽认识米德瑞拉好多年了,她说米德瑞拉是个孤儿,被一个裁缝领养过。”
“那米德瑞拉为什么现在一个人?”
“说起来可笑,她养父企图占她便宜。你知道,一个小女孩子出落得亭亭玉立,哪个男人不动心。况且不是亲生父亲。我很清楚男人的德行!”奥艾丽带着讽刺的语调说。
“哦,可怜的米德瑞拉。”卢比斯像只突发母性的野兽,耸了耸肩膀,摊开两只手,有点怜惜起米德瑞拉来。
“她很爱那个军官。”盲人乐师的语气有点失落。
“您好象对米德瑞拉有意思。”奥艾丽一针见血地说。
“我想我是对她好奇,就这么简单。奥艾丽,请不要猜测我的心思。”盲人乐师笑了笑,呷了口玫瑰茶。
“好吧好吧,我只是觉得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过去产生兴趣不只是好奇那么简单,您可从没问过我的过去。我的杏仁饼干怎么样?比起从前您吃过的。”奥艾丽拿起一块乳白色杏仁饼干,岔开话题。
“如果加点核桃末会不会更好?”
盲人乐师说完话,大家笑开了。他们不知道,正有一段多桀的旅程等待着他们。
估计好像有点名气,好像博客排名挺靠前
但我也想说,再好的文章关键是有人欣赏
而且我们也不研究意义
只想获得愉悦的感觉
有时应该弄清出场所,说合适的话,这里是论坛,符合自己的身份
这样才不是一个脱离现实的人!姐姐!
千米不会你假想中那么无聊及愚蠢,翻译一篇生僻的外国小说在这掩耳盗铃。《百年孤独》虽然文学地位非凡,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懂怎么去欣赏的。这部小说有没有市场不好说,但成为红脸,推荐众人阅读,是一定程度上的肯定,是斑竹对千米的文字的认可。如果写字的目的都已市场为导向定位于出售的商品,文学也就一钱不值。花里胡哨露胳臂露腿的小说在市场呻吟一时、流行一阵,它的价值又是什么?
自己提一下吧.希望听到更多地声音=目
作者:黛秦 提交日期:2005-9-15 18:41:00
本人在此算是新手上阵,很多长辈不认识,难免面临巨著沉底的尴尬和寂寞。
希望长辈们支持一下黛秦。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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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黛秦:
作为长辈 我只好说一句:孩子 你和你所谓巨著真的真得都很可怜。以后到俺家门口要饭来吧 俺舍口吃的给你~~
哈哈 就你那篇垃圾=巨著??
:)
说实话,该部小说只瞟了几眼。只是有一种不真实译本的感觉。再说,作者未注明“千米”是何许人,贴小说的人应该注明作品出处。
论坛畅所欲言,能写一点感受也算是对贴文章作者的尊重了。
所有的事物和产品都应该以价值而存在。
写的东西好或者坏都不容易,不好也不是作者的错啊,人都是在挫折只能感成长起来的!
只要能坚持下去,就已经很不简单了!
说来惭愧啊
写得确实不好.
一不写实,二不深刻,三不荡气回肠.可我偏想这样写.没法子的事呵呵
说来惭愧啊
写得确实不好.
一不写实,二不深刻,三不荡气回肠.可我偏想这样写.没法子的事呵呵
格外象若干年前的那种上纲上线的 革命青年
所谓不真实译本这个词组俺还是第一遭听说嘞
再者 说起论坛阅读的规矩来
我向来主张喜欢就回 不喜欢就滚的原则
所以黛秦你不喜欢 你恶心呕吐 返酸水 应该坚持爬回自己帖子 不要因为自己的帖子没有人去看 反过来到别人的地盘上吐沫沫儿
你的文字我看了 还不如千米 连让人恶心的实力都没有 故此 我断言你不具备超过千米同学的文字审美 所以说 YOU‘D BETTER SHUT UP!
你回复提到 而且不会再看一眼
三天不到,你又进来猫瞅,自食其言
三番五次进来提帖本是好事,你却总挑三拣四。
如你文字高人一筹,也算有资格评头论足。
但显然你不具备这个评说能力,风花雪月、搔首弄姿、维情维性的感官语言配上比基尼照,庸俗不堪。
你没资格评说千米的文字!
好一句以价值存在。行文的价值取向应该如何定位,你来解释解释如何?
一句压S人的“价值”能扶起人,也能打倒人。不知你这“价值”该如何定性?
不是批评你,是希望你要说就说明朗一些、至少一点。这般高屋建瓴地评论,会让写作者摸不着头脑的。提高评论的层次也是有必要的,因人而异,因作品而异。问题是,你究竟仔细读过这篇没有?
批评有时候是对作者的一个提醒和帮助,但是也要有好水平!看得出哪里好哪里不好,一概而论是不行的,不要像盲人摸象,到头来出丑还是自己就不好了!!!
说说森尼司吧,这个令米德瑞拉心乱如麻,故作神秘的家伙。
森尼司在普明尤格的日子并不幸运。当森尼司一踏上普明尤格,粘稠的空气宛如巫女带着哭腔徘徊在他左右,他厌恶至极这种阴森古怪!这一切使他想起可赛迪家族,装神弄鬼的父亲,阴阳怪气的兄弟。就在森尼司来不及做下个反应的时候,身后几名新兵哇哇乱叫。原来是些小体积的爬行类怪物盯上他们脚面,即使他们用尽力气甩掉小怪物们,仍然无济于事。小怪物们向士兵们炫耀自己强大的力量来自足部吸盘,仿佛要给这些闯入者一点颜色。士兵们只好拖下军靴拎在手里,提防怪物爬上身。他们脚底板贴紧的大地像呕吐物一样,他们向森尼司汇报状况,掩盖不住的哭腔激怒了森尼司。
“该死!你们这个德行怎么上战场!难道在战壕里遇见同样的状况,你们也会脱下军靴么!”森尼司狠狠地骂道。
“上官……这……我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小东西。”其中一名士兵说道。
“你们必须站到天黑,一动不动!懂么?一动不动!我想你们很快就会熟悉那些小东西了。”森尼司说完,示意副将带军队进村落。
傍晚的村落一片空荡,除了一些家禽外,根本不见人影。森尼司将村落划分四部分安顿军队将士和军需用品,留两间比较象样的民屋给带队统领和随从,他自己吃住在指挥营。森尼司一脚踹开指挥营门,门瞬间劈成两半。显然普明尤格之战只是国王一颗一时任性而不想舍弃的棋子。森尼司抱有的雄心壮志却陷入这场庞大的荒诞,他瞧见带队统领始终不离马车,还不紧不慢地换了身干净整洁的备用军服,大模大样叫随从扇起扇子,打起瞌睡。森尼司终于搞明白为什么普明尤格之战没有已往巴望立功的贵族后裔了。
“妈的!该死!”森尼司一把扯掉千疮百孔的窗帘,咒骂道。
“报告长官,我……我……我是不是可以……开始为您打……打扫房间了?”随从乌尼尔战战兢兢地问。
“滚出去!天黑前,别让我看见任何人!”森尼司咆哮着。
“是,长官。”随从乌尼尔迟疑了下,正准备退出房间。
“乌尼尔,对不起。我从未这样过,你跟了我三年,你知道的。我吓坏你了吧?”
“是的,长官。我理解您的心情,换做是我也恨透了这鬼地方。”
“乌尼尔,你一会儿送些水给受罚的新兵。如果饿了就给他们些吃的。”
“是的,长官!”
乌尼尔离开了房间,森尼司还站在窗前盯着阴霾的天一点点沉向黑夜。他脑子乱极了,他缓缓地闭上双眼,微启的嘴唇情不自禁忧伤着,就像那夜吻米德瑞拉时,发自灵魂深处某个柔软的地方,念叨着:米德瑞拉,噢,我的米德瑞拉。我该如何是好。
蛆虫咀嚼猛兽尸体的普明尤格, 一桩桩不可思议的事件接二连三发生。营地刚刚安置妥当,森尼司刚刚说服自己吃些东西补充体力的时候,有人送来情报告诉森尼司在村落后方有个山洞。他们尝试穿过山洞,割毁盘藤封住的另个洞口。然后他们发现了村落,而且村落里有人,活生生的人。
“找些结实的东西封住洞口,等天亮了再进村。”森尼司命令道。
“可是长官您不想看个究竟么?”
“我的话还需要解释么?”
“不是的,长官,我觉得我们现在可以点着火把去看看。”
“如果是敌人怎么办?告诉他们,我们来了是么?让他们庆幸可以轻而易举端了我们的营地?”
“噢。您瞧,我怎么没想到这些。我派些人加强防卫,天亮后听您的指示,长官!”
“乌尼尔!给我拿些罂粟籽来,我头疼得厉害。”森尼司皱着眉,说。
乌尼尔从分好的很多小纸包拿出一小包,倒了杯水,递给森尼司。军队上受伤的士兵接受治疗才能得到一小包,这东西是很金贵的。有些达官贵族喜欢无聊品尝它,而森尼司却不得不在头痛欲裂时吞下它。统领还在该死的马车里,死也不肯进统领营房,该死的马车恬不知耻地停靠在森尼尔的指挥营前。早在进入普明尤格时,森尼司便接到统领的全权委任令,委任森尼司掌控并安置军营一切杂事。所以,森尼司料想统领是不肯抛弃丝绒坐垫的,下榻飞虫肆行的营房简直有损统领的尊贵娇气!想到营门外的混蛋统领,森尼司仰头吞下罂粟籽,手指探向太阳穴按住不停躁动的绞痛,牙齿咯吱咯吱地咬磨着。
今夜显得格外漫长,森尼司也注定失眠了。
谢谢~我刚了好多饭那
臭哄哄的牛人不理我,咱也不带他玩了。过来和千米玩。
一看你就是“崇洋媚外”,搁三十年前,不将你丢进牛鬼蛇神一类里,就对不起你吃那些米饭。
……不大有状态啊,跟女孩子玩俺这嘴跟上了螺丝帽似的,喷不出东西来啊。(主要是怕雀斑打我)
千米,过来。牛人不理我,你不能不理我吧?我这儿有过期棉花糖,全给你吃,不给他们,气S他们。
我要吃大包子
标准头球动作——冲顶!
这丫头,一瞧就是劳动人民,对包子有着如此深地眷恋。我喜欢吃大肉包子,两个月之前,公司楼下有卖,两个月之前的前一天逗号我的意思是说逗号就是他搬走逗号哦不感叹号应该是她们逗号就是几个大姐开了家包子铺破折号可惜她们搬走了句号原因大概是只有我一个人常去吃包子。
对不起啊,本来想这样写啊写,至少和你聊个几千字,可觉得这样你看起来太容易些,暂时就这些吧,以后整点有难度的。
对了,大包子到。
完了,彻底完了,这丫头八成疯了,跟包子较上劲了。
赶快更新,就晓得包子。
今天更新.
正看<编辑部的故事>.=)
凭习惯顶一下。。。
支持
今天太累了,明天接着写.....
凭习惯顶一下。。。
唉~难等~~
国庆好,能告诉大家你准备写到什么时候才写点今年的流行元素 超女 进去啊
下辈子吧
我都不看超女,怎么写=0
(19)
猜猜那个山洞通向哪里?是村庄?是仙境?是天堂还是地狱?
这个问题困扰了森尼司一夜,他按捺住揭开谜底的欲望,为了保证不带来意外的灾难。眼前的一切已经够倒霉的了,已经使森尼司以及森尼司的士兵们深受打击的了,这个时候所有不确定性的目标极有可能火上浇油。事实也正如森尼司所料,山洞另一头确实潜藏着危险。而不同的是,山洞另一头的危险和山洞这一头的担忧却是两码事。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扎完营的士兵们在森尼司宣告战争正式开始时,需要八个小分队探察地形,其余士兵留守营地准备三天后的开战。森尼司的头疼消失了,太阳升起来时,他感觉浑身血管舒张,那一点点可怜的睡意被巨大的血液洪流吞没。森尼司非常迅速的,条理清晰地分配任务,持续到太阳烧灼着他的皮肤,乌尼尔将他的午餐端出来,收起连动都未动的早餐为止。
森尼司小睡了一会儿,他一贯在战场的营地用完午餐,打个瞌睡。除非情况紧急,危难临头。午睡对森尼司太重要了,只有天亮,其他人精神百倍的时候,他才可以暂时松懈那么一小会儿。蚂蚁盯上桌子上吃剩的半个面包和一小块腌肉,招来几个同伴旁若无人地扛起就走。此时森尼司梦见山洞另一头有一群孩子光着屁股嬉闹,他们相互追赶,只有铃铛般清澈脆快的笑声,阳光如仙子的眼睛逐个晃过孩子们的额头、小腿、背部、前胸和屁股。突然其中一个孩子在奔跑中摔倒,森尼司猛地睁开眼,桌子上的蚂蚁还在搬运森尼司的面包和腌肉。应该去山洞看个究竟了,森尼司想。
钻入山洞之前,森尼司交代随身的十几个老兵不论什么状况都不要轻举妄动。他们是十分相信森尼司的,因为森尼司在亚恩亚特战场的惊人之举证明森尼司和那些狗娘养的贵族军官不一样。森尼司率先钻入山洞,脚底下平实的泥土使森尼司揣测他们并非是第一个来过山洞的人。他们小心翼翼地接近看似不远处的明处,足足走了一段不短的路。他们陆续脱下外套,汗水已经浸湿了裤裆,森尼司忍不住回头望向来时的洞口就像刚一进来望见正接近的洞口那样小而明亮。森尼司知道他们至少走了三分之二的路了,然后森尼司算计着走到四分之三,五分之四,六分之五,七分之六,八分之七……
他们蹲在遮掩的洞口喘气,像跳入水里的鱼,有人抓住时机撒了泡尿,忍不住畅快地呻吟出声。这一声畅快淋漓钻入其他人的耳朵里,他们情不自禁双腿夹紧,腹下涌出一股子急不可耐正蓄意待发。瞧他们的五官扭曲成团,森尼司觉得非常丢脸,他允许每个人撒一泡尿。外面没什么可疑的状况,好长时间不见人影,连鬼影子都没有。士兵们背过身,挨个畅快呻吟,此情此景使他们想起格洛尔夜总会的夜晚。噢,天呐!没有什么比那个夜晚更加无与伦比的了,上等的酒菜,上等的姑娘。他们一夜之间成为了贵族大臣频频光临的格洛尔夜总会上等的嫖客。
“撒完尿立刻行动!” 森尼司低沉地说。
“是的!长官。“他们一边提裤子一边琢磨怎么拆掉洞口的遮挡。
“你怎么一直靠在那里?”森尼司发现有个士兵窝在对面,一声不吭。
“没……没什么长官。”士兵一副难言之隐的表情。
“噢!快看!哈哈!他尿裤子了!”
士兵哎呦一声撞开洞口的遮挡,摔在地上。确切地说,他趴在厚厚实实的像芦苇荡似的草地上。草大概有半人高,洞口离地面足足有一只手臂那么高。士兵摔得不轻,一直不停地哎呦,同伴企图帮士兵站立起来,紧接着是一声尖锐的惨叫。四周鸦雀无声的,丛林与草遮住了半边天,阳光像森尼司在梦中预见的一样。
森尼司独自靠近村落,废弃的房子看上去比军队安营扎寨的村落有来头,几乎一半以上的房屋塌陷了。建盖房屋的泥土里混合着树干和韧草,门框已经完全糟糕了。忽然,一声接一声的鸟儿叫又鱼贯钻入他们的耳朵。他们抬头看天,天上没有半只鸟飞过,哪儿来的鸟儿叫?
他们绕过倒塌的房屋,沿着一条彩色石头铺出的,窄窄的小路往深处走。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在他们身上流动,时隐时现,耍起顽皮的性子。他们来到村落后身,房屋墙壁破洞的地方可以看清洞口,简直就像上帝布好的圈套偷看他们出丑。结果他们越走越深,越走越深,陷入丛林的海洋,失去了方向。
不远处的草丛后面,一缕缕升起的炊烟朝他们招手。他们仍然继续走,小心提防被偷袭。怪鸟儿的叫声从没有停下来,断断续续的,好象对他们一行人施咒语指引他们走向最深的地方。
现在做什么都来不及了,恐怕有人住在这里。森尼司想。
期望不要悲的让人失去希望
期待……
猜猜那个山洞通向哪里?是村庄?是仙境?是天堂还是地狱?
这个问题困扰了森尼司一夜,他按捺住揭开谜底的欲望,为了保证不带来意外的灾难。眼前的一切已经够倒霉的了,已经使森尼司以及森尼司的士兵们深受打击的了,这个时候所有不确定性的目标极有可能火上浇油。事实也正如森尼司所料,山洞另一头确实潜藏着危险。而不同的是,山洞另一头的危险和山洞这一头的担忧却是两码事。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扎完营的士兵们在森尼司宣告战争正式开始时,需要八个小分队探察地形,其余士兵留守营地准备三天后的开战。森尼司的头疼消失了,太阳升起来时,他感觉浑身血管舒张,那一点点可怜的睡意被巨大的血液洪流吞没。森尼司非常迅速的,条理清晰地分配任务,持续到太阳烧灼着他的皮肤,乌尼尔将他的午餐端出来,收起连动都未动的早餐为止。
森尼司小睡了一会儿,他一贯在战场的营地用完午餐,打个瞌睡。除非情况紧急,危难临头。午睡对森尼司太重要了,只有天亮,其他人精神百倍的时候,他才可以暂时松懈那么一小会儿。蚂蚁盯上桌子上吃剩的半个面包和一小块腌肉,招来几个同伴旁若无人地扛起就走。此时森尼司梦见山洞另一头有一群孩子光着屁股嬉闹,他们相互追赶,只有铃铛般清澈脆快的笑声,阳光如仙子的眼睛逐个晃过孩子们的额头、小腿、背部、前胸和屁股。突然其中一个孩子在奔跑中摔倒,森尼司猛地睁开眼,桌子上的蚂蚁还在搬运森尼司的面包和腌肉。应该去山洞看个究竟了,森尼司想。
钻入山洞之前,森尼司交代随身的十几个老兵不论什么状况都不要轻举妄动。他们是十分相信森尼司的,因为森尼司在亚恩亚特战场的惊人之举证明森尼司和那些狗娘养的贵族军官不一样。森尼司率先钻入山洞,脚底下平实的泥土使森尼司揣测他们并非是第一个来过山洞的人。他们小心翼翼地接近看似不远处的明处,足足走了一段不短的路。他们陆续脱下外套,汗水已经浸湿了裤裆,森尼司忍不住回头望向来时的洞口就像刚一进来望见正接近的洞口那样小而明亮。森尼司知道他们至少走了三分之二的路了,然后森尼司算计着走到四分之三,五分之四,六分之五,七分之六,八分之七……
他们蹲在遮掩的洞口喘气,像跳入水里的鱼,有人抓住时机撒了泡尿,忍不住畅快地呻吟出声。这一声畅快淋漓钻入其他人的耳朵里,他们情不自禁双腿夹紧,腹下涌出一股子急不可耐正蓄意待发。瞧他们的五官扭曲成团,森尼司觉得非常丢脸,他允许每个人撒一泡尿。外面没什么可疑的状况,好长时间不见人影,连鬼影子都没有。士兵们背过身,挨个畅快呻吟,此情此景使他们想起格洛尔夜总会的夜晚。噢,天呐!没有什么比那个夜晚更加无与伦比的了,上等的酒菜,上等的姑娘。他们一夜之间成为了贵族大臣频频光临的格洛尔夜总会上等的嫖客。
“撒完尿立刻行动!” 森尼司低沉地说。
“是的!长官。“他们一边提裤子一边琢磨怎么拆掉洞口的遮挡。
“你怎么一直靠在那里?”森尼司发现有个士兵窝在对面,一声不吭。
“没……没什么长官。”士兵一副难言之隐的表情。
“噢!快看!哈哈!他尿裤子了!”
士兵哎呦一声撞开洞口的遮挡,摔在地上。确切地说,他趴在厚厚实实的像芦苇荡似的草地上。草大概有半人高,洞口离地面足足有一只手臂那么高。士兵摔得不轻,一直不停地哎呦,同伴企图帮士兵站立起来,紧接着是一声尖锐的惨叫。四周鸦雀无声的,丛林与草遮住了半边天,阳光像森尼司在梦中预见的一样。
森尼司独自靠近村落,废弃的房子看上去比军队安营扎寨的村落有来头,几乎一半以上的房屋塌陷了。建盖房屋的泥土里混合着树干和韧草,门框已经完全糟糕了。忽然,一声接一声的鸟儿叫又鱼贯钻入他们的耳朵。他们抬头看天,天上没有半只鸟飞过,哪儿来的鸟儿叫?
他们绕过倒塌的房屋,沿着一条彩色石头铺出的,窄窄的小路往深处走。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在他们身上流动,时隐时现,耍起顽皮的性子。他们来到村落后身,房屋墙壁破洞的地方可以看清洞口,简直就像上帝布好的圈套偷看他们出丑。结果他们越走越深,越走越深,陷入丛林的海洋,失去了方向。
不远处,高深的草丛后面,一缕缕炊烟妖娆地朝外来者招手。他们放轻脚步,紧随前面的人继续前行。森尼司抽出靴子里的匕首,提防发生意外状况。脚底下枯死的树干、萎靡的花朵在他们不经意碾过时,咯吱咯吱哭出声音。隐隐约约中,森尼司和同伴听见有人放肆大笑,似放荡女人的笑,凄凉而倔强。煮熟的青草味儿,在树林回荡,又消散在他们鼻息处。怪鸟的叫声从未停止,时而高亢,时而低沉。仿佛一个走夜路的孩子,为抵制某种内心的恐惧而自我抚慰哼唱着。
他们一行人好象被施了咒语,这咒语正指引他们走向最深的地方。已经很接近炊烟了,可以说近在咫尺。森尼司握着匕首的手抖了抖,他迫使自己的下巴顶上草尖,看清里面的状况。他以飞快的目光扫过他认为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僵持不动。直到身后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的异常显得大惑不解。
森尼司不敢相信他眼睛所见到的世界,另外一个毛骨悚然的世界:那是几间新搭建的房子,完全经不住风雨的巢穴。一群没有眉毛,皮肤上带有斑块和结节的人居住在此。他们肢体畸残,眼神凶巴巴的,眼球呈腥红色,面目狰狞。房屋前的空地扫得干干净净的,看样子每天都有人清理这块地方。如果森尼司没有猜错,他们应该是一群麻风病人。
其他人丁兴旺,往来商旅不断的大地方,有传教士长期居住并传教的地方,那些患有麻风病的人必须被火活活烧死,甚至烧毁整个村庄。而普明尤格,有普明尤格自己的信仰,他们只信仰他们自己。普明尤格的与世隔绝,历经百年,相安无事。忽然来了一些人,他们向普明尤格善良的居民颁布高尚国君下达的高尚旨意:如果他们不听从国君的旨意迁居,普明尤格的种族将会逐渐灭亡。
开始时,普明尤格率真勇敢的居民并不惧怕这些。当他们的孩子莫名其妙一个接一个失踪,他们再承受不住失去亲人的痛苦,他们决意向北迁居。倘若不按照国君的旨意行事,他们极可能因为顽固而亲手毁掉普明尤格种族的火种。他们留下麻风病人自生自灭,因为他们知道麻风病人一旦离开普明尤格将遭到残忍的处置。麻风病人中的亲人捎来口信,普明尤格居民必须丢下他们迁到北边某个普明尤格居民也不知道的地方去。于是,普明尤格一夜之间人去楼空。
遭到遗弃的麻风病人是一个大家庭,他们重新组合在一起。他们双手捧着硕大果壳类的器皿充当餐具,正准备享受他们的吃食。忽然大声说笑停止了。草丛里,忽然传来歌声。森尼司猜测是普明尤格的民歌,歌词里出现许多次普明尤格。他们合唱道:
噢!普明尤格
亲爱的父亲和兄弟
噢!普明尤格
亲爱的母亲,亲爱的孩子和伴侣
看花朵跳舞 在夜间开放
像赤脚戏水 娇羞的姑娘
小伙子藏起歌唱的种子 钻入大地怀里
和普明尤格一起张开翅膀,飞向阳光
噢!普明尤格
感谢你 感谢你将我孕育
噢!普明尤格
请感觉我柔软的呼吸
祈求普明尤格在每年最茁壮的生命上
刻我们的名字
我们来年献出果实 我们轻歌曼舞
在月光皎洁的夜晚 共享 生生世世共享
歌声落音未定,草丛另一头的森尼司和森尼司的士兵按捺不住地伸长脖子瞧这群奇形怪状的人。麻风病人高举器皿,像高举斟满美酒的夜光杯开始享用吃食。他们面前那口粘土烧成的巨大罐子里的液体,看不出是什么古怪吃食,森尼司注意到他们嘴角不经意地流出黄绿色液体,跟巨大罐子里熬制的液体一样。唯一没有吃东西的男人躺在墙根底下,头枕着双手,嘴里发出怪鸟的叫声。不一会儿,男人模仿和煦的风,凛冽的风,神奇极了。
原来,森尼司寻找的那只怪鸟就是他,一个擅长口技的麻风病人。
回来了
出去玩了
普明尤格的第一场战争,在尚未散开的浓雾中,悄无声息地来临了。
前一天,森尼司刚拟好战略准备大干一场。森尼司接到敌人动兵逼近军营的情报。连续几次掌握敌人军情的森尼司推算敌军的行军速度,以及抵达军营附近的时间。敌人等不到天亮就会偷袭,使森尼司的军队[得不到正面交锋的机会便功亏一篑。显而易见,他们是有备而来的。天不亮,雾气见不到太阳是无法消散的,从气候上讲,敌人已经胜利了一半。
森尼司站在村口的大树下,他掏出几根卷好的烟卷,递给站在树另一头的乌尼尔。深夜雾气之中又徐徐散漫开烟雾朦胧,像巴不得赶紧逃跑的张牙舞爪的窃贼,窃贼猖狂极了,一点点偷走森尼司的时间。森尼司点上最后一根烟卷,依然想不出应对偷袭的良策————如何不去硬碰硬,如何保住军队的力气真正地针锋相对,大干一场。森尼司摸遍浑身口袋也找不到火柴,他瞅了眼沉默不语的乌尼尔,揣起最后一根烟卷朝着他最厌恶的方向而去——统领的营房。
从到达普明尤格开始,恶劣的自然环境折磨着森尼司与森尼司的士兵们。随军携带的大批印第安人手里收缴的烟草,前三天供不应求,许多士兵申请拥有更多烟草用来抚慰不稳定的情绪。森尼司对军营后身的麻风病人的村落只字不提,他知道这个时候任何小动乱都可能轻而易举地搅乱军心。
“乌尼尔,也许我该惊动一下统领。即使我觉得他毫无是处。”森尼司说。
“森尼司长官,统领近两天不见任何人。我太没用了,我应该硬闯进去告诉他您的计划!噢,该死,我为什么要瞒着您呢?”乌尼尔愧疚地说。
“你在说什么?乌尼尔,我完全听不懂你的话。你隐瞒了什么?”
“您那天潜入军营后面麻风病人的事情,我一不小心说露了嘴。我不是有意的,统领的佣人忽然找我喝酒,您知道我爱死水果甜酒了。他居然来诱惑我,我喝下几杯,准备睡个好觉。您也知道我到了普明尤格没睡过半个安稳觉。”
“从那以后,统领开始不见任何人了?”
“是的,森尼司长官。我认为是我的过错。我太粗心大意了。”
“大家早晚会知道后面那个村子里的事情。妈的!我预感老滑头八成想摆脱我们。”森尼司又摸出最后一根烟,叼上,伸手朝乌尼尔要火柴。森尼司深吸几口,双腮凹进,眉目扭结着吐了一串烟圈。统领的马车停在指挥营后面的营房前。森尼司在雾气中看不到马车的踪影,他的担心愈加强烈,这个紧要关头森尼司可不想让统领推脱责任。森尼司狠狠地丢掉半截香烟,乌尼尔捡起来接着抽,他跟着森尼司横冲直撞地穿过半个军营,横在统领营房门口。统领的佣人挡住森尼司和乌尼尔的去路,森尼司一把推开佣人,硬闯统领营房。
营房内里没有半个人,屋子的一角堆着近几天乌尼尔送来的全麦面包、腌牛肉和几块小奶酪。老鼠在食物上欢快地爬上爬下,这是老鼠不曾享受过的美餐,却在森尼司气势汹汹闯入时,闻声惊慌地钻入洞穴。
“统领在哪里?”森尼司按捺住心中的不安,问道。
“不知道。”佣人回答。
“我再问你一次,统领在哪里?”森尼司问道。
“不知道。”
“我,森尼司指挥官是有权利知道统领行踪的。如果你拒绝回答或者装糊涂,我可以以欺瞒军情的罪名对你行刑!当然了,你私下收买乌尼尔,想获得一些军事机密,罪名也不小呢?更何况你的罪名不止这两项。”
“亲爱的森尼司指挥官,统领让我这样回答,我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噢?难道他飞走了?没经过你眼皮子底下么?”
“不,不是,统领坐着另一辆马车走的。但我真的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留这辆马车只为了欺骗我?!”
“……”
“我想,你是统领身边最亲近的人,统领私底下的事情没有人比你更了解。你可以代罪立功。说吧,他这些天都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森尼司毫不忌讳地坐在统领的坐椅上,问。
“亲爱的森尼司指挥官,我该怎么说呢?我已经保证过我的态度,我甚至对统领发誓保密。他会替我照顾我的家人,这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交易。”佣人耍起无赖。
“既然这样,我也不好说什么。乌尼尔!收拾他的东西。我带他去他感兴趣的地方呆上一段时间。介绍一些新朋友给他认识,我相信他会喜欢的。”森尼司的眼里闪过一丝寒冷,趴在乌尼尔耳边嘀咕了几句。
乌尼尔押着佣人穿过深长的洞穴,完全不理会佣人的求饶。佣人希望乌尼尔能够发发慈悲,得到乌尼尔的释放。结果可想而知,乌尼尔不能轻易放过一个企图贿赂自己,获取秘密情报帮助统领临阵脱逃的小人。不!确切的说,是家贼。
没多久,他们到了洞穴的尽头。乌尼尔干净利落地朝着佣人的屁股就是一脚,佣人的屁股上留着乌尼尔尺码的鞋印。佣人啃了一口泥,匍匐着爬起身准备趁雾气躲起来。没想到,草丛里潜伏了一群魔鬼,他们面目狰狞,身后燃着熊熊篝火,篝火上架着大罐子。大罐子咕嘟嘟冒泡泡,魔鬼们嘴里念念有词。不速之客惊动了这场雾夜的狂欢,他们堵住了佣人的幻想,借助篝火看清楚不速之客干净光滑的脸,全部安静下来。乌尼尔在洞口露个小脑袋,喊道:他的主子教唆国王对普明尤格使坏主意,他昨天帮他的主子从普明尤格逃跑了。
语感不太顺畅,不知道还能不能赶上
你一朵,我一朵,又白又甜真好吃。
也很想你,千米~~
再有一个月就走了。我也很怀念,可惜晴朗没出版的命呵呵
这个清晨没有鸟鸣,没有阳光。
一团浓雾裹住了安吉乐斯牧场,也裹住了盲人乐师的心。他很早就醒了,或者说他整夜未眠,就这样站在木屋门口等待于他而言毫无意义的天亮,确切地说他等待卢比斯醒来,提醒卢比斯该去勒妮那里了。因为奥艾丽托他给米德瑞拉捎个口信——信没有送到,奥艾丽感到非常抱歉,另外奥艾丽需要米德瑞拉帮忙。她房间的床板下藏着她这些年积攒的身家,那可是她的命。
卢比斯患有咽炎,早上醒来习惯性地干呕。一下两下三下,呕得盲人乐师浑身发抖。卢比斯推开门,被眼前所见的一幕吓坏了。盲人乐师头发和睫毛湿答答,眼巴巴地寻找卢比斯的脚步声,模样可怜极了。
盲人乐师:“卢比斯,你醒了。”
卢比斯:“少爷,天才刚刚亮,您又失眠了?”
盲人乐师:“我们该出发去勒妮那里。阿嚏⋯⋯”
卢比斯:“少爷,您病了?”
盲人乐师:“没⋯⋯没有。我也是刚醒。”
盲人乐师话音刚落,屋子里的卢比斯未婚妻突然趴在窗户大喊大叫道:“噢!上帝啊!少爷的被子没动过,他人哪儿去了?”
卢比斯指了指一脸尴尬的盲人乐师,耸了耸肩膀。
盲人乐师:“噢,好吧,我⋯⋯我承认我失眠了并且非常严重。”
卢比斯:“少爷,今天雾非常大,我们没法子驾马车去城里。那样会非常危险。”
盲人乐师:“卢比斯,我等了好几天,也失眠了好几天。我一定出去。”
卢比斯:“有什么必须办的事交给我吧,我一个人骑马进城。”
话说到这个地步,盲人乐师有点手足无措,瞳孔闪烁并眨巴着。卢比斯未婚妻恨透了卢比斯的木讷,女人都知道盲人乐师这些天想方设法从奥艾丽那里更多地了解米德瑞拉是为了什么!愚蠢的卢比斯还拧着劲儿劝说盲人乐师。她抱着新换下的床单狠狠地踩了卢比斯一脚。
卢比斯哀叫着,原地转圈。
卢比斯未婚妻:“难以想像我怎么会答应嫁给你。”
卢比斯:“老天爷,今天都怎么了。莫名其妙!”
卢比斯未婚妻:“少爷想去你就带少爷去,废话一箩筐。”
盲人乐师一个人静静地走进了马圈,牵出他自己的马。木屋门口的卢比斯和未婚妻没完没了地拌着嘴,等他们发现盲人乐师骑着马没入不远处的浓雾之中,卢比斯也慌慌张张地跑向马圈,跨马尾随盲人乐师没入了浓雾。
雾气和风化作柔软的纱是揭开了另一段故事吗?不,故事还是这段故事,没有完呢!
卢比斯和盲人乐师追赶着,时断时续的,最终走散了。卢比斯再也没追上盲人乐师,或者盲人乐师走了另一条通往勒妮家的路。反正卢比斯到达勒妮家,盲人乐师还不见踪影。卢比斯担心极了,在屋子里踱步,唉声叹气。拉卡姑妈一家人安慰了几句,也失去耐性了。卢比斯决定到城里寻找盲人乐师,拉卡姑妈和勒妮及勒妮的妹妹们连句挽留的话都没说,送卢比斯到门口,米德瑞拉竟站在门口。
米德瑞拉:“拉卡姑妈,您能借我床厚毛毯吗?”
拉卡姑妈:“病了吗?”
米德瑞拉:“我不确定,就是感觉非常冷。你知道这种天气容易伤风感冒什么的。”
拉卡姑妈:“多盖几床毛毯,睡个好觉,一切都好啦!给你。”
说完,拉卡姑妈把毛毯塞进米德瑞拉怀里。
米德瑞拉抱着毯子走到家门前,门里迫不及待地传来喷嚏声。米德瑞拉犹豫了下还是进了家门,盲人乐师瑟瑟缩缩地坐床边,抬头对着米德瑞拉,欲言又止。接着,他又连续打了几个喷嚏。米德瑞拉抖开毛毯包住盲人乐师,迅即试探盲人乐师的额头。
米德瑞拉:“您发烧了,应该去看医生。”
盲人乐师:“我休息一会儿就好了。信没有送到,你现在肯定非常难过,不需要为我忙东忙西的。”
米德瑞拉:“说真话,我的心像我不小心被针扎到手指。可难过真的管用吗?”
盲人乐师:“米德瑞拉小姐,我是不是该说些什么,可我该说些什么才是您愿意听的呢?我不知道。对不起⋯⋯阿嚏⋯⋯”
米德瑞拉:“先生,不用安慰我,我还没到需要别人同情的份儿上。您可以先小睡一会儿。”
盲人乐师吃惊地:“我可以吗?”
米德瑞拉:“当然,您是勒妮的老师,是个好人。”
盲人乐师和衣躺下,干净的枕头有皂角的味道,他像躺在崭新的棉花里,温暖而幸福,眼皮开始沉甸甸的。嘴里念叨着:我暖和暖和就走,不会耽搁太久,不会太久。”
窗外雾气没有消散的意思,每个人都在雾气里茫然了。米德瑞拉无论如何也看不到她喜欢的那条河,可她还是假装看见了,假装出神地欣赏那条河往日阳光明媚下的川流不息⋯⋯
(未完待续)
05年的帖子了,还没有写完吗?
没
我写东西比较慢......呵呵
:)





